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范本4
一、施工現場臨時設施:
1、廚房、鍋爐房、變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倉庫存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3、臨時設施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暢道。
4、高壓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臨時設施區域的周圍,應有圍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設施:
1、臨時設施區域內,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一般為每100平方米,臨時設施放置兩只十公升滅火機。
2、臨時木工棚油漆間、木材倉庫存應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兩只十公升滅火機。
3、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
4、木工間、油漆間、木材庫存等應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的位置。
三、管理和獎罰:
1、工地應安排防火負責人。
2、工程項目部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
3、應有人值班巡邏,監督管理消防設施,負責維修、保養。
4、項目部應每月對工地進行檢查考核(二次),對沒有發生事故的給予50-100元安全獎。凡發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罰款100-200元,發生嚴重火災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篇2:建筑工地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建筑工地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交底人:責任人:
日期:
篇3:施工工地治安防火責任協議書樣本2
施工工地治安、防火責任協議書樣本2
甲方:
乙方:
為切實搞好工程建設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治安穩定和防火安全,現根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雙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約工程合同時應將甲方對《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附后)書面交于乙方,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強指導。
2、甲方應將上級公安部門和上級單位對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關要求、信息及時向乙方進行傳達布置,定期聽取乙方在開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況和意見,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貫徹落實治安防火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乙方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則有權教育、制止和責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時刻按責任違約給于相應的經濟處理(500—1000元人民幣/次)。
4、乙方的違章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理的是指:
?。?)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擅自使用液化氣鋼瓶或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施工區域內發生聚眾斗毆、賭博、收看淫穢錄像等影響工地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及集體宿舍內違章男女混居的。
?。?)違反《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毯等及帶有明火的各類電取熱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燈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煙的。
5、乙方在其責任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響,對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行使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否決權。同時,還可對乙方進行2000—5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責任違約經濟處理。
6、甲方對乙方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由甲方開具書面通知單給乙方認可。處理款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據整個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確需增設或外聘警衛值勤人員時,甲方可按“協商、集中”的原則決定實施方案,其費用甲方按實際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單位分擔,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進入工地后,應及時明確落實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保衛消防干部及治安保衛組織網絡,書面報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執行從管理,對本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穩定、防火安全,實施全面負責,確保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級主管單位的領導外,還應主動接受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布置的“創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積極地貫徹執行,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在檢查中查獲的各類隱患問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或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災事故,乙方應在積極處置、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和甲方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所造成(包括對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因違章違法行為所受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等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甲方領導或有關機關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三、其他
1、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門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同正式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3、聯系人:
甲方:乙方
?。ㄉw章)(蓋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公司負責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