20**合作建房合同樣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_____、容積率為___、計劃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乙方是經主管部門批準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條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_____棟_____層的辦公(或商住、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產權分成。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工程設計和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甲方負責,但按本合同第條約定產權應分給甲方部分的設計圖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報批并實施。
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內開工,并在第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產權分成
全部建筑的產權由甲、乙雙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擁有____棟____層房屋的產權,乙方擁有____棟____房屋的產權。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日內辦理完甲方應分得產權部分房屋的房地產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開工、或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的時間辦好房地產證,乙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三方合伙(合作)建房合同
三方合伙建房合同(二)
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方已于20**年11月3日依法以拍賣方式取得位于忠縣官壩鎮建設路49號經營管理用房、編號為24號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劃撥、容積率約為500多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800多平方米,購買之后甲方進行了產權變更,補交了相應稅費。
2.乙方是原官壩蠶繭站生活用房,容積率約為16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400多平方米,購買之后乙方進行了產權變更,補交了相應稅費。
3.甲乙雙方是經協商共同出資合作建房。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條合作建房
甲乙雙方雙方合作籌資各50%修建住宿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在共同出資修建后還甲方前面六間門面臨街面五套住房【門面建筑面積不低于40平米,住房建筑面積不低于100平米】,還乙方臨山林后面八套住房【住房建筑面積不低于100平米】,門面面積超出40平米的部分按住房價格補,住房超出100平米的部分按建筑成本補。房屋修建過程中除所還房屋和門面外另外收取的房屋買賣款各一半,單方不得收取房屋買賣款,否則無效。在房屋修建完后沒有銷售完的房屋產權屬于甲乙雙方的,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出租或者抵押房產。任意一方,或者一方的熟人如需房產必須以市場價購買。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且甲乙雙方銷售完房屋并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均包括雙方因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一切款項,也包括違章而導至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罰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雙方共同負責辦理,雙方都有義務協助辦理一切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所有必需的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合作建房按三原原則報批施工,如按三原原則完工后因一切原因而導至無法再往上加層[如按三原原則完工后因一切原因而導至無法再往上加層那么上面的雙方還房協議自動失效】,那么所修房屋按修建前雙方現有地面占有面積各還各,因雙方出資各50%那么煙草站地面占多的甲方必須按實際修建成本還后面乙方【修建成本按總投入除以總平方,實際地面歸屬以房產證土地證標明的為準,雙方證件標明的以外的土地上修建的按平均分配為準】,施工各項的選擇:工程項目應通過招標或者其他當事人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工程分項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材料由甲乙雙方本著保質價低的原則共同協商購買。工程設計和建筑施工監督由雙方負責,一切設計建筑方面的事宜等均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權利、義務
甲乙雙方必須協調好周邊的產權糾紛,甲方官壩煙草站前面呂仁權處與吳統林巷巷的賠償由甲方承擔,現乙方房屋外面的山林因修建需要占用【至少向往延伸5米以上】的費用一切由乙方出資賠償,現吳統林巷巷因吳嗣明與乙方以前的矛盾而導致現在修建出現問題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解決,信用社等地方需要協調的由雙方共同協調處理。修建建材的管理由雙方各出一人共同管理,工資相互不管,
第七條、甲乙雙方保證并共同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對方書面或口頭同意。
2、因使用不當而使房屋或設備遭損壞的,由雙方協商后造成損失的一方獨立承擔修復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任一方反悔,就得支付清其應承擔的費用外,并給予50萬元的違約經濟賠償。
第九條、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協議在六個月內未正式動工或者動工后停工時間超過一月自行作廢,兩方不在受本合同約束,解除合約后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后面事宜。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向有關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或連同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所屬權益的公共區域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共同管理,若需利用由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nb
sp; 月日年月日篇3:三方合伙建房合同
三方合伙建房合同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
乙方(委托人):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1、甲乙雙方共同依法以拍賣方式取得位于忠縣官壩鎮建設路49號經營管理用房、編號為24號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甲乙雙方方根據相關規定依法辦理了產權手續,過戶到甲方名下。
2、甲乙雙方通過商量一致決定由乙方代表甲方與楊蘭軍(甲乙雙方出資購買煙草站土地后面的土地擁有者,以下簡稱丙方)共同修建。
3、甲方完全同意乙方與丙方所達成的協議(協議作為附件)。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條出資原則
1、甲乙雙方共同等量出資與丙方修建房屋,共同等量享有乙方與丙方達成的所有權益,共同等量承擔責任(所有責任、利益、賠償、義務、投資比例甲乙雙方各50%,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的50%與丙方同等),在委托修建中乙方必須與甲方商量一切事宜達成一致后,方才有權與丙方開展房屋修建的相關事宜。
2、乙方代表甲方處理有關事宜,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每月工資3000.00元作為乙方報酬,甲方只需付每月1500.00元作為乙方報酬(時間以前期跑手續和修建結束為止,如中途遇其他原因停工或者手續擱淺導致較長時間沒有開工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不付工資))
3、乙方的費用實行包干制,虧賺甲方不管,甲方總的付乙方20000.00元作為乙方費用(費用含:跑手續的一切費用開支,各個部門的房屋驗收、政府與相關部門的隱形開支等等....)但不包括正規手續規費,不包括罰款,不包括賠償費用,不包括正當的設計費用,不包括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費用。
第三條分配原則
1、門面的分配。原則上是全賣平均分現金,如甲乙雙方有一方需要相應一方應給予支持,需要門面的一方必須以市場價補償相應方。
2、住房的分配。原則上是全賣平均分現金,如甲乙雙方有一方需要相應一方應給予支持,需要住房的一方必須以市場價全款付給相應方,住房第二樓往上二樓高于三樓價格每平米100.00元,三樓高四樓100.00元每平米。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做好賬目,耐心解釋開支項目,避免雙方的猜忌。
2、乙方須管好投資,不應辜負甲方的信任。
3、雙方不應給對方出難題,不能因為小事影響投資,造成損失方須賠償相應方。
4、甲方不應無理猜忌,應配合好乙方,甲方有權查賬,但無根據不應影響工程進度。
5、如乙方需要甲方有時協助,甲方不能推脫,本著友好商量,共同進退。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任一方反悔,就得支付清其應承擔的費用,如果甲乙雙方發現一方違規違約,相應方可處違規違約方10萬元違約金。
第六條、本協議在六個月內未正式動工或者動工后停工時間超過一月自行作廢,兩方不在受本合同約束,解除合約后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后面事宜。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向有關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或連同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按手印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所屬權益的公共區域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共同管理,若需利用由雙方協商決定。
甲方(簽章):乙方委托人(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