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設備組崗位責任制
1、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八小時工作制,保證設備完整無損,及時采購、發放設備,滿足生產需要。
2、非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庫,嚴禁在庫房內會客、午休、閑談、亂串,參觀者必須經領導批準。
3、搞好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工作,倉庫內必須有人值班。堅守工作崗位,下班后必須仃電落鎖。
4、工作中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愛護國家財產,不準損壞設備、材料、工具,積極主動完成生產任務。
5、設備人員要深入井下生產第一線,了解設備使用情況,備用、待修是否合理,對違章作業的情況,管理人員有權仃止使用,提出改進意見。
6、加強設備的分類和保管,堆放要整齊,經常搞好室內衛生。
7、每月應清賬一次,使賬、卡、物、牌板四照,落實下月設備領用計劃。
篇2:設施設備組組長崗位職責
設施設備組組長崗位職責
1、在物管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設施設備組的各項工作。
2、安排執行所轄設備的定期保養規定及參與執行有關的技改項目。
3、監督執行部門的工作指令。
4、負責跟蹤工作單的作業情況。
5、定期組織班組員工進行技術和安全生產等業務知識交流。
6、做好本班組的技術檔案、維修保養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原始記錄的管理與存檔。
7、負責監督、跟蹤相關外委項目的進展情況。
8、及時反饋常用物料、維修零件、工具等材料的品質情況。
9、負責公司維修設備、材料的采購。
10、負責本小組的勞動紀律考核,并每月上報綜合部。
篇3:機電設備組交接班管理規定
機電設備組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按規定著裝、簽到,充分作好上崗前準備。
二、遇到接班人員有病態、酒意或精神不振者,交班人員應及時報告主管或主任,不得視而不見,如因此下班發生責任事故,上班人員負連帶責任。
三、過了交班時間,未見交班人員接班,應監守崗位,并上報。待接班人員到崗后,辦完交接手續才能離開。
四、交接時發生事故,或執行重大操作時,應由交班人員共同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
五、接班人員在接班時需檢查:
1、資料、憑證、記錄是否完整。
2、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3、儀器、工具、消防設備鑰匙是否齊全。
4、設備、室內環境是否清潔。
六、交班人員應認真記錄本班遺留跟進事宜,經接班人員確認,雙方簽字后,表示交接班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