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順利進行,完成本年度管理目標確定的各項指標的實現,在總結過去的安全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補充,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和持續改進,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部長崗位職責
1.1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相關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1.2及時發放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并監督項目部對行業相關標準、技術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1.3組織參與公司及項目部規章制度、技術措施、操作規程、施工方案和救援預案的編審工作,負責公司招投標所需要的文件。
1.4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工作。
1.5負責簽訂公司與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和安全總交底。
1.6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規劃和具體部署。
1.7組織參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工作,制訂預防控制措施。
1.8監督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發放和使用。
1.9監督指導各項目部安全員的內外業和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失職行為進行批評和教育。
1.10 對施工現場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監督指導或旁站。
1.11 定期組織開展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檢、復查工作,糾正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有權責令停產、限期整改并上報公司主要領導。
1.12 定期組織安全員進行安全生產評比活動,總結交流管理經驗,并表彰先進。
1.13 負責在建工程的分段驗收和各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評價與考核。
1.14 組織落實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申報,對施工現場特殊部位或節點進行圖像采集和存檔。
1.15 組織落實各項目部的特殊工種和從事有職業健康危害的作業人員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1.16 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17 負責與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包括安全監察站、省市安全協會、勞動局、環保局、工會、綜合執法局、建筑市場監察大隊、交易中心的業務往來和溝通,協調工程的開工、復工、檢查和竣工工作。
1.18 負責工程停工和竣工后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審核工作。
1.19 負責本部門管理體系的運行工作。
1.20 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安全員崗位職責
2.1全面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的管理與實施。
2.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地方法規、文件,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企業管理制度。
2.3認真落實企業和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4參與本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以及各項操作規程、救援預案的編制,并對其在施工中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2.5負責制訂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定期進行考核和評價。
2.6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對班組活動進行檢查和指導,做好施工人員及特殊工種的三級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專項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
2.7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安全開工、復工和竣工的手續審批備案工作。
2.8認真執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9參與施工現場腳手架和防護網的搭設、施工機具的安裝、臨時用電設施的設置和模板等重點分部、分項工程的旁站、檢查及量化驗收工作。
2.10 負責對施工現場作業區和生活區進行日常巡視和檢查,并做好記錄,堅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11 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有權令其暫停生產,并立即向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對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報。
2.12 配合公司和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現場檢查指導,并協助項目經理做好接待工作,對下達的整改意見要虛心聽取,認真回復。
2.13 參與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取證,并將取證材料及時上報到公司安全部。
2.14 負責項目部的安全保衛工作,對門衛和更夫進行日常檢查。
2.15 對進出場的設備、設施進行簽字備案,并對其周轉、維修、保養等工作進行檢查。
2.16 負責本項目部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類存檔工作。
2.17 負責與公司管理體系運行有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2.18 負責項目部業績材料的存檔工作。
2.19 配合項目部其他人員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
3.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
3.1施工前準備
3.1.1 安全員要協助項目經理對施工現場作業區和生活區的臨時設施進行布置。
3.1.2 項目部組織機構、各種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板圖及時上墻。
3.1.3 現場圍檔、燈廂式安全門、六牌一圖、防火工具和宣傳圖板的設置。
3.1.4 需購置新設備的,要及時向公司上報設備采購計劃。
3.1.5 已進場的設備要制訂維修保養計劃,定期保養,填好記錄。
3.1.6 工程開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成員(包括專業班組)成立危源辨識小組,根據本工程特點、施工工藝、場地布置等情況全面進行危險源辨識,編制重大事故救援預案和應急演習計劃,安全員參與編制,并且上報公司審批。
3.1.7 及時對進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和發證,與作業班組及個人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
3.1.8 臨時用電的安裝配置和維護管理必須符合規范規定,實行三相五線制及兩級保護,宿舍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各種設備保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零線應重復接地,施工現場內不少于3處,接地電阻不大于l0 Q,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分開,工作接地電阻不大于4 Q,室內線路及燈具高度不低于2.4m,現場維護電工必須每周測試漏電保護器,并且填寫用電檔案,檔案填寫應真實,有專人管理。
3.2基礎工程
3.2.1 土方開挖前,安全員必須向建設單位索要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如無此資料,安全員有權拒絕施工。
3.2.2 按照技術人員提供基坑支護方案和基礎施工方案監督檢查。
3.2.3 在基坑周圍設置1.2m高標準護欄,作業人員上下要有專用馬道。
3.2.4 在安全教育時對深基坑施工的針對性要加強。
3.2.5 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2.6 在基坑邊堆放物料時,物料堆與基坑邊緣的水平距離必須大于1.5m,高度不得超過l.5m。
3.2.7 要密切注意基坑及周圍土質情況的變化,如有異常,要立即停止施工,并上報項目經理。
3.2.8 加強對樁基礎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3.3主體工程。
3.3.1 腳手架工程施工前,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編制腳手架施工方案,架子工持上級有關部門發放的有效證件上崗,按照方案進行施工。禁止違章作業及酒后作業。密目網必須用尼龍繩連接并且保證密實。腳手架內跳板要鎖牢,不得有探頭板,上料平臺要有限定荷載的標牌,搭設時不能與架體連結,不能超出額定荷載。腳手架搭設一步架驗收一次,并填寫好記錄。搭設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主體施工時,嚴禁私拆亂卸架體的扣件和拉結點,如違章罰款200元/次。
3.3.2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須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模板施工方案,按照方案具體實施。支撐的間距、拉桿的步距要合理有序,邊梁的外模板支撐不能與架體相連接。拆模前操作班組長必須有技術人員出具的拆模通知單,按照通知單的規定進行拆模。如有違反,罰款2000元/次。
3.3.3 混凝土施工前應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說明施工的部位及需要注意的事項。塔吊吊運砼或布料機澆筑砼時,卸料不能集中,以免超出模板的額定荷載,振搗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電源線架設不能拖地。如違反其中一項負激勵
100元/次。3.3.4 砌筑工程:基礎砌筑時,應經常檢查基坑土質變化情況,有無裂縫現象,砌筑材料堆放時要離坑邊lm以上。在樓層施工時,材料堆放嚴禁超過額定荷載,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超過荷載時,必須經過驗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進行堆放施工。在架體上施工時,堆磚高度不得超過2層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設置安全擋板,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3.4裝飾工程
3.4.1 室內抹灰使用的鐵、木馬凳必須搭設平穩牢固,操作平臺上堆放的物料不得過于集中,腳手架上不得有探頭板,不得將腳手板支靠在門窗或采暖管道上。嚴禁向窗口外隨意拋投物品。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穿絕緣鞋和戴絕緣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電動設備及照明燈具安裝應符合規范要求并裝設漏電保護器。違反其中一項罰款100元/次。
3.4.2 室外抹灰交叉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系好安全帶,必須檢查腳手板是否牢固可靠,不牢固的或有探頭板的應及時處理。在腳手架上工作時,工具不許隨便亂扔,材料堆放不得超載,不得隨意拆除腳手架支護結構和護欄,如妨礙施工必須經工長批準后由架子工負責拆除。密目網嚴禁提前拆除,必須超出作業層一步架。違反其中一項負激勵l00元/次。
4.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
4.1新開工的項目部在進場前必須將施工現場平面圖,五小設施的規劃報到公司安全部審批,現場的各種宣傳形式及各種板牌,按上級各有關部門和公司統一的要求執行。
4.2施工現場的大門、圍擋、五小設施的建設必須按《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公司統一要求執行。
4.3為了防止污染環境,節能降耗,禁止原煤散燒,各項目部食堂必須使用液化氣與電飯鍋。
4.4宿舍、食堂、淋浴室和水沖式廁所等處要有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衛生管理,淋浴室設防爆燈,防爆開關。
4.5加強防火工作,各項目部根據承建面積的大小,必須按防火要求配備防火工具,高層建筑設消防水源,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6辦公區、生活區等處必須設公司統一式樣的垃圾箱,有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開,個別建筑垃圾需要留在施工現場的要堆放整齊,注明標識。
4.7施工現場禁止兒童入內,禁止男女混居。每發現一人罰款l000元/次。
4.8各項目部要合理設計施工現場的排水工作,保證現場不存水、不積水,對施工中產生的污水,排放到沉淀池內,經沉淀后將清水進行循環使用,做好節能工作,自來水隨用隨關,人走燈滅,節約用水、用電等。
4.9各項目部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利用板報等宣傳形式對工人進行文明施工和環保守法教育,使每個工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職工。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
5.1 "四口"防護: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電梯井口必須設工具化、定型化的固定柵欄門,電梯井內每隔兩層設一道安全網,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邊,除設防護欄桿與安全警示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5.2"臨邊"防護:基坑周邊無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屋面與樓層周邊等處都必須設防護桿,上桿離地面高1.2m,下桿離地面高0.6m,立柱間距2m,分層設施工的樓梯151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5.3凡是對"四口"、"五臨邊"及施工現場防護設施私自拆除或搞破壞行為者負激勵500元/次。
6.機械設備管理
6.1塔吊、施工升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保險和限位器等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安拆必須有方案、審批手續齊全,安拆隊伍必須有資質,安裝后請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檢測驗收,并辦理運行牌照后方可使用。
6.2各項目部必須建立各種機械設備檔案,嚴格按機械設備檔案管理制度執行,并將設備的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準用證等復印件全部納入檔案之內,如不建立檔案的安全員罰款50元/項。
6.3各項目部設備管理員必須在每月l8日前對現場的設備進行檢查,并將設備檢查月報表及安全文明施工評分表報到公司安全部,不按期報表負激勵50元/次。
6.4對機械設備的規定和所有表格的填寫按公司體系運行管理手冊要求執行。
6.5各種機械設備的作業場所必須有操作規程和負責人牌,定人、定機、定崗,并做好運行記錄,標明設備標識,檢查設備無標識的對安全員負激勵50元/臺。
6.6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和使用,如有違反且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安全內業檔案的管理
7.1項目部全部使用內業微機管理,上崗人員必須熟練操作計算機,能夠獨立操作。
7.2安全內業要詳實、全面、有針對性。
7.3所有簽字必須本人親筆,不能代簽,如有代簽,代簽人與應簽字人各罰款50元/次。
7.4所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受教育人應全面,包括更夫、炊事員、門衛等。
7.5各種驗收表、評分表的數據或結果必須量化處理。
7.6建立健全安全內業檔案,嚴禁借閱,待交工時歸檔交到公司安全部,資料不全或借閱檔案者負激勵l000元/人。
7.7加大項目部的獎罰制度,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要嚴肅處理,將罰款票據報到公司財務部統一扣款。
7.8每名安全員在工程竣工前將本工程的安全總結及年終時的年終總結報到公司,逾期不報者負激勵200元/人。
7.9各項目部在施工期,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項目經理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內容包括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7.10 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力度,公司及安全部對各項目部下達的安全檢查指令書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按要求嚴格及時整改,并將隱患整改記錄報公司安全部,安全部進行復檢,對不按期整改的項目部,針對情節輕重負激勵l00~500元/次。
8.加強相關安全管理
8.1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期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必須人證相符,并且將所有特殊工種人員證件的復印件存到安全檔案里,堅決杜絕無證上崗的現象,如項目部使用無證人員上崗,則停止其工作,并對項目負責人負激勵200元/人。
8.2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各項目部必須按標準要求及時向職工發放各種勞保用品并形成記錄,施工現場所有人員要正確使用"三保"用品。
8.3加強用工管理,項目部在用工前必須按照上級各有關部門規定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勞動合同,并且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資格證書。
8.4加強治安管理,施工現場打仗罰款2000元/次,情節嚴重的送公安部門處理。
9.違規的處理辦法
9.1違反正確使用"三寶"的處理標準
9.1.1 不正確佩帶安全帽的經理、項目經理罰款200元/次,工長、專業分包隊長、班組長、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罰款l00元/次,其它管理人員罰款50元/次,職工罰款20元/次,不系下頜帶的同不戴安全帽同樣處理。
9.1.2 不正確佩帶安全帶的對操作者罰款200元/次,班組長罰款200元/次。
9.1.3 私自拆除和改變腳手架的拉結點,"四口""五臨邊"防護密目網和兜網連接的罰款200元--500元/次。
9.1.4 不按時值班或漏崗的負激勵200元/次,不記值班記錄的負激勵50元/次。
篇2:M物業安全部逐級匯報制度
M物業安全部逐級匯報制度
1.目的
為了確保安全部工作信息的及時有效傳遞。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各崗位在履行自己崗位職責的過程中,必須把履行職責情況向班長匯報。
3.2各當值人員在值期間接到業主的投訴、建議,遇到裝修糾紛、各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在妥善處理的同時,在第一時間應向班長、中心匯報,中心須做好記錄。
3.3安全班長在接到班員的求援信息時需在第一時間(1分鐘之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在第一時間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反饋給中心,中心向主管或督辦匯報。
3.4安全班長(白天)在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安全主管匯報。
3.5安全班長在夜間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夜間值班督辦匯報;夜間值班督辦在接到信息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在第一時間把事情經過和處理結果向主管匯報。
3.6安全督辦在當值期間若遇到處理不了的各類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安全主管匯報。
3.7安全主管對所有自己的下屬發出的求援信息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3.8安全主管對安全部所發生的各類事件根據情況,按公司要求需向經理匯報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經理匯報。
3.9管理處下班后小區的物資搬運手續由班長辦理并向安全督辦匯報,安全督辦必須及時趕到現場確認并經中心核查后方可放行。
3.10物資搬運放行手續和陌生人的盤問需上報中心給予核對后才能放行。
3.11物資搬運放行具體流程為:前臺辦理--知會中心--通知現場崗位跟蹤 知會進出口崗核實--收回《物資搬運放行條》--崗位放行--回復中心--回復前臺
3.12安全部各崗位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逐級匯報制度。
篇3:商場安全部交接班制度(3)
商場安全部交接班制度(三)
1 目的:通過對商場安全部的交接班制度進行規定,確保安全部交接工作正常開展.
2 主要職責:接班領班:必須穿好制服提前十五分鐘到消控室,召開班前會,進行隊列訓練傳達和布置有關工作內容。
3 交接領班:必須在接班前 20 分鐘把當班時的工作情況、各崗位情況、未完成事項及物品情況在《領班工作日表》中做好詳細記錄,向接班領班介紹當值情況,跟進落實事項及移交物品和其他注意事項。
4 接班隊員:應穿好制服,佩戴胸卡提前十分鐘到指定區域集中。交班領班與接班領班一起帶領隊員共同進行崗位交接(列隊交接)、清點、巡查。
5 操練內容:
-立正、稍息(四遍)
-立正、跨立(四遍)
-整裝動作(一遍)
-形體轉向:向左、向右、向后、左邊45度敬禮(二遍)
-排列報數(一遍)
-排列橫向行走(二遍)
6 操練要求:精神飽滿、動作整齊、思想集中、形體一致、口號響亮。
-接班人員詳細閱讀交班崗位工作日志,交班人員詳細回答接班人員各類詢問,并雙方簽字確認。
-交班人員在交接結束后,在指定區域集合召開班后會。
-接班領班根據巡檢各崗位情況,核對《領班工作日表》中的記錄事項,必要時補充交接時發現問題的情況記錄,然后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7 若交接班發生下列情況時:
-接班人員未按時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并做好此項記錄,聽從接班領班的指揮。
-交接班前發現或發生的問題以交班領班為主處理解決,在交接班中發現或發生的問題,則以接班領班為主解決。
-在交接班中發生重大問題時,交接班雙方領班共同處理,交班方不得離開,并報告安全主管或商場物業經理。
-處理情況須在《領班工作日表》中詳細記錄。
-重大事件由負責處理的領班向安全主管提交《事件報告》,安全主管簽閱后呈商場物業經理。
-交接班中如接班方簽字確認后,對由于疏忽或不按程序交接造成財務缺損、工作差錯的,則由接班方承擔責任。
-需交接事項未在交班記錄上注明以致該事項未妥善處理,交班方承擔責任,該事項交接了,但未妥善處理,責任由接班方承擔。
8 記錄
-安全部工作交辦事項
-安全每日班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