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成本節余提成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項目經理責任制,進一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項目成本控制,鼓勵項目管理人員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項目成本,考慮公司的實際情況及項目特點,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除塵工程事業部負責執行的設計、采購、施工及現場管理的工程項目。
第三條 項目成本節余提成的原則是"目標控制、節余獎勵、超支受罰"。
第四條 基本要求
項目部應在達到下列要求的基礎上實現目標成本控制:
(一)項目竣工驗收合格;
(二)根據雙方簽訂的項目經理責任書,項目部完成了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責任指標;
(三)項目考核結果平均分達到85分以上;
(四)公司對項目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 目標成本的確定
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后,計劃經營部應根據標后預算,向除塵工程事業部下達目標成本。
(五)目標成本包括:設計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分包費、其他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六)目標成本不包括投標風險和市場風險,但必須包括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
(七)當市場整體價格水平發生重大變更時,由計劃經營部對目標成本進行統一調整。
第六條 項目成本節余的確認
項目竣工后,項目部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申請項目審計,公司按照《重大項目審計管理辦法》的規定,由財務審計部組織進行項目審計,m.airporthotelslisboa.com按照審計結果對實際成本和成本降低額進行確認。
第七條 項目成本節余的計算
項目成本節余=成本降低額=目標成本×(1+A%)-實際成本
其中,目標成本由計劃經營部確認并下達;
A%為目標成本預計誤差幅度,一般為-3%~0,與目標成本一并下達;
實際成本由項目決算審計確認。
第八條 項目成本節余提成的計算
項目成本節余提成=項目成本節余×(a%+b%+c%)
其中,a%為公司發展留存的比例,b%為除塵工程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的提取比例,c%為項目部所獲成本節余獎的提取比例,1=a%+b%+c%;
a、b、c根據項目成本節余所占目標成本的比例實行分段浮動:
1、當項目成本節余/目標成本≤2%,a%=20%,b%=20%,c%=60%;
2、當2%<項目成本節余/目標成本≤5%,該區間提成比例為a%=25%,b%=20%,c%=55%;
3、當5%<項目成本節余/目標成本, 該區間提成比例為a%=30%,b%=20%,c%=50%;
當項目部所獲成本節余獎>30萬元時,則該超額部分獎金計入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30萬元以下部分獎金由項目部提取。
第九條 項目決算審計結束后一個月內,計劃經營部應辦理相應的項目成本節余的結算,確定公司發展留存、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項目部成本節余獎的具體數額。
第十條 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
除塵工程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主要用于平衡各項目的成本超支或節余情況,激勵事業部員工的團隊協作。
(一)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的來源:
當工程項目成本節余時,事業部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比例或額度提成,計入成本節余基金。
(二)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的支出:
1、當某個工程項目成本超支時,首先以基金彌補部分超支成本,即
基金支出額=成本超支額×30%
其中,成本超支額由項目決算審計確認。
2、年終,如果基金有結余,可以在事業部內部進行分配,即
基金分配額=基金余額×60%
分配方案由除塵工程事業部負責人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提出建議,報公司主管事業部的副總審批,并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三)剩余基金留存計入下一年度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用于事業部項目成本的滾動平衡。
第十一條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分配
項目成本節余獎中,項目經理的提取比例為50~80%,由除塵工程事業部根據對項目經理的考核結果提出具體分配比例,并報公司主管事業部的副總審批;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其余部分,由項目經理根據對項目人員的考核結果和項目人員參加項目的時間提出獎金分配方案,經事業部審核后,報公司主管事業部的副總審批。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分配方案須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發放
個人獲得的項目成本節余獎,50%在項目決算審計通過后當期發放,50%在質保金收回時發放。
第十三條 項目風險抵押
為了加強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和責任意識,公司對工程項目實行風險抵押制。項目經理(設計總師)在項目責任書簽訂后一周內應一次性繳清風險抵押金。
第十四條 風險抵押金的標準
項目目標成本 | 項目經理* | 設計總師 |
≥3000萬 | 20000元 | 15000元 |
1000~3000萬 | 15000元 | 10000元 |
500~1000萬 | 10000元 | 7000元 |
≤500萬 | 5000 | 4000元 |
*項目經理兼任設計總師的,按照項目經理標準繳納風險抵押金。
第十五條 風險抵押金的扣減
項目決算發生成本超支,扣減所有人員的風險抵押金;
成本超支額/目標成本 | 項目經理扣減 | 設計總師扣減 |
≥10% | 100% | 100% |
5%~10% | 75% | 75% |
2%~5% | 50% | 50% |
<2% | 30% | 30% |
(一)項目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經理的風險抵押金全額扣除;如果該事故原因存在設計失誤的,同時全額扣除設計總師的風險抵押金;
(二)擅自離開項目,不辦理工作交接的,全額扣除其風險抵押金;
(三)違反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和規定,造成成本超支的,視情況扣減風險抵押金。
第十六條 風險抵押金的返還
項目決算審計通過后,公司應及時退還該項目管理人員的50%風險抵押金余額,質保金回收后提取另50%風險抵押金,同時可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補償。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一般情況將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特殊情況,經公司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后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計劃經營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九條 二零零 年 月至 月試行本辦法;二零零 年 月開始正式實行本辦法。
篇2:物業公司截留物業費節余
案例:
虹橋開發區某廣場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了一份《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同約定業委會將廣場全權委托物業公司進行管理,物業公司可按市場有關規定提取12%的管理酬金,物業管理費若有節余則歸業委會所有。20**年8月,合同期滿,物業公司拒絕將多余的物業管理費歸還業委會,于是東家就將物業公司請到法院講道理去了。
分析: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可以按照酬金制或包干制的方式收取勞務報酬,但若采取酬金制的,則節余的物業管理費應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物業公司不得截留、挪用。
點評:
該物業公司在管理期限屆滿后,拒絕將物業管理費結余款交付給廣場業委會,顯然與雙方的約定相悖,侵害了廣場業委會的合法權益。目前,業主通過業主大會表決由業委會追訴物業公司業委會用房、停車費等官司越來越多,業主的維權意識普遍增強。
篇3:工程項目成本節余提成管理辦法
工程項目成本節余提成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項目經理責任制,進一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項目成本控制,鼓勵項目管理人員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項目成本,考慮公司的實際情況及項目特點,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除塵工程事業部負責執行的設計、采購、施工及現場管理的工程項目。
第三條 項目成本節余提成的原則是"目標控制、節余獎勵、超支受罰"。
第四條 基本要求
項目部應在達到下列要求的基礎上實現目標成本控制:
(一)項目竣工驗收合格;
(二)根據雙方簽訂的項目經理責任書,項目部完成了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責任指標;
(三)項目考核結果平均分達到85分以上;
(四)公司對項目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 目標成本的確定
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后,計劃經營部應根據標后預算,向除塵工程事業部下達目標成本。
(五)目標成本包括:設計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分包費、其他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六)目標成本不包括投標風險和市場風險,但必須包括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
(七)當市場整體價格水平發生重大變更時,由計劃經營部對目標成本進行統一調整。
第六條 項目成本節余的確認
項目竣工后,項目部應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申請項目審計,公司按照《重大項目審計管理辦法》的規定,由財務審計部組織進行項目審計,m.airporthotelslisboa.com按照審計結果對實際成本和成本降低額進行確認。
第七條 項目成本節余的計算
項目成本節余=成本降低額=目標成本×(1+A%)-實際成本
其中,目標成本由計劃經營部確認并下達;
A%為目標成本預計誤差幅度,一般為-3%~0,與目標成本一并下達;
實際成本由項目決算審計確認。
第八條 項目成本節余提成的計算
項目成本節余提成=項目成本節余×(a%+b%+c%)
其中,a%為公司發展留存的比例,b%為除塵工程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的提取比例,c%為項目部所獲成本節余獎的提取比例,1=a%+b%+c%;
a、b、c根據項目成本節余所占目標成本的比例實行分段浮動:
1、當項目成本節余/目標成本≤2%,a%=20%,b%=20%,c%=60%;
2、當2%<項目成本節余/目標成本≤5%,該區間提成比例為a%=25%,b%=20%,c%=55%;
3、當5%<項目成本節余/目標成本, 該區間提成比例為a%=30%,b%=20%,c%=50%;
當項目部所獲成本節余獎>30萬元時,則該超額部分獎金計入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30萬元以下部分獎金由項目部提取。
第九條 項目決算審計結束后一個月內,計劃經營部應辦理相應的項目成本節余的結算,確定公司發展留存、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項目部成本節余獎的具體數額。
第十條 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
除塵工程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主要用于平衡各項目的成本超支或節余情況,激勵事業部員工的團隊協作。
(一)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的來源:
當工程項目成本節余時,事業部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比例或額度提成,計入成本節余基金。
(二)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的支出:
1、當某個工程項目成本超支時,首先以基金彌補部分超支成本,即
基金支出額=成本超支額×30%
其中,成本超支額由項目決算審計確認。
2、年終,如果基金有結余,可以在事業部內部進行分配,即
基金分配額=基金余額×60%
分配方案由除塵工程事業部負責人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提出建議,報公司主管事業部的副總審批,并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三)剩余基金留存計入下一年度事業部成本節余基金,用于事業部項目成本的滾動平衡。
第十一條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分配
項目成本節余獎中,項目經理的提取比例為50~80%,由除塵工程事業部根據對項目經理的考核結果提出具體分配比例,并報公司主管事業部的副總審批;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其余部分,由項目經理根據對項目人員的考核結果和項目人員參加項目的時間提出獎金分配方案,經事業部審核后,報公司主管事業部的副總審批。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分配方案須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項目成本節余獎的發放
個人獲得的項目成本節余獎,50%在項目決算審計通過后當期發放,50%在質保金收回時發放。
第十三條 項目風險抵押
為了加強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的風險管理和責任意識,公司對工程項目實行風險抵押制。項目經理(設計總師)在項目責任書簽訂后一周內應一次性繳清風險抵押金。
第十四條 風險抵押金的標準
項目目標成本 | 項目經理* | 設計總師 |
≥3000萬 | 20000元 | 15000元 |
1000~3000萬 | 15000元 | 10000元 |
500~1000萬 | 10000元 | 7000元 |
≤500萬 | 5000 | 4000元 |
*項目經理兼任設計總師的,按照項目經理標準繳納風險抵押金。
第十五條 風險抵押金的扣減
項目決算發生成本超支,扣減所有人員的風險抵押金;
成本超支額/目標成本 | 項目經理扣減 | 設計總師扣減 |
≥10% | 100% | 100% |
5%~10% | 75% | 75% |
2%~5% | 50% | 50% |
<2% | 30% | 30% |
(一)項目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經理的風險抵押金全額扣除;如果該事故原因存在設計失誤的,同時全額扣除設計總師的風險抵押金;
(二)擅自離開項目,不辦理工作交接的,全額扣除其風險抵押金;
(三)違反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和規定,造成成本超支的,視情況扣減風險抵押金。
第十六條 風險抵押金的返還
項目決算審計通過后,公司應及時退還該項目管理人員的50%風險抵押金余額,質保金回收后提取另50%風險抵押金,同時可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補償。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一般情況將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特殊情況,經公司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后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計劃經營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九條 二零零 年 月至 月試行本辦法;二零零 年 月開始正式實行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