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考勤制度
一、考勤是考核員工勞動紀律和支付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是公司完成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也是培養員工遵紀守時觀念的有效手段,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約束的人員范圍為集團全體人員。
三、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考勤的考核與統計。
四、考勤的內容包括:
1、工 作 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2、每日工作時間:08:30-17:00
3、午餐時間:11:50-13:00
4、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職員享受每年十天法定有薪假日,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十·一”(三天)、“三·八”(女員工半天,逢節假日不另補假)、“五·四”(35周歲以下半天,逢節假日不另補假)。
五、考勤的依據:
1、打卡:①每天上、下班員工必須打卡。遲到或因公晚到,早退或因公下班前離開公司當日不再返回的,也必須打卡。因忘記打卡、出差、休假、因公外出未能打卡者,必須于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在卡上注明原因,并由上級領導簽字認可。②所有員工每月均有30分鐘免扣時間(即月內遲到和早退的累計時間)。免扣時間內不扣薪,超過免扣時間(稱為附加時間)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扣除工資5元,所有員工每月均有30分鐘附加時間。每超過附加時間累計達30分鐘,計為半天事假,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論。
2、所有員工請病、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請事假須事先填寫),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病假需事后附醫院(區級以上)開具的證明說明病情和病假天數,經部門(子公司)經理(或分管領導)認可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作為月底統計缺勤原因的依據。員工申請年休假、出差、婚喪假、探親假及產假等假期均應事先打簽報,報請集團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各類假期如期限有變(特殊原因),應立即通知其直接上級,得到有關上級批準后方可變更。
六、請假的一般規定:
1、部門(子公司)副經理(含)以上職務的員工請假,須由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員工請事、病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子公司)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須經集團分管領導批準?;?、產、喪、探親、年休假,無論時間長短均由集團領導批準。
2、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須經部門(子公司)經理批準。部門(子公司)經理不在時,應告知其他人并說明去向和返回時間。凡不請假外出者,按早退處理。員工因公晚到,須于前一日經部門(子公司)經理同意。
3、員工因公外出或請假返回公司后,應向批準者當面報到或銷假。
4、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包括請假手續不齊全)、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準而未出勤者按曠工處理。
5、所有假日均為自然天,節假日連續計算在內。
七、各假種的具體規定:
1、事假:事假扣薪比例為當日全額工資。休事假累計每年最長不得超過15天,職員事假能否批準應根據當時具體情況和工作需要而定。
2、病假:
?、俨〖僭瓌t上須有醫院證明。病假不超過一天,無法取得醫院證明的須說明情況。病假一天以上,必須有醫院正式的休假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诿空堃惶觳〖?,扣發當日日基本工資的50%。
?、圻B續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須經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予以確認。經確認后,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病假工資:司齡不滿一年的,發給工資的30%;
司齡一年(含)以上,不滿三年的發給工資的40%;
司齡三年(含)以上的發給工資的50%。
?、芩君g三年(含)以上的員工連續休病假達到半年的,從第七個月起如仍不能上班,應離職休假。待痊愈后,由公司根據情況重新安排工作。
?、菟君g不滿三年的員工連續休病假達到三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如仍不能上班,應離職治病。
?、捱B續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員工復工時,須有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復工后須經一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的工資按原工資下浮一級執行。
3、婚假: 婚假三天,晚婚者加假七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婚假應在結婚登記后一年內使用。
4、產假: 女員工計劃內生育,產假九十天。難產、雙胞胎加假十五天。產假期間工資的固定部分照發。產假只能在生產前后連續使用。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喪假三天。員工如確需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可酌情加假一至三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6、探親假: 員工配偶或未婚員工的父母長年在外地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三天探親假,并根據路途遠近酌情加假一至三天。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
7、年休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七天。以后司齡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年休假最多為二十天。年休假需一次休完,不得分段使用。年休假只能在當年聘用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規定休假,經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可延長一個月休完。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因工作原因放棄年休假的,按其日全額工資的雙倍計發補助。
八、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事務部每月由專人統計各部門的考勤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審核全公司的考勤工作。
2、每月3日前,考勤人員將本部門全體員工的考勤統計結果交部門(子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連同考勤卡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匯總交財務部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
3、考勤統計失實,責任人員當月考評分不得超過100分。
4、外地辦事處員工不打卡,每天上、下班必須簽到、簽離。每月3日前,辦事處主任須把本處考勤情況傳真至上級部門。
九、如發現違紀情況,將按如下措施處理:
1、所有員工均由本人親自打卡,如發現代打卡現象,無論何種情況打卡人及被代打卡者均給予罰款200元人民幣的處罰,對三次以上者做除名處理。
2、所有員工當時確有特殊或緊急情況當日無法出勤的,應在當日上午9:00以前通知其直接上級;上班時間遇緊急事急需處理時,可與直接上級商量,得到同意后方可處理急事。對于以上兩種情況,事后應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十、本制度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制度、規定即行廢止。
附:<請假單>
請 假 單
№ 填寫日期:
工 號 請 假 人 部 門
請假天數 工作代理人 請假類型
請假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事 由
總 裁
集團分管領導 人力資源部 部門經理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