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祭日期間環境質量保障管控方案
為確保國家公祭日活動順利進行,保障國家公祭日期間環境質量,展示浦口區良好的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確保國家公祭日期間,全區環境質量整體達標。具體目標為:
1、空氣環境質量達標。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指標日均值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2、水環境質量達標。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優良;重要水體感官良好。
二、適用時段和范圍
根據《國家公祭日期間環境質量保障管控方案》(*政發〔20**〕*號)和《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改善四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的通知》(*政發〔20**〕*號),及時啟動一級、二級管控措施,采取更為嚴格的管控措施。
管控時段:20**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共31天。
1.第一階段。11月17日至12月5日,強化日常監管,實施嚴格管控措施。在此期間,若未來24小時PM2.5分指數超過200,且有持續趨勢,按第二階段加強管控措施實施。
2.第二階段。12月6日至12月17日,全面實施加強管控措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適用區域:全區非托管范圍。
三、管控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第一階段管控措施
1.環境空氣質量管控
(1)提升污染治理設施效率。進一步提高脫硝、除塵等大氣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并穩定達標。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實施單位:相關街道、管辦,有關企業。
(2)實施企業停限產。水泥等重點行業全面停產,明顯降低產能。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環保局;實施單位:相關街道、管辦,有關企業。
(3)嚴格控制工地污染。落實嚴控措施,各類工地加強揚塵全過程控制,對措施不落實或不達標的停工整治;20**年12月1日起,除地鐵工程等市政重點工程外,全區范圍內的樁基、土石方工程、渣土運輸和拆除等易揚塵作業停止施工。對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揚塵物料實行全覆蓋。
牽頭單位:區建工局;配合單位:區環保局、交運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實施單位:江浦街道、頂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永寧街道、橋林街道、星甸街道、湯泉街道、湯泉農場、老山林場、拆管中心、開發區管辦、珍珠泉管辦、老山度假區管辦、科工園管辦、國資集團、城建集團、交通集團、水務集團、軟件園、浦口新城,有關企業。
(4)增加道路保潔頻次。嚴格落實道路保潔作業規定,加大機掃沖洗頻次,實施道路沖洗作業,嚴厲查處拋撒滴漏車輛。確保主次干道無積塵、見本色,車輛行駛無揚塵。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實施單位:相關街道、管辦,有關企業。
(5)實施人工增雨。加強氣象預測,充分利用有利氣象條件,積極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最大程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牽頭單位:區氣象局;實施單位:區氣象局。
2.水環境質量管控
(6)實施水體全面保潔。主要水體水面和岸邊落實每日保潔,重點保障水體及岸邊實施專項保潔,落實全時段保潔,實現水清岸潔。加強河道泵站管理,禁止向河道直排污水。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水利局;實施單位:浦口新城、城建集團、相關街道、管辦。
(7)實施重點水體巡查制度。加強重點水體水質監測、巡查,掌握水質動態信息。開展每周巡查,嚴密監控水質狀態。加強水源地巡查。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開展每日巡查,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實施單位:水務集團、相關街道、管辦。
(二)第二階段管控措施
在實施第一階段管控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第二階段加強措施。
1.環境空氣質量管控
(8)進一步實施企業停限產。重點企業實施最大程度的停限產措施(詳見附件2)。
牽頭單位: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環保局;實施單位:相關街道、管辦,有關企業。
(9)嚴控長江碼頭污染。暫停長江浦口段碼頭產生大氣污染的裝卸作業,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嚴控碼頭揚塵污染。
牽頭單位:區交運局;實施單位:有關企業。
(10)強化工地揚塵管控。除地鐵等市政重點工程外,全區范圍內工地全部停工;對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塵降塵措施;混凝土攪拌站全部停產。
牽頭單位:區建工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環保局、交運局、水利局、城管局等;實施單位:江浦街道、頂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永寧街道、橋林街道、星甸街道、湯泉街道、湯泉農場、老山林場、拆管中心、開發區管辦、珍珠泉管辦、老山管辦、科工園管辦、國資集團、城建集團、交通集團、水務集團、軟件園、浦口新城,有關企業。
(11)全面加強道路保潔。加大道路保潔力度,對全市主次干道連續進行沖洗、灑水、清掃作業。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實施單位:相關街道、管辦。
(12)停止易揚塵物料運輸。全區范圍內暫停渣土、沙石等運輸,嚴控渣土車輛。暫停自卸車傾倒作業,以及碼頭和船舶煤炭、礦石、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物料的裝卸作業。
牽頭單位:區城管局、區交運局、區公安分局實施單位:相關街道、管辦。
(13)強化機動車污染控制。禁止所有黃標車、高污染車輛及重型車上路行駛;禁止外地高污染客運車輛進入浦口。
牽頭單位:區公安分局;配合單位:區交運局、環保局。
(14)減少公務用車出行。停止30%政府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使用。
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實施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府各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15)支持市民公交出行。增加地鐵、公交運力,支持市民公交出行,減少私家車上路行駛。
牽頭單位:區交運局。
2.水環境質量管控
(16)加大重點水體巡查力度。對重點保障水體開展每日巡查、監測,嚴密監控水質狀態。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實施單位:相關街道、管辦。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區環境質量保障領導小組。組長:吳光政;領導小組成員:區政府辦、環保局、工信局、建工局、督察辦、公安分局、城管局、交運局、水利局、氣象局、浦口新城、各相關街道、管辦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局長擔任。
(二)落實責任分工。各責任單位要對照責任分工,逐項制定落實方案,確保責任到人、管控到位。各相關企業對照管控方案,制定詳細實施計劃,落實任務分工,明確責任人。
(三)嚴格監督監管。對限產停產企業、停工工地以及重點污染企業實施專人負責制度。工信、建工等部門對上述管控企業派專人駐點監管,并對各街道、管辦以及本單位、本部門駐點監管人員落實防控措施情況實施職責范圍內的監督。區督察辦在牽頭職能部門督查的基礎上,根據部門的建議,對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單位進行督辦,對造成不良影響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篇2:PM公司OEM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
PM公司OEM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
序言
本管理系統規定了在OEM產品中,保證確實不使用超過**公司指定的“禁止使用物質”基準值的物質的“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規定事項。
1.適用范圍
本文件對于向**公司交貨產品的貴公司規定**公司規定的環境管理物質中有關“禁止適用物質”的管理系統的規定事項。
2. 關聯文件
本文件管理對象有關環境管理物質記載的標準以及有關“禁止使用物質”的測定方法和有關測定的實施、運用的手冊類文件如下所示,稱為關聯文件。在實際使用時,請確認改訂履歷,使用最終版本。
規定文件的分類 文件名 發行日
禁止物質、禁止計劃·基準 SS-00259 02年3月29日
測定用手冊 STM-0081、 STM-0082 02年3月29日
-測定頻度- OEM產品的構成部件的確認測定
運用手冊 02年10月 日
3.定義
OEM產品:
指**公司向第三者委托生產,或從第三者采購后進行銷售、頒發的產品。同時也包括與產品同包裝的附屬品以及附屬的副材料(包裝材、包裝部件、捆扎帶、聚氯乙烯袋、塑料袋、粘接膠帶等)。
不適合:
指含有允許濃度以上的“禁止使用物質”。
篩選判定:
指用作為SS-00259規定的測定和允許濃度的判定方法規定“LG公司技術手冊”的篩選試驗和判定基準來判斷是否合格的判定。
產品訂貨單位∶
指**公司的網絡公司等訂貨該OEM產品的部門。
綠色伙伴∶
索尼的認定管理中心根據“綠色伙伴環境質量認定標準”認定為綠色伙伴的單位。
4. 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
4.1一般規定事項
貴公司必須按照本文件的規定在OEM產品的設計、零部件和副材料的選定、生產的各工藝中,確實保證所有的零部件和副材料等均不使用超過允許值的“禁止使用物質”。另外,還必須建立為了保證確實不使用的管理系統,持續貫徹運營該管理系統。
4.2部件和副材料的選定及提供單位的管理
貴公司對于使用于OEM產品的零部件、副材料及其提供單位的有關選定,應按照以下的程序建立管理系統。
a)零部件和副材料的選定程序
b)上述選定的批準和記錄管理程序
使用于零部件的原材料均應為索尼綠色伙伴(各事業所的批準)的交貨品。
c)選定的零部件和副材料的不使用“禁止使用物質”的有關確認程序
該確認在設計階段的選定、批量生產階段以及確認變更時進行確認。
d)為進行上述確認的檢查、試驗程序以及有關記錄的程序
e)批量生產時的管理程序
包括為了防止與管理對象的原材料、零部件及副材料混淆,對識別、批量管理進行的基本原材料的跟蹤等有關的必要程序。
f)零部件和副材料變更的有關程序
零部件和副材料的變更中包括交貨單位、生產單位、原材料的變更。
g)發現了不適合品時的處理以及向索尼報告的程序
h)貫徹從a)到g)的程序時需要的保持·運營以及進行定期內部監察的程序
4.3有關文件化的規定事項
4.3.1一般規定事項
貴公司應將包括以下事項內容的環境質量管理系統文件化,并長期保存。
a)記述有關4.2項的從a)到h)的程序概要的文件
該文件中,應包括組織內的職權和責任、批準程序、使用的文件格式等。
b)環境質量管理系統所需要的記錄
c)LG公司借用的文件的管理程序
d)本文件規定建立有關程序的程序
4.3.2 文件管理
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所需要的文件,必須對以下事項規定程序,并進行管理。
a)文件的批準
b)文件的定期研討,根據需要進行修訂和重新批準
c)文件變更的識別
d)應保證該文件的版本是可以使用的最新版本。
e)標明索尼借用文件,并對其實行分發管理
f)為了防止錯誤使用廢止文件,需要時做適當的標記
4.3.3 記錄的管理
執行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時必須進行必要的記錄,對以下事項規定程序,并進行管理。
a)記載事項
b)記錄的批準
c)記錄的分發
d)記錄的保管
4.4 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的變更
貴公司的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需要變更時,必須將其內容向LG公司聯系,并且得到批準。
LG公司根據內容的重要程度,認為需要進行判斷時,進行監察,批準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的持續有效性。
貴公司當確認了變更后的有效性之后,應按照變更內容實施。
5.經營者的責任
經營者應該充分認識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的重要性,確保、提供需要的資源,同時應向組織內部貫徹其重要性。
5.1責任和權限
經營者應明確規定執行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的責任、權限及其它們的相互關系,并讓貴公司全體人員均知曉。
5.2環境關聯物質管理負責人
經營者應從管理人員中任命環境關聯物質管理負責人。不管給予環境關聯物質管理負責人的其他責任如何,必須具有以下所述的責任和權限。
a)應確實建立、實施及保持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中需要的程序。
b)應將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的實施情況報告給經營者。
c)計劃貴公司的“內部監察”,并貫徹實施。
5.3資源
5.3.1 一般規定事項
經營者必須確保包括測定儀器在內的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所需要的資源,并進行提供。另外,對從事影響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的工作人員,必須實施有關教育·訓練,加強工作能力。
5.3.2 能力、認識以及教育·訓練
貴公司為了確保從事影響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必須實施以下事項。
a)明確建立和維持運營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b)進行教育·訓練以保證具有需要的工作能力。
c)對教育、訓練、技能及經驗應編制記錄并長期保存。
6.設計
設計OEM產品時,為了確實保證不選擇、不使用不適合“禁止使用物質”的允許值的零部件等,必須實施以下事項。
6.1 零部件的選定
設計OEM產品時,必須編制零部件、副材料一覽表及其原材料一覽表,同時應確認以下事項。
a)該零部件等的原材料應是從索尼的綠色伙伴采購的。
b)該零部件等應是按照貴公司規定的基準,并由批準合格的提供單位提供的。
c)對于可以進行測定的“禁止使用物質”必須通過不使用證明書和測定數據來確認零部件和原材料中不含有“禁止使用物質”,對于不能進行測定的“禁止使用物質”必須通過不使用證明書和成分表確認零部件和原材料中不含有“禁止使用物質”。
不使用證明書(零部件檢定用):是指證明使用于零部件的所有原材料“是從索尼綠色伙伴采購的”文件。
記載事項:零部件名稱、零部件編號、規格書編號、生產事業所
·使用材料的“部位” “原材料提供單位名稱” “材料名/型號名”
·使用添加劑的“部位” “原材料提供單位名稱” “材料名/型號名”
附件資料:可以測定的物質(塑料中的鎘)的測定數據
不能測定的物質成分表
零部件及副材料一覽表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a)電氣零部件
b)機構零部件
c)半導體設備
d)印刷線路板
e)記錄媒體
f)包裝材料
g)包裝零部件
h)以零部件采購的附屬品
i)OEM產品里使用的副材料(粘結膠帶、焊錫材料、粘合劑、螺絲等)的構成材料
j)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物質
k)使用說明書
l)服務零部件
原材料一覽表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a)用于塑料(包括橡膠)的穩定劑·顏料·染料
b)表表面處理(電鍍等)、噴涂
c)涂料
關于適用于“禁止適用物質”及其的允許值合對象物,應符合最新版的“索尼技術標準(SS-00259)”的規定。
6.2選定零部件的確認
貴公司為了確實保證選定的零部件不含有超過允許值的“禁止適用物質”,除確認零部件和原材料提供單位的不使用證明書以及測定數據以外,還應自己按照LG公司公司指定的“測定手冊”實施對選定零部件和副材料的測定,將結果做成記錄,并長期保存。但是,有關不能測定的“禁止使用物質”則不在此限。
6.3開始批量生產的確認
為了得到開始批量生產的批準,必須向LG公司的OEM產品訂貨單位提出供確認零部件和副材料一覽表以及選定零部件的不使用證明書和測定數據等。
批量生產必須在得到索尼OEM產品訂貨單位的開始批量生產批準后方可進行。
OEM產品訂貨單位審查了提交的文件并根據需要自己進行測定,確認其妥當之后,方可以批準批量生產開始。
7.購買管理
7.1 一般規定事項
貴公司必須建立和持續保證零部件和副材料等的采購品中不含有超過允許值的“禁止使用物質”的程序,并貫徹運營。
7.2 零部件和副材料的采購單位的選定及管理
貴公司必須對于零部件和副材料等的采購單位是否滿足以下事項以及有關環境關聯物質的管理系統進行定期評價,然后選定被認為合適的采購單位。但是,采購單位是索尼的綠色伙伴時不在此限。
向合作公司委托生產“半成品”時也包括在本規定事項之內。
a)與本文件規定的規定事項一樣建立、運營管理系統。
b)零部件和副材料等原材料應從索尼的綠色伙伴中采購。
7.3 原材料的采購單位
原材料的采購單位應該是索尼的“綠色伙伴”。
注)原材料供應單位如果不是“綠色伙伴”時,必須進行索尼的“綠色伙伴認定制度”的申請,被認定為“綠色伙伴”。
7.4 購買信息
貴公司在采購零部件和副材料時,必須向采購單位提供有關“禁止使用物質”、“全廢物質”以及它們的允許值的信息。
7.5采購品的驗收
貴公司采購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副材料時,必須按照以下的程序確認驗收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副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a)必須有提供的零部件和副材料的一覽表以及原材料一覽表。
b)通過不使用證明書確認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副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c) 關于不能測定物質以外的“禁止使用物質”,為了進行驗收,必須實施測定,以確認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副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7.6采購品的接貨
采購品接貨時、應確認采購品的原材料提供單位是索尼的綠色伙伴,同時通過采購品提供單位編制的不使用證明書以及需要的檢查數據,確認采購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同時對可以測定的“禁止使用物質”進行接貨檢查,并將其結果做成記錄,連同采購品驗收用的不使用證明書一起長期保存。
不使用證明書(零部件批量生產用):是用來證明交貨的零部件與前述的“零部件驗收”時提供的零部件相同,證明與零部件一起提交的“不使用證明書(零部件檢定用)”上記載的原材料及其提供單位(綠色伙伴)相同的文件。
記載事項:零部件名稱、零部件編號、生產事業所、交貨日、交貨數量、交貨批號
8.生產的管理
8.1一般規定事項
生產中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副材料等必須確實地使用被確認為合格的零部件和副材料,而且為了防止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要建立必要的程序,以保證正常的運營。
8.2 識別和跟蹤能力
在生產的全部過程中,為了防止沒有確認為合格的物品和合格品相混淆,貴公司必須建立以下程序以保證正常運營。
a)被確認為合格的OEM產品、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副材料的識別
b)被確認為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副材料和產品之間的跟蹤
c)被確認為合格的生產工藝和OEM產品之間的跟蹤
d)編制b)和c)所述的有關跟蹤記錄,并進行保存。
8.3 產品的交貨
OEM產品向**公司交貨時,必須添加該OEM產品的“不使用證明書”。
另外,如果**公司有要求時,還應提供零部件一覽表、原材料一覽表以及測定數據。
不使用證明書(產品用):是指證明構成交貨的產品的零部件、包裝材料以及生產工藝中的副材料、添加劑等原材料均是“從索尼的綠色伙伴處采購的”文件。
記載事項:產品名稱、生產事業所、交貨日、交貨數量、Serial No.
9.變更管理
9.1一般規定事項
變更原材料、零部件等、生產工藝等時,必須建立變更后繼續保證合格的系統有效性的程序,并切實地運營。
9.2 零部件的變更管理
變更OEM產品中使用的零部件等的規格時,或者決定新零部件等的規格時,必須按照“6.2 選定零部件的確認、6.3 批量生產開始的批準”的程序,得到**公司的OEM產品訂貨單位的批準后,方能實施變更。實施了這些變更后,為了確立跟蹤,應該實施OEM產品的識別,編制成記錄,并進行保存。
零部件等的規格變更,也包括零部件等的生產工藝以及提供單位的變更、使用原材料以及原材料提供單位的變更。
9.3 生產工藝變更的管理
變更OEM產品的生產工藝時,必須將變更內容和變更后符合規定的確認程序和確認結果提交給**公司OEM產品訂貨部門,在得到OEM產品訂貨部門的批準之后,方能實施變更。實施了這些變更之后,為了確立跟蹤,應該實施OEM產品的識別,編制成記錄,并進行保存。
10. **公司的所有物
有關**公司的(包括知識產權)所有物,貴公司在由貴公司管理期間,或貴公司使用期間,應該注意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損壞。
11. 禁止使用物質的測定和判定
11.1 一般規定事項
禁止使用物質和全廢物質的測定,必須按照SS-00259的規定實施。但是STM-規定采用篩選判定時,可以采用STM-規定的測定方法和測定基準。
委托外部單位進行“測定”時,該委托單位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事項。
a)有關檢查、試驗的程序及其記錄的程序應該正確地制定。
b)應該將a)項的程序文件化。
c)測定工作人員所接受的教育·訓練應該有記錄。
d)“11.禁止使用物質的測定”
11.2儀器的管理
為了實證OEM產品的適合性、有關部門必須按照SS-00259或STM-0081/-0082確保測定儀器,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保養管理,并定期進行校正。
關于測定儀器,根據使用需要必須符合以下事項。
a)在規定的期間或使用之前,應該按照國際或國家計量標準對儀器進行校正或驗證。如果沒有類似的標準時,則應記錄校正或驗證的基準。
b)調整儀器,或必要時重新調整儀器。
c)應該能夠明確地判明校正的情況。
d)應該校正為不能出現測定無效的結果。
e)在使用、維修保養、保管中,應該加以保護不使儀器受到損傷和降低精度。
如果判明測定儀器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該評價用該測定裝置至今測定的結果的妥當性,并進行記錄。另外,對于該儀器及其受到影響的產品,應該做適當的處理。同時應該把該處理和校正、驗證的結果做成記錄,并進行保存。
12. 內部監察
為了明確環境質量保證管理系統是否被切實地實施,被貫徹,應該在預先規定的期間(最低每年2次)實施內部監察。內部監察應該由從事該業務工作人員以外的人來進行,以確保其客觀性。
必須明確有關監察的計劃以及實施、計劃的報告、記錄的責任以及規定事項,并應該形成文件規定。
13. 發現不適合時的對應處理
發現有不適合時,貴公司應該立即向LG公司的OEM產品訂貨單位以及CS中心報告。報告時,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發現不適合的首次報告,應該在發現后48小時以內報告。此時,不一定要將全部內容進行報告。
a)特定不適合品
b)發現了不適合后的工藝(原材料、零部件、生產、有關工藝)
c)對已經出貨的OEM產品、其他產品、零部件的影響程度(跟蹤)
14. 不適合品的管理
為了防止不適合產品規定要求的產品被錯誤地使用貨交貨,貴公司必須確立區別、管理這些不適合品的程序,并應該切實地實施。
貴公司應該采用下列的方法對不適合產品進行對應處理。
a)對被發現為不適合品采取修正處理措施。
b)采取能夠繼續使用或不能使用(包括應該廢棄的)的處理措施。
對于不適合的性質的記錄和不適合情況,應該做成包括采取特別措施的處理的記錄,并進行保存。
15. 糾正措施
為了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現象,貴公司應確立排除不適合原因的程序,并切實地實施、運用。該程序里應該包括以下處理措施。糾正措施應按照LG公司規定的期間內向上級報告。
LG公司確認了該內容,批準后方能實施糾正措施。
a)確認不適合(包括LG公司指出的問題)的內容
b)特定分析不適合的原因
c)為了確實地防止不適合再次發生,決定和實施必要的處理措施
d)記錄采取的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e)研討采取的糾正措施
篇3:物業區域水環境質量管理
物業區域水環境質量管理
一、物業水環境的監測
物業水污染的監測主要是對物業所在區域的陸地水體污染、物業使用水質、物業排放水質等進行監測。對物業水污染進行監測時,首先要對水的外觀、透明度、色度、濁度、水溫、氣味、pH值、電導率、苯氯、亞硫酸根以及氧、CO2、H2S、游離氯等可溶氣體進行監測,一般現場采樣后立即測定;其次,物業水體的一個特別重要的方面是它含有致病病原生物,因此要重視對物業水體致病病原生物的監測。這些致病病原生物主要有傷寒菌、霍亂菌、A型肝炎病毒、脊髓灰白質炎病毒、大腸桿菌等,此外,還包括了原生物,如犁形鞭毛蟲,它可引起胃腸功能失調。雖然現代水消費技術的發展,已很大程度地削減了水載流行病污染物的威脅,但是這種威脅并沒有完全解除。水中存在的大腸桿菌群表明水有受病原體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盡管這些寄生在人類和其他溫血動物糞便中的細菌本身一般不致病。雖然大腸桿菌類并不是糞便污染的確切指示物,但是仍被廣泛地使用,因為它是一項檢驗物業水體水質各種致病生物體存在的常規基礎檢驗。
值得注意的是,對不能現場測定的水樣,則需妥善保存或進行預先處理,以防止變質、被污染或造成吸附損失。一般除對儲存容器質量嚴格要求以外,有時還要加入適當的保存藥劑,調節保存溫度和pH值,并限制測試期限。
二、物業水環境質量評價 (略)
三、物業水環境質量的管理
(一)控制污染源
在水域、水系或水體污染源調查、監測及污染現狀評價的基礎上,明確環境目標,采用總量控制的方法,對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數量和濃度進行控制。
(二)保護水體,防止污染
在國外通過規定水域等級,把水域劃分為以下6種污染控制等級:
1.特殊保護級(S級)
特殊保護級是指完全禁止廢水排入、只允許P級水域的水流入,如飲用水源、天然公園內的水域。
2.保護級(P級)
保護級是指排入的廢水要經過處理、達到BOT≤20mg/L,總懸浮固體SS≤30mg/L、pH=6.6~3.5、大腸桿菌數≤200個/毫升,其他有害物也必須控制在規定的排放標準之內的水域。
3.控制級(C級)
控制級是指排入的廢水其BOT、SS、pH與P級相同,但其他污染物濃度如若超過P級標準,必須經過充分稀釋后方允許排入的水域。
4.受限制級(R級)
受限制級是指排入的廢水中除大腸桿菌數不超過1000個/100毫升外,其他污染物要求與C級相同的水域。
5.河口級(O級)
河口級是指廢水經過低度處理后方準排入的水域。
6.地下水保護級(U級)
地下水保護級是指地下水域范圍。
在我國,水體保護特別重視飲用水源取水口的保護,并把水源地劃分為一級、二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是指以取水口為圓心,半徑為100米的區域;二級保護區是指以一級保護區的邊緣為起點,上游1000米,下游1000米的范圍。對設置一、二級保護區仍不能滿足要求的,可增設準保護區,即以二級保護區邊緣為起點,上游1000米、下游50米的區域。上述各級保護區均應設有明顯標志,并嚴格執行《飲用水資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一級保護區的水質標準不得低于《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Ⅱ類標準,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級保護區的水質標準不得低于《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Ⅲ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