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企業生產管理規定
總則
本公司為了加強生產管理,有效地運用物料、人力、設備(機器、工具),并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空間上能適當地配合,以便提高生產效率、質量,并降低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此規定。
生產計劃
1.生產部依據公司年度銷售計劃,制定出年度生產計劃,并針對人力、設備負荷等擬定計劃。
2.生產部依據年生產計劃、營銷服務中心開出的制造通知單以及現有庫存量(成品、半成品)擬訂月生產計劃。
3.生產部依據月生產計劃、制造通知單、制造變更通知單、實際的生產進度以及現有人力、設備資料于每旬定期分配安排次日起十天內的生產進度表。
4.生產部依據預定和實際的生產進度,發出工作命令(發出前要確知物料情況)和發料單。
?、殴ぷ髅钜宦摻o室內機裝配線、室外機裝配線(同時要按照工作程序圖、操作標準、檢查標準等),一聯通知質量管理部門。
?、瓢l料單,一聯給室內機裝配線、室外機裝配線,一聯通知倉庫備料。
?、且陂_工四天之前發出工作命令和發料單,但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5.由室內機裝配線、室外機裝配線每日報來日報表,了解實際的生產進度,且要實地追查、督促。
6.室內機裝配線或室外機裝配線,無法按照進度如期完成或有任何困難時(機器、模具損壞、停電等),應及時將原因通知生產部,予以調整工作。
7.當每批產品(訂單)完工后,要將有關資料,如生產日報表、工作命令、發料單等資料匯總,并對實際生產所發生的問題進行研討,提出改善措施,防止再次發生。所有資料要建檔備查,以利作業的進行。
8.生產部要經常地與營銷服務中心、倉庫、質檢部、技術中心以及室內機裝配線、室外機裝配線保持密切的聯系,確實了解實際情況與預定進度是否超前或落后,并要能彈性地應變。
生產分工
生產部根據技術要求、作業計劃進行適當的人員配置,并對于各人員進行分工。在進行作業的分工時,應先掌握各個部署的能力與適應性。此外,生產部根據本行業標準制定適當的作業標準,并且嚴格執行。
生產車間安全
生產部及有關部門對車間員工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一般分為思想、法規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公司已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專業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2.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三級教育:在工業企業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生率一般為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企業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底會、事故現場會、班組園地或墻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3.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暴、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等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方式。
4.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每一次生產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線的生產人員,因此必須學會自我安全檢查。特別是對于那些剛到新崗位的工人,要堅決制止“邊干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自我安全檢查可分為五類注意事項:
?、殴ぷ鲄^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剖褂貌牧系陌踩裕鹤⒁舛逊呕騼Σ胤绞?,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枪ぞ叩陌踩裕鹤⒁馐欠颀R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仍O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伤雷o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篇2: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2007)
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20**)
第206號
《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業經20**年8月6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長 張文岳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受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當配備相應技術職稱的土木建筑、電氣和機械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具備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所必備的條件。
第五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六條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人員初次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在崗期間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確定和支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施工單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合格證明。
辦理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合格證明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及其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計劃;
(三)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四)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建設單位主要工程管理人員名單、工程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六)繳納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憑證;
(七)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相關資料。
第九條 依法設立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及其審查人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施工圖的結構安全和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審查,并對圖紙的審查質量負責。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為施工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并在投標時列為非競標費用。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等組織施工,對施工安全生產負責,并遵守如下規定:
(一)施工前,根據工程項目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根據施工進度對工程分部、分項進行安全技術說明。
(二)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專項檢查。
(三)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和糾正,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建設工程停工后復工的,必須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和機械設備等重新進行檢查維修,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未經檢查合格的不準復工;被責令停工整改的工程,必須經有關部門或單位驗收合格下達復工令后,方可復工。
(五)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和保管危險品責任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器材,并設立醒目標志。
(六)施工現場應符合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相關要求。
(七)作業人員應遵守施工安全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和制度,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和機具。
(八)需要遵守的其他規定。
第十二條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的專業施工單位進行,并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其性能完好,并建立完善的維護、保養登記制度,定期自行檢查。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將施工現場安全狀況的綜合分析報告和安全管理檔案資料報送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 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簽訂拆除安全管理協議。
拆除作業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拆除作業現場應實行全封閉管理;
(二)拆除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巡視,并監督作業人員按要求操作;
(三)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查清其殘留物的種類、化學性質,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四)拆除的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垃圾通道或裝袋運輸,不得拋擲;
(五)采用手動工具和機械拆除房屋的,其施工程序應從上至下分層拆除;
(六)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爆破安全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爆破安全規程》要求施工;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拆除作業管理的其他安全措施、規定。
第十五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施行安全監督檢查,并根據有關專業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監理檔案。
工程監理單位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時,對內容不全、不能指導施工的,應及時糾正。
第十六條 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應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對二等(含二等)以上工程項目,以及二等以下且危險程度較高的工程項目設置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
第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施工圖審查機構和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未對施工圖結構安全進行審查的;
(二)施工單位未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專項檢查的。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施工單位在招標中將為施工人員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用列為競爭性費用的;
(二)建設工程停工后未經檢查合格擅自復工或被停工整改而未經驗收合格擅自復工的;
(三)施工現場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的。
第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拆除工程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拆除作業現場未實行全封閉管理的;
(二)拆除作業現場未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巡視,監督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操作的;
(三)拆除管道及容器時,未查清其殘留物的種類、化學性質,并未采取相應措施便進行拆除施工的;
(四)采用手動工具和機械拆除房屋時,其施工未按從上至下的分層程序拆除的。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監理檔案的;
(二)未對內容不全、不能指導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及時糾正的;
(三)未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的;
(四)未在施工現場對二等(含二等)以上工程項目,以及二等以下且危險程度較高的工程項目設置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的。
第二十一條 依照本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以單位罰款數額10%以上20%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第二十二條 有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重復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篇3:C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郵電通信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通信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擔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三章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
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m.airporthotelslisboa.com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第六章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災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七章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市勞動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在本市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市勞動局驗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市勞動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第八章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十八周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第九章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第十章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
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規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標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
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發生事故的單m.airporthotelslisboa.com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二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O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二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2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
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