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體規定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辦公室專人負責;
3.本制度適用于在公司總部上班人員,工地試驗室考勤按項目部考勤制度執行。
第二條考勤員職責
1.負責考勤機的日常維護,每月導出考勤機月記錄;
2.負責人員外出登記、請假登記、出差登記等;
3.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考勤表匯總表。
第三條考勤說明
1.上班時間:8:00~16:30,工作人員使用考勤機考勤;
2.如不在公司用早餐人員可適當放寬到8:30;雙職工者如一方出差或外勤,需要接送小孩的,下班時間可放寬到16:00;
3.因事需遲來、早走的需要事先說明,8:30~16:00期間需經過經理書面允許后方可離開;
4.每遲到、早退次數在1次扣發績效工資50元,當月遲到、早退次數在5次(含)以上績效工資為0元、超過10次(含)扣除50%基本工資;
5.考勤員應在25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考勤機資料下載附后,按照以上條款計算出績效工資報經理審核后報財務匯總工資報表。
第四條事假
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書面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辦理書面假條。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2.一般員工請假1天內,由其直接主管批準,2天及以上由經理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經理審批;
3.員工每月累計事假不足2天者照發績效工資,3-4天本月發70%-40%績效工資,
5天以上不發績效工資,7天及以上按日算基本工資。
第五條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經理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基本工資;工齡滿4年(含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基本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基本工資;
3.到醫院看病,給假一天,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
第六條工傷
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本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間工資照發;
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第七條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3天。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歲、女24歲)者增加婚假7天;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榧倨陂g工資照發。
第八條產假、計劃生育假
1.產假一般為90天,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2.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3.各處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的休假證明準假;
4.員工如果一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第九條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1天扣發績效工資,2天發50%基本工資,3天及以上的不發工資。7天及以上的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經理。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