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職工安全生產總則
為保證安全生產,全廠職工除遵守本崗位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外,還必須遵守下列總則:
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法規、規定及本廠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 新入廠工、調換工種的工人及來廠實習、代培和臨時參加生產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3. 電氣、起重、焊接、鍋爐、壓力容器、車輛駕駛、火化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
4. 操作工必須熟悉產品性能、工藝規程及設備操作要求,會正確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故障。
5.操作前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好個人的防護用品。披肩發、長辮必須罩人工作帽內。進入有可能發生物體打擊的場所必須戴安全帽;有可能被傳動機械絞輾傷害的作業不準戴手套;不準穿戴圍巾、圍裙,脖子上不準佩帶裝飾品;生產作業場所不準赤膊;不準穿高跟鞋、拖鞋(除規定外)。
6.工作時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上班前不準飲酒。
7.開動非本工種以外設備時,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8.操作對人體有發生傷害危險的機械設備時,應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否則不準進行操作。
9.不準隨意拆卸、挪動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安全信號裝置,防護圍欄、警戒標志等。
10. 檢修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掛上警示牌。合閘前要仔細檢查,確認無人檢修后方準合閘。
11. 操作中使用的行燈及局部照明,其電壓不得超過36V,金屬容器內和潮濕場所作業不得超過12V。
12.生產場所應保持整齊、清潔、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暢通,廢料應及時清除。
13.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登高用的扶梯必須堅實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 非電氣作業人員嚴禁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
15. 易燃、易爆等生產作業場所,嚴禁煙火及明火作業。
16. 禁止在產生有毒有害物質作業場所內進餐、飲水,工作時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17.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體及在吊物下通過停留。
18.生產作業區禁止騎自行車、摩托車。不準在運轉設備上跨越、傳遞物體和觸動危險部位。
1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斷電源,汽(氣)源,熄滅火種,清理場地,中途停電要關閉電源。
20. 凡進入廠油庫、鍋爐房、變電站、爆炸物品倉庫等要害場所,必須經公安、技安等有關部門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
21. 工房內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器材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礙取用。
22. 發生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災、爆炸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搶救,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保護好事故現場。
篇2:公司(企業)職工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公司(企業)職工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為培養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安全生產的業務。技能。確保職工和我庫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有關人員積極安全生產有關部門的各種培訓。
二、對重點崗位、重點生產環節的職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業務技能知識培訓,并加以考核。
三、全體職工每年舉行一次消防、治安知識培訓,每年舉行一次消防演習。
四、把職工安全生產培訓情況納入職工獎勵,憑先進的依據,從而調動職工的參與意識。
五、對在安全生產檢查和考核中,不達標的科室崗位人員,要及時整頓,調整責成有關人員進行培訓,直到達成崗位要求。
篇3:施工項目職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施工項目職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項目部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落實施工中的各項安全任務,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進入工地必須認真學習與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規程及公司、項目部、班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紀律。
2、參加公司、項目部及班組的各種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術水平。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設施。對本工種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施工用電及作業環境等,先進行全方位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如有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4、職工在各部位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操作與違章指揮,對上級的違章指揮,可拒絕施工或越級上報處理。
5、了解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工地創建要求,積極配合項目部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活動并落實問題的整改。接受上級部門的各項獎罰處理。
6、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即使報告并保護現場,聽從指揮,積極參加搶救工作,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嚴謹擅自行動。
7、如有違反本責任書規定,造成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及項目部其它規章制度要求進行處理,職工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項目部與職工各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項目名稱:部門/班組:
項目經理:職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