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值班制度
為切實做好總值班工作,規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醫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醫院總值班工作由院領導輪流總帶班,分醫療總值班、護理總值班、行政總值班等“三條龍”。節假日3天及以上及特殊時期,另外安排職能科長值班,以加大協調落實力度。
2、值班室實行非上班時間值班制度,值班時段為工作日12:00~14:30(6月1日~9月30日期間為15:00)及17:30(6月1日~9月30日期間為18: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節假日)上午班8:00~12:00,下午班12:00~19:00,夜班19:00~次日8:00。
3、醫療總值班人員由臨床、醫技科室行政正、副主任及部分志愿參加的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組成,護理總值班由護士長輪流值班,行政總值班由職能科室工作人員輪流值班。為照顧老同志,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一般不安排值班。
4、醫務科、護理部和辦公室分別負責編排總值班“三條龍”值班表和值班室管理,對新參加值班的人員進行培訓;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應當提前與其他值班人員協商調換,并分別報醫務科、護理部和辦公室。
二、值班人員職責
1、醫療總值班、護理總值班、行政總值班分別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院醫療、護理、行政事務的臨時事宜,及時處置突發、重大事件,傳達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承接未辦事宜,以保證全院正常工作,確保醫院安全。
2、接聽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應及時、認真接聽值班電話,語言文明,禮貌應答,對所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按有關程序報告處理,不得推諉拖延。重要來電或來電事項需要辦理的,應要求對方盡量傳真書面材料;沒有書面材料的,值班人員要填寫電話記錄,按程序報批。一般情況下,涉及業務咨詢的來電,應告其與相關業務科室聯系;涉及新聞采訪事宜、群眾信訪問題的來電,應告其與辦公室聯系;涉及舉報、投訴的來電,應告其與監察室聯系。
3、及時接收和轉辦文電。值班人員如收到傳真或送達的文電,要在值班記錄本上登記,注明收到時間。需要立即辦理的文電,值班人員要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并按照帶班院領導的要求及時辦理;不需要立即辦理的文電,待上班后交由辦公室處理。
4、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日期、值班人員姓名,簡明扼要記錄值班時發生的事項和處理過程、結果以及需接班人員繼續辦理的事項,所記事項應當按照時間順序排列,字跡清楚,要素齊全,一事一記,標明序號。院辦主任、醫務科科長、護理部主任應每月核查值班記錄。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應按時接班,如因故無法按時接班,應當與當班人員聯系,保證無縫交接,防止值班空白期。當班人員應主動向接班人員交接值班記錄,特別要交代需續辦的事項。接班人員要認真逐項辦理需續辦事項,并記錄辦理情況。
三、值班應急處置
1、值班人員接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告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通知應急辦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2、值班人員接到院內發生重大醫療糾紛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通知醫務科、保衛科、應急辦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3、值班人員接到院內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通知安全辦(保衛科)、應急辦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4、在緊急、重大事件處置過程中,值班人員要積極主動協助有關科室做好聯系、接發傳真等工作。
四、值班紀律
1、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泄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發事件信息。不得在值班室會客、閑談,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值班室。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轉移值班電話,不得利用值班電話聊天。
3、值班人員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間飲酒,要注意防火和電器安全,保持值班室的整潔衛生。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因出現脫崗、漏崗、值班電話無人接聽等現象而導致嚴重后果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分。
篇2:安管部值班制度
安管部值班制度
一:嚴格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部門的管理規定。
二:嚴格執行儀容儀表規定,按規定著裝、佩帶工牌上崗。
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熟練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四:文明執勤,用語規范,動作大方得體,有禮有節。
五:精神振作、姿態良好,不得背手、袖手、將手插入褲袋。
六: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脫崗、串崗、擅離崗位。
七:當值時不得吸煙、聊天、讀書報、聽音樂、吃東西、喝酒,不得酒后上崗,不得打瞌睡、睡覺。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九: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于工作無關的事。
十: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
篇3: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中心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對消防主機,消防聯動柜等設備進行監控。
2.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調試主機和其它按鍵。
3.時刻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信號時應沉著冷靜,并及時通知巡邏崗或附近崗位治安員確認,如屬誤報,需查出原因,如屬火警,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消防中心不準撥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任何人不準在消防中心會客和聊天,非值班人員不準進入監控室內(巡查、檢修人員除外),若需進入須經保安經理同意。
5.消防監控室內除配備消防設備外,嚴禁存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6.當值消防員每天應打掃室內衛生,擦拭設備設施,始終保持地面、墻壁設備無積塵,無油漬,無污物,無蜘蛛網,光亮整潔。
7.消防中心內嚴禁吸煙、吃、喝、聊天、看書報、睡覺、高聲喧嘩等妨礙工作的行為。
8.確保消防中心內報警電話暢通,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報警電話(緊急情況工作需要除外),緊急情況使用電話報警時,講話要簡單明確。
9.消防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處于自動狀態,每個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10.消防設備出現故障時,立即通知工程維修人員或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11.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有特殊情況暫離開時經領班同意,并安排其他人員頂崗,交接注意事項后方可離開。
12.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園區和安管部的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各值班員對每班值班情況做好記錄,交接班時認真做好崗
13.交接班記錄,檢查系統是否正常,經雙方確認后方可離崗。
14.工作時間八不準:不準聊天;不準串崗;不準吃東西;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崗位上辦私事;不準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超過1分鐘)、玩手機;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不準會私人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