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業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
1.目的:加強鑰匙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2.范圍: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3.職責: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鑰匙的接收、領用、保管和配制。
4.定義:鑰匙主要包括空置房、設備房、消防通道門等公共場所的鑰匙及辦公室、辦公桌、辦公柜等備用鑰匙。
5.方法和過程控制
5.1 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對鑰匙進行收集、標識并分類保管,公司本部的鑰匙由總裁辦公室統一管理。
5.2 鑰匙領用須在《鑰匙領用登記表》上登記,辦公室、辦公桌、辦公柜等鑰匙給使用人配制一套,鑰匙管理員統一保管所有鑰匙并對領用、歸還情況做記錄。
5.3配制鑰匙須填寫《鑰匙配制申請表》并報部門經理審批,由鑰匙管理員進行配制,使用人在《鑰匙領用登記表》上登記。
5.4 使用人不可將鑰匙隨意放置或轉借他人,借用的鑰匙下班前須本人親手交還給鑰匙管理員,鑰匙管理員每天下班前應清點鑰匙數量,如有異常,應在《鑰匙使用登記表》的“備注”欄中予以記錄。
5.5 倉管員請假時需對倉庫鑰匙進行移交,并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5.6 鑰匙不慎遺失,應立即報告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做出處理意見,鑰匙管理員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登記備案。
5.7 鑰匙管理員應編制本部門的《鑰匙清單》,每季度核對一次,對鑰匙的變動情況進行記錄。
6.質量記錄和表格
*Z-CQ02-05-F1 《鑰匙領用登記表》
*Z-CQ02-05-F2 《鑰匙配制申請表》
*Z-CQ02-05-F3 《鑰匙使用登記表》
*Z-CQ02-05-F4 《鑰匙清單》
篇2:物業質量體系文件范本: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
(標題應和頁眉空一行)
物業質量體系文件范本: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
(標題應和正文空一行)
1.0目的(所有阿拉伯數字加點的編號應對齊,且1。0、2。0、3。0等大題目字體應加粗)
加強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2.0適用范圍
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或代業主管理的所有鑰匙
3.0管理內容(我們以前習慣把這條寫作"制度"或"作業程序"之類的,現在應統一寫作"管理內容")
3.1鑰匙存放
--所有未交房的住戶鑰匙應放在編號的紙袋中,存放于鑰匙柜內,鑰匙柜上鎖,由指定人員管理。(此類表示無時間關系或重要順序的以橫線作條目的標記,而不用阿拉伯數字加點的編號,下面的2.2條亦同;而如果單是對2.1條進行展開說明的則可用阿拉伯數字加點的編號)
--所有轉讓房的鑰匙,應貼上標識存放于鑰匙柜內,鑰匙柜上鎖,由指定人員管理。
--其它鑰匙,應標清楚識,指定人員管理。
--接管鑰匙要有《接管鑰匙總清單》記載所管鑰匙的類別數量等情況。
3.2鑰匙領用與配換
--所有鑰匙的領取、歸還必須到填寫 《鑰匙領用登記表》(LP09.01.13.01)(此處的原9002編號應刪去,在有些文件中為了查閱對比的方便而保留,文件定稿時再刪但不要忘記)。
--配電房、消防控制中心、保險柜、監控中心、倉庫的鑰匙不得領用(專人保管,不得借用)。
--鑰匙不得帶出公司。
--遺失鑰匙不得私自處理(如換鎖、配制),必須報保安部后由保安部決定,配鑰匙換鎖要在《接管鑰匙總清單》(LP09.01.13.02)上注明。
--換鎖、配制鑰匙應由保安部助理指定人員執行。
3.3保安員接到借鑰匙開戶門要求應做如下處理(下面的表示方法是對本條直接提出要求,不涉及方法,并按時間或重要順序排列)
a)詢問清對方什么部門、什么事。
b)轉讓房的鑰匙由業主授權,保安員可以借鑰匙帶客戶看房。
c)公司工程維修人員在說明原因并經業主同意后保安員可借鑰匙。
d)保安員借鑰匙必須請鑰匙管理員核對,簽字確認后方可領走鑰匙。保安員還鑰匙時也應請鑰匙管理員核對后,把鑰匙放回原處,由鑰匙管理員簽字確認,保安員方可離開。
4.0相關記錄
4.1《鑰匙領用登記表》(LP09.01.13.01)
4.2《接管鑰匙總清單》(LP09.01.13.02)
編寫:zz 審批:
篇3:保安部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
保安部鑰匙管理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加強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2.0制度
2.1鑰匙存放
2.1.1所有未交房的住戶鑰匙應放在編號的紙袋中,存放于鑰匙柜內,鑰匙柜上鎖,由指定人員管理。
2.1.2所有轉讓房的鑰匙,應貼上標識存放于鑰匙柜內,鑰匙柜上鎖,由指定人員管理。
2.1.3其它鑰匙,應標清楚識,指定人員管理。
2.1.4接管鑰匙要有《接管鑰匙總清單》記載所管鑰匙的類別數量等情況。
2.2鑰匙領用與配換
2.2.1所有鑰匙的領取、歸還必須到填寫 《鑰匙領用登記表》。
2.2.2配電房、消防控制中心、保險柜、監控中心、倉庫的鑰匙不得領用(專人保管,不得借用)。
2.2.3鑰匙不得帶出公司。
2.2.4遺失鑰匙不得私自處理(如換鎖、配制),必須報保安部后由保安部決定,配鑰匙換鎖要在《接管鑰匙總清單》上注明。
2.2.5換鎖、配制鑰匙應由保安部助理指定人員執行。
2.3保安員接到借鑰匙開戶門要求處理程序
2.3.1詢問清對方什么部門、什么事。
2.3.2轉讓房的鑰匙由業主授權,保安員可以借鑰匙帶客戶看房。
2.3.3公司工程維修人員在說明原因并經業主同意后保安員可借鑰匙。
2.3.4保安員借鑰匙必須請鑰匙管理員核對,簽字確認后方可領走鑰匙。保安員還鑰匙時也應請鑰匙管理員核對后,把鑰匙放回原處,由鑰匙管理員簽字確認,保安員方可離開。
3.0相關記錄
3.1《鑰匙領用登記表》
3.2《接管鑰匙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