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變配電室停電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正常運行及正常辦公,對臨時停電作以下規定:
1. 對供電設施、設備檢修工作需要時停電,則需要提前三天由工程部打停電檢修申請報告,經賓館領導同意后,由工程部通知各使用部門。
2. 由于施工等原因需要臨時停電需要到工程部填寫臨時停電申請單,報賓館領導同意后,由工程部經理填寫臨時停電單,電工憑單執行。
3. 供電部門的供電網線路臨時停電分兩種情況來管理:
3.1 事先接到停電通知,馬上告知工程部負責人,由工程部書面通知賓館主管領導,并說明原因,同時作好發電機的供電準備。
3.2 供電網絡突然停電則立即告知工程部經理,由工程部立即匯報領導,并說明情況,同時立即開啟備用發電機供電。
篇2:輸變電工程公司停電管理制度
輸變電工程公司停電管理制度
1.辦理輸變電工程施工需要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配合手續的管理辦法.
1.1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湖北省輸變電工程公司參與的電力基建工程施工需要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配合。(以下停電特指:省內110kV及以上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
1.2依據標準/文件
國家電網公司頒布《電網調度規程》
湖北省電力公司頒布《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規定》,
1.3職責和分工
1.3.1工程部負責匯總全公司需要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計劃;審查措施及作業指導書后呈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經業主批準后報運行、調度等各級管理單位并協商停電事宜。
1.3.2分公司/項目部負責工程所需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調查、編制措施、停電計劃等資料報工程部并指定具備資格的工作負責人。
1.4停電計劃的申報
1.4.1年度計劃
每年11月10日前報年度計劃,分公司/項目部對下一年度需要輸變電運行設備停電的進行調查統計(所統計不能有遺漏、停電時間可以根據工程里程碑進行預計)后報工程部,工程部報省公司.
1.4.2半年度計劃
分公司/項目部每年12月10日前和第二年的6月10日前分別報上、下半年計劃,將準確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名稱和位置(位置特指:線路指運行桿號、變電設備指運行編號以下雷同)及相關示意圖報工程部,工程部報省公司.
1.4.3月度計劃
分公司/項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報下一個月需要停電的月度計劃,將準確的輸變電運行設備名稱、位置、計劃停電時間及規范的跨、改輸變電運行設備的措施及備選措施和相關示意圖等資料報工程部。工程部報運行單位.
1.5停電票按以下要求辦理
1.5.1工程部負責停電協商及檢修通票的辦理。一般工程提前15天、重大工程提前20天向中調或網調及運行單位報停電施工方案,停電前5天工程部向運行單位申請報檢修票。
1.5.2分公司/項目部在停電前指派具備工作負責人資格的人員(見每年安監部下發的關于確認具備工作許可人、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的通知文件)到運行單位根據調度批答的檢修票及按省電力公司相關要求辦理工作票。
1.6如遇搶險等特殊工程需要停電的按應急預案并報業主同意后特事特辦。
2.辦理工程帶電跨越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的管理辦法。
2.1分公司/項目部提前一個月向工程部報帶電跨越申請,工程部匯同安監部現場調查后確定是否采用帶電跨越措施。
2.2.220kV及以下線路帶電跨越措施由分公司/項目部和帶電跨越架搭設單位共同編寫,500kV線路帶電跨越措施由工程部組織編寫。帶電跨越措施由工程部/安監部主任審核,總工程師批準。
2.3.分公司/項目部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單位辦理帶電工作票.
3.跨、改110kV及以上輸變電運行設備光纜的管理辦法。
分公司/項目部每月的15日之前向工程部報下一個月工程跨、改輸變電運行設備的光纜計劃。分公司/項目部將準確的跨、改光纜資料(措施等)報工程部審核。分公司/項目部開工前必須辦停電工作票和光纜工作票并得到指令。
篇3:物業轄區變配電室停電管理制度
物業轄區變配電室停電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物業正常運行及客戶的正常辦公,對臨時停電作以下規定:
一.因供電設施、設備檢修工作需要時停電,則需要提前三天由部門提出停電檢修申請報告,經總經理室報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后,由服務部書面通知物業內的客戶。
二.由于施工等原因需要臨時停電,需到工程部門填寫《臨時停電申請單》并經同意后由工程部電工憑單執行。
三.供電部門的供電網線路臨時停電分兩種情況管理:
1.事先接到停電通知,應即上報總經理室,由服務部書面通知大廈有關客戶并說明原因,同時工程部門作好發電機(大油機及車載發電機)的供電準備。
2.供電網絡突然停電則立即上報總經理室,由服務部通知物業內有關客戶并說明情況,同時立即開啟備用發電機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