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中學支部建設制度
(一)黨員十提倡十反對
1、 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2、提倡愛校如家,反對損公肥私
3、提倡助人為樂,反對損人利己
4、提倡晚婚晚育,反對早婚早育
5、提倡尊老愛幼,反對虐待老人
6、提倡精神文明,反對封建迷信
7、提倡勤勞致富,反對賭博活動
8、提倡遵紀守法,反對違法亂紀
9、提倡秉公辦事,反對以權謀私
10、提倡令行禁止,反對我行我素
(二)優秀黨員條件
1、學習宣傳好。帶頭學習和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馬列主義、*思想和*理論,以及“***”重要思想,刻苦鉆研科學技術業務,堅持開拓創新。
2、聯系群眾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積極做好責任區工作,關心聯系戶生活,解決困難,幫助聯系戶致富。
3、完成任務好。努力鉆研業務,做好本職工作,勇挑重擔,吃苦在前,對分配的任務積極完成。
4、公私關系處理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系,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以權謀私,不損公肥私,不假公濟私。
5、遵紀守法好。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模范地執行黨紀國法,不賭博,不迷信,不宕欠公款,不違反計劃生育,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三)黨內選舉制度
1、校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后進行換屆選舉。
2、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選舉應該采取差額選舉辦法和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同時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優化組合。
3、支部委員會候選人應多于應選人數的20%。候選人要按照德才兼備和班子結構合理的原則提名,交黨員反復醞釀討論,報鄉鎮黨委審查同意后方可正式確定。
4、進行正式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候選人獲得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
5、選舉應尊重和保證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選舉時搞非法活動。
(四)預備黨員考察制度
1、定期布置學習任務,預備黨員除參加正常的黨內外活動,黨支部每季布置一次學習任務,提出學習要求,并積極組織他們參加必須的黨校培訓。
2、定期談話,入黨介紹人每兩個月、黨支部組織委員每季要找預備黨員談一次話,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3、定期匯報評議,個人小結和小組評議結果分別填入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支委會根據黨小組評議進行必要的考察,以作為轉正的依據。
4、預備期滿,黨支部要及時召開黨支部大會進行討論,作出預備黨員轉正、逾期或取消預備期的決定。
(五)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2、黨支部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要進行馬列主義、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等,端正入黨動機。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人,經常同他們談心,幫助其進步。同時,注意在實踐中考察他們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現實表現。
3、接收新黨員必須嚴格按照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召開黨支部大會討論,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解決,贊成人數要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半數方能生效。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支委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的基礎上按時做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
(六)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交納黨費是每個黨員的應盡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和組織觀的具體體現。
2、每個黨員必須按月交納黨費,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或延期,外出黨員經支部批準可以預交或補交黨費,但一般預交或補交不得超過一個月。
3、一般情況下,黨費應由本人向黨組織交納,對外出黨員親自交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辦或郵寄。
4、黨員必須按規定交納黨費,具體標準按中組部通知執行。
5、個別有困難的學員,經支部研究同意,也可以免交。黨員交納黨費,應當面開具收據,按月或按季上交鎮黨委。
(七)黨員聯系戶制度
1、黨支部根據每個黨員的工作能力,專業特長和各自的具體情況,采取組織決定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聯系對象,凡有聯系能力的學員一般至少聯系一戶。
2、聯系對象:(1)入黨積極分子。(2)經濟困難戶。(3)家庭或鄰里不和戶。(4)幫教對象。
3、聯系內容,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幫助群眾提高政治思想覺悟,進行法制、計劃生育教育,傳授科技知識,傳遞信息,介紹致富經驗,了解關心聯系戶的生產、生活、工作和思想情況。每個有聯系任務的黨員每月向黨支部(小組)匯報一次情況,黨支部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評比。
(八)黨員的義務
1、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思想、*理論和“***”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gg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民用工業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5、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6、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7、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8、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九)黨員的權利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4、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
5、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6、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
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十)黨員干部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理論的水平,認真實踐“***”重要思想,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gg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做出實績。
3、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4、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5、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督,作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6、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篇2:黨總支部建設辦法
黨總支部建設辦法
第二條 黨(總)支部的建設
(一)凡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要建立黨組織。
(二)與行政組織(項目部)同步組建,人員同時配備。
(三)黨(總)支部委員會可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公司黨委任命黨(總)支部書記、副書記。書記、委員空缺時,應及時召開黨員大會補選。
第三條 黨(總)支部目標責任
(一)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圍繞生產經營開展工作。為實現黨的任務和企業改革發展服務,切實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
(二)參與本單位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行政負責人依法行使職權。
(三)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四)領導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抓好“四好班子建設”,建設“四有”職工隊伍。
(五)加強黨(總)支部的自身建設,搞好本單位的黨性黨風教育,發揮黨(總)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四條 黨(總)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一)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組織發動黨員和職工群眾,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認真完成上級黨委提出的各項任務。
(二)負責召集黨(總)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檢查黨(總)支部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了解執行中的問題和反映,不定期的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三)做好企業穩定工作,了解和掌握職工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產經營工作中去,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經常與支部委員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系,交流情況,互相配合,支持他們的工作,協調本單位內黨、政、工、團的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五)抓好班子和黨(總)支部委員會的學習,按時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充分發揮班子和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
(六)積極組織開展以崗位職責和黨組織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務為主要內容的黨員“爭旗創優達標”活動,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七)負責本單位創建“四好”班子建設、后備人才隊伍建設及職工隊伍建設。
(八)負責領導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工作。組織領導有關職工生活、娛樂;消防、保衛;強化民主管理、維護職工權利等工作。
(九)積極協助分公司經理開展其他工作,全面完成本單位生產經營各項任務。
第五條 黨(總)支部組織委員的工作職責
(一)了解和掌握黨(總)支部的組織建設狀況,檢查和督促各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按照章程規定,積極做好黨(總)支部換屆改選的準備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黨紀教育,收集和整理黨員的模范事跡,向黨(總)支部委員會提出表揚和獎勵的建議。
(三)正確掌握發展黨員的工作方針,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進行培訓,教育和考察,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四)做好轉接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工作。
第六條 黨(總)支部宣傳委員工作職責
(一)了解黨內外職工的思想動態,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擬定學習計劃。
(二)負責本單位宣傳通訊員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公司網站、“E人”雜志、工地宣傳欄等宣傳工具,宣傳本單位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會議精神、工作目標等情況,宣傳優秀黨員和優秀職工的先進思想和典型事跡。
(三)協調本單位工會、共青團積極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活躍員工的精神生活,提高員工隊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工作業務素質,增強企業凝聚力。
第七條 黨(總)支部紀檢委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對黨員進行黨規黨法、黨紀國法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不斷提高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的改正錯誤情況,幫助、教育他們改正錯誤,鼓勵他們積極工作。
(三)負責向支部委員會和上級紀檢部門匯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第八條 黨(總)支部宣青年委員工作職責
(一)指導團支部加強對團員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委和黨(總)支部關于共青團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指導團支部積極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其黨的助手作用。
(三)督促團員、青年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熱愛本職工作,根據團員、青年的特點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娛體育活動。
(四)發揮共青團的突擊隊作用,加強團員、青年的管理教育,做好推薦優秀青年作為黨的發展對象工作。
第九條 黨(總)支部工作目標考核
(一) 方式:由公司主要領導或公司黨委委員帶隊、黨群部門參與,對照考核要求和公司黨委工作目標責任書的量化考核指標進行考核打分。
(二) 方法:查記錄、聽匯報、征求職工意見。
(三) 時間:每年一次,每年11-12月進行。
(四) 考核檔次確定:檔次分為:優秀--考評總分90(含本數)分以上;良好--總分80-89分;一般--總分在70-79分;差--69分以下。
第十條 考核結果處理
(一) 考評分數直接進入民主測評分值。
(二) 考核結果進行強制排名。
第三章 項目黨支部建設
第十一條 項目黨支部的組建
(一)黨支部組建的原則
1、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項目(機關部門或項目)都應建立項目黨支部;正式黨員不足3人或不具備獨立組建黨支部的條件的,可根據實際建立聯合黨支部。
2、堅持為企業改革和施工生產服務的原則。
3、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二)項目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
1、黨員不足7人的支部一般不設支委會,只設書記1人或增設副書記1人。
2、黨員在7人以上的,支委會成員為3人,支委會可設書記、組織委員、青年委員。
3、臨時黨支部,一般不設支委會,只設書記1人,7人以上的可增設副書記1人,黨員組織關系仍在原黨支部。
第十二條 項目黨支部書記的配備
(一)配備黨支部書記時,堅持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標準,著重把握好以下三條:黨性要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有開拓進取、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業務要精。懂生產,會管理,有做好黨務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熱情和組織領導能力,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有一定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作風要正,嚴以律己,能團結同志,群眾威信較高。
(二)黨支部書記原則上由機關部門負責人或項目班子成員兼任;由一般黨員同志兼任項目黨支部書記,任職期間,應給予一定的職務津貼。
第十三條 項目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一)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組織發動黨員和職工,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提出的各項任務。
(二)負責召開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檢查支部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了解執行中的問題和反映,不定期地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三)做好企業穩定工作,了解和掌握職工思想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產經營工作中去,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經常與支部委員會和同級行政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系,交流情況,互相配合,支持他們工作,協調本單位內部黨、政、工、團的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五)抓好項目班子和支部委員會的學習,充分發揮班子和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作用。
(六)積極組織開展以崗位職責和黨組織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務為主要內容的“爭旗創優達標”活動,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七)負責本項目后備人才隊伍建設及職工隊伍建設。
(八)參與本單位勞務隊伍及大宗材料招標選錄工作。
(九)負責領導本項目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組織領導有關職工生活、娛樂;消防、保衛;強化民主管理、維護職工權益等工作。
(十)積極協助項目經理開展其他工作,全面完成生產經營各項任務。
第十四條 黨支部組織委員工作職責
參見第五條
第十五條 黨支部宣傳委員工作職責
參見第六條
篇3:學生公寓中心支部廉政建設制度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支部廉政建設制度
為了加強公寓管理中心支部廉政建設,搞好學生公寓管理工作,防止腐敗現象滋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認真學習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文件,講政治顧大局,正確使用權力,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自覺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風。
2、教育黨員群眾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改善思想和工作作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堵塞漏洞。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照章辦事。不徇私情,不搞特殊。
3、支部黨員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學生服務,不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索賄和行賄。不搞鋪張浪費,不用公款請客送禮、大吃大喝奢侈享樂。
4、廣泛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健全支部廉政制度。團結同志關心職工,同甘共苦努力工作。敢于直言不打擊報復。
5、廉政建設作為支部經常性工作。每一個黨員和職工都要注重自身修養,以“***”為指導加強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管住小節,抗住誘惑,做廉政建設的模范。
6、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每學期要召開會議認真檢查總結,防止漏洞和失誤。
公寓管理中心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