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國際名優特產交易中
臨邊防護施工方案
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方案
一、方案編制依據
1、本方案編制依據:(J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2、檢查驗收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3、安徽合肥華商國際特產交易中心施工組織設計
二、工程概況
2.1工程總體介紹
序號
項目
內容
1工程名稱
華商國際名優特產交易中心(西區)工程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5施工單位
6承包方式
總承包
7工期要求
合格
8施工工期
300天
9質量標準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的合格標準
10安全文明施工
合肥市安全文明工地
11工程規模
建筑總面積
136080平方米
12工程地址
合肥市合寧高速和合馬公路交叉口
13工程性質
國際名優特產交易中心
2.2結構設計簡介
項目
內容
結構形式
基礎
本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擴底灌注樁基礎+抗浮錨桿基礎+獨立基礎+條形基礎+承臺、承臺梁、基礎梁+底板
主體
地下為鋼筋砼剪力墻框架結構、1-5層鋼筋砼框架結構
抗震烈度
7度
設計使
用年限
50年
人防設
置等級
常6/核6
抗震等級
二級、三級抗震
建筑耐火等級
一級
安全等級
二級
防水等級
一級
土質、水位
基底以上土質分層情況
素填土/含粘性土粗砂/含粘性土礫砂/礫砂
地下水位
承壓水
位于粗砂6層
滯水層
位于礫砂4層
設防水位
絕對標高7.50m
地下水質
潛水對混凝土結構有弱腐蝕性,強透水層對混凝土結構有中等腐蝕性。
二次結構
內外墻200/100厚煤矸石多孔磚。人防隔墻采用200厚加氣砼砌塊,防火隔墻采用200厚砂加氣砼砌塊。
砼等級
部位
框架柱、剪力墻、連梁
梁、板、
樓梯
二次
結構
地上
20.05-頂層
C30
C30
C25
10.35-20.05m
C35
C30
-0.05-10.35m
C40
C30
地下
C40
承臺梁、承臺、底板、基礎C35、人工挖孔樁C30。
地下人防、柱為C40、其余構件為C35(墻、梁、板)
鋼筋類別
種類
HPB300、HRB400
最大鋼筋直徑
28mm
接頭形式
機械連接、綁扎搭接、焊接連接
焊條
E43、E50、E55
結構最大尺寸
地下部分
基礎板厚
400mm
地下室外墻
300mm
樓板
250
梁
450*1900、300*2400
地上部分
柱
850×850mm
板
150mm
梁
550×1000×8400
三、“三寶”、“四口”、“五臨邊”的概述
“三寶”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使用,“四口”是指樓梯口、電梯井、預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種洞口的防護應符合要求,“五臨邊”是指深基坑、陽臺、雨蓬、樓板、屋面等臨邊部位的防護,兩者防護不當,就存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一系列事故發生的隱患。為此項目部成立以質安員為首、各班長為成員的“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專項治理小組。
四、“三寶”防護
1、安全帽要求:應有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生產日期、許可證編號,每項安全帽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檢測報告;
2、安全網要求:網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10cm×10cm,應有國家指定監督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檢測報告和準用證;
3、安全帶要求:架子工使用的安全繩長應為1.5-2m,安全帶帶體上應縫有永久安樣的商標、合格證、檢驗證。合格證上應注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拉力試驗、沖擊試驗、制造廠廠名、檢驗員姓名,安全帶進廠時應有合格證、檢測報告、生產許可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安全帶一搬使用五年報廢,使用兩年后,按批量抽驗,以80公斤重量自附度試驗,不破斷為合格;
4、現場進出大門應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標語,安全帽應正確使用,規范佩帶,系好安全帽、不準亂拋、亂扔、用于坐和墊,不行使用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現場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帶,搭拆井架、腳手架、及其它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使用時應高掛在牢固、可靠的物體上,使用后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經常檢查、發現霉變、硬脆、斷裂等現象及時更換。
五、“四口”防護
1、現場必須重視臨邊“四口”防護,防護時應使用紅白相間沒漆的鋼管,鐵板等作護攔材料。
2、樓梯踏步及平臺臨邊必須設牢固可靠的臨邊防護攔桿,1.2米高水平桿,30公分高踢腳桿,桿件里側滿掛密目網,裙房電梯井口必須設置1.8米高的安全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公分,電梯井內每層設置一道安全平網(或腳手片),平網與井壁間隙不大于10公分,當防護高度超過一個標準層時不得采用腳手板等,硬質材料做水平防護,主樓電梯井道一律采用落地滿堂架施工,防護攔桿防護柵門應符合規范規定,整齊牢固,與現場規范化管理相適應。并經驗收形成工具化、定型化防護用具,安全可靠,整齊美觀、周轉使用。
3、預留洞口、坑、井的防護,應針對洞口大小及作業條件,在本單位或施工現場形成定型化,不允許由作業人員隨意找材料蓋上的臨時做法,防止由于不嚴密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隱患。1.5m2以內的小洞口可采用模板或鋼板等定型材料蓋嚴,也可臨時砌死,或用貫穿混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上面滿鋪竹籬笆或腳手板,邊長在1.5m以上的洞口或面積在1.5m2的洞口,應沿洞口四周設1.2m高護身桿和30cm高踢腳桿,桿里側滿掛安全網,并懸掛安全警示牌。
4、通道口防護;主體入口處,大門口施工人員的通道口上方,應設防護棚,上下雙屋。
六、“五臨邊”防護
基坑、陽臺、雨篷、樓板、屋面等臨邊防護:凡本工程工作面邊無防護設施或圍護高度低于80cm時,都要按規定搭設臨邊防護欄桿,臨邊防護欄桿搭設要求:
1、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m-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m-0.6m,橫桿長度超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2、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1KN的外邊;
3、防護欄必須向上而下用密目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小于18cm的擋腳板。
4、防護欄桿應涂刷醒目安全色。
七、安全防護內容與技術措施
一、“三寶”的正確使用:
1.1安全帽的正確使用: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或檢測報告,并經常檢查,異有常損傷、裂痕應立即收回停止使用。
(2)使用安全帽,要認真檢查帽殼、帽襯有無損壞現象,調整好帽襯間距,調整好帽箍。戴帽后,帽箍要箍緊,帽帶必須系緊。
(3)休息時不得將安全帽當凳子坐,下班后不要把安全帽當作盛東西的容器。
(4)炎熱天氣作業不可用遮陽帽、防雨帽替代安全帽。
1.2安全帶的正確使用:
(1)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或檢測報告并定期進行試驗。
(2)安全帶使用時要高掛低用,并防止擺動,碰撞避開尖刺,不能打結使用,不能將掛鉤直接掛在保險繩上,應掛到連接環上。
(3)安全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堿或尖銳物體。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隨意更換。
1.3安全網的設置:
(1)安全網必須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驗合格證或檢測報告,并取得安全監督部門準用證。
(2)密目網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桿內側,從架體底部到頂連續橫向設置。一層頂及以上每隔兩層設置一道水平兜網,兜網
(3)物料提升機架體外側使用立網防護,提升機司機一側采用大眼網,其余三側采用密目網防護嚴密。
(4)電梯井口、螺旋樓梯等處,在井口內首層及以上每隔兩層設固定式安全平網一道。
(5)密目式安全網嚴禁作為平網使用。
(6)密目網安裝時每個環扣都必須穿入12#-14#鐵絲,綁在外腳手架大橫桿上,遵循打結方便,連接牢固,易于拆卸的原則。
(7)平網安裝時網面不要繃的過緊,系結點應沿網邊均勻分布,每個系點用一根獨立的系繩連接,系繩要連接牢固而又容易解開,筋繩要連接在支撐架上。
(8)立網要牢固扎結,固定點的距離應不大于50㎝,上下兩網之間的拼接要嚴密。
(9)安全網支設完畢,經過檢查驗收后方可使用。使用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A、禁止在粗糙或有銳角(邊)的表面拖拉;
B、禁止人倚靠或將物品堆積壓向密目網;
C、避免大量焊花落入密目網;
D、密目網周圍不得有嚴重的腐蝕性煙霧;
E、發現有嚴重變形或磨損;斷裂或破洞;霉變;系繩松脫;搭接處脫開等情況時,要進行修理或更換。
2、“四口”防護:
(1)樓梯口防護:旋轉樓梯一層頂設置安全平網一道,要嚴密、牢固。樓梯踏步拆除后,沿樓梯口兩側邊搭設1.2米高護身欄桿。
(2)電梯口防護:電梯口模板拆除后,安裝活動防護門(用鋼筋焊接),門高1.2米,門底邊距樓面100mm,用鉸鏈將門固定在混凝土墻上。管道井口搭設1.2米高防護欄桿。電梯井、管道井首層及以上每隔兩層設一道安全平網,要牢固、嚴密。
(3)各樓層預留洞口防護:短邊尺寸大于25mm、小于250mm的洞口用10mm厚竹膠板覆蓋嚴密并固定;大于250mm、小于500mm的洞口,用50厚木板蓋嚴并固定;邊長500-1500mm的洞口,在鋼筋網格上滿鋪50厚木腳手板固定;邊長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4)安全通道口防護:建筑物進出口設安全通道,搭設防護棚,高度不小于4m,出建筑物不小于5m,使用鋼管搭設,鋼管間距2m,棚頂用50厚木板鋪滿鋪嚴,兩側用密目網封嚴。
(5)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井道處要設明顯警示標志,夜間用紅燈示警。
(6)防護欄桿的設置要求:“四口”及臨邊防護欄桿的橫桿及欄桿柱均采用Ф48,δ3.5鋼管,以扣件固定。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1.2米,下桿離地高度0.6米,欄桿柱間距不大于2米。樓梯段兩側邊安裝防護欄桿,借助樓梯預埋件與欄桿柱焊接固定。
3、臨邊防護:
(1)基坑周邊、樓層周邊、物料平臺兩側邊、斜馬道兩側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物料平臺出料口設置開關式安全門。
(2)電梯口防護:電梯口模板拆除后,安裝活動防護門用鋼筋焊接,門高1.2m門底邊距樓面100mm。用鉸鏈將門固定在砼上管道井設置1.2m高防護欄桿,下設200高擋腳板。
(3)防護欄桿的固定:基坑周邊欄桿柱打入地面0.6m,欄桿柱間距不大于2m,距坑邊0.6m,基坑邊沿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和放置機具。樓層周邊在樓板上預埋ф25鋼筋,長400mm,與欄桿柱焊接,并且用鋼管、扣件將防護欄桿與主體結構拉結。
(4)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屋面與樓層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A、每層陽臺、進料臺等地方設置臨邊防護欄桿,安全防護措施。
B、每層施工的樓梯口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護欄。
C、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支設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4、攀登作業的安全防護
(1)現場登高借助建筑結構和腳手架的上下通道、外用電梯,攀登作業使用梯子。
(2)梯腳底部必須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上端固定牢固。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步上下間距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連接牢固,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
(3)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為35?!?5。,鉸鏈必須牢固,并有可靠拉撐。
(4)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
5.1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支撐按照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
(2)支設柱模板,四周設斜撐,并搭設操作平臺。
(3)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要有穩固的立足點。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嚴。砼板上拆模后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按各樓層預留洞口的防護執行。
5.2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2)綁扎挑梁、挑檐、外墻、邊梁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腳手架并掛密目網,滿鋪腳手板。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上操作。
(3)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綁扎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5.3砼澆筑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澆筑離地面2米以上的框架、雨蓬時,應搭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5.4懸空進行門窗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2)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操作人員要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上。
(3)進行各項窗口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
6、交叉作業的安全保護:
(1)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2)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3)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必須大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均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米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設置雙層防護。
7、懸挑式卸料平臺的安全防護:
(1)卸料平臺的構造詳見設計方案。
(2)卸料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3)平臺設置四個吊環,吊運平臺時使用卡環,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吊環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制作。
(4)平臺安裝時,鋼絲繩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另襯軟墊物,平臺外口高于內口。
(5)平臺外圍三面必須安裝1.2m高防護欄桿,雙道橫桿間距0.6米,并掛密目式安全網封嚴。
(6)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7)鋼平臺使用時,設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鋼絲繩子有銹蝕損壞的及時調整,焊縫脫焊及時修復。
(8)平臺上顯著部位掛標識牌,標明容許荷載值。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設專人監督。
8、洞口防護
(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2)樁孔上口、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地板門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6、其他交叉作業的防護
(1)支模、粉飾、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以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2)模板、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3)模板不用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4)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二、技術措施方案
1、高處作業安全設施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橈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范進行,但鋼受彎桿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的要求。
2、防護欄桿應有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1.2米,下桿離地面高度為0.5-0.6米。
3、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者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擋腳板或40厘米的擋腳笆,擋腳板或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地面空隙不應大于10mm。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4、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閉處理。
三、檢查與驗收
1、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與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可分層或分階段進行。
2、安全防護設施由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驗收。
3、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4、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做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八、安全保證措施:
(1)購買和使用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及時向工人發放。
(2)對入場職工進行上崗安全培訓,充分利用板報、標牌進行宣傳教育,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3)積極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4)安全防護措施由工長負責實施,安全員進行監督管理。
(5)安全防護設施嚴禁擅自拆除和隨意更改,拆除與更改必須經工長批準。
(6)各種安全警示牌齊全,醒目,時刻提醒施工人員的提高安全意識。
(7)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取得上崗證,并經醫生體檢合格。
(8)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避雷設施。
(9)六級以上大風、大雨、大雪、濃霧時禁止從事露天高空作業。
九、具體實施過程的控制和基本規定
1、項目部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沒有落實不得進入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器設備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懸空和攀登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4、施工中隊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隱患和缺陷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
5、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6、防護棚搭設和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7、因作業需要時,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篇2:冶金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和發放標準修訂方案
冶金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和發放標準的修訂方案
為了更新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我們在20**年1月4日公司標準化建設會議上,要求各分公司調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實施和發放使用情況。根據各分公司反饋回來的信息,結合現在的發放標準,經過20**年3月22日下午董事會和經理辦會議討論通過,修訂方案如下:
一、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由分公司發放和承擔費用
1、小件勞動防護用品,指洗浴類(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類(線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絕緣手套等);口罩類(紗口罩、防塵口罩、防毒口罩、過濾紙等);眼鏡類(電焊眼鏡、電焊面罩、防護眼鏡等)和耳塞。
2、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由公司制定,分公司負責發放,分公司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3、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由公司供應部購進,購進的小件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管理規定,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化要求。分公司發放小件勞動防護用品,到公司倉庫辦理出庫手續。
4、新增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同大件勞動防護用品一起下發預發表,月底發放結束,返回人力資源部上臺帳。原來由分公司發放的洗衣粉、手套、毛巾等按原發放標準和辦法執行。
5、有分公司發放的小件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標準發放,公司安全部負責監督管檢查,發現沒有配備或者沒有佩戴的,從重處罰。
6、每月底,企管部根據人力資源部報出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匯總表》,把小件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單另擇出,計入分公司費用。
二、個別工種發放標準調整如下:
1、炸藥總庫保管:發放防靜電服、防靜電鞋,不發其他工作服。
2、燒火工發放標準:布工作服(12月)、藍色安全帽(12月),皮手套(3月,分公司發放),皮工作鞋(12月),防護眼鏡(1年,分公司發放),毛巾(3月,分公司發放)。
3、修理工:增加護腳,使用期限6個月。
4、擋池工:增加防水手套(3月,分公司發放),高筒膠鞋(12月)。增加分身雨衣(12月)。
5、破碎工、給料工:增加防塵口罩、耳塞4個月1個;皮帶工增加防塵口罩4個月1個,由分公司發放。
6、井上、井下勾料工:增加防塵口罩3個月1個,由分公司發放。
7、磁選工、過濾機工、砂泵工、振網篩工:需要防水手套由分公司和車間自備,公司倉庫辦理出庫手續。
8、本條款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20**年7月10日
篇3:施工現場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方案
施工現場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方案
一、工程概況
1、滬東新村北區而街坊商品住宅工程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萊陽路,臨近浦東大道。本工程總建筑面積為28008.23平方米,由9幢號房及一地下車庫組成,本工程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二級??拐鹪O防烈度7度(0.1g),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一組。建筑抗震設防丙類,25#、34#、35#底層框架—剪力墻結構的框架和剪力墻的抗震等級為二級。設計使用年限50年。結構類型為六層磚混結構,商鋪層高3.3m,住宅樓層高2.8m,地下車庫3.8m。腳手架采用雙排落地腳手架。
樓層內各種預留洞、進料口、管道坑、溝、槽等,高處作業施工過程中的各類防護起到指導性的作用。本工程的危險源較多,其中絕大多數是關于臨邊防護問題的,對此本項目部應從施工初期就明確防護要求,落實責任,加強管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確保工程順利的進行。
2、本工程安全目標:創區標化工地,爭創上海市標化工地、文明工地,上海市安保體系貫標工地,事故發生頻率控制在1.5‰以內,重大傷亡事故為零,杜絕死亡、交通、安全、設備等重大傷亡事故。
二、方案編制依據
1、本方案編制依據:(J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2、檢查驗收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三、本工程特點
1、本工程雙排落地腳手架拆除時后的臨邊防護。
2、本工程的通道防護棚與機械設施和設備的防護作業棚。
3、本工程臨邊如: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等臨邊防護。
四、具體實施過程的控制和基本規定
1、項目部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沒有落實不得進入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器設備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懸空和攀登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4、施工中隊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隱患和缺陷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
5、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6、防護棚搭設和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7、因作業需要時,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五、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
1、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屋面與樓層周邊,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每層陽臺、進料臺等地方設置臨邊防護欄桿,安全防護措施。
3、每層施工的樓梯口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護欄。
4、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支設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六、洞口防護
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2、樁孔上口、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人孔、天窗、地板門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七、其他交叉作業的防護
1、支模、粉飾、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以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2、模板、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3、模板不用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八、技術措施方案
1、高處作業安全設施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橈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范進行,但鋼受彎桿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的要求。
2、防護欄桿應有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1.2米,下桿離地面高度為0.5-0.6米。
3、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者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擋腳板或40厘米的擋腳笆,擋腳板或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地面空隙不應大于10mm。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4、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閉處理。
九、檢查與驗收
1、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與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驗收可分層或分階段進行。
2、安全防護設施由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驗收。
3、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4、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做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