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營業結束工作程序與標準
序號 程序標準
1 檢查和記錄酒水吧實際存數
理論盤存和實際盤存數量必須相等 2
將空瓶收集好
進口烈酒空瓶單獨存放
其它需回收的收入指定地點
3 填寫交接班記錄
將交接事項填寫清楚,并注明完成時間
調酒員簽名
4 酒吧清潔衛生
吧臺臺面光亮
5清理垃圾
地面無垃圾
6關閉所有照明燈源
將帶火煙頭掐滅
7 酒吧上鎖
不得切斷冷藏電源
不可將鑰匙帶出酒店
篇2:商場營業結束前清場規定
商場營業結束前的清場規定
□ 各經營部門可根據不同的經營情況,確定本單位的清場時間、方法和人員。
□ 商場、餐廳應在營業結束前的5-10分鐘,做好清場準備工作,等待本部門員工和顧客離開貨場后,按照清場操作步驟,對商場、餐廳各個部位或有人員涉足過的地方進行細致檢查。
□ 清場人員必須保持有三人以上,清場小組成員有本部門值班經理、領班和收銀員共同擔任。
□ 清場方法和路線可依照不同的方法,進行雙向檢查或里外同時檢查。商場的財務室(保險柜)、餐廳的廚房灶具、煤氣閥門、電源等特殊部位的檢查細則,應由本部門制定相應安全檢查措施。
□ 清場結束前,清場人員要在商場門前或職工通道門前匯合,互通檢查情況,當確認無誤時,本部門負責人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商場保安部封店記錄"上。然后,拉閘斷電,鎖好商場、餐廳的大門。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排除或報告有關部門,做到"隱患不過夜"。
□ 清場結束后,任何人不得再進入、逗留和留宿在商場、餐廳內,遇特殊情況,由本單位負責人出具書面材料方可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