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臨時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或其他防火設備和設施,裝飾裝修工地質量要求標語。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標語。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鋸末生石灰蓄熱,應選擇安全配方比,并經工程技術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衛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及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0則,方可動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單位等場所動火作業,按一級動火手續上報審批。
篇2:物業租戶消防安全責任狀
物業租戶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安全維護投資廣場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促進投資廣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條例》等規定,特簽訂20**年消防與安全工作責任狀。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各租戶單位負責人。
二、投資廣場消防安全工作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各租戶在物業管理公司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投資廣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體租戶應自覺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及接受消防安全部門、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共同維護投資廣場的消防與安全。
四、實行業主防火、安全責任制,業主或租戶為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自己工作或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防通道、樓梯走道及出口必須保證暢通無阻,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樓梯出口等部位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能損壞廣場的公共消防設備,為各樓層配置滅火器材,使之保持完整有效。
六、租戶室內嚴禁經營和儲存煙花、爆竹、雷管、炸藥、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投資廣場內燃放煙花爆竹。
七、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及亂拉、接電線。
八、不能在廣場內公共場所燃燒紙張、雜物等廢棄物品。
九、租戶需要電焊、氣焊等動火作業,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后,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十、租戶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物業管理公司〈電話zzz,內線zzz〉或撥打火警電話“119”。
十一、投資廣場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公安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指導下進行。
十二、廣場內各單位、租戶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條例、規定,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物業管理公司搞好治安工作,維護投資廣場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定團結。
十三、投資廣場進出口設有門崗(大堂崗、西門崗、南門崗等)執勤點,進出廣場的人員應主動出示證件,接受保安員的詢問和檢查。
十四、各租戶雇請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保安崗登記,租戶應教育雇請人員遵守治安管理規定,并承擔因其違法的連帶責任,不得窩藏違法犯罪人員和贓物,對違法犯罪人員和違法犯罪行為要積極主動舉報。
十五、租戶要妥善收藏貴重物品并鎖好門窗,如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有責任上前詢問,并向物業公司報告。
十六、嚴禁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及淫穢的書刊、畫片、音像制品進入投資廣場。
十七、未經許可,不得在廣場內散發張貼各種廣告、傳單等。
十八、嚴禁在投資廣場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及賣淫嫖娼,吸、販毒等。
十九、租戶應提高警惕,及時報告治安隱患或可疑情況,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現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物業管理公司報告,并保護現場,協助處理。
二十、違反上述條款,一切后果或損失由租戶、責任人承擔,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租戶單位(簽章):________物業公司(簽章):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書范本
為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杜絕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與各部門管理責任人訂立以下責任:
一.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防范火災和應急響應的能力。
二.認真履行職責,切實維護好消防器材和設施。
三.嚴格執行禁明火區域的管理,認真履行巡查和督促工作。對違反禁明火區域的人員應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制止沒收所用器具,并及時上報。
四.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不擅自亂拉、亂接電線,不違規使用大功力電器。
五.日常工作中密切關注電線、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修。
六.嚴禁在樓梯口、疏散出口處擺放雜物,確保安全出口處的暢通。
七.下班前,必須認真做好本部門的清場檢查工作,及時清理煙蒂、切斷電源,消除火災隱患。
八.因工作失職,措施不力,造成火災事故,視情節輕重,處以扣除當月工作量津貼,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責任的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長室、保衛科、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部 門
責 任 人
定責任書單位
20**年9月~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