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住宅電梯安全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電梯安全監管的工作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20** 年 7 月 25 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電梯安全監管的工作意見為切實服務和保障民生,落實安全責任,強化我市住宅電梯安全管理,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 、 《南京市電梯安全條例》、 《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我市住宅電梯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強化住宅電梯安全使用管理責任
(一)落實使用管理主體責任
電梯使用單位(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為電梯安全使用的責任主體。未明確使用單位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電梯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所有權人在電梯使用前明確使用單位,或者指定其所屬的物業服務中心為使用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住宅電梯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電梯使用單位安全使用管理責任。將電梯使用管理作為物業管理的重點,建立一梯一檔管理模式,指定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或者作業人員保管并按規定使用電梯層門專用鑰匙、轎廂控制開關鑰匙、機房鑰匙等專用鑰匙。高層住宅電梯機房設置在頂層或者屋頂的,應當通過在電梯機房安裝空調等措施,保障機房的空氣溫度保持在5-40℃之間。鼓勵使用單位優選二星級以上,高層住宅使用單位優選三星級以上的電梯維保單位,并監督維保單位開展電梯維保工作,定期組織電梯維保單位開展隱患排查。住宅電梯日常運行費用由物業服務企業在公攤電費和物業服務費中列支。落實參加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工作。
(二)全面提高維保質量
電梯維保單位承擔電梯維保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對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確保值班電話 24 小時有效應答,及時響應96333 電梯應急處置平臺救援指揮,保證接到困人故障通知后 30分鐘內到達現場開展救援。配合做好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工作。
二、深化住宅電梯安全綜合監管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完善部門聯動,屬地監管推動的工作體系,促進落實電梯安全監管主體責任。
(一)推進聯動監管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負責依法實施對電梯生產、使用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的安全監察,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電梯事故調查處理。市、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并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電梯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
1.開展專項整治。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電梯專項檢查以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專項檢查,共同規范住宅電梯使用人行為,重點強化對保障型安居工程、老舊住宅小區的電梯安全管理。發揮政府和安委會的組織協調作用,及時主動向市、區政府報告住宅電梯安全監管情況,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電梯建檔并推進落實整改,對掛牌督辦的電梯安全隱患切實加強后續監管。
2.深化信用監管。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管要求,及時充實完善全市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的信息內容,加快建立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建立健全隱患動態監管機制。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應將電梯超期未檢等安全隱患信息及時通報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通過物業行業管理的相關措施手段,督促有關物業企業及時整改。對逾期未能整改到位,受到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通報或行政處罰的物業企業,市、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法征集不良信用記錄,并納入年度物業企業黑名單。
3.完善源頭管理。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逐步擴大電梯維保單位星級評定結果的采信和使用范圍,引導物業企業通過招標平臺選擇高星級電梯維保單位;依據江蘇省地方標準《住宅電梯選型與配置標準》,推動從源頭規范住宅電梯配置,對新建保障房項目嚴格執行地方標準;強化前期專業現場勘查及選型配置、后期使用監管,切實保障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相關實施意見的執行。
(二)強化分級監管
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本轄區住宅電梯安全工作負屬地管理責任,指導、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管職責,對住宅電梯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并督促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協調解決住宅電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事項。將電梯隱患整治率、投保率等電梯安全管理納入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規范物業公司的電梯定檢申報、維護保養單位的選擇、日常檢查管理等行為,將電梯安全納入區市場監管局網格化監管內容,組織日常排查,對狀況較差的老舊電梯,切實加大重大隱患整改的資金支持力度,發揮政府作用,調動各方力量,推動老舊電梯更新改造。
(三)依法實施行政強制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對存在嚴重隱患的住宅電梯應依法采取行政措施予以封停,封停前將相關情況書面通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屬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相關單位,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積極做好電梯業主情緒安撫、矛盾化解等工作,維護社區穩定,督促物業企業及時消除隱患。
三、完善住宅電梯安全防范體系
(一)暢通電梯應急維修使用通道認真落實《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關于維修資金應急使用的制度,對于納入應急使用渠道的電梯應急維修,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積極組織行業專家提供必要技術支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組織相關協會出臺電梯維保參考價,推動電梯維保單位公示電梯主要配件價格,為電梯使用人及時消除險情、安全便捷使用維修資金提供相應支持。
(二)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與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積極推進住宅小區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工作,重點解決我市四大保障房片區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全面覆蓋問題。力爭 20** 年底,全市在用電梯參保率達 80%。
(三)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利用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定期向社會公布電梯安全狀況、專項整治情況及電梯使用、維保單位紅黑榜。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與物業監管部門對有不良記錄的住宅電梯使用、維保單位開展重點監管;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與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市住宅小區試點推行電梯維?!皟晒尽敝贫?,即維保單位履行工作職責自我聲明公示和日常維護保養時間預告知公示,通過社會力量規范電梯使用、維保行為,進一步加強物業企業及維保的誠信管理,提高社會監督與政府監督的協同性。
(四)建立風險抽查機制
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要進一步深化我市 96333 電梯應急處置平臺建設。組織開展老舊電梯預警分析,分析住宅電梯困人故障的高發規律,排查梳理我市采用單組機械部件制動的住宅電梯,對故障率高、安全狀況差的老舊電梯進行重點抽查并形成預警分析報告,推動對該類電梯采取縮短檢驗與維保周期、更新改造等方式降低安全風險。
四、保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協調機制各級政府、單位要充分認識住宅電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強住宅電梯安全監管工作作為服務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建立電梯安全監管的保障機制,強化屬地管理與部門聯動,落實組織機構和工作責任,明確主要領導的牽頭抓總職責。發揮市特種設備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協調作用,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與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全市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的突出問題。
(二)加強宣傳力度 提升安全意識
各級政府、單位要有計劃、全方位宣傳住宅電梯法律法規、安全使用知識,引導業主關注電梯安全,督促物業企業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切實把電梯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三)加強經費保障 強化考核落實各級政府、單位要落實電梯安全管理經費保障,將各項工作落實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點帶面,積極推進;進一步落實考核獎懲機制,對工作措施不力、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等造成電梯安全問題和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履行問責,嚴肅追究責任。
篇2: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全文)
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政府行政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部署,以及國家和省關于深化電梯安全監管工作改革的指示精神,滿足人民群眾對電梯安全保障的迫切需求,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于電梯安全監察工作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國質檢特函〔20**〕370號)等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以電梯安全監管改革為切入點,著力在解決制約電梯安全監管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上取得新突破,逐步建立健全推動特種設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二、總體目標和要求
進一步理順電梯制造、安裝、使用、管理等各環節權責關系,以電梯維保和檢驗工作為改革的重點和突破口,建立電梯事故責任險制度,完善電梯維修資金制度,構建起權責清晰、職責明確的電梯安全運行責任鏈條,形成以電梯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為核心,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人員安全意識增強,社會救助及時,各方監督有力的運行機制。
堅決轉變以強化行政手段為主要方式的傳統監管理念,積極引入社會監管因素,擴大社會監管范圍,努力營造自我約束、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環境。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實施,既要立足于遵循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又要在地方立法方面有所突破與改進;既要立足于解決電梯監管存在的現實問題,又要與國家未來的改革與發展方向相銜接;既要立足于國情省情,又要參考吸收國際先進管理經驗。
三、改革措施
(一)明確電梯安全權責關系,落實“使用權者”安全第一(首負)責任。
1.依據《民法》關于權責關系的規定,直接與電梯使用者(消費者)構成利益關系的,應確立為第一責任者。一般情況下,電梯的“使用權者”(往往是電梯物業管理者)或《條例》表述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可確定為電梯第一責任者。電梯的“使用權者”必須履行《條例》規定的各項使用權責任和義務,并在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時予以明確。
電梯的“使用權者”應簽訂電梯安全使用承諾書并在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安全承諾書應明確其應當承擔的主要責任(包括首負責任)及義務。
當發生電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損失時,“使用權者”對事故受害方承擔第一賠付責任。只有當受害者自愿直接追究其他相關責任者時,第一責任者才免于承擔首負責任。電梯的“使用權者”有權聘請有資質的維保和檢驗單位依法開展電梯維保和檢驗工作;有權收集可能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制造、安裝、維修、檢驗和使用的相關資料,并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予以確認;有權對造成電梯事故的制造企業、安裝企業、維保企業、檢驗單位和使用者追索相關損失。
2.電梯所有權和使用權既可以相統一也可以相分離。當電梯所有權和使用權相統一時,“所有權者”享有和履行“使用權者”的權利和義務;當電梯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時,必須由“所有權者”通過授權或委托的方式指定“使用權者”,并通過格式化合同明確“使用權者”的權利和義務。
住建設計單位(含開發商或建設單位)應根據建筑物的用途、使用需求以及功能對建筑物中電梯安裝、運行所涉及的結構進行合理的設計并提出電梯選型的建議,預留合適的電梯井道。開發商或建設單位必須選購已取得制造許可資格的企業制造的電梯,且選型、配置應當與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結構、使用需求和功能相適應。
電梯安裝后,開發商或建設單位尚未將電梯交付電梯產權所有者的,該開發商或建設單位或其聘請的物業管理公司為電梯“使用權者”,必須承擔《條例》和格式化合同明確規定的“使用權者”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電梯“使用權者”未明確的,各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協助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指導、協調電梯“所有權者”盡快明確,經指導、協調仍無法明確的,該電梯不得使用。
3.將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納入制造企業售后服務范疇予以明確,確立電梯制造企業承擔電梯日常維保的主體地位,界定電梯維修與維護保養的內容和范圍。
電梯制造企業應當在產品隨機資料中明確電梯維保的注意事項,從而指導“使用權者”選擇的維保企業對電梯進行正確的維保。
電梯制造企業應當在產品出廠說明書中明確電梯或重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年限,當電梯運行接近正常使用年限時,“使用權者”有權向原制造企業咨詢,制造企業應當就電梯更新、改造、移裝、報廢提出建議并向行政監管部門報告。電梯“使用權者”不采納制造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時,免除制造企業的對應安全責任。
對沒有明確正常使用年限的在用電梯或主要部件,原電梯制造企業應當對電梯使用情況進行安全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能否繼續使用和使用年限的建議。電梯“使用權者”不采納原電梯制造單位建議的,可以約請同等資質的其他電梯制造單位進行安全評估,此時電梯“使用權者”與相應制造單位對評估結果及其后果負責。原電梯制造企業已不存在時,“使用權者”可以約請同等資質的制造企業進行安全評估,進行評估的制造企業對評估結果負責并提出電梯是否繼續使用的建議和要求。如果“使用權者”無法約請到同等資質的電梯制造企業,也可以約請保險公司牽頭,請有能力的電梯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電梯進行安全評估,保險公司依據評估結果,提出該電梯繼續使用的承保條件和費率。凡未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該類電梯不得使用,并通過保險費率浮動促進電梯“使用權者”加強內部管理,積極防范風險,提高電梯的安全水平。
4.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負責規定統一格式的《電梯檢驗合格標志》,列明電梯的設備注冊代碼、使用單位、制造單位、維保單位、檢驗單位、下次檢驗日期、應急救援電話,由檢驗機構填寫后交“使用權者”,并由“使用權者”責任人簽名確認后在電梯內張貼和按時更換。
(二)改革電梯維保運作模式,構建以制造企業為主體的職責體系。
1.進一步明確電梯維保工作的性質和定位,將其納入電梯制造企業售后服務進行管理,作為制造企業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鼓勵和提倡電梯制造企業直接從事或者授權和委托的維保公司對其產品進行維保,并由電梯制造企業領取維保資質證書;逐步建立起電梯制造企業從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和維護保養的全過程終身服務負責制,構建以制造企業為主體的維保體系。電梯制造企業自己設立或其授權和委托的維保企業維保本企業制造的電梯,無需獲得行政許可,無需領取維修資質證書(維保非其制造電梯、進口的電梯除外),維保質量由電梯制造企業負第一責任。電梯制造企業應向電梯所在地行政監管部門備案其授權或委托的維保企業名單。
電梯制造企業對在設計、制造、安裝過程中存在質量瑕疵和安全缺陷的電梯,應當采取積極措施主動召回和改正,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發現電梯制造企業存在上述問題而沒有采取積極措施甚至隱瞞不報的,可責令電梯制造企業強制召回改正并對其依法實施查處。
2.“使用權者”選擇未經制造企業授權的維保公司從事電梯維保時,電梯維保質量由簽約維保公司負責,制造企業對因維保不當造成的電梯損害、安全隱患和事故不承擔相應責任。
電梯制造企業應對自己設立和授權的維保企業合理布點,要滿足不同區域電梯維修保養及應急救援的需要,電梯維保企業是電梯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對獲證電梯維保企業建立退出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并引入社會監管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依法查處,直到注銷行政許可。
(三)改革電梯檢驗體制,將政府監督檢驗與法定定期檢驗相分離。
1.對電梯實行定期檢驗,是《條例》規定的法定檢驗要求。
在完善現行《電梯定期檢驗規則》的基礎上,可由電梯“使用權者”依法待定省內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依照《電梯定期檢驗規則》的要求全項目開展定期檢驗。定期檢驗性質定性為社會技術服務,按技術服務要求協商收費。
電梯使用權者有責任依法按時約請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電梯的使用狀況進行定期檢驗,對未經定期檢驗合格的電梯,使用權者應主動停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發現使用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電梯,應立即責令停止使用,電梯使用權者對使用超期未檢電梯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因使用超期未檢電梯而造成的電梯事故和后果負責。
2.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對電梯實施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驗,每年依據各地經濟發展現狀、電梯使用和故障狀況以及財政支持力度,選取30%的電梯按照通用檢驗規則中若干項涉及安全的指標開展監督檢驗,所需費用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3.電梯定期檢驗社會化后,應當允許社會檢驗機構獲得相應的資質認可并參與定期檢驗,逐步形成市場化運作的電梯定期檢驗市場??紤]到目前政府設立的檢驗機構的主體地位,應當允許其或其內部設立專門的機構、成立的全資公司承擔定期檢驗工作,并逐步與事業單位改革方向相銜接。從事電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的企業不得從事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參與定期檢驗的機構或企業應當遵守《條例》以及其他技術規范對檢驗機構的一般規定,并對檢驗責任覆蓋范圍內定期檢驗的覆蓋率負責。
(四)推動建立電梯事故責任險制度,構建社會救助和保險制約機制。
1.保監部門會同財政、質監部門研究制定電梯事故責任險實施方案,建立以“使用權者”為參保主體,特種設備生產企業、檢驗機構和維保單位參與,社會廣泛認同和接受的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形成保險保障參與的電梯安全風險救助機制,提高救助賠付能力。政府可向參保企業提供一定的保費補貼等經費補助。
2.積極推動技術機構和專業人員參與保險公司的理賠工作和對承保人的安全風險評估,通過安全風險的量化分析和保費費率的調整,促進電梯“使用權者”加強內部管理,積極防范安全風險,減少電梯安全責任事故,發揮保險機制社會管理職能。
(五)將電梯維護納入住房維修范疇,完善電梯維修資金制度。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65號)第二十一條和二十七條,電梯屬于共用設備,其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應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會同財政、質監部門對電梯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使用比例、使用程序作出專門的規定,解決目前電梯維修、更新和改造過程中資金提取難的問題。
四、組織領導
質監、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生產監督、保監、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及行業社會組織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相關監管工作。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協調電梯“所有權者”落實“使用權者”的權責關系。
五、實施方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省政府法制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要加快推動《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等配套法規政策的制修訂工作,保證本次改革順利實施。<, /o:p>
本次改革首先選取廣州、東莞市開展試點工作。要及時跟進并評估改革方案,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向全省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