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通訊管理制度
為提高辦事效率,精減話費,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特訂立本規定。
一、固定電話:
1、部門因業務或工作需要安裝電話,應由所需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送呈行政辦公室補辦,經總經理批示后由行政辦公室聯系裝機事宜。
2、各部門安裝固定電話后不得隨意移動,在使用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如使用不當應照價賠償。
3、內線電話主要用于各部門間的短暫聯系或傳達通知等,嚴禁談心或長時間通話,否則,一經發現處罰20元。
4、禁止拔打與業務無關的電話,未經許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元的經濟處罰。
5、業務需要拔打長途,應嚴格控制和掌握通話時間,杜絕電話里吹牛談心。
6、因各部門電話由其負責人監督管理,并有權拒絕非本部門人員使用電話。
7、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本規定,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電話使用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嚴重不負責的處罰20元。
二、移動電話
公司補助話費人員必須保持暢通,凡發現電話聯系不暢,每次予以50元經濟處罰,對工作造成損失,將予以重罰,三次以上,降低原話費補助標準。
篇2:某集團公司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通訊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合理使用公司通訊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通訊工具是指電話、手機、傳真機。
第二條 管理部門
公司所有通訊工具由行政部統一管理。行政部監督本制度的執行情況,財務部配合行政部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 配置
1、通訊工具(手機除外)由行政部統一購配,任何部門或個人領用須登記《通訊工具領用表》。
2、配備電話一部、電腦一臺,公司領導配備電話兩部。
3、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可申請配置一部傳真機。
4、視工作需要,為職員配備其它通訊工具。
二、使用管理
1、為部門配置的通訊工具,由該部門負責日常維護管理;
2、由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辦理領用手續并負責日常維護,到期歸還。
3、下班后傳真機應設置自動接收狀態。
4、除在家里能接電話以外,手機應該保持開機狀態,對公司的電話有呼必應;
5、未經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門、職員均不得擅自移動、增裝或拆除通訊設備。
6、個人使用的通訊工具,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如有損壞,由個人承擔維修費用。
7、所有員禁止使用手機彩鈴。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8、禁止打私人電話,違者每次罰款 元。
9、接聽電話時,盡量放低聲音,以免影響他人工作;其他人也應避免在其身旁說話,打擾接聽電話人的接聽效果。
三、費用管理
1、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本部門長途電話的使用,個人應自覺遵守使用制度,節約通訊費用開支。通訊費實行《核定包干、統繳清扣、超支不補、年終匯算》辦法。
2、每人每月手機、電話包干費用如下表。
(1)手機包干標準:
(2)話費包干標準:
篇3:公司員工手冊:通訊費制度
公司員工手冊:通訊費管理制度
1、本規定所指的通訊費是指公司員工因公司的業務或工作需要,使用自己購買的或公司所有的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而產生的通訊費用。(通訊費用報銷標準參見附表2)
2、除特殊情況外,公司不為員工購買通訊工具(手機、傳呼機)和手機卡等,也不承擔因維修通訊工具所產生的費用。
3、如員工使用的通訊工具為公司所有,其產生的費用應由使用該通訊工具的員工負擔并按規定報銷。
4、員工應將自己手機及呼機號碼在行政部登記備案,沒有登記的不予以報銷。
5、員工應保證在工作時間內開啟登記報銷的通訊工具,以保證聯絡的暢通。如無特殊原因在工作時間內關閉通訊工具而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將試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嚴重的將取消其報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