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交投集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消防工作,落實責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集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單位。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第五條 各單位應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確并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主管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第六條 各單位應加強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進行全面的防火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章 控制程序
第七條 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嚴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鎖閉安全出口,確保暢通。
第八條 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當場改正的,必須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必須落實整改措施、期限、資金和責任。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必須采取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九條 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應標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障暢通,車輛車載消防設施設備要放置在易取、醒目的位置。同時,向客戶宣傳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
第十條 發生火災后,公司員工必須立即報警,組織和引導在場人員疏散,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一條 深入廣泛地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堅決排查和消除火災隱患。重點加強對固定資產、公交站點、工作、經營場所、在建工程工地、維修場所等人員密集的消防安全宣傳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單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發生火災事故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和處罰;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發生火災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常用滅火器材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按消防規范設置一定數量的移動滅火器材,以利撲救初起火災。其類型有:
(一)化學泡沫火火器
化學泡沫滅火器主要用于撲救閃點在318K以下的易燃液體的著火,如汽油、煤油、香蕉水、松香水等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也能撲救固體物料的火災,如木材、纖維、橡膠等火災。但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如醇、醚、酯、醛、酮、有機酸等,帶電設備,輕金屬、堿金屬遇水可發生燃燒爆炸的物質的火災,切忌使用。
(二)酸堿滅火器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適用于撲救竹、木、毛、草、紙等一般可燃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但不宜用于油類、忌水、忌酸物質及電氣設備的火災。
(三)二氧化碳滅火器
二氧化碳滅器有很多優點,滅火后不留任何痕跡,不損壞被救物品,不導電,無毒害,無腐蝕,用它可以撲救電器設備、精密儀器、電子設備、圖書資料檔案等火災。但忌用于某些金屬,如鉀、鈉、鎂、鋁、鐵及其氫化物的火災,也不適用于某些能在惰性介質中自身供氧燃燒的物質,如硝化纖維火藥的火災,它難于撲滅的些纖維物資內部的陰燃火。
(四)干粉滅火器
干粉滅火劑無毒、無腐蝕作用,主要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以及一般固體的火災。撲救較大面積的火災時,需與噴霧水流配合,以改善滅火效果,并可防止復燃。
第五章 消防器材的管理
第十四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是很重要的,一般應注意:
(一)各單位的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保養,并動員廣大職工一起來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二)消防器材要專物專用,不能用于與消防無關的方面。
(三)要定期檢查保養消防器材。檢查存放地點是否適當,附件是否損壞或出現故障,滅火藥劑是否過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養、補充。
(四)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性等因素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合適型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的地方,必要時立標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通道的附近不能堆放雜物,保持道路暢通。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經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篇2:物業租戶消防安全責任狀
物業租戶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安全維護投資廣場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促進投資廣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條例》等規定,特簽訂20**年消防與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各租戶單位負責人。
二、投資廣場消防安全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各租戶在物業管理公司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投資廣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體租戶應自覺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及接受消防安全部門、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共同維護投資廣場的消防與安全。
四、實行業主防火、安全責任制,業主或租戶為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自己工作或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防通道、樓梯走道及出口必須保證暢通無阻,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樓梯出口等部位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能損壞廣場的公共消防設備,為各樓層配置滅火器材,使之保持完整有效。
六、租戶室內嚴禁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雷管、炸藥、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投資廣場內燃放煙花爆竹。
七、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及亂拉、接電線。
八、不能在廣場內公共場所燃燒紙張、雜物等廢棄物品。
九、租戶需要電焊、氣焊等動火作業,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十、租戶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物業管理公司〈電話zzz,內線zzz〉或撥打火警電話“119”。
十一、投資廣場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指導下進行。
十二、廣場內各單位、租戶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條例、規定,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物業管理公司搞好治安工作,維護投資廣場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定團結。
十三、投資廣場進出口設有門崗(大堂崗、西門崗、南門崗等)執勤點,進出廣場的人員應主動出示證件,接受保安員的詢問和檢查。
十四、各租戶雇請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保安崗登記,租戶應教育雇請人員遵守治安管理規定,并承擔因其違法的連帶責任,不得窩藏違法犯罪人員和贓物,對違法犯罪人員和違法犯罪行為要積極主動舉報。
十五、租戶要妥善收藏貴重物品并鎖好門窗,如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有責任上前詢問,并向物業公司報告。
十六、嚴禁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及淫穢的書刊、畫片、音像制品進入投資廣場。
十七、未經許可,不得在廣場內散發張貼各種廣告、傳單等。
十八、嚴禁在投資廣場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及賣淫嫖娼,吸、販毒等。
十九、租戶應提高警惕,及時報告治安隱患或可疑情況,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現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物業管理公司報告,并保護現場,協助處理。
二十、違反上述條款,一切后果或損失由租戶、責任人承擔,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租戶單位(簽章):________物業公司(簽章):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范本
為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杜絕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與各部門管理責任人訂立以下責任:
一.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防范火災和應急響應的能力。
二.認真履行職責,切實維護好消防器材和設施。
三.嚴格執行禁明火區域的管理,認真履行巡查和督促工作。對違反禁明火區域的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制止沒收所用器具,并及時上報。
四.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不擅自亂拉、亂接電線,不違規使用大功力電器。
五.日常工作中密切關注電線、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修。
六.嚴禁在樓梯口、疏散出口處擺放雜物,確保安全出口處的暢通。
七.下班前,必須認真做好本部門的清場檢查工作,及時清理煙蒂、切斷電源,消除火災隱患。
八.因工作失職,措施不力,造成火災事故,視情節輕重,處以扣除當月工作量津貼,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的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部 門
責 任 人
定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