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衡陽市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及實行居民階梯式水價的通告
衡政通〔20**〕22號
根據《湖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湘價服〔20**〕12號)、《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湘價服〔20**〕49號)的有關規定,經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同意,現就我市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及實行居民階梯式水價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城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為1.5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為2.3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調整為6.00元/立方米(以上各類水價均含0.08元/立方米水資源費)。
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后,原各類自來水用戶交納的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等仍按原征收方式與標準執行不變。
二、我市對已實施 “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城區居民實行階梯式水量,按三級水量設置,第一級水量為每月每戶15立方米以內(含15立方米),價格為1.56元/立方米;第二級水量為每月每戶16-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價格為2.30元/立方米;第三級水量為每月每戶30立方米以上,價格為3.04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4人(含4人)以下家庭,按戶均用水量計價,超4人家庭,按實超人數每人每月4立方米核增第一、二級水量。對尚未實施直接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暫不實施階梯水價,水價按照第一階梯水價標準執行。
三、對特困戶、低保戶每月每戶減免5立方米水費。
四、本通告自20**年11月1日起執行。執行后第一次抄表量按原價格執行,第二次抄表量按新的用水價格執行。
衡陽市人民政府
20**年10月22日
篇2:南通市通州區自來水有限公司調度管理制度(2013年)
南通市通州區自來水有限公司調度管理制度(20**)
為了進一步做好供水調度工作,保證供水系統安全、穩定、優質、經濟運行,適應現代化供水企業的建設和發展的需要,結合公司供水調度工作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供水調度工作總的原則是:在確保用戶水量、水壓、水質的前提下,合理調配車間及泵站供水,供水系統安全、可靠、合理、經濟地運行。
第二條、供水調度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公司的生技科是公司供水調度的一級管理部門,車間、安裝維修公司、泵站是二級管理單位,中控室是全公司供水生產、供應的指揮中樞。
第三條、生技科在供水調度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區供水生產的調度指揮工作。
2、及時處理及協調解決供水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3、負責計劃停水的審批工作,負責監督和落實發生爆管的搶修工作。
第四條、供水車間調度工作方面主要職責是:
1、負責車間的正常生產運行。
2、根據生技科調度指令,組織協調本車間的供水工作。
第五條、安裝維修公司在供水調度工作方面主要職責是:
負責轄區范圍內管線上閥門操作與管理,維護管網正常運行,協助做好水量、水壓的調節工作。
第六條、加壓泵站供水調度工作方面主要職責是:
根據公司中控室指令進行局部峰時或特殊情況下加壓。
第二章 調度管理制度
第一條、生技科是供水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的指揮員,在批準的調度管轄范圍內行使調度權,按規定發布調度指令,并對所發布指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條、供水車間、安裝維修公司、泵站的運行值班員必須遵守調度紀律,服從統一調度。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干預調度指令的發布和執行,調度系統的值班人員發布或執行調度指令,受法律保護并承擔相應的責任,有權利和義務拒絕各種非法干預。
第四條、發布、接受調度指令,雙方應先互報單位和姓名,調度指令應簡單、扼要、態度嚴肅認真,正確使用調度術語。受令人接到指令后,應主動復誦調度指令核對無誤,方可執行。如因未復誦核對而發生誤操作,由發令人和接令人共同承擔責任。
第五條、各崗位運行值班人員接受生技科發布的調度指令后,必須迅速執行,不得延誤或拒絕執行。執行完畢后,應立即匯報。
第六條、運行值班人員在接到生技科發布的調度指令或在執行指令過程中,認為調度指令不正確,應立即向發令人報告,由發令人決定指令執行或撤銷,發令人決定該指令繼續執行的,受令人應無條件執行。但如果受令人認為執行該指令將危及人身,設備或供水管網安全,應立即向公司經理匯報并說明理由。
第三章 調度管理管轄范圍
第一條、供水車間調度是水廠調度員對本廠內一、二級泵房開、停及凈化原料投放、沉淀、過濾、消毒等整個生產過程環節的指揮,由供水車間負責。
1、統一調度制水系統水量,保持水量平衡。
2、統一調度制水系統各種閥門,掌握運行狀態。
3、采集、分配、儲存各工藝設施運行數據,主要有:水質、水量、水壓、水徑等參數。
4、對工藝設施進行檢修時,負責執行停水,生產運行調度方案。
5、參與各種設備大修后投入生產時的驗收。
6、參與制水系統中出現的重大設備和水質運行事故的分析處理。
第二條、管網調度是值班調度員對輸,配水調整的指揮,它包括管網故障的組織搶修,由安裝維修公司負責。
1、定期保養管網設備(閥門、排氣閥、測壓設施及消火栓),保證其完好率。
2、掌握較大用水戶的用水情況及規律。
3、調度管網流向和流量,保證管網服務壓力均衡。
4、指揮管網故障的搶修,確保管網安全運行,并及時向生技科匯報主干管閥門的啟閉情況。
第三條、生技科是生產調度指揮機構,是計劃、生產、統計、信息反饋的實施的核心,由生技科負責:
1、負責供水運行調度和供水車間日常運行調度管理、編制安全、經濟、合理的城市供水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調度規程、調度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定期抽查公司及車間執行調度指令及原始記錄統計況。
3、定期向公司和有關部門提供生產信息和報表,并指導供水生產。
4、批準供水系統向供水設施的檢修。
5、填寫運行報表和調度日記,記錄水文、天氣預報等。
6、負責做好管網測壓工作,制定管網壓力指標,保證供水壓力。
7、辦理水廠停水、降壓報告和供水閥門的啟閉報告,下達供水管網閥門的啟閥指令,在領導審核和授權范圍內做好報紙、電視等媒體公布停水、降壓公告的相關業務工作。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一條、供水設施發生事故時,有關值班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迅速處理事故,并且向領導匯報。事故涉及到相關單位時,同時應及時向相關單位領導通報情況,避免事故蔓延,減少不必要損失。
第二條、在事故處理中,供水車間、安裝維修公司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通訊必要保持暢通。
第三條、系統發生事故時,分管領導、生技科科長應監督供水調度員處理事故的正確性,隨時給予必要的指示,確保指揮有效,及時處理。
第四章 獎 懲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生產設備科有權要求相關單位協助調查,其調查結果必須向生技科通報。
1、不如實反映執行調度指令情況。
2、不執行中心調度室批準的檢修計劃。
3、不執行或故意拖延執行調度指令。4、不執行中心調度室下達的保證供水系統安全措施。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故意違規操作。
6、性質惡劣的其它行為。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生技科解釋。
20**年05月03日
篇3:濟南市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理辦法(1997)
(1997年9月19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1997年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布施行)
濟南市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產、消防用水和各項建設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和《山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城市供水管理。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公共設施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
第三條 濟南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本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供水的統一管理工作。
第四條 城市供水實行計劃供水,厲行節約用水,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統籌安排工業用水和其他用水。
第五條 城市供水事業的發展,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確保城市供水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二章 規劃和工程建設
第六條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制城市供水專業建設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條 城市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必須符合城市供水專業建設規劃。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城市供水工程建設項目時,應當通知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設計方案中供水范圍、供水方式的審查。
第八條 城市供水工程的設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