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責任意識承諾書
我自愿參加“共產黨員示范崗”活動,決心以下列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用實際行動體現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一、認真學習、依法執教。認真組織和參加政治學習和政治活動,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無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公平執教。熱愛工作、盡職盡責,注重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三、刻苦鉆研、嚴謹治學。帶頭鉆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積極組織和參加教研教改活動,為整體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而不懈努力。
四、聯系群眾、團結協作。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主動溝通思想,虛心聽取各方面意見,維護穩定和諧的工作局面。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和形象,共創文明校風。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系,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五、廉潔從教,為人師表。堅守情操,發揚奉獻精神,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利用職責之便謀取私利。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于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
篇2:增強業主主體意識推動業主自律機制建立
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建立業主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自律機制是貫徹《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重要工作之一,關鍵是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增強業主的主體意識。
第一是責任意識,業主是房屋產權的所有者,他們不僅是物業管理的服務對象,同時也是物業管理的重要責任主體。在物業管理的活動中,他們在擁有權利的同時又必須履行有關義務;他們有權參與制定、修改業主公約,但同時也有履行公約的責任;他們有權參加業主大會,行使投票權,同時也有執行業主大會決議的責任;他們在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合同的同時,也有責任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有關規章制度。業主責任的落實,關系到物業管理的健康運行。因此,在貫徹《條例》過程中,要切實加強這方面的宣傳和教育。
第二是消費意識,物業管理活動既是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專業化管理和服務的經營性活動,又是業主花錢買服務的住房消費行為。要在業主中進一步樹立“誰受益,誰付費”、“付多少錢,享受與付費水平質價相符的服務”及“根據自己的消費水平,選擇確定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的消費意識,以確保物業管理費的收取,維持物業管理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是公約意識,物業管理涉及多個業主,業主之間既有個體利益,也有共同利益,單個業主的個體利益,應當服從大多數業主的整體利益。業主公約是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權利與義務的自律性規范,是業主對物業管理區域內一些重大事務的共同性約定,是多個業主之間形成的共同意志和行為準則。業主公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作出約定,業主公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只有所有業主共同遵守業主公約,才能建立物業管理活動的正常秩序。
第四是合同意識,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是建立在合同基礎上的民事法律關系,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后,業主委員會應當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專項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是解決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糾紛的最直接依據,是業主維護權益的基礎,當然,業主自身也必須遵守合同的約定。
在強調增強業主主體意識的同時,還必須建立起有效的業主自律機制?!段飿I管理條例》在界定了業主、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的權、責、利的基礎上,強調了業主大會的作用。明確規定了重大問題要經業主大會討論決定;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權責一致的實現,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民主協商、自我管理。利益平衡的業主自律機制的建立健全,依賴于業主大會制度的推行和對重大問題的民主決策及共同執行。因此,業主大會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建立業主自律機制的關鍵,也是當前工作的難點。希望各地在實踐中能積累更多的經驗,以推動業主自律機制的建立,促進物業管理的健康有序發展。
來源: 中國物業管理雜志20**-4 作者: 謝家瑾
篇3:提高全民物業管理消費成本意識
一、物業管理消費意識上的問題
購買住房作為投資和消費已被人們普遍認可,但購買住房后的物業管理作為消費則尚未被人們認識。一般都認為?;ㄥX買房無非有兩種意義,一是投資,二是消費??傊?我的錢已花完了,房子已經歸了我。這種認識把房屋交易行為的終結作為投資增值的開始和消費行為的結束。就連當前在政策理論中把住房建設作為經濟增長點和把住宅商品化作為消費增長點的兩點論中也只是把住房消費歸結到住房交易環節上。在這種認識的基礎上,很多人表現為對物業管理的不理解,十之五六會說“房子都是我的了,還給你交什么管理費”。甚至在物業管理發育非常成熟的深圳,除了購買商品房的業主不管愿意不愿意,理解不理解都要交納管理費外,所有政府開發的福利、微利商品房的管理費都沒有能夠達到最低的管理運作成木標準。
其實,房屋被購買后,其消費過程并沒有結束,它不象一般消費商品在購買后很快被消費掉了,也不象一般耐用消費品購買后經過一定的消費過程逐漸消亡。而住房作為耐用不動產其使用周期是所有消費商品中壽命最長的一種。由于它在長期的使用過程申具有自身需要維護保養的特點,又有它的主人(物業所有權和物業使用權人)不斷接受服務(特殊商品)的需求。同時它還具有美化環境和裝點城市的功能。這都需要進行一種長期的、不間斷的再投入即長期的消費過程。這個過程就構成了一種特殊的不動產消費形式——物業管理消費。
然而,這種看似簡單的觀點和道理,在從計劃經濟制下走過來的我國消費者的心理上和認識上都是較難于下轉變的。所以,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此進行剖析,并力樹立物業管理消費理論,提高全民物業管理消費成本意識。
二.物業管理消費意識障礙的原因
造成這一問題認識不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第一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福利性低房租的住房福利保障體。大部分住房的產權是國家或單位的,稱為公產房。形威住房者無權屬意識和房子有了問題公家管的傳統定勢。就使現在有些人自然存在“原來住公家的房我都不管,在住自己的房更沒有理由給你交錢”的錯誤認識。第二、長期的計劃體制下,我國實行的是低收入、多就業的低資政策,同時又由于在住房方面實行的是福利性實物分制度,工資結構中沒有住房消費結構。雖然實行房改以來,工資結構中有了住房補貼。但它主要是用于房改中的購J提租和建立住房公積金等,而仍然沒有用于物業管理灌的結構。所以,人們也還沒有習慣在現今尚不寬裕的工收入中計算或計劃用于物業管理的消費費用,以至于無從口袋拿錢難的情況。第三,深圳(以物業管理發育比好的城市為例)雖然市場經濟的基礎要好上一些,但它必竟是從計劃經濟體制的大環境中脫胎出來的。所以,政府對所開發的福利商品房和微利商品房一直是在進行喲行為的補貼(指提供商品經營用房、社區活動設施、半經營性停車場及納稅補貼措施等)的基礎上實行強制性帶福利色彩的低管理費政策。由于上述補貼屬于暗補形式,使得這部分住房消費者既感受不到政府的補貼,還認為這種低標準管理費是應該的。于此,可以看出,即使在深圳這個物業管理發育比較成熟、市場經濟比較發達、人們的商品意識比較強烈的地區,人們對物業管理的觀念還是比較模糊,物業管理消費的意識也還不太明確。
三.對物業管理消費問題的分析
有觀點認為:如果說農民最根本的保障是生產資料一一土地的話,城市居民最根本的保障就是生活資料和投資品——住房。住房作為生活資料和投資品存在兩方面的含義。其一是說住房作為不動產既可以自用,又可以增值;其二是說自己不用,通過出租和自然保值實現增值的作用。它們的核心是體現價值和使用價值。那么,住房作為消費品,除了具有上述價值和使用價值外,作為耐用不動產在使用周期內還有個再投入的問題。這是因為在購買住房時所投入的資本是購買了該房屋使用前的包括賣方利潤在內的總成本,而購買房屋后再投入的用途,除了對房屋進行二次裝修外,基木上全部是物業管理方面的開支,主要包括:房屋保養、設備維護、環境美化、清潔衛生、維持秩序及對業主住戶)的其它服務等。
在評價物業價值的各種因素中,除了地域、房屋質量、設計和結構等固有因素外,物業管理的好壞已成為現代物業決定其價格波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不僅如此,產權理論還告訴我們,物業管理的長期投入性消費還應該是業主的一種責任和義務。根據權屬和責任相一致、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法律責任關系,結合我國從傳統的福利性實物分房到貨幣性購買住房的政策的關鍵就是產權關系的改變上看,不論是投資還是消費,凡購買房屋都是以權屬關系的確立為唯一標志的,即凡購(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