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局扇)停風停電撤人制度
第一條
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情況:1、成立領導組
組
長:技術礦長
副組長:機電礦長
生產礦長
安全礦長
調度主任
通風副礦長
通風副總
成
員:各科室、隊組全體人員
下設辦公室:礦通風科,通風副總兼任辦公室主任。
2、職責分工:(1)技術礦長王永峰擔任總指揮,負責停送電及瓦斯排放全過程的總體指揮工作。
(2)生產礦長閆海平,安全礦長張建彪,機電礦長賈玉珍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停送電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監督與督促工作。
(3)調度主任李路亮,負責組織,協調,停送電及瓦斯排放全過程的各項工作,統籌安全,統一指揮。
(4)主扇排放瓦斯實行分級管理:①停風時間在3小時以內,由通風科長現場組織排放。
②停風時間在24小時以內,由通風副技術礦長程師現場組織排放。
③臨時停風的工作面,瓦斯濃度不超過2%,由瓦斯員、代班長、電工配合,嚴格按瓦斯排放制度進行現場排放。
④停風時間長,瓦斯濃度達到2%—3%由通風科組織瓦斯隊長、掘進隊長、代班長、電工配合,嚴格按瓦斯排放制度進行現場排放。
⑤
瓦斯濃度超過3%,由通風科長、瓦斯隊長、掘進隊長、代班長、瓦斯員、電工現場組織排放。
(5)機電科科長:負責停送電前后的機電工作安排。
(6)安監站站長:負責瓦斯排放期間的監督,檢查工作,包括人員上下井情況,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風機房前后20米范圍內杜絕一切火源。
(7)瓦斯隊隊長:負責組織,安排瓦斯員,在隊長、電工的配合下,進行現場排放瓦斯,以及某采區瓦斯排放情況的統一及時匯報工作。
(8)通風隊隊長:負責礦井瓦斯排放過程中,按調度室的命令,準確開啟或關閉指定風門,以及送風后礦井通風設施的檢查工作。
(9)機電隊隊長:執行調度室機電科科長的命令,現場組織,監督,主風機及井上下供電系統的停送電工作。
(10)檢身房:執行調度室命令,切實掌握出入井人數,負責所轄井口附近20米范圍內的火源警戒工作。
(11)采掘隊隊長:執行調度室的命令,負責停電前,組織落實撤出工作面內的全部工作人員,做好停電的準備工作,以及送電后組織落實副隊長和電工與瓦斯員一道進現場瓦斯排放工作。
第二條
主扇排放礦井瓦斯的安全措施:1、主風機房的接到停風命令后,值班人員停止主扇,并立即打開風道側門,防爆頂蓋。
2、主扇送電前,由瓦斯員檢查所有電器設備1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否則,不得送電啟動主扇。
3、主扇排放礦井瓦斯,機電隊長協助由通風科科長,現場組織排放。
4、啟動主扇前,通過主扇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否則,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風道側門,仍保持原狀,以便風流短路,并必須有專人看管。
5、排放時,由瓦斯員檢查出風口瓦斯濃度不得超過2%,否則,應進行加大短路風流,待出風口瓦斯濃度低于2%時,方可逐節關閉風門,其次序為:風道側門→風硐內風門閉合大小由出風口瓦斯濃度大小來決定。
6、排放時,瓦斯濃度呈駝峰狀態,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可將初期的降低誤認為瓦斯已排,而迅速關閉風門,每關一扇必須等一段時間,瓦斯濃度下降時,方可關閉下一扇風門。
7、當風門完全關閉,出風口瓦斯濃度平穩低于1%以下時,電話匯報調度室,瓦斯員和各變電所值班電工,采掘電工跟班隊長相跟入井,其他人員不得入井,由瓦斯員檢查總回風瓦斯濃度低于0.75%以下,中央變電所瓦斯濃度在0.5%以下,電工檢查下井高壓電纜及中央變電所各開關符合完好標準時,由瓦斯員、值班電工同時匯報調度室,地面變電站向中央變電所送電,其他工人入井,但必須在井底車場待命,不得進入采區。
8、各采掘跟班隊長同電工、瓦斯員先行入井后,由瓦斯員檢查采區回風瓦斯濃度在1%以下,變電所瓦斯濃度在0.5%以下,電工檢查采區電纜及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符合完好標準時,由通風科科長或隊長,匯報調度室,采區變電所可以送電,然后在變電所等待送電。
9、采區變電所送電后,掘進隊隊長、電工和瓦斯員配合,檢查風機附近瓦斯濃度在0.5%以下,風電瓦斯閉鎖完好,由通風科科長或隊長匯報調度室,向風機送電,進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間,采區回風下山內所有電器設備不得送電。
10、采區變電所送電后,回采隊長、電工和瓦斯員相跟,由隊長檢查頂板的支護情況,電工檢查瓦斯電閉鎖瓦斯員檢查上下順槽瓦斯情況,只有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瓦斯電閉鎖完好,方可由通風科長或隊長匯報調度室,向工作面送電。
篇2:輸變電工程公司停電管理制度
輸變電工程公司停電管理制度
1.辦理輸變電工程施工需要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配合手續的管理辦法.
1.1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湖北省輸變電工程公司參與的電力基建工程施工需要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配合。(以下停電特指:省內110kV及以上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
1.2依據標準/文件
國家電網公司頒布《電網調度規程》
湖北省電力公司頒布《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規定》,
1.3職責和分工
1.3.1工程部負責匯總全公司需要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計劃;審查措施及作業指導書后呈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經業主批準后報運行、調度等各級管理單位并協商停電事宜。
1.3.2分公司/項目部負責工程所需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調查、編制措施、停電計劃等資料報工程部并指定具備資格的工作負責人。
1.4停電計劃的申報
1.4.1年度計劃
每年11月10日前報年度計劃,分公司/項目部對下一年度需要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進行調查統計(所統計不能有遺漏、停電時間可以根據工程里程碑進行預計)后報工程部,工程部報省公司.
1.4.2半年度計劃
分公司/項目部每年12月10日前和第二年的6月10日前分別報上、下半年計劃,將準確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名稱和位置(位置特指:線路指運行桿號、變電設備指運行編號以下雷同)及相關示意圖報工程部,工程部報省公司.
1.4.3月度計劃
分公司/項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報下一個月需要停電的月度計劃,將準確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名稱、位置、計劃停電時間及規范的跨、改輸變電運行設備的措施及備選措施和相關示意圖等資料報工程部。工程部報運行單位.
1.5停電票按以下要求辦理
1.5.1工程部負責停電協商及檢修通票的辦理。一般工程提前15天、重大工程提前20天向中調或網調及運行單位報停電施工方案,停電前5天工程部向運行單位申請報檢修票。
1.5.2分公司/項目部在停電前指派具備工作負責人資格的人員(見每年安監部下發的關于確認具備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的通知文件)到運行單位根據調度批答的檢修票及按省電力公司相關要求辦理工作票。
1.6如遇搶險等特殊工程需要停電的按應急預案并報業主同意后特事特辦。
2.辦理工程帶電跨越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的管理辦法。
2.1分公司/項目部提前一個月向工程部報帶電跨越申請,工程部匯同安監部現場調查后確定是否采用帶電跨越措施。
2.2.220kV及以下線路帶電跨越措施由分公司/項目部和帶電跨越架搭設單位共同編寫,500kV線路帶電跨越措施由工程部組織編寫。帶電跨越措施由工程部/安監部主任審核,總工程師批準。
2.3.分公司/項目部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單位辦理帶電工作票.
3.跨、改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光纜的管理辦法。
分公司/項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向工程部報下一個月工程跨、改輸變電運行設備的光纜計劃。分公司/項目部將準確的跨、改光纜資料(措施等)報工程部審核。分公司/項目部開工前必須辦停電工作票和光纜工作票并得到指令。
篇3:物業轄區變配電室停電管理制度
物業轄區變配電室停電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物業正常運行及客戶的正常辦公,對臨時停電作以下規定:
一.因供電設施、設備檢修工作需要時停電,則需要提前三天由部門提出停電檢修申請報告,經總經理室報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后,由服務部書面通知物業內的客戶。
二.由于施工等原因需要臨時停電,需到工程部門填寫《臨時停電申請單》并經同意后由工程部電工憑單執行。
三.供電部門的供電網線路臨時停電分兩種情況管理:
1.事先接到停電通知,應即上報總經理室,由服務部書面通知大廈有關客戶并說明原因,同時工程部門作好發電機(大油機及車載發電機)的供電準備。
2.供電網絡突然停電則立即上報總經理室,由服務部通知物業內有關客戶并說明情況,同時立即開啟備用發電機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