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物業管理項目移交協議(示范文本)
甲方:南京市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經過區住建局、街道辦事處等相關政府部門協調,甲乙雙方就小區的物業管理交接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交接時間:雙方一致同意于201年月日時前進行本協議確定的小區物業管理交接事項。
二、交接人員:甲乙雙方各派人,成立交接小組,由雙方向交接小組成員簽訂授權委托書,負責交接項目的執行,協調處理管理權移交、資料移交、費用清算、人員安置等具體事宜。
三、交接內容
1、乙方于201年月日時前,向甲方移交小區管理權,包含保潔、保安、車庫管理人員(及其他)等工作人員的崗位移交。甲方可以向新物業推薦并擇優錄用乙方保潔、車庫管理人員、設備檢修人員。
2、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其進場時受托保管的物業管理資料以及后期工作中獲取的物業管理資料,并于201年月日時前移交完畢。資料清單參照如下:
(1)業主清冊;
(2)物業管理區域資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件、附件圖;
(3)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總平面圖,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消防驗收等竣工驗收資料;
(4)設施設備的出廠隨機資料,安裝、驗收、使用、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等技術資料,運行、維護保養記錄;物業設施設備的質量保修文件;
(5)物業費、停車費、代收水、電、煤氣費繳費清冊;
(6)其他管理資料。
上述材料由移交小組審核使用,雙方均可復制。
四、乙方于201年月日時前,向甲方移交水電公攤繳費清冊后,雙方應立即估算并解決水電公攤費用款項,具體額度及繳交辦法如下:
移交后發生的相關公攤費用由甲方負責解決。
移交之日后,乙方已墊付的特種設備電梯檢測費用(時間是201年月-201年月),甲方應予以支付,也可納入總費用清單中一并清算。
五、乙方應收取201年月日之前的物業費,并應退還預收部分業主201年月日之后的物業費和停車管理費。甲方同意以公告、催繳函等形式協助乙方向業主收取物業費,并承諾新物業公司在雙方移交小組工作完成之日前,不得向業主收取物業費等相關費用。
六、乙方向甲方移交本小區物業區域內的所有設備設施,設備以現狀進行交接并確認。查驗時,甲方應當制作物業查驗記錄。查驗記錄應當包括查驗項目名稱、查驗時間、查驗內容、查驗結論、存在問題等,并由甲方、乙方及查驗人三方簽字。
七、甲方承諾書寫并張貼公告,敦促相關業主盡快繳納欠繳乙方201年月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業主委員會委員有欠繳的帶頭繳納;乙方移交后,甲方應在物業管理用房內設立收費場所為其收費、退費工作提供方便。
八、乙方在服務期內利用小區公共場地公共設施開展收益活動的合同,應在201年月日移交完畢后一并轉交。
合同約定的公共收益分配應同時清算完畢,不能當場移交的另行解決。
九、雙方同意積極配合做好本次交接工作,不給交接工作設置障礙,全部交接工作在區、街道職能部門的監管下進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根據有關規定協商解決,涉及民事或合同糾紛的,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六份各方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區住建局、街道辦事處各存檔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篇2: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移交協議書范例
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移交協議書范本
甲方:嶗山區城市管理局
乙方:
一、根據《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乙方所開發的
規定乙方所開發的-----------------------(物業名稱)項目,應當按開發建設各類房屋總面積百分之零點五的比例提供商業網點用房,按每千人(一戶按3.5人計) 50平方米 的標準提供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并無償提交物業區域按配套設施所建設的停車廠(車庫)、自行車棚(房)等物業管理配套房屋,用于業主委員會辦公和物業管理企業辦公及經營活動。該配套房屋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占用或作它用。
二、物業項目及有房屋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地址
物業管理辦公用房
平方米 地址
配套商業網點用房
平方米 地址
停車廠(庫)
平方米 地址
自行車棚(庫)
平方米 地址
其他配套設施
篇3:物業用房移交協議范例
物業用房移交協議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社區組織工作用房、構建和諧社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將坐落于------面積------平方米的房屋提供給乙方作為社區工作用房。
二、甲方提供給乙方社區工作用房應進行簡要裝修。
三、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權歸甲方,使用權歸乙方,使用期限為長期使用,期間社區建設政策法規如有變動,雙方協商做出調整。
四、如遇特殊情況甲方需收回甲方房屋,應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同等面積的辦公用房。
五、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房屋,除社區工作外,禁止挪作他用。
六、乙方在占用甲方房屋期間應盡到日常維修維護義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社區工作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七、乙方占用甲方房屋期間,甲方房屋發生的稅費由---方承擔,水、電、氣、熱等費用由-----方承擔。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