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管理獎懲條例
為維護商場的品牌形象,擴大商場的影響力,保障商戶的合法經營利益,減少和杜絕不良經營行為,以及為建立安全、整潔、文明的購物場所,根據市政府有關規定和市工商局的指示精神,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特制定商場管理獎懲條例,望廣大商戶遵照執行。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頭勸說警告、罰款人民幣50-200元、停業整頓直至解除 合同等處罰。
(1)、不按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國家相關營業手續。
(2)、擅自更改經營品種,不符合合同約定及商場要求的,經提醒警告、仍不糾正者,商場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違反消防規定,破壞消防設施者。除商場處罰外,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并賠償一切損失。
(4)、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損害消費者利益,被消費者投訴至相關部門,嚴重破壞商場形象者。除商場處罰外,還應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5)、在商場沒打架斗毆,聚眾鬧事,或從事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他違法行為。除商場處罰外,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6)、未經允許,私自裝修商鋪活在商鋪內加裝其他設施者。
(7)、在銷售商品過程中,服務態度差,辱罵顧客或使用不文明用語,使顧客自尊心受到傷害,被顧客投訴者。
(8)、違反商場有關規定,不服從商場管理,甚至侮辱、打罵工作人員及圍觀起哄、擴大事態者。
(9)、采用強賣、欺行霸市、惡性壓價等不正當手段,嚴重擾亂商場經營秩序,引起顧客或周邊商戶共憤的。
(10)、所售商品有質量問題,被顧客投訴,且態度惡劣,拒不聽從工作人員調解的。
(11)、未經批準,連續3天或三個月累積9天不開門營業的,商場有權解除合同。
(12)、凡在商場內張貼有損商場和其他商戶利益的標識,影響商場正常經營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罰款的處理。
(1)。在商場規定營業時間內,營業人員未按照規定著裝,穿背心、短褲、拖鞋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2)。在商場內大聲喧嘩,追客叫賣,制造噪音,影響他人營業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3)。在商場內亂扔垃圾,妨礙公共清潔衛生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予以書面警告,責令其打掃衛生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4)。未經允許或未按照要求張貼廣告、商品標識或懸掛招牌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5)、在商場內吸煙,打牌,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
(6)、在商場內占道經營,越線擺賣,堆放雜物,堵塞通道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外,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私自占用公共場地的,將按商場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7)、在商場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等電熱器具的,在商場內留宿,違反消防規定的,經勸說不改正者,除給予書面警告,沒收相關物品外,每次罰款人民幣100元。
注:凡被處以罰款、停業整頓的商戶,本公司將記錄在案,被處以罰款年度累計達三次者或被處以停業整頓者,將取消其續簽合同的資格,被處以罰款年度累計達五次者或被處以停業整頓年度累計三次者,商場將解除合同
商戶收到商場的“罰款通知書”時,須在下一個月度繳納費用時一并繳納。每年罰款所得額,商場將向商戶公布,這些款項用于下一年度的宣傳推廣活動經費。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1、經常關心商場的發展,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公司采納并產生較好的效果的。
2、自覺維護商場形象,積極協助商場管理人員維護商場正常秩序,制止不良的經營行為的。
3、見義勇為,敢于同打架斗毆、偷盜等不法行為作斗爭,或主動向商場管理部揭發不法行 為的。
4、樂于助人,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收到顧客表揚,或為商場帶來良好影響的。
5、熱情對待顧客的投訴,并認真處理有關問題,使顧客得到滿意答復的。
篇2:商場保安隊獎懲制度(3)
商場保安隊獎懲制度(三)
一、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遲到早退一小時扣除1分。
二、工作期間著裝不規范,佩戴首飾、留長發、染發、蓄胡須扣1分。
三、工作期間會私客、辦私事、吃零食、聊天、嬉戲打鬧,個人內務整理不干凈、隨意堆放的,利用辦公電話聊天的扣2分。
四、辦公室環境出現臟、亂、差,在辦公設施上亂寫亂畫,損壞設施的,辦公用品擺放雜亂的罰20元,損壞的設施照價賠償。
五、書寫工作通知、總結、報案登記等法律文書字跡潦草、不規范的罰10元。
六、不執行節約規定的,浪費辦公資源,長時間占用辦公電話聊天的罰20元。
七、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休似的罰50元。
八、工作中,不尊重領導,不團結同志的罰10元。
九、工作期間隨意在賣場內吸煙的罰50元。
十、工作期問不使用文明用語、工作態度不嚴肅、冷漠甚至出現冷、硬、橫顧客和員工不滿意的罰50元。
十一、工作期間作風散漫、紀律渙散罰20元。
十二、工作期間出現脫崗、坐崗、睡覺、打牌、喝酒等嚴重違紀現象的罰款200元。并將視其違法情節作進一步的處理。
十三、工作中徇私枉法,執行不嚴、違法不糾,為違紀人員說情,逃避處罰罰500元,并將視其違紀情節作進一步的處理。
篇3:商場治安部獎懲制度(3)
商場治安部獎懲制度(三)
為了規范治安科的工作制度,嚴肅工作紀律,為商場內部營造良好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種治安事件發生,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工作期間,應著裝規范,不準著奇裝異服,不許佩戴夸張性飾品,不許留長發、染發、蓄胡須,發現一次批評,第二次罰款50元。
二、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在辦公室內辦私事、會私客、嬉笑打鬧、吃零食、看閑雜書籍、吸煙、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
三、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地面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辦公設施擺放到位、個人內務整理到位,值班后辦公室所有衛生在次日上班前整理到位,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
四、使用辦公電話要登記,嚴禁公話私用,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遲到早退,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工作期間,未經允許嚴禁私自出商場,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下崗。
七、工作期間,嚴禁與營業員閑聊、在營業大廳內休,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
八、部室人員在值班期間,嚴禁喝酒、玩牌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下崗。
九、對勇于與犯罪分子作斗爭者并抓獲犯罪分子的,獎勵50元,有重大貢獻者獎勵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