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公司業務代理酬金支付管理辦法

7427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業務

  代理酬金支付管理辦法(V1.0)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規范和加強移動通信業務代理酬金的管理,確保合理、合法的使用,發揮其在促進業務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本辦法主要包括業務代理酬金組織管理機構、代理業務的范圍、業務代理酬金的標準、發放形式、稽核檢查等內容。

  1.3各分公司從事相關業務代理酬金管理工作,必須以本管理辦法作為具體操作的依據。本管理辦法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管理需要進行動態調整,原則上以年度為周期。

  第二章組織管理機構及職責

  2.1業務代理酬金的組織管理實行州、縣(市)兩級管理。各級移動公司市場、財務部門聯合行使管理職能,紀檢監察部門行使有關稽核監督職能。

  2.2州公司職責

  2.2.1結合我州的具體情況,依據省公司制定的相關業務酬金管理辦法,制定州公司管理實施辦法。

  2.2.2制定業務代理酬金具體支付標準和方式,并根據市場競爭的情況,適時調整我州業務酬金的支付標準。

  2.2.3負責對全州業務代理酬金的管理進行稽核、考核和檢查工作。

  2.3縣(市)公司職責

  2.3.1

  貫徹和落實州公司制定的業務代理酬金管理實施辦法,并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2.3.2

  負責業務代理酬金的計算、發放。

  第三章

  酬金制度的總體原則

  3.1

  酬金設置應遵循總體控制的原則。應根據當前成本空間、競爭對手情況、市場競爭需要和當前的ARPU值情況等進行綜合考慮和測算,確定酬金預算總額,做到總體控制。具體在制定各類酬金標準時,應控制不超過競爭對手的酬金水平。

  3.2

  酬金發放應遵循“分期發放”和“考核發放”相結合的原則。首期發放的酬金原則上不超過總酬金額的70%,后續發放的酬金主要定位于捆綁高價值渠道(指定專營店或排他經營的特約代理點)。酬金發放應與代理商考核相結合,對于考核不通過的代理商應酌情扣減酬金,包括扣減首期酬金和后續酬金。

  第四章

  業務代理酬金分類分級管理

  為加強酬金規范化操作,做到酬金給付明晰化,業務代理酬金分

  為三類:基本酬金、激勵酬金、門店補貼(構成圖見附件一)。具體說明如下:

  4.1

  分類分級說明:

  4.1.1

  基本酬金

  基礎酬金包括放號酬金、基礎業務服務代理酬金、增值業務代理酬金和終端銷售代理酬金。

  特點:基本一致

  針對所有社會渠道,與銷量掛鉤;

  基本酬金適用于所有的社會渠道。

  4.1.1.1放號酬金

  基本定義:

  為獎勵社會渠道銷售我司卡號而設置,旨在推動社會渠道銷售我司卡號,提高社會渠道銷售量。

  具體形式:

  返還方式:渠道先足額支付卡號費和內存話費,在客戶激活卡號后向渠道返還酬金

  計算方式:

  單號酬金額*當期有效放號量

  結算辦法

  結算周期:按月結算

  結算時間:在交易次月發放

  結算形式:銀行劃賬結清(對于尚無賬戶的網點,網點取貨時一并結清上期酬金)

  結算確認:提供銀行結算憑據,或酬金結算收據/發票

  發放方式:一次性足額發放

  4.1.1.2基礎業務服務代理酬金

  基本定義:

  為獎勵社會渠道代理我司基礎業務和服務而設置,旨在推動社會渠道開展基礎服務工作?;A業務和服務代理包括基礎業務代理、代收話費、銷售充值卡等有價卡、空中充值等。

  具體形式:

  返還方式:渠道先足額支付有價卡面值和繳存話費,根據當期有效業務量支付酬金

  計算方式:

  單筆酬金額*當期有效業務量

  結算辦法

  結算周期:按月結算

  結算時間:在交易次月發放

  結算形式:銀行劃賬結清(對于尚無賬戶的網點,網點取貨時一并結清上期酬金)

  結算確認:提供銀行結算憑據,或酬金結算收據/發票

  發放方式:一次性足額發放

  4.1.1.3增值業務代理酬金

  基本定義:

  為獎勵社會渠道銷售我司增值業務而設置,旨在推動社會渠道增值業務銷售工作。為降低增值業務退訂率,防止套取酬金,建議不對社會渠道開放取消業務權限。SP業務的營銷推廣責任應主要由SP承擔,不對社會渠道開放。

  具體形式:

  返還方式:根據當期有效業務量支付酬金

  結算辦法

  結算周期:按月結算

  結算時間:在交易次月和第四月發放

  結算形式:銀行劃賬結清(對于尚無賬戶的網點,網點取貨時一并結清上期酬金)

  結算確認:提供銀行結算憑據,或酬金結算收據/發票

  發放方式: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發放

  4.1.1.4定制終端代理銷售酬金

  基本定義:

  為獎勵社會渠道銷售我司定制終端而設置,旨在提高我公司定制終端的市場占有率。該項業務只針對高級別的指定專營店和緊密程度較高的社會渠道開發代理權限。

  具體形式:

  返還方式:根據當期有效業務量支付酬金

  結算辦法

  結算周期:按月結算

  結算時間:在交易次月發放

  結算形式:銀行劃賬結清(對于尚無賬戶的網點,網點取貨時一并結清上期酬金)

  結算確認:提供銀行結算憑據,或酬金結算收據/發票

  發放方式:一次性足額發放

  4.1.2

  激勵酬金:(屬于獎勵性質,代理商一旦中止合同,將不再發放)

  包括分期支付酬金、業務發展基金

  特點:公平、公正、透明

  針對授權渠道,與銷量脫鉤

  體現對專營渠道價值(零售能力)的激勵

  4.1.2.1

  分期支付酬金:

  基本定義:

  為獎勵社會渠道維護好所發展客戶而給與獎勵,旨在推動渠道銷售關注客戶在網情況和消費行為。

  計算方式:

  激勵酬金=分期支付酬金標準*計提范圍內有效號碼的當月總話費

  每一客戶分期支付酬金計提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結算辦法:

  結算周期:按月結算

  結算方式:銀行劃賬結清(對于尚無賬戶的網點,月初網點取貨時一并結清上月酬金)

  結算確認:提供銀行結算憑據,或酬金結算收據/發票

  給付條件限制:

  已取消代理資格的社會渠道取消分期支付酬金。

  4.1.2.2

  業務發展基金:

  基本定義:

  肯定社會渠道的成績,有效捆綁高價值的社會渠道。主要用于改善渠道條件和提升渠道能力,從而提升渠道穩定度和掌控力。

  發放對象:

  只針對高級別的指定專營店和緊密程度較高的社會渠道

  給付條件限制:

  已取消代理資格的社會渠道取消其業務發展基金。

  4.1.3

  門店補貼:

  門店補貼針對不同層級的細分渠道執行差異化的標準。門店補貼分為房租補貼和一次性門頭補貼兩類。

  基本定義:

  1、房租補貼用于吸引和綁定地理位置好、零售資源豐富的優質網點,只對高級別的指定專營店和緊密型渠道代理商開放。必須慎重使用。

  具體標準和使用方式由各分公司根據當地市場實際情況而定。補貼金額不能超過房租的30%(房租按市場價值核定)。

  2、一次性門頭補貼主要用于對特約代理點的排他激勵和門頭宣傳資源搶占,具體標準和使用方式由各分公司根據當地市場實際情況而定。

  3、“自建他辦”是最高標準的特殊房租補貼形式。

  給付條件限制:

  1、渠道須承諾一定銷售指標,按季度考核,并設定未達標房租補貼扣減條款。

  2、渠道須遵守中國移動的規范經營要求,并設定未達標房租補貼扣減條款。

  4.2渠道考核和酬金發放

  酬金發放應與社會渠道考核結合,做到有獎有罰。不允許對代理酬金進行一次性定額發放,必須是“分期發放”和“考核發放”相結合。“考核發放”是指各分公司必須設定酬金系數(最高系數為1),每月根據業務和服務的考評結果,得出每位代理商當月酬金的系數值進行發放。

  各分公司必須在每年底,根據當年各級社會渠道的發展情況(如業務發展旺季、淡季)和第二年本區域內各項KPI考核指標向各級社會渠道下發第二年月度目標任務,月度目標任務將是每月業務完成情況的考核依據。當月考核不達標的,根據相應的考核系數發放酬金。

  各分公司可用代理商考評成績直接作為酬金系數,也可根據考評成績分段設定酬金系數(建議考核指標和所占分值如下表)。

  考核指標

  分值

  考核內容

  分值

  考核內容

  分值

  業績類

  注:1、上述考核內容和分值為建議值,各分公司可參照業績類指標對服務類、管理類等指標進行更詳細的分解。2、各分公司對每一類考核指標考核時,可采取完全扣分和按照目標法進行考核計分等多種方式。

  考核發放的舉例見附件二。

  4.3各類酬金的支付標準

  4.3.1放號業務

  A、簽約品牌:

  1、基本酬金按20-30元/戶支付(用戶在網不足三個月或三個月內用戶進行了低資費品牌的品轉將扣回),激勵酬金(分期支付酬金)的比例不高于8%。為激勵渠道細分客戶需求,做好品牌整合工作,各品牌的激勵酬金應有所區別:

  a、希望擴大客戶規模的全球通品牌,其基本酬金按30元/戶支付,激勵酬金的標準也應略高于其他品牌;

  b、為保證動感地帶品牌的純度,其基本酬金按25元/戶支付,激勵酬金的標準略低于全球通品牌;

  c、神州行品牌,其基本酬金按20元/戶支付,激勵酬金的標準應與與動感地帶品牌一致。

  注:為激勵“一村一點”的銷售熱情,加強農村市場的銷售推廣力度,“一村一點”的放號業務代理酬金可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提高10-20元。

  2、結算原則:

  a、為杜絕竄卡現象,入網代辦費的結算原則不再按號碼錄入時的歸屬,而是根據新增用戶在入網至結算時最頻繁使用的區域是否為該營業廳歸屬的片區下的基站,如是,則算做該營業廳新發展用戶;如不是,該用戶則不算在任何營業廳下進行代辦費結算。

  B、為了保證公司號碼資源的有效性,控制代辦商利用虛假證件入網囤積號碼,各分公司必須加強“瘋狂入網”的考核力度,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1、對每天入網用戶超過50戶的渠道,如發現是通過瘋狂入網占用我公司號碼,且連續3天除月租消費低于0元,每發現一個號碼考核30--100元/個或扣除該號卡的入網代辦費(各分公司自定)。對連續發生20個以上的,取消該代理商下月的放號資格,即:取消該代理商渠道號碼資源共享。如繼續發生,情節嚴重,取消代理資格。

  2、代辦渠道辦理的新入網用戶在三個月內辦理過戶業務,每發現一個扣10--50元/次。

  B、非簽約品牌:

  帶有面值的特殊SIM卡,酬金支付方式及辦法參照有價卡的管理辦法,按面值的3%支付業務酬金。

  C、移動公話(含IP超市):

  只支付激勵酬金(分期支付酬金),分期支付比例原則上為代理商發展用戶每月產生的總話費的40%。

  4.3.2有價卡、有價券

  a、手機充值卡(含金黔卡):按面值的2%支付。

  b、有價券(電子充值券):按面值的2%。

  4.3.3服務類業務

  4.3.3.1代收費業務

  a、按代收金額的2%—3%的比例支付(除銀行)。

  其中:

  城市(指市、縣地區):按代收金額的2%的比例支付。

  農村(指鄉鎮及以下地區):按代收金額的3%的比例支付。

  注:充值特快平臺商作為代理商時,可按代收金額的3.5%的比例支付.

  B、銀行代收費業務的酬金支付標準、具體支付方式為

  1、根據代收業務量按月支付;

  2、不同業務量的支付標準如下:

  A、當月代收費金額低于分公司月收入的3%時(含3%),支付比例為0.8%;

  B、當月代收費金額高于分公司月收入的3%,但低于分公司月收入的30%時(含30%),支付比例為2%;

  C、當月代收費金額高于分公司月收入的30%,支付比例為3%;

  4.3.3.2綜合業務

  包括補卡、開機、品牌互轉、全球通套餐辦理等,按照每筆業務4—5元支付。

  4.3.4增值業務

  1、酬金體系設計思路:與業務模式、類型、所處生命周期、價值及推薦的難易程度相關。

  2、酬金總體標準與支付方式:

  業務分類

  定義解釋

  業務舉例

  總酬金(上限)

  酬金支付方式

  導入期

  成長期

  成熟期

  基本酬金

  獎勵酬金

  功能型

  指每月固定收取用戶月功能費和信息費的業務。

  GPRS套餐、彩鈴、手機報、手機證券等

  基本酬金≤總酬金/2,且不高于*/0.5*,并于業務辦理次月,且業務生效(產生了月功能使用費)后一次性支付。

  獎勵酬金=總酬金-基本酬金

  考核在網時間:用戶連續使用業務三個月,且均產生相關費用后一次性支付。

  活躍型

  指每月不固定收取用戶功能費,但用戶使用后產生相應的費用的業務。

  考核活躍度:對業務使用三個月并每月均活躍的客戶一次性支付。

  注:*等于業務月功能費的0.5-1倍(部份業務的月功能費我公司還需結算給第三方,所以代辦費應下于用戶的月功能費);Y由省公司在具體下發相關業務的開辦書時明確。

  3、20**年業務的酬金標準:

  產品類別

  業務名稱

  生命周期

  酬金政策(元/戶,上限)

  結算周期

  結算原則

  活躍型飛信

  導入期

  分兩次結算

  1、其發展的用戶首個結算月[即辦理業務的次月(彩鈴業務為第三個月]必須在網和在用相關業務,并已產生相關業務的月使用費,且費用已結清時結算基本酬金,基本酬金必須小于業務的月功能使用費;其發展的用戶第二個結算月[即辦理業務的第四月(彩鈴業務為第五個月]必須在網和在用相關業務,并已產生相關業務的月使用費,且費用已結清時結算獎勵酬金。2、對于欠費用戶,當月先結算,要是下個月還是欠費,進行倒扣。3、營銷活動綁定的業務不結算。音樂隨聽

  5彩鈴鈴音盒

  成長期

  5全曲下載

  導入期

  5功能型

  手機報

  6手機郵箱

  1.5手機證券

  10無線音樂俱樂部高級會員

  10動感地帶

  勁爆套餐加3元

  成熟期

  6勁爆套餐加1元

  彩信3元套餐

  成長期

  6GPRS套餐

  5元套餐

  成熟期

  10經濟套餐

  16時尚套餐

  20商務套餐

  20彩鈴

  5元包月

  108元包月

  16來電提醒

  成長期

  6元/戶或1元/月.戶

  分兩次結算或12月結算

  分兩次結算時同上,按12月結算的以簽訂協議的相關條款為依據.

  特別說明

  帶*的新業務,渠道統計功能正在開發中,各分公司在相關協議中必須寫明待統計功能完成后才能按上述標準結算代辦費。

  4、結算原則:

  1)其發展的用戶首個結算月[即辦理業務的次月(彩鈴業務為第三個月]必須在網和在用相關業務,并已產生相關業務的月使用費,且費用已結清時結算基本酬金,基本酬金必須小于業務的月功能使用費;其發展的用戶第二個結算月[即辦理業務的第四月(彩鈴業務為第五個月]必須在網和在用相關業務,并已產生相關業務的月使用費,且費用已結清時結算獎勵酬金,。2)對于欠費用戶,當月先結算,要是下個月還是欠費,進行倒扣。3)營銷活動綁定的業務不結算。

  原則上業務代理酬金標準的制定均應根據品牌和業務的推廣期(一般為推出后的前三個月)、成長期、成熟期而有所區別,推廣期可適當調高代理酬金標準,穩定期應略低于推廣期的標準,而成熟期的代理酬金標準應較低。

  4.3.5定制終端

  a、終端營銷包:按20元/臺。

  b、常態化銷售:按50元/臺。

  由于常態化銷售終端的入庫和進帳不走我公司相關財務流程,我公司可控性較小,所以常態化銷售的定制終端必須經過嚴格的盤庫,只有實盤代理商庫存的數量和串碼與系統記錄數量和串碼完全一致時,才能在次月對其當月銷售的定制終端數進行酬金結算(每月進行兩次盤庫,一次為定期,一次為不定期)。各分公司相關管理人員、領導必須對盤庫的真實性給予簽字確認。

  相關的盤庫表見附件三。盤庫表應與酬金發放的相關依據一并歸檔留存,州公司在不定期的代辦酬金效能監察中將把該項酬金支出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4.3.6業務發展基金

  一、業務發展基金的目的、來源和用途

  目的:公司設立業務發展基金,一是為了肯定優秀代理商為公司業務發展所作出的貢獻;二是在3G到來之前對優秀代理商捆綁,使之不易轉為競爭對手的合作伙伴,所以代理商存留在移動公司的基金越多,對其捆綁效果就越明顯。

  主要來源:業務發展基金分為省公司業務發展基金和州公司業務發展基金兩部分。省公司業務發展基金來源于省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競賽和年終評比,表現優異的代理商可獲得業務發展基金。州公司業務發展基金來源于:1、從代理商發展客戶產生的話費中提取為1%,提取時長與分期支付酬金一致;2、州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競賽、考評和年終評比,在競賽中表現優異的代理商可以獲得業務發展基金。

  基本用途:

  用途:業務發展基金主要用于:1、支付優秀代理商為促進公司業務發展,參與移動公司策劃的活動,或經移動公司審批自己做的活動。2、優秀代理商硬件設施的更換、添加和營業人員服裝的更換、培訓等。

  二、業務發展基金的管理、列帳、申請、支付流程

  業務發展基金的管理:由州分公司統一管理,代理商使用時,各縣(市)公司必須按相關的流程審核、上報州公司,經分公司相關領導同意后,才能使用。

  業務發展基金的列帳:當代理商獲得以業務發展基金時,就需要代理商提供等額發票,進行財務列帳,以便申請支付。開具的發票與其它酬金開具的發票一致。

  業務發展基金的使用:代理商在上述用途中產生了相關費用,可以申請業務發展基金進行沖抵。

  業務發展基金的使用申請流程:

  第一、代理商如計劃使用業務發展基金,在活動開始前需將移動公司策劃活動的文件,或縣公司的活動批示,或用途說明,《業務發展基金使用申請表》報縣(市)公司?!稑I務發展基金使用申請表》見附件四。

  第二、縣公司經理對申請嚴格審核,如同意,將代理商申請活動文件、《業務發展基金使用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送至州公司市場部。如不同意,退回代理商業務發展基金使用申請。

  第三、州公司市場部對申請材料再次審核,如同意,交分管市場的副總簽字同意,入檔保存;如不同意,退回縣(市)公司。

  業務發展基金的支付申請流程:

  第一、代理商的業務發展基金使用申請審核通過,在活動結束后,向縣(市)公司遞交《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及相關活動證明材料或向縣(市)公司遞交《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及其它用途的材料、照片?!稑I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見附件五。

  第二、縣公司經理對代理商《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嚴格審核。如同意,將《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分公司市場部;如不同意,退回代理商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

  第三、分公司市場部對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材料再次審核,如同意,交分管市場的副總簽字同意,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集中支付前半年受理的業務發展基金申請。

  三、州公司必須在每年的1月和7月對業務發展基金支付和剩余情況進行盤查,并將盤查結果和支付說明上報省公司市場部備案。

  四、分公司審核業務發展基金申請時,注意一下幾點:

  (一)代理商每年最多可以兩次申請使用和支付業務發展基金

  公司設立業務發展基金目的,是為了能長期捆綁代理商,不宜頻繁允許代理商使用,所以規定代理商每年最多申請使用和支付兩次業務發展基金?!稑I務發展基金使用申請表》和《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可以全年進行報備。

  (二)嚴格把握“60%”原則

  代理商申請支付業務發展基金時,申請的金額不能超過上一年(截止到上年12月31日)存留基金累計值的60%。例如,代理商在20**年申請使用基金時,則申請使用范圍為20**年基金累計值的60%。

  (三)業務發展基金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充分

  代理商遞交《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時,需附加真實確鑿的活動材料,包括:活動照片、活動效果評估材料和活動費用發票。

  活動照片能顯示該代理商開展活動的場景、宣傳材料和相關活動物品等;活動效果評估材料包含活動開展的時間、地點、主題、形式、費用產生情況、達到的效果、參與活動的用戶數及至少1/3參與活動的用戶號碼;活動費用發票的內容與發票類型要保持一致。實物更換或新增的,必須要有相應照片,進行培訓等活動的,必須有活動開展的實景。分公司對代理商申請材料嚴格審核后,匯總符合條件的代理商申請信息,以電子版和紙質形式報送至省公司,見附件五。

  (四)各分公司應加強事先審核,對敷衍了事、造成代理商套取基金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提交州公司紀檢監察部門處理;經調查確認,代理商申請業務發展基金時弄虛作假,將進行嚴厲處罰,即取消所有業務基金。

  4.3.6門店補貼的酬金標準由各分公司根據當地情況自定

  4.4酬金運用原則

  4.4.1設立門檻:為提高酬金的有效性,各地市公司須設定一定的入網門檻的方式(如客戶入網時繳納卡費和預存話費),防止代理商惡意倒號套取酬金;

  4.4.2按客戶話費消費比例計酬時限內發生酬金規模應低于每客戶的凈增發展成本;

  第五章業務酬金發放流程

  5.1業務酬金發放對象僅限于與我公司簽訂代辦協議的各類社會渠道。各地應嚴格業務酬金的發放范圍,嚴禁向非社會渠道的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業務代理酬金。杜絕在自辦營業廳內發放業務代理酬金。

  5.2對于各類社會渠道在業務支撐上要同等對待,結合資質認證和

  發展業務量進行業務代理酬金的發放,嚴禁以業務代理酬金名義套取其他費用。

  5.3業務酬金的發放要結合對社會渠道的考核進行,根據考核結果

  進行獎勵與扣罰。在自有渠道建設規模擴大的同時,各分公司應加強社會渠道的監管、考核力度,真正做到優勝劣汰,除了業務量、業務水平不達標的考核外,特別應加強、加重違規行為的考核。各分公司應注意對當地話費異常號碼發展源的監控、高離網號碼發展源的監控等。

  5.4所有社會渠道均要在指定的銀行開立銀行存款帳戶,由于業務發生時間及實際支付時間的差異,按以權責發生制原則,每月末各分公司及業務部門須及時提供當月有關代理業務酬金資料交財務部門列賬,財務部門再按規定時間及要求轉帳支付,原則上禁止使用現金和坐扣方式進行結算。

  5.5各分公司要嚴格制定業務酬金的核發流程,業務酬金必須及時、全額地發放到社會渠道手上,杜絕一切形式的弄虛作假、個人截留、挪用等現象的發生。

  第六章稽核檢查

  6.1各業務代理管理部門必須完善業務酬金核發手續,建立業務酬金核發臺帳。

  6.2州公司市場部至少每半年要聯合公司財務、監察審計部門對各分公司業務酬金的核發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并將結果報省公司。省公司每年進行抽查,對違規違紀行為予以查處。

  第七章執行中的相關問題

  7.1執行時間:20**年1月1日(即20**年2月結算20**年1月代辦費時開始體現)

  7.2社會渠道在領取SIM卡和有價卡進行銷售時,必須采取現金買斷的方式,禁止賒銷。

  第八章其他

  8.1本辦法解釋修改權屬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8.2原**57號紅頭文作廢。

  附件:1、業務代理酬金構成圖

  2、代理商考核發放酬金舉例

  3、定制終端盤庫表

  4、業務發展基金使用申請表

  5、業務發展基金支付申請表

篇2:酬金制物業財務監管程序文件

  酬金制物業管理財務監管程序文件

  1.0目的: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的規定,為了明確酬金制物業管理運作模式下與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的雙方權利義務,有效監管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經營狀況,維護公司經濟利益。

  2.0范圍

  適用于酬金制物業管理運作模式下,**集團對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的財務監管工作。

  3.0職責

  3.1項目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負責項目物業管理具體經營、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的實際工作,以及經營收入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

  3.2置業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與物業公司對接工作,以及費用結算、成本審核、物資采購初審、財務核查協助、資產管理監督工作;

  3.3置業公司財務部(以下簡稱地產財務部)負責對物業公司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的監管和審核工作;

  3.4集團資產運營部負責上述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工作。

  4.0程序

  4.1物業管理經營收入監管

  4.1.1物業管理經營收入定義與范圍

  4.1.1.1物業管理經營收入是指物業公司在本項目上所有業務經營收入款項,包括主營業務經營收入和其他業務經營收入;

  4.1.1.2主營業務經營收入包括為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

  4.1.1.3其他業務經營收入包括為裝修管理費、垃圾清運費、場租費、業務分成、維修服務費、有償服務費等其他業務收入;

  4.1.1.4所有主營業務經營收入和其他業務經營收入必須入帳,錄入財務軟件、開具地產財務部指定的統一票據,列入監管范圍。

  4.1.2財務票據監控

  4.1.2.1物業公司收取所有的物業管理經營收入款項(包括主營業務經營收入和其他業務經營收入),都必須向客戶開具地產財務部指定統一的《**·大湖之都物業管理收款收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財務收據),物業管理財務票據一式三聯,一聯給客戶、一聯物業公司存檔、一聯地產財務部存檔;

  4.1.2.2物業管理財務收據由地產財務部負責設計、印刷和管理;

  4.1.2.3物業公司財務會計在每月3日前到地產財務部核銷上月的物業管理財務收據,和領取本月物業管理財務收據。

  4.1.2.4物業公司在領取本月物業管理財務收據,需要在地產財務部登記物業管理財務收據的起始編號;

  4.1.2.5物業公司在核銷物業管理財務收據時,需向地產財務部提交《**·大湖之都月份物業管理收入報表》,和當月使用完的全部物業管理財務票據第一聯存根??蛻舴罩行母鶕路輬蟊砗拓攧帐沾娓M行審核物業公司當月經營收入數據的真實性,客戶服務中心審核無誤后提交地產財務部復核;

  4.1.2.6物業公司在使用《**·大湖之都物業管理收款收據》,必須按順序和規范填寫,如填寫錯誤必須收回客戶聯,三聯一起核銷;不得有跳頁、涂改、開空白頁。自制和偽造財務票據、以及收款不開票據的行為,一經發現將根據《**·大湖之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的約定,每發生一次將給物業公司處于人民幣1萬元的罰款;

  4.1.3物業管理軟件監控

  4.1.3.1為便于財務數據的及時監控,將安裝物業管理軟件,在地產財務部、客戶服務中心、物業公司各設置一個管理登陸平臺;

  4.1.3.2物業公司收取所有的物業管理經營收入款項(包括主營業務經營收入和其他業務經營收入),必須及時將財務數據錄入物業管理軟件的數據庫中;

  4.1.3.3客戶服務中心在每月4日前將根據物業管理軟件的數據統計,匯總和統計物業公司上月度的經營收入數據,并打印一份《物業公司月份經營收入數據匯總報表》(物業管理軟件打印稿)。

  4.1.3.4客戶服務中心根據《物業公司月份經營收入數據匯總報表》(物業管理軟件打印稿),對照物業公司提交的《**·大湖之都月份物業管理收入報表》,和當月使用完的全部物業管理財務票據第一聯存根,審核無誤后提交地產財務部復核;

  4.1.3.5物業公司必須保證所有物業管理經營收入款項數據原則上在48小時內(停電、電腦或系統故障原因除外)錄入物業管理軟件的數據庫中。如月度審核中發現收費不錄入軟件的行為,根據《**·大湖之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的約定將每次處于物業公司人民幣1萬元罰款。

  4.1.4物業管理經營收入數據確認:地產財務部根據客戶服務中心提交審核過的《物業公司月份經營收入數據匯總報表》(物業管理軟件打印稿)、《**·大湖之都月份物業管理收入報表》、當月使用完的全部物業管理財務票據第一聯存根,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在《**·大湖之都月份物業管理收入報表》簽字確認,確認后的數據將成為物業公司當月的最終經營收入數據。

  4.2物業管理經營成本監管

  4.2.1物業管理經營成本定義與范圍

  4.2.1.1物業管理成本包括人員物業管理人工成本和物業管理物料成本;

  4.2.1.2物業管理人工成本包括:工資、福利、加班費、社會保險;

  4.2.1.3物業管理物料成本包括:辦公用品、維修材料、清潔材料、綠化材料等法律法規規定內的成本支出;

  4.2.1.4單價在500元以上的物資作為資產范圍,按照資產管理監控程序處理;

  4.2.2物業管理人工成本監控

  4.2.2.1物業公司必須在每月3日前提交上月的《**月份考勤匯總表》和《**月份人工成本報表》(報表中必須有工資、福利、加班費以及社會保險金額);

  4.2.2.2客戶服務中心對上述報表和項目實際人員狀況進行核實和審核,審核無誤后將提交地產財務部進行復核;

  4.2.2.3物業公司的人員編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標準必須按照萬廈居業的《**·大湖之都物業管理投標文件》中的標準執行,超出此標準的部分將不予以確認,超編制部分人員需提前報批;

  4.2.2.4地產財務部和客戶服務中心在審核物業公司的人工成本時,如發現物業公司存在虛報人員考勤、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的行為,將有權拒絕支付物業公司當月虧損補貼和酬金,并追究物業公司的違約責任和扣罰酬金;

  4.2.2.5物業管理人工成本數據確認:地產財務部對客戶服務中心提交的審核合格的《**月份人工成本報表》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在報表上簽字確認,確認后的數據將成為物業公司當月的最終人工成本數據;

  4.2.3物業管理物料成本監控

  4.2.3.1物業公司在每月28日前向客戶服務中心提交下月的《**月份物資采購報表》(報表中必須注明采購物資名稱、規格、數量、用途、單價、總計金額)進行審核??蛻舴罩行母鶕椖繉嶋H情況審核所采購物資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真實性;

  4.2.3.2物業公司需每個季度向客戶服務中心和地產財務部提交一份《**·大湖之都季度常用物資采購價格明細表》,以供價格參考??蛻舴罩行暮偷禺a財務部有權對價格表中的價格進行市場調查,如發現物業公司存在虛報價格的行為,將有權拒絕支付該項費用,并追究物業公司的違約責任和扣罰酬金;

  4.2.3.3客戶服務中心審核過程中如發現,如發現《**月份物資采購報表》的物資單價,超過《**·大湖之都季度常用物資采購價格明細表》單價的10%以上,將要求物業公司進行合理解釋,否則將拒絕確認??蛻舴罩行膶徍撕细窈蟮摹?*月份物資采購報表》,報一份給地產財務部復核;

  4.2.3.4物業管理物料成本數據確認:地產財務部根據客戶服務中心審核后的《**月份物資采購報表》,對照《**·大湖之都季度常用物資采購價格明細表》復核無誤后,在《**月份物資采購報表》簽字確認,確認的數據將成為物業公司當月的最終物料成本數據;

  4.2.3.5物業公司根據審核合格后的《**月份物資采購報表》實施采購。

  4.3酬金和虧損補貼支付

  4.3.1物業公司酬金提取標準按照《**·大湖之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規定標準提取計算;

  4.3.2客戶服務中心根據地產財務部簽字確認后的《**月份人工成本報表》和《**月份物資采購報表》,計算當月管理酬金和虧損補貼,并簽發《**月份物業管理虧損補貼審批表》,報地產財務部和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在每月8日前憑物業公司開具的正式發票向物業公司指定帳號劃撥補貼款項,;

  4.4資產管理監控

  4.4.1資產的定義和范圍:是指單價在500元以上的物資;

  4.4.2資產購置申請:物業公司需要購置資產,需要提前7個工作日向客戶服務中心提交《**資產購置申請表》進行審批,客戶服務中心審批后報地產財務部和公司總經理審批;

  4.4.3資產購置費用報銷:物業公司憑審批合格后的《**資產購置申請表》實施采購。報銷時需要提交發票、入庫單和《**資產購置申請表》進行報銷,屬于前期開辦費范圍以內的資產購置報銷由地產公司報銷,前期開辦費范圍以外的資產購置報銷由物業公司報銷;

  4.4.4資產管理統計和監督:物業公司需要在每月8日前向客戶服務中心提交《**月份資產統計報表》,客戶服務中心進行監督和核查,同時將此報表報地產綜合部備案。

  4.4.5緊急采購和特殊情況采購:按照《**·大湖之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規定執行。

  4.5集團監督:集團資產運營部對上述工作不定期進行檢查和審核,發現存在違規和虛假行為,為集團內部員工責任的將按照集團行政管理制度進行處罰,為物業公司責任的將按照合同規定追究合同違約責任。

  5.0支持性文件及質量記錄

  5.1《**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委托合同》

  5.2《**物業管理收款收據》(地產財務部印制格式)

  5.3《zz月份物業管理收入報表》ZR-KF-WY-01

  5.4《物業公司月份經營收入數據匯總報表》(物業管理軟件打印稿)

  5.5《**月份考勤匯總表》ZR-KF-WY-02

  5.6《**月份人工成本報表》ZR-KF-WY-03

  5.7《**月份物資采購報表》ZR-KF-WY-04

  5.8《**·大湖之都季度常用物資采購價格明細表》ZR-KF-WY-05

  5.9《**月份物業管理虧損補貼審批表》ZR-KF-WY-06

  5.10《**資產購置申請表》ZR-KF-WY-07

  5.11《**月份資產統計報表》ZR-KF-WY-08

篇3:物業管理酬金制研究:什么是酬金制


伴隨著物業管理在國內的日趨普及和成熟,業主比以往更關注物業管理公司如何使用物業服務費,怎樣保證物業管理的基本標準,從而保證全體業主的利益;而物業管理公司則關心提供了物業管理服務能否獲得和怎樣獲得報酬。這兩個不同角度的認識構成了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業主如何提供或叫做物業管理公司如何獲得服務報酬的方式,目前在市場上大體存在兩種方式,即酬金制和包干制。本人主要從概念與性質、內容與特征、和基本理論等方面探討物業管理酬金制。

一、酬金和酬金制的概念、性質

酬金也稱傭金,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了雇傭代理行為時出現的一種交易或報酬的貨幣表現形式。它是指賣方或買方支付給中間商代理買賣或促進交易的服務報酬。在具有代理服務性質的行業中大都實行不同形式的酬金制,如房地產中介的租房傭金;證券行業的手續費;旅*業的留成費用;保險行業的業務提成等等。

物業管理活動中,由于專業物業管理企業掌握著對物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的知識、信息和技術,業主又不能在多產權狀態下實現對物業的管理。而物業需要管理的必須性,決定了物業管理活動,必然要由全體業主共同聘請物業管理企業代為進行。從而確定了物業管理的主要行為是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通過合同確立的一種代理性質的或者。雖然,物業管理從行為和形式上看是代理活動,但又有其他權利義務關系,所以,從雙方的法律地位和合同性質上看,他們又是一種平等的、經濟性的服務合約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物業管理酬金的概念,是指合同約定狀態下,物業管理企業代全體業主進行物業管理活動,并向業主提供其他相關服務時所獲得的報酬。同理,物業管理企業收取的由業主繳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實際上也就成了代收代支的代管性資金了。

當一個行業內或幾個行業間的一定范圍內,以提取酬金作為計費或獲取報酬的方式成為旁邊現象、必然規律或形成慣例和具有規定性時就稱為酬金制。物業管理酬金制在香港就是由現象到行業慣例的發展過程,而在深圳和內地一些地方就是以政策規定形成的。物業管理酬金制的概念,是指代收代支的物業服務資金和其它屬于全體業主權益的收入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和維護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二、物業管理酬金制的內容與特征

酬金制方式下,物業管理企業以代理人的身份管理業主的物業和交來的資金。同時,為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代業主選擇最適合的專業服務提供商,并負責對其進行有效監管,這些管理活動、監管活動和物業管理資金的使用情況是否合理,都需要得到業主的認可。業主也有權參與物業管理或者中重大事項的決策,但是多數業主狀態下的個體業主是實現不了這個認可和決策的,這就要求通過一些形式和合理的程序來體現全體業主的權力。使以物業管理費的使用為主要內容的物業管理活動,實現業主的可監控性和共同參與管理的可能性。所以酬金制方式下必須建立以下制度和機制:

1、建立管理預算制度

管理預算也稱為物業管理費年度預決算,是物業管理活動中酬金制方式下的核心內容之一,是物業管理區域負責人根據該區域全年可支配的全部物業服務收入和履行物業服務義務所需的全部支出而做的收支平衡預算。管理預算不同于企業的財務預算,它不是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全年的物業管理計劃的實施情況及之相適應的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平衡情況。這個制度的建立即可以使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對應所收費更公平和更合理,也可充分解決業主盲目參與管理的問題,使物業管理活動更為科學。

2、建立物業管理費收支情況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