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1目的與范圍
為認真執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采購、使用、維護和管理,發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2職責
2.1公司安技保衛部負責對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2.2基層單位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放、入庫、使用、管理。
2.3
項目經理部負責提供安全標志使用的計劃和日常管理。
工作要求
3.1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應根據各項目經理部的施工現場需要,提出使用計劃,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采購的安全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結合施工現場或不同生產、生活、辦公場所具體情況懸掛標志。安全標志應按分部、分項(基礎、主體、附屬)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圖。應有項目經理簽字、有繪制人簽字、有繪制日期,并填寫《安全標志登記表》(安表16)。
3.3
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
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標志
牌。設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樓梯、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基坑臨邊、爆破物、危險化學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由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移動,或回收后,退交基層單位安保部門統一保管。
3.5安全標志牌未經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3.6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3.7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安全標志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衛部每季度、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每月對項目經理部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4標志
4.1、按照消防規范要求,管理區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入伍
4.2、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4.3、標識名稱及作用
4.3.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4.3.2、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范圍。
(2)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防火樓內梯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4.3.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3.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1)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2)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3)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4)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6)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7)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篇2:放射線工程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放射線工程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項目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定。
4、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
5、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現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現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現場依此進行布置。
7、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原設計人批準,并備案。
8、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9、項目部要派專人管理現場的標志牌,對損壞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
10、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統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工程施工使用。
篇3:建設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3)
建設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三)
為了進一步搞好文明生產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生產設備標示整齊、規范,做到現場標示清晰,確保工作人員不誤碰誤動設備,不誤接觸帶電物體,不出現因標示不清晰而出現的各種事故和異常。根據集團公司上級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以進一步加強安全標志的管理。
1、各種標志的制作必須選擇正規的專業廠家,其式樣、內容應規范、合理、美觀;
2、各種標志的布置必須符合現場條件,能夠滿足現場需要,并且布置整齊、合理,色調一致,整體協調;
3、各種標志的安裝必須根據現場采用合適、恰當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種標志的式樣設計應符合京滬高鐵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
5、安全標志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相應安全法規、管理規定等的要求,確保日常生產以及現場作業的安全;
6、各種標志的增加或撤除應經相應管理部門批準,特殊的應經上級安全負責人批準。標志管理部門應建立各種標志的檔案,并且及時記錄標志變更情況。施工現場及相應施工隊應做好各種標志的日常管理和現場維護工作,將其管轄范圍內的標志分解到人,落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