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合同管理工程信息資料管理監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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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工程信息資料管理的監理措施

  一、合同管理的目標

  合同管理的目標是對項目的建設實施進行管理,由于監理單位不是項目建設的實施者,所以對項目的建設實施進行管理就是對項目的實施合同進行管理,即根據監理合同的要求,對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劃、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對合同雙方的爭議進行調解和處理,以保證合同的依法簽訂和全面履行。

  二、合同管理的依據

  由于本工程實施施工過程的監理,因此,監理方合同管理主要涉及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建設單位與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之間的合同。合同管理是建設監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其主要依據:《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委托合同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投標商務標等)等。

  三、合同管理的措施

 ?。ㄒ唬┖贤ぷ鞯闹攸c

 ?、僮龊煤贤傮w規劃:

  A、通過各類合同主控項目總體目標的實現。最大限度滿足業主的目標及目標的確定性,業主對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業主的管理風格。

  B、多方面考慮承包商的能力、資信、企業規模、管理水平,在本項目中的目標與動機,目前經營狀態,類似工程經驗,承受和抗御風險的能力。

  C、工程的類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設計準確程度、工程質量要求和工程范圍的確定性、計劃性,各類合同招標時間及工期的限制,工程風險程度,工程資源(如資金、材料、設備等)供應及限制條件。

  D、環境因素,(包括法律環境、市場競爭程度、材料價格因素、地質、氣候、自然、現場條件的確定性,獲得額外資源的可能性等)。

  E、考慮與業主簽約的承包商的數量及發包形式,結合各類合同的特征,向業主推薦合同計價方式。

 ?、谶M行合同分析,對各類合同條款進行分類研究,提出合同的缺陷和特點,將實現過程中可能引起合同變化的事件加以分析,便于采取相應措施。

 ?、劢∪贤芾砼_帳,建立合同目錄,編碼。

 ?、茏龊煤贤男械谋O督檢查。

 ?、葑龊檬┕に髻r管理。

 ?。ǘ┖贤ぷ鞯乃髻r管理

 ?、賲f助審查業主簽約的各類合同,將合同條款中不明確的概念予以明確,減少索賠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趨f助業主執行公正、科學的原則,要求合同各方嚴格按合同辦事,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保證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目標的實現。

 ?、墼诤贤瑢嵤┲?,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要依據設計文件和工程現場條件作出正確決定,嚴格控制可能引起施工索賠的工程變更,并按工程變更處理程序規定及時處理,涉及工期費用索賠的工程變更,必須通過業主的認可,總監才以簽認。

 ?、芸偙O參與本工程合同總體規劃及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負責草擬合同條款,會簽、協商、修改、審批,協助業主、承包商的簽署,并做好合同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莺贤瑘绦星闆r的跟蹤管理和分析報告。

 ?、迏f助業主處理與項目實施中有關的施工索賠,調解合同糾紛。

 ?。ㄈ┖贤瑺幾h的調解

  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根據相關條款,監督合同各方是否按合同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維護業主方利益的同時,維護承包單位的合法正當權益。同時,加強事先控制的原則,避免合同爭端的產生;

  項目監理機構接到合同爭議的調解要求后應進行一定調查取證工作,在爭議調解過程中,除已達到了施工合同規定的暫停履行合同的條件之外,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合同的雙方繼續履行施工合同。

  在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合同爭議處理意見后,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對合同爭議處理決定提出異議,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見應成為最后的決定,雙方必須執行。

  在合同爭議調解無效的情況下,監理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收集齊全相關的數據資料,為合同仲裁提供客觀、詳實的依據。

  四、信息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方法

  1、監理資料的提供

 ?。?)階段性資料的提供:我們針對在監理工作中涉及到工程控制目標內容產生的資料,工程變更形成的資料等及時向業主提供,以便業主掌握工程施工動態狀況。

 ?。?)工程竣工驗收,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結束后,我們將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提供完整的監理資料。

  2、監理資料的管理

  我公司將建立信息管理體系,使項目建設信息收集及時,儲存規范,傳遞迅捷,使用方便。

 ?。?)信息管理的工作內容

  1)建立由業主項目負責人,現場代表、總監、設計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組成的工程信息管理領導機構,使工程建設各類信息有一個處理平臺。

  2)監理機構內形成各類監理人員的信息反饋及傳遞渠道確保有效信息的執行、應用。

  3)做各類信息的收集、歸類和管理,作為項目控制的基礎。

 ?。?)信息管理的主要方法

  1)建立信息有編碼系統(專業、控制內容)

  2)明確信息流程(反映各單位,各部門間)

  3)制定信息采集制度(責任到人,確保信息的全面、真實性)

  4)利用高效的信息處理手段,為監理工程師決策提供依據,全面控制工程總體及階段性目標。

  5)利用工地例會、監理月報、工程實施中的現場考評向業主如實報告項目建設信息。

 ?。?)信息管理的措施

  總監對監理資料的管理全面負責,并指定一名監理員具體實施,根據本工程建設進展各階段監理工作結束后及時整理歸檔??刂票O理資料的質量要求,做到內容真實、準確,與工程實際相符合,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技術資料嚴格審查(包括原始憑證、各種檢驗資料、竣工圖紙)。做好監理資料歸檔的立卷、卷內文件的排列、案卷的編目及檔案的提交簽收,為項目交付使用后業主的管理及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工作打好基礎。

  3、監理資料的歸檔

  建設項目的監理工作中,要涉及并產生大量的信息與檔案資料,有些是監理工作的依據,有些是監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我們對監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主要包括兩大方面,第一方面要對施工單位的資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要求施工人員及時記錄,收集并存檔需要保存的資料與檔案。第二方面是監理機構本身應該進行的資料與檔案管理工作。

  根據《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的規定和溫州市城建檔案管理有關規定,我們將以下資料在竣工驗收前提交委托人(見監理資料原件附錄A移交清單)附后。

  根據《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約定,在竣工驗收合格后5天內我們將協助委托人(業主

)整理竣工資料,并按溫州市城建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協助委托人(業主)做好進檔工作,便于工程備案。

篇2: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3號

  《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已經20**年1月9日省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省 長 郭樹清

  20**年2月10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地質資料的作用,保護地質資料匯交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質資料的匯交、保管和利用,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資料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開展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信息化建設,并將地質資料管理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第四條 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規定的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

  省地質資料館藏機構和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委托的地質資料保管單位,具體承擔地質資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有關的地質資料管理工作。

  第五條 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平臺和信息化服務體系,加強對地質資料匯交的全程監管,提高地質資料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

  第二章 地質資料的匯交

  第六條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探礦權人或者采礦權人為地質資料匯交人。

  從事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地質工作項目的,下列單位或者個人為地質資料匯交人:

  (一)政府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社會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的出資人;

  (三)多方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的各出資人所確定的一方,其他出資人承擔連帶責任;

  (四)中外合作的地質工作項目的中方,外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其匯交義務同時轉移,受讓人為地質資料匯交人。

  第八條 出資人可以書面委托承擔地質工作項目的單位代為匯交地質資料;項目承擔單位在匯交地質資料時,應當出具委托書。

  第九條 原始地質資料按照下列規定匯交:

  (一)國家財政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形成的原始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向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

  (二)其他地質工作項目形成的原始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向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

  第十條 需要向國家匯交的成果地質資料,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石油、天然氣、煤層氣、放射性礦產和海洋成果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向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同時將地質資料目錄報送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

  (二)其他成果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報送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并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轉送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 下列成果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向設區的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

  (一)由設區的市、縣(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頒發采礦許可證的礦山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

  (二)礦山動態監測、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

  (三)殘采、復采小型煤礦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

  (四)中小型建設項目的工程地質勘查(察)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

  (五)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

  (六)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成果地質資料。

  前款規定的成果地質資料,由設區的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按年度向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報送目錄。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以外的成果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向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

  第十三條 下列實物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向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

  (一)科學鉆探、大洋調查、極地考察、航天考察等國家重大調查項目和科研項目的實物地質資料;

  (二)國家重大工程、標志性建筑的實物地質資料;

  (三)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和放射性礦產的實物地質資料;

  (四)國家財政出資項目形成的實物地質資料。

  前款規定以外的實物地質資料,由匯交人向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報送目錄清單,并由國務院和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分別篩選確定應當匯交的實物地質資料。

  第十四條 匯交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期限匯交地質資料:

  (一)探礦權人在勘查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匯交。探礦權人縮小勘查區塊范圍的,在勘查許可證變更前匯交放棄區塊的地質資料;由勘查轉為開采的,在辦理采礦許可證前匯交;

  (二)采礦權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90日前匯交。采礦權人階段性關閉礦井的,自關閉之日起180日內匯交;提交的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自評審備案之日起30日內匯交;

  (三)探礦權人、采礦權人提前終止勘查或者采礦活動的,在辦理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前匯交;被依法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的,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15日內匯交;

  (四)工程建設項目地質資料,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180日內匯交;項目分期、分階段驗收的,自驗收之日起180日內匯交;

  (五)其他地質資料,自地質工作項目評審驗收之日起180日內匯交;無需評審驗收的,自野外地質工作結束之日起180日內匯交。

  第十五條 按規定向國家轉送的成果地質資料,應當向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匯交紙質資料和電子文檔各兩份;其他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紙質資料和電子文檔各一份。

  第十六條 匯交的成果地質資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有關地質報告編制的標準、規格、格式;

  (二)內容完整、準確;

  (三)電子文檔與相應的紙質資料一致。

  探礦權人、采礦權人匯交的地質資料,除符合前款規定的要求外,還應當附有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復印件;經過評審、鑒定、驗收的地質資料,應當同時附有評審備案、鑒定、驗收的正式文件或者復印件。

  第十七條 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地質資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匯交憑證;驗收不合格的,由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發出修改補充通知書,退回匯交人修改補充后重新匯交。匯交人應當在60日內重新匯交。

  第三章 地質資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八條 匯交到省、設區的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地質資料,由地質資料館藏機構或者保管單位集中保管。

  地質資料館藏機構和保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地質資料驗收、整理、轉交、保管、保密、利用等制度,配置保存、防護、安全等設施,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具備信息化管理和社會化服務能力。

  第十九條 探礦權人、采礦權人匯交的地質資料,在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予以保護。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由地質資料館藏機構或者保管單位予以公開;獲準延續的,自延續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予以公開。

  前款規定以外的地質資料,自匯交之日起90日內予以公開。需要保護的,匯交人應當到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辦理保護登記手續,保護期自辦理保護登記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5年;需要延期保護的,匯交人應當在保護期屆滿前30日內辦理延期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地質資料自保護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予以公開。

  第二十條 政府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形成的公益性地質資料,自匯交之日起90日內向社會公開,無償提供利用,并不得辦理保護登記手續。

  前款規定的公益性地質資料,按照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公布的范圍執

行。

  第二十一條 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未經匯交人同意公開的,只公開目錄;匯交人同意提前公開的,由地質資料館藏機構或者保管單位自收到書面同意函件之日起予以公開。

  第二十二條 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可以有償利用,具體事項由利用人與匯交人協商確定;利用保護期內政府出資所形成的地質資料的,其利用方式和條件由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確定。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因搶險救災等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持有效證件或者證明材料無償利用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

  第二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持有效證件,可以查閱、摘錄、復制已經公開的地質資料;復制地質資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費,具體收費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核定。

  第二十四條 利用人應當按照規定利用地質資料,不得損毀、散失。

  地質資料館藏機構和保管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管理地質資料,不得非法披露、提供利用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或者封鎖已經公開的地質資料。

  第二十五條 涉及國家秘密或者著作權的地質資料的保護、公開和利用,按照保守國家秘密法、著作權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匯交人未按規定報送成果地質資料目錄和實物地質資料目錄清單的,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匯交人對驗收不合格的地質資料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修改補充的,視為不匯交地質資料,由負責接收地質資料的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匯交人未按規定期限匯交地質資料,偽造地質資料或者在地質資料中弄虛作假的,由負責接收地質資料的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依照《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利用人損毀、散失地質資料的,依法予以賠償;造成保密地質資料泄密的,依照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地質資料館藏機構和保管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披露、提供利用保護期內地質資料的;

  (二)封鎖地質資料,限制他人查閱、摘錄、復制已經公開的地質資料的;

  (三)未按規定管理地質資料,造成地質資料損毀、散失的;

  (四)造成保密地質資料泄密的;

  (五)超過核定的標準收取復制工本費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應當匯交的原始地質資料、成果地質資料和實物地質資料的匯交細目,由省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省的地質勘查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它海域以外承擔政府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形成的地質資料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篇3:項目資料管理歸檔工作建議函件

  項目資料管理及歸檔工作建議函件

  北京**管委會領導:

  根據貴管委會、北京市有關部門對基建項目資料歸檔的相關規定要求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資料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項目在工程竣工后需按不同存檔單位或部門的標準編制4套竣工檔案,分別移交北京市城建檔案館(1套)、貴管委檔案管理部門(1套)監理單位(1套)及總包施工單位(1套)。

  由于在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各類資料的種類、數量非常繁多,部分資料只有一份原件,一旦丟失很難彌補。為了更好地做好日常資料管理及歸檔工作,明確相關參建單位的管理責任和工作程序,現結合我司對資料管理及歸檔工作的經驗,特擬定本項目的管理辦法:

  1、基建文件中的所有前期報批文件(重要手續、批復等)

  前期報批文件的原件均由貴司保存,貴委在取得重要報批文件后請提供給我司方一份復印件,如我司方需要原件時需到貴委辦理借閱手續,并在使用完后及時歸還。工程竣工后我司負責協助貴委將前期報批文件的原件統一歸檔在移交貴委檔案管理部門的檔案卷內,移交其它單位的部門的檔案中如有需要則以復印件歸檔。

  2、基建文件中的招投標文件、合同文件

  招標文件請貴委提供給我司電子版文件及復印件。工程竣工后我司負責協助貴委將招標文件移交貴委檔案管理部門的檔案卷內。

  所有投標文件請貴委提供至少一份復印件,如我司方有需要查閱,可到貴委辦理借閱手續,并在使用完后及時歸還貴委。工程竣工后我司負責協助將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正本歸入移交貴司檔案管理部門的檔案中。

  所有涉及業主方的合同文件均為業主方保留一正一副文件(另外為我司保留一副本)。工程竣工后由我司負責將其歸入移交貴司的檔案中。

  3、監理資料

  監理管理資料(含監理規劃、項目月報、會議紀要等)請貴委指定監理單位向我司提交1份紙質文件(電子文件視需要提供),我司方審閱后會認真保管,并在歸檔前退還給貴委組卷。

  監理工作記錄,此部分包含各類監理表格,有關工程款支付、費用索賠、工程延期、監理通知、工作聯系單等少數重要表格轉發給我司外,由我司或施工單位保存,并在工程竣工后負責歸檔。如貴委方有需要,我司可提供復印件。

  4、管理資料

  此部分是我司承擔全過程項目管理工作而特有的文件,大部分是與貴委之間工作的往來文件,對其中的重要文件我司為貴司整理m.airporthotelslisboa.com一套檔案(移交貴司檔案管理部門)。

  造價控制文件:包括項目成本控制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成本控制情況報告、B類材料/設備認價單、合同付款單、工程結算確認書等,我司在日常工作中會向貴委提供一份,請貴委審閱并批示后認真保管,并在歸檔前退還給我司組卷;

  計劃文件:其中的總控計劃、月計劃、專項計劃三類文件我司會定期向貴委提交一份,請貴委審閱并批示后認真保管,并在歸檔前由我司協助組卷;周計劃及周計劃執行情況將以電子文件方式每周提供給貴委,不需歸檔。

  項目發文:致貴委方函我司向貴委提交一份,致其它單位函我司會抄送貴委一份,請業主方審閱后認真保管;

  項目收文:所有項目收文均保存在貴委并由我司負責協助貴委歸檔,其中涉及貴委的收文我司會轉發貴委。

  對于本項目的資料來說,要由項目經理根據本項目的具體情況在資料管理上要進行明確地分工,不同類別資料的管理(包括編制、收集、整理、保管等)要責任到人,同時我司項目經理會定期進行檢查,以真正做到“整理及時、真實齊全、分類有序。

  上述是對鍋爐廠南路西延項目資料管理及歸檔工作的設想,妥否,請貴委批示!

  特此函告!

  另,為了配合發改委對本項目的稽察工作,更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推進,請市政管委進快協助我司對前期資料進行整理,需要資料清單詳見附件。

  **項目管理部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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