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山電廠煙囪鋼內筒吊裝方案及安全管理
一、工程概況
鄒平高新鋁電股份有限公司長山熱電廠4×330MW機組工程,煙囪砼筒首標高205米,出口直徑為18.2米,內設懸掛式雙鋼內筒,鋼內筒筒首標高為210米,筒體直徑7.2米的鋼內筒伸出砼煙囪頂部5米。
在混凝土外筒壁與鋼內筒之間,從標高18.6M、50.5M、91M、130M、170.3M、203.7M分別設有6層鋼平臺,鋼內筒通過平臺設有止晃裝置,各層平臺之間用“之”形的鋼斜梯連通,標高203.5M向上用不銹鋼直梯。各層鋼平臺梁除130米層為箱型鋼梁其它為H型鋼,材質除130m層承重梁為Q345外其余均為Q235。平臺板采用花紋板鋪在平臺梁上,周圍設置欄桿。
鋼內筒材質7.2米-210米為鈦復合板,203.7米至210米處在鈦復合板加不銹鋼筒。鈦復合板板厚度分別為20mm、16mm、12mm、8mm,不銹鋼板厚度為6mm。
本工程特點:施工要求高,筒體直徑大,提升高度高,作業空間小,高空作業難度風險大,提升設備特殊,施工環境復雜。
二、施工總體方案
鋼內筒采用倒裝法施工,先安裝頂部208.0~210.0米部分,之后提升2.0米高,在下部再拼接一段,循環往復直到內筒上升到210米為止。第一個安裝完工后,進行第二個安裝,方法同第一個。煙囪筒體倒裝結束后,再進行吊裝環梁焊接于同體上,吊裝環梁座落于GL403、GL404上用于永久懸掛鋼筒。同設備安裝單位協調好,在鋼內筒上開煙道孔。
鋼內筒施工確定分兩部分進行。第一部分在制作加工場進行,包括鋼內筒所用的鈦—鋼復合板的卷板、鋼內筒外壁噴砂除銹、噴刷防腐底漆及面漆,噴刷油漆時應將需焊接的部位預留。另一部分在混凝土煙囪內進行,包括鋼內筒鋼內筒筒身分段安裝、鋼內筒筒身組裝,即在±0.00m組對焊接成型;然后提升焊接,焊保溫釘,補刷防腐底漆、涂刷面漆,對鋼內筒外壁進行保溫。200~210m保溫層外做不銹鋼護板,鋼板在制作加工場加工成半成品后,先要站立堆放,防止已卷制的鋼板變形,同時要支撐牢固,防止半成品倒地。安裝時再從堆場將每一節的鋼板運至砼煙囪外,用單軌電動葫蘆吊至砼煙囪內組合臺上進行拼接、焊接成型。
鋼平臺采用10t卷揚機配合滑輪組進行吊裝,鋼內筒吊裝是在煙囪130.0米平臺高度安裝千斤頂吊裝大梁,組成承力結構吊裝平臺,利用4臺250噸穿心式千斤頂同步提升,依次倒裝煙囪鋼內筒的工藝施工。
三、鋼內筒的運輸、提升方案
1鋼內筒從制作場地利用吊車與平板車運至煙囪南側安裝洞口處利用單軌葫蘆吊將每片鋼板吊至組裝平臺上,由組裝平臺上的圓形軌道滑輪吊裝就位。
安裝提升設備主要采用4臺250噸的穿心千斤頂,每臺千斤頂配高強度低松弛φ15.24鋼鉸線19根。千斤頂、油泵等提升設備置于130.0米高的操作平臺上。無損檢測,刷防腐漆、保溫層施工后進行下一步提升工作。
鋼內筒安裝從上至下依次進行,每一個標準節高度為2.0m。
煙道口節段施工采用人工搭腳手架操作平臺進行施工。
5吊裝點設在130米鋼平臺梁處(4點對稱布置),吊裝鋼內筒的高度為210米,重量約為390t;(見下圖)
6吊裝210.0~205.0米鋼內筒時,每個液壓千斤頂只要用4根鋼絞線;吊裝210.0~150.0米鋼內筒時,每個液壓千斤頂只要用8根鋼絞線;吊裝150.0~0米鋼內筒時,每個千斤頂開始時用19根鋼絞線.
7煙囪同步提升工藝
結構設計----設備布置
----千斤頂安裝----穿鋼鉸線----梳理和導向----提升----拼裝、組對、焊接----下一節段安裝
(1)結構布置提升用的4臺250噸穿心式千斤頂分布在四根承力結構上(八字梁),煙囪鋼筒采用先四個千斤頂同步提升。每根吊裝梁上布置一臺千斤頂,均等分布在四個位置上。千斤頂軸心與吊裝環梁的吊點孔應上下豎直,即鋼鉸線上下梁的穿孔保持在一豎線上。每個千斤頂在大梁上焊接4個定位角鋼。吊裝鋼梁、鋼內筒吊裝環梁留孔位置、鋼內筒吊點經設計院要求設在130.0米承重平臺上。
附:單榀千斤頂、鋼鉸線及吊裝環梁吊裝位置示意圖
(2)結構設計是根據提升煙囪的總重量,計算出千斤頂數量、鋼鉸線數量、千斤頂支座及吊裝環梁結構。保證結構的強度,剛度,局部受力強度,穩定性等滿足施工要求。并要做到下重上輕,使鋼內筒一直保持重心在下。
倒裝荷載計算
倒裝鋼煙囪的荷載由煙囪壁板,L125×80×10鋼加固圈組成。最大的荷載具體如下:
序號 板厚(毫米) 高度(米) 直徑(米) 重量(噸) 備注
1 8.2 210.0~205.67 7.2 7.027
12.2 205.67~201.67 7.2 9.331 8.2
201.67~172 7.2 48.162 12.2
172.0~134.0 7.2 88.648
5 16.2 134.0~128.0 7.2 18.258
6 12.2 128.0~88.0 7.2 93.325
7 8.2 88.0~7.1 7.2 131.322
8 L125×80×10 6.93
合計 403
全載時G=1.25×1.2×403.0=604.5噸<4×250噸/個=1000噸,千斤頂滿足要求。
鋼鉸線系數n=4×19×26÷604.5=3.26,鋼鉸線滿足要求。
1.25是起升機構動荷載系數
1.2是考慮施工荷載系數
直徑15.24mm鋼鉸線的破張力為26T。
(3)千斤頂安裝
提升用的千斤頂擬采用LSD2500專用千斤頂,這種型號的千斤頂的相關參數如下:
額定提升力:2500KN,行程:
200毫米,額定油壓:80MPA,張拉缸面積:25132.7平方毫米,穿心孔徑:15.5毫米,外形尺寸:Ф500×1800毫米。
同步提升千斤頂安裝是將千斤頂置于第四層吊裝平臺HD-3(HD-4)的鋼梁上,安裝需要滿足承力,便于操作,滿足千斤頂機械性能要求。即千斤頂的安裝要求承力胎架鋼梁平面度不大于3/1000,受力后,鋼梁的剛度滿足要求。油管接口和各電器接口朝向安裝,其位置的方向性符合連接要求。千斤頂放置穩妥,受力后不發生滑移或其他機械問題。
(4)穿鋼鉸線
千斤頂安置完成后,按照要求布設鋼鉸線,鋼鉸線采用φ15.24毫米直徑,有上穿和下穿兩種方式,具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綱鉸線穿設完成后,每一束鋼鉸線需要預先張拉到相同的受力狀態,保證提升時,每束鋼鉸線受力一致,拉升長度大致相同。初預緊采用5噸倒鏈施加,達到千斤頂受力要求即可。
(5)梳理和導向
千斤頂提升煙囪時,要對千斤頂提起的鋼鉸線進行梳理,讓其自由排出,不受力??紤]鋼鉸線的再次利用,需要制作鋼鉸線梳理架。梳理架利用角鋼在胎架梁上焊接梳理盤,以保證此盤以下鋼鉸線不受彎曲,保證上錨開啟自由。梳理盤距千斤頂頂部伸出最高位置500㎜以上,即高度為2.5米,利用槽鋼制作成。
考慮排出的鋼鉸線置于單側,在排出方向加了支撐,以保證梳理和穩定。鋼鉸線檢查在試提升前進行,檢查內容包括鋼鉸線穿繞有無錯孔,打繞現象,可用肉眼觀察,每轉60度是一列,穿出無誤的千斤頂整束鋼鉸線,上下排列整齊能清晰看到縫隙,固定錨具與構件的帖實情況,固定錨下予留線頭約300毫米;安全錨是否處于工作狀態;鋼構件與鋼鉸線在提升過程有無干涉位置,發現及時處理,在提升煙囪節段時,有無綁扎不牢物品。
(6)提升過程
在提升過程中,操作要點有:提升鋼煙囪吊點由下部固定錨具錨固,并由提升鋼鉸線懸掛,下部夾具已夾緊;千斤頂頂長時,被提升鋼煙囪由上部錨具承受,下部夾具打開,使鋼鉸線自由通過下部錨具滑動。被提升煙囪節段提升速度約3米/小時。在千斤頂頂升后,被提升煙囪由下部錨具承受,而上部錨具自由延鋼鉸線滑下。
提升過程中,千斤頂油泵控制采用總控制柜控制,控制柜和控制原理的具體設計,由廠家完成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提升過程中,為保證煙囪節段的重心在提升吊點組成的幾何范圍內,需要設立導向裝置,導向裝置設立在止晃鋼平臺上,以兩層為宜。提升過程中,導向裝置采用滾輪裝置和鋼筒壁板表面接觸,承受的軸向力不小于2噸。
導向裝置在煙囪倒裝過程中,在煙囪提升的適當位置布置,每組導向裝置在平面內徑向布置,每組分上下兩層,便于煙囪節段的加固圈通過時交替調整,保證煙囪節段的提升受控。導向裝置布置在鋼平臺梁上,防止鋼內筒在提升過程中晃動。
四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網絡圖
安全目標:
(1)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杜絕重大施工機械或設備損壞事故;
(3)杜絕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4)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5)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6)杜絕重大職業衛生傷害事故;
(7)杜絕重大垮(坍)塌事故;
(8)不發生惡性未遂事故;
(9)杜絕發生大面積傳染病和群體食物中毒事件;
(10)年人身輕傷率小于3‰;
(11)不發生惡性群體事件;
(12)設施標準、行為規范、施工有序、環境整潔,樹立安全品牌工程,力爭創建國內職業安全健康施工樣板工程。
文明施工目標:
實行施工總平面模塊化管理,做到“設施標準、行為規范、施工有序、環境整潔”,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
環境目標和指標:
(1)建筑施工場所的場界噪音達標排放;
(2)不出現環境污染事故。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立專職安全員統抓各項安全工作,對安全生產進行目標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2)進場員工均經過項目部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與考試成績要登記在案。“三無”人員禁止進場。
(3)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
(4)明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職責。
(5)做好第三級的安全教育,并開展經常性的、多樣化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崗位練兵活動,使員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6)施工班組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并做到有內容、有目的、有記錄。堅持每天進行站班會,做到“三查”、“三交”。班后開好安全小結會。
(7)施工班組施工前做到先交底,同時完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嚴格執行相關的操作規程和施工方案。
6安全文明施工現場保證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是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措施,是強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有效途徑。所以,我們針對該工程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技術措施。
(1)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
(2)工人在臨邊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1)臨時用電和施工機具
(1)使用電動工具(手電鉆、磨光機)前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有無漏電保護,使用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2)電焊機上應設防雨蓋,恥設防潮墊,一、二次電源接頭處要有防護裝置,二次線使用接線柱,且長度不超過30m一次電源采用橡膠套電纜或穿塑料軟管,長度不大于30m,且焊把線必須采用銅芯橡膠絕緣導線。
(3)配電箱、開關箱應裝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汽、液體其它有害氣質中;不得裝設以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震動、液體浸蝕及熱源烘烤的場所。
(4)開關箱內部和頂部應裝訂防火板,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熔絲不得用其它金屬代替,且配電箱上鎖編號,有專人負責。
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由專業工長下達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班組履行簽字手續后方能施工,并且在施工前傳達給班組每位成員。
(2)火災預期防及搶救
(1)火災預防
a.倉庫內應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欄,如果儲備揮發性易燃易爆物,應注意溫度及通風,倉庫及現場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b.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
c.滅火設備應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的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d.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易燃物品人員需嚴格操作,并應有監工在場。
e.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保險絲,發生突然停電時應迅速關閉電源。
f.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火災搶救
a.一旦發現起火,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并迅速撤離火源點,在場人員均立刻協同滅火。
b.火災時項目經理應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并應通知其它部位戒備,警報器應立即打開。
c.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附近的可燃物移開,如火勢大一時不能撲滅,項目主管人員應先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d.救火時,先救人,后搶物;
e.油類或電線失火,應有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f.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g.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濕毛巾掩著口。
h.如火焰封住出口,應利用繩索或順著鋼絲繩逃生。
(3)主要預防及控制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不準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上班,施工現場設置安全警告牌,門衛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所有機電設備實行專機專人負責制,持證上崗操作。非專業人員不得動用機電設備,各種機械強化保養,提高完好率,嚴禁帶病運行。
(3)現場施工用電嚴格遵照《施工現場監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及要求進行布置及架設,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F場用電線路及電器安裝均由持證電工安裝,無證人員不得操作?,F場的所有移動式電器須安設漏電保護器,班前由持證電工進行靈敏度試驗,定期對閘刀、開關、插座進行安全檢查。夜間施工時,準備充足的照明設施,保證足夠照明條件;特殊作業場所,使用低壓照明。
(4)加強對施工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及時對現場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配備齊全,安放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檢查,更換滅火器的藥品,保證消防器材隨時處于良好狀態。
(5)高空作業、臨邊作業要求系好安全帶。禁止從高空隨意拋擲材料、物品。
(6)及時取得氣象預報資料,根據氣象預報,提前作好防風防雨措施,并切實按措施嚴格執行實施,合理安排現場施工生產。暴雨來監前,認真檢查臨建設施、電線及場地排水設施,做好抗風加固和防雨準備。
篇2: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程
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程
1目的
加強起重作業安全管理,減少和避免人身傷害與設備事故。
2范圍
適用于施工過程中的吊裝起重作業管理。
3定義
本規定所指吊裝起重作業系指在工程項目施工生產中利用起重機械和人力進行重物起落和轉移等作業。
4起重機械
4.1本規定所指起重機械包括門式起重機、輪胎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升降機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具(如吊藍)等。
4.2新購置(進口)的起重機械,其生產廠家必須是國家主管部門指定并核發合格證(進口許可證)的專業制造廠,其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備,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
4.3設計、制造、改制、維修、安裝、拆除起重機械時,需取得國家授權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4.4對于非人力驅動且起重量大于0.5噸(含0.5噸)的各類起重機械,應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技術檔案。
4.5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對起重機挾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每天作業前的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對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起重設備,必須進行檢查處理,并保存檢修檔案。
4.6禁止使用起重機械移送人員;在必須使用吊藍進行施工作業的情況下,應在作業前制定詳細可靠的施工安全保護措施,并按有關要求進行審批。
5起重機具
5.1鋼絲繩、吊鉤、卡環、滑輪及滑輪組、卸扣、繩卡及卷揚機等起重機具必須具有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
5.2自制、改造和修復的吊具、索具,必須有設計資料(包括圖紙、計算書等)和工作、檢查記錄,并按規定進行存檔。
5.3起重機具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維護與保養,如達到報廢標準時,必須予以報廢處理。
6作業人員
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學習并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經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從事起重指揮和操作作業,嚴禁無證操作。
7作業
7.1吊裝技術方案的編制
(1)設備、材料運輸、吊裝,凡單件重20t、高10m、長15m以上的應單獨編制運輸、吊裝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批,施工中未經審批人許可不得隨意改變原方案和措施。
(2)編制施工方案時,根據設備或材料的強度、剛度以及施工機具的可能性,選擇最有利的受力條件,必要時采取補強加固措施。并進行強度核算,所選用的吊裝機具必須保證安全系數。
7.2技術交底
(3)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由技術人員向參加起重吊裝的全體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
(4)起重吊裝人員應熟悉起重方案、起重機具性能、操作規程、指揮信號和安全技術要求。
(5)組織檢查
(6)大型吊裝工程的準備工作完成后,在自檢、整改的基礎上,報業主、監理公司聯合檢查。
(7)在檢查中提出的問題,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整改。
7.3吊車司機與吊車
(8)吊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能了解所操作吊車的構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養規程以及各種指揮信號,操作時要精力集中。
(9)吊車司機與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指揮人員應熟悉所指揮的吊車性能,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后方能開始操作。
(10)操作前必須鳴笛示意,并嚴格執行指揮信號。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錯誤時,司機應停止操作,待核實后再操作,對指揮人員發出的明顯有礙安全的信號,司機有權拒絕執行,以免發生事故。
(11)新到或新修復的吊車在使用前應根據有關移動式起重機試驗規范進行試驗和試吊,經有關部門檢查認可后,方可使用。
(12)各類吊車安全附件齊全可靠,不得任意拆除,并應定期進行校驗。
(13)各類吊車不得起吊超過額定起重負荷的物件,當需起吊超過額定起重負荷的物件時,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制訂安全措施后方可起吊。
(14)嚴禁用各種吊車進行斜吊、拉吊埋在地下或與其它物件相連的物體,以免機械載荷過大而造成事故。
(15)兩臺吊車抬吊一件重物時,必須統一指揮,兩機動作應配合協調,上升或下降速度盡可能保持相等。重物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采用吊桿傾角下所允許的重量總和的75%。
(16)重物懸空未放下前,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7)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線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18)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給以斷續鈴聲或報警。
(19)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20)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21)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22)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23)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錨定住。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
(24)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25)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體,及斜拉斜吊等,禁止操作。
(26)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禁止操作。
(27)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補墊等,禁止操作。
(28)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
(29)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禁止操作。
(30)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31)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32)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
(33)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34)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
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地吊運。(35)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定的安全圈數。
(36)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下表的規定。
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
輸電線路電壓V(kV)│<1│1--35│≥60
最 小 距 離(m)│1.5│3│0.01(V-50)+3
(37)流動式起重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7.4鋼絲繩的使用
(38)選用鋼絲繩應留有必要的安全系數。
(39)吊裝時鋼絲繩應受力均勻,鋼絲繩的插接頭不宜通過卷筒或滑輪組。
(40)受力繩索附近處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應設專人監護。
(41)荷重表面如有棱角、刃面,應在拴系吊索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42)吊索捆綁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并應對稱捆綁牢固,防止偏重或滑脫。如因特殊情況必須捆綁在重心以下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3)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經常檢查鋼絲繩有無斷絲、扭結、折彎、壓扁、磨損、腐蝕或電弧作用引起的損壞現象。
8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執行。
篇3:漆業公司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漆業公司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業前的安全檢查、作業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的工作和《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檢維修吊裝作業。
二、引用文件
GB5082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B6067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T6067-1985NFE52-122:1975,NEQ)GB16179安全標志使用導則三、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1、吊裝作業
在檢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2、吊裝機具
目前公司還沒有吊裝機具,需要時委托使用外部單位的吊裝設施(如吊車等)。
四、吊裝作業的基本要求1吊裝機具
委托使用外部單位的吊裝設施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相關要求。
2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
吊裝作業人員應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操作。
3起吊重物
吊裝質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吊裝物體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以及在作業條 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4風險管理
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經作業主管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審查,報主管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5起吊負荷
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能力的80%。
五、作業前的安全檢查1選擇作業人員
對從事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
2落實安全措施
相關部門進行有關安全事項的研究和討論,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確認。
3檢查作業器具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
4檢查作業環境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
5確認天氣狀況
實施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六、作業中的安全檢查1確認人員職責
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2811的規定。
應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5082起重吊運指揮信號》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
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2試吊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將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3吊裝錨點的選擇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4夜間照明
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七、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定1服從指揮
按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
司索人員應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報告險情。
2嚴禁和不準
當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準進行起重操作。
嚴禁起吊超負荷或重物質量不明和埋置物體;不得捆掛、起吊不明質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嚴禁起吊操作。
重物捆綁、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
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無法看清場地、無法看清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吊。
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在輸電線路近旁作業時,應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后再進行起重作業。
停工和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在有載荷的情況下,不得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下方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3其他要求
應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和吊物的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
遇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作業。
八、作業完畢后的工作1清理現場
將起重臂和吊鉤收放到規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應斷開電源開關。
對在軌道上作業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錨定。
2起重器具的維護保養
吊索、吊具應收回放置到規定的地方,并對其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3危險告知
對接替工作人員,應告知設備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十、《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吊裝質量大于10t的重物應辦理《作業證》,《作業證》由相關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項目單位負責人從安全管理部門領取《作業證》后,應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交作業單位負責人批準。對本標準3.3規定的吊裝作業,應編制吊裝方案,并將填好的《作業證》與吊裝方案一并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作業證》批準后,項目單位負責人應將《作業證》交吊裝指揮。吊裝指揮及作業人員應檢查《作業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應按《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轉借《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齊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實,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方可進行作業。
吊裝作業許可證
A.1應按作業的內容填報《作業許可證》。
A.2嚴禁涂改、轉借吊裝安全作業證,嚴禁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A.3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A.4作業前,應對照吊裝安全作業證“安全措施”和補充的安全措施,在相應方框內畫“√”。
A.5《作業許可證》一式三份,審批后第一聯交吊裝指揮,第二聯交項目單位,第三聯交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