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易燃易爆品庫房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品庫房嚴禁煙火,嚴禁閑人進入,并通風良好。
(2)易燃易爆品庫房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管理和使用,定期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3)易燃易爆品進庫前,要認真檢查,做到所進材料要要與貨單相符,并且做到材料不符合標準的堅決不收。
(4)在收材料時,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要認真對材料的質、品種、數量進行核對,無疑問時方可入庫。
(5)易燃易爆品要分類堆放整齊,并掛牌標志。
(6)在發料時要做到沒有料單不發,沒有安全員簽字不發,用途不明不發,沒有防火措施不發。
(7)發完料后,要及時對庫房材料進行清點,并及時鎖好門窗。
(8)要定期檢查庫房備用的防火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更換。
篇2:施工現場易燃易爆品庫房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易燃易爆品庫房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品庫房嚴禁煙火,嚴禁閑人進入,并通風良好。
(2)易燃易爆品庫房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管理和使用,定期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3)易燃易爆品進庫前,要認真檢查,做到所進材料要要與貨單相符,并且做到材料不符合標準的堅決不收。
(4)在收材料時,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要認真對材料的質、品種、數量進行核對,無疑問時方可入庫。
(5)易燃易爆品要分類堆放整齊,并掛牌標志。
(6)在發料時要做到沒有料單不發,沒有安全員簽字不發,用途不明不發,沒有防火措施不發。
(7)發完料后,要及時對庫房材料進行清點,并及時鎖好門窗。
(8)要定期檢查庫房備用的防火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更換。
篇3:庫房消防安全協議書
甲方: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名稱:負責人:
租用甲方庫房號:緊急聯系電話:
為確保小區、大廈業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業戶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本治安、消防安全協議。
第一條協議有效期
自雙方簽定本協議之日起至雙方解除“庫房使用協議”終止。
第二條甲方的安全職責:
1、利用宣傳欄負責向乙方傳達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示及規定。
2、負責維護公共區域(不包含乙方區域內)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加強安全巡視工作,及時處置發現的安全隱患及突發事件。
3、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庫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乙方區域內存有安全隱患,及時督促進行整改,如遇火災、水浸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進入乙方室內進行處置,且不承擔因應急處置所造成的損失。
4、負責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及其他執法機關對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5、負責定期對公共區域(不包括乙方負責區域)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檢查和保養,使其始終保持正常使用狀態。
6、積極協助乙方落實治安、消防措施,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7、負責辦理安全管理的相關證件,建立安全檔案,并加強夜間及節假日出入人員的檢查管理工作。
第三條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
1、乙方租用庫房應持有合法有效證明或《營業執照》,并將相關手續的復印件交與甲方備案。
2、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到甲方保安部辦理相關手續,配合建立安全檔案,辦理出入證,進入大門應主動出示出入證,并協助保安人員做好來訪客人證件的核驗工作,遵守小區的出入管理規定。
3、乙方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品進入小區,攜大件物品外出,應到甲方保安部辦理出門手續。
4、發生刑事、治安案件,乙方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甲方保安部報告,甲方將協助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如乙方未鎖門或鎖完好無損的情況下,發生丟失案件,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乙方需協助,甲方保安部可協助調查相關事宜。
5、乙方機動車、非機動車須到甲方保安部辦理停車手續,并遵守停車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獲準使用位置停放車輛,車內嚴禁存放貴重物品和錢物,禁止人員在立體車位內停留。
6、乙方客戶與乙方辦理業務,乙方有義務告之甲方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并配合保安進行車輛停放、來訪登記、憑出門條出貨等有關規定。
7、乙方在庫房范圍內按每30平米配備一具5公斤滅火器的標準配備滅火器。(不足30平米配備一具滅火器)并保證滅火器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8、乙方不得在庫房內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劇毒等危險品;不得擠占堵塞消防通道。
9、乙方禁止在庫房內住人,禁止使用煤氣罐、熱的快、電爐子、電暖氣等火源性器具,禁止庫房內抽煙。
10、乙方用電應符合用電規范,實行過電保護,配電線路不得裸露,嚴禁私自搭接臨時性用電線路,不得超負荷用電,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燈泡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小于0.5米;當使用日光燈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1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實區域防火責任,重點部位確定專人進行管理。
12、用于倉儲的庫房堆放貨物的面積不應超過房間面積的50%,并留出通道,堆放貨物時應采取相應措施,以防止所存貨物受潮或在發生漏水時造成損失。
13、協助甲方保安部保護好公共場所消防設備、設施。
14、接受甲方保安部和北京市公安消防機關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應立即組織整改,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15、遵守甲方其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四條其它
1、乙方緊急聯絡電話更換要及時通知甲方,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以便于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雙方能夠及時聯系。
2、此協議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