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安全公約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安全工作,減少安全隱患危害,保護社區居民生命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公約。
1、加強社區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社區消防組織健全,建立和完善社區及區域聯防消防組織、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工作職責,年度消防工作有計劃,保障社區能有效開展消防工作。
2、加強轄區單位消防管理。貫徹落實公安機關《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80%以上的消防重點單位達到“三會一標”建設標準;嚴格落實公眾聚集場所“硬六條”要求,在公共聚集場所、易燃易爆等單位積極推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建立建筑消防設施過程監控管理體系,達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結合。
3、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廣泛開展消防安全“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和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加強職工和進城務工人員消防技能培訓。
4、加快社會化防控體系建設。按照“六位一體抓消防、三防四制保安全”的總要求,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100%的社區能有效開展消防工作;開展安全社區建設活動。組織調動保安、巡防等多種隊伍參與消防安全檢查、巡查。
5、確?;馂男问椒€定。社區、轄區單位一般火災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特大和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保持火災形式基本穩定。
6、建立考核制度。辦事處將對各社區、轄區單位消防工作情況進行年度總結評比
7、加強消防安全自查。重大節假日和火災多發季節,各社區、轄區各單位要組織進行消防自查工作,對查出的消防隱患要及時治理。
8、組織排查整改火災隱患。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動,重大火災隱患全部消除,一般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篇2:外國語學校高中部安全公約
**外國語學校高中部安全公約
**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該條例于20**年4月1日正式頒布施行。按照條例的要求,學校領導十分重視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提出"珍惜生命,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和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外國語學校高中部安全公約》:
1.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必須落實安全措施。學校教師應從愛惜學生生命出發,學生也應從珍惜自己的生命著想,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交通安全。放學上學乘車要服從學校的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時間、地址線路乘車,乘車時要注意往返車輛。如果沒有乘上車要主動與跟車負責的學生取得聯系。放學或中途離校,不要乘坐摩托車,此車多數是無證駕駛,危險大,要求乘坐公交車。
3.行走安全。由于學校部分基建工程在重新整修還沒有完工,學校對由生活區到教學區的行走路線作了規定:上學時間統一走主干道,禁止早中晚上學穿過操場。行走時要注意地面的電線、井蓋、木板等,不要往施工處行走,要走文明路,防止事故發生。
4.治安環境。學校地理位置較偏僻,周圍治安環境復雜,貨柜車多,流動人口多,學生在住校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學校,需要離校的學生必須要填寫好請假條,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到校來接,方可離校。
5.注意防盜。如全班離開課室上體育課、實驗課,放學或進行其它活動時,應鎖好門窗,發現可疑人員進入學校教學區內,應及時報告老師或學校領導。在生活區內,離開宿舍要鎖門、鎖柜,錢及貴重物品要自己保管好。
6.用電安全。注意防止觸電。凡是發現在用電問題上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報告學校,不得在宿舍內私接電源或使用電器(如臺燈、電吹風等),以免發生意外事故。在確實符合安全標準的前提下,再提供電源和使用電源。
7.人身安全。學生要做到①有病要及時找校醫治療;②晚上女同學不要一個人行走;③做清潔衛生時,不要擦外墻的窗戶;④不在外墻窗戶的邊緣上坐;⑤不上教學樓、宿舍樓、實驗樓、圖書館的樓頂以及地下層;⑥不攀越欄桿,不在沒有防護欄的地方逗留、閑逛;⑦不在宿舍樓和教學樓的走廊上打鬧和踢毽子等。
8.上體育課和開展體育活動時,要注意身體狀況是否符合運動量的要求。做技巧性的動作時,師生要落實好安全防范措施。未經學校允許,不和自組織球隊進行校外體育比賽。
9.注意防火。在宿舍區不擅自使用蠟燭、不吸煙等;在公共場所不玩火,愛惜國家財產,防止火災的發生。
10.發現有同學在不安全的地方做危險動作,同學們應及時主動制止,并報告老師。
以上公約請遵照執行。
篇3:某小學文明安全上網公約范文
小學文明安全上網公約范文
校園網是面向全校師生進行教學、科研和學生素質教育以及信息交流的重要媒體,歡迎、鼓勵、尊重我校師生員工通過校園網發布言論,關注學校發展動態,積極通過網絡參與學校民主政治生活,監督促進學校管理,推動學校健康穩步發展。為提高校園網網絡文化水平,促進校園網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校園網上網公約。
一、網上發布信息語言要文明,積極維護學校聲譽。
二、不在網上發布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內容。
三、不利用網絡進行煽動鬧事。
四、不在網上宣傳淫穢、色情、迷信、暴力的內容。
五、不得利用網絡作造謠生事、冒名頂替、誣蔑欺騙、挑撥是非、騷擾恐嚇的事情。
六、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技術手段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和盜用行為,不得利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的計算機。
七、不得在網上泄露國家機密和學校機密。
八、上網發布言論的同時,不違反國家法律和法規。
九、不在網上進行個人攻擊,毀人聲譽,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
十、不利用網絡干擾其他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及破壞網絡設備。
十一、除網絡教育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登錄校園網主干設備對其進行修改,破壞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二、不在網上使用可能引發病毒感染的各種來歷不明的軟件。
十三、不在網上制作和散布計算機病毒、黑客程序。
十四、一旦發現違反上網公約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上網資格,觸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五、該公約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