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勞務用工承諾書文本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建市(20**)112號和《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18號,規范建筑勞務用工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甲乙雙方做出以下承諾:
甲 方(勞務發包單位):
一、遵守國家、山西省、太原市有關規范勞務用工的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誠信守法。
二、落實主體責任,對所承包工程的勞務管理全面負責,對勞務費結算支付負責,對勞務分包企業的日常管理、勞務作業和用工情況、工資支付負監督管理責任,對因轉包、違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行為導致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的負相應責任。
三、不將工程發包給無資質的勞務企業。
四、在施工現場配備專職勞務用工管理人員監督勞務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確保工資支付到位,并留存相關資料。
乙 方(勞務企業):
一、 自覺遵守國家、山西省、太原市有關規范勞務用工管理的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誠信守法。
二、依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保證組織自有人員完成勞務作業,不將承包的勞務作業再次分包或轉包。
四、勞務費結算只能包括勞務作業費用,不得包括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機械設備費用。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日 期: 日 期:
篇2:企業勞務用工合同補充協議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用工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工作時間
1、根據工種的特殊性,維修人員無固定上下班時間,公司不做個人出勤文字備案。
2、工作人員應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合理安排維修,保證店面正常運轉。
3、接報修電話后做報修記錄,必須告知分店負責人什么時間處理。
第二條、工作范圍
1.企業旗下品牌店面、員工宿舍、總辦公室電源、照明正常維修。
2、強電、送排風機、冰柜、冰箱、微波爐、灶上下電源、壓面機、空調、魚缸、熱水器、開水器、蒸飯車、消毒柜等電源處理、照明維修、電源改動。
3、弱電、電話線路故障處理、消防設備安裝和事故處理,
4.負責所有線路、空氣開關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每年不低于二次以上大型檢查工作。
第三條、責任安全
1、工作人員應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證件(特殊工種電工證)并做到持證上崗。
2、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督總局)要求規范作息、工作中不違章操作,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薪資待遇
1、維修工作人員享受國家法訂休息節假日。
2、維修工作人員享受企業外派學習,進級升職。
3、維修工作人員享受企業統一規訂一切福利待遇。
第五條、注意事項
1、維修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2、未按要求完成維修維護工作、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的、公司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3、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公司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處理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企業一份、維修人員分別保存一份。
2、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自企業用工之日起即行生效。
企業代表簽字維修工簽字
電話電話
企業代碼身份證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篇3:風電場項目工程分包勞務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風電場項目工程分包與勞務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依法管理,以責論處的原則,使***風電場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勞務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規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項目分包、工程項目工序分包、工程項目施工作業分包等,從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須是成建制的施工隊伍(以下簡稱分包施工隊伍),具備完成工程分包任務的能力,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和良好的信譽。
3、工程分包的施工隊伍,必須具備縣級以上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明文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證書或法人委托授權書;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安全資格證書(或建筑業安全業績評價手冊);
?、?、稅務登記證;
?、?、工地所在地施工許可證。
4、參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隊伍必須提供相關資料:
?、?、企業簡介、設備、人力資源及財務情況;
?、?、近三年已完工程項目情況及主要業績;
?、?、近三年企業安全生產評價(縣以上安全監督部門評價)
?、?、上一年度質量管理體系及運行情況(認證機構審核評價)。
5、項目部在調查、篩選的基礎上,確認合格的分包施工隊伍,并擬定、選擇工程分包施工隊伍,按照水電*局安裝分局工程分包與勞務用工管理規定和資質審查評審程序,進行嚴格的評審,經批準后方可使用。不具備安全生產相應資質的單位,嚴禁工程分包。
6、項目部與分包施工隊伍所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7、項目部和分包施工隊伍,應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雙方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生產獎懲事宜。
8、項目部應對工程分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隊伍做到:
?、?、分包施工隊伍進場7天內,向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提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體系資料,按規定設置安全機構或配備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明確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生產職責。
?、?、現場施工人員在40人以上應設安全機構,配備安全專職人員,現場施工人員未達到上述規定條件的,不具備設置安全機構規模的工程項目可不設立安全機構,應設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
?、?、分包施工隊伍應將參加施工生產的現場施工人員登記造冊,送交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參加施工生產的現場人員不能隨意調換、冒名頂替,發生人員變更應與發包單位取得聯系,并書面報告說明。
?、?、分包施工隊伍應對參加施工生產的人員開展進場“三級”安全教育,使施工生產人員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
?、?、分包施工隊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可使用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提供的或自行編制,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經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使用,使用項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經項目部審查批準的,由分包施工隊伍編寫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隊伍的安全責任,安全技術措施應妥善保存。
?、?、分包施工隊伍所從事的施工作業項目、重要危險部位,在施工前必須自上而下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所有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對工程特點、施工作業場所和工作環境以及安全技術措施有知情權。
?、?、分包施工隊伍在施工作業前和施工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機具安全裝置、施工作業場所安全條件的有效性,確保符合安全生產規定。
?、?、分包施工隊伍應自行組織和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生產安全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并按規定進行驗證檢查,對施工部位的安全檢查應有專人負責,危險部位進行盯崗或跟崗檢查,并加強每班的巡回檢查,各項安全檢查應落實到人,并記錄在冊。
?、?、分包施工隊伍應參加項目部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并組織好自己隊伍的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
?、?、分包施工隊伍現場負責人、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省級安全培訓教育,持證上崗。
?、?、分包施工隊伍必須要求其施工人員,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規定,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非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分包施工隊伍必須要求其施工人員,嚴格遵章守紀、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紀律、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9、項目部應對分包施工隊伍的生產施工安全管理實行監督式、介入式和指導式的監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項目部應將分包施工隊伍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和施工簡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項目情況、業績、安全評價進行收集整理,確保其有效性。
?、?、項目部應明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做好部門業務分工,做到職責明確,并定期檢查。
?、?、項目部應對分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安全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落實和開展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確保分包施工隊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監督管理之中。
?、?、對分包施工隊伍執行施工技術措施(含安全技術措施、質量控制措施)的實施效果,必須做到嚴肅認真,嚴格監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應有施工技術措施,并嚴格執行審核批準程序,分層次交底,讓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都接受施工技術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記錄。
?、?、項目部在下達、安排施工生產計劃時,應結合實際情況,以確保安全生產為前提,合理安排工期,并創造相應的安全作業環境,加強對施工作業環境安全文明施工過程的檢查監督,嚴禁冒險違章施工作業、違章指揮。
?、?、對分包施工隊伍的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包括人員、技術措施、安全、質量、裝備等)嚴格執行安全監督檢查制度。項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監督管理,做到合同項目、施工部位、危險部位每班每個環節、每個層次都有專人負責監督管理,并明確責任人的職責。通過會議形式或文件形式下達,形成有效記錄。
?、?、項目部組織的綜合性安全檢查和專項安全檢查,應通知分包施工隊伍參加,并監督分包施工隊伍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的開展,對分包施工隊伍的施工人員施工作業、設備運行、場內交通安全管理應加強監督檢查,屬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的,應通過書面通知下達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進行驗證檢查。
?、?、對分包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做到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和執行安
全操作規程,自覺遵章守紀。?、?、對分包施工隊伍的勞動防護用品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使用非標準產品,嚴禁不正確使用。
?、?、加強對分包施工隊伍施工部位塵、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效地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部分:勞務用工安全管理
1、項目部招用勞務用工人員,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2、勞務用工人員在應招時必須進行體檢,簽訂用工合同時應向項目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交體檢證明,對體檢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項目部應與勞務人員簽訂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務合同(或協議),勞務人員必須遵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4、勞務用工應納入項目部的統一編制之中,并登記造冊,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管理,勞務用工應嚴格進行申報、審批,嚴禁隨意錄用。
5、勞務人員屬項目部的從業人員之一,應納入項目部的安全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門對招用的勞務人員,應進行進廠“三級”安全教育,進行必須的施工技術和安全技能知識的教育,按所從事的工作崗位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6、勞務人員應編入項目部的施工班組管理,或由項目部安排有生產安全經驗的人員帶班管理,參加班組的一切安全生產活動。
7、勞務人員享有與項目部員工相同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同,應按分局《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8、招用的勞務人員嚴禁操作、指揮起重機械設備。從事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人員資質,持證上崗。
9、嚴禁招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10、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按項目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處理方法處理,有關工傷保險政策按國家、地方政府和分局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