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GB/T50326-20**)、《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要求整理,省內項目部必須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編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應符合當地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匯總有關資料 。
第三條、單位工程竣工后,技術資料應符合相應要求后才能交付驗收,每一檢驗批驗收時,須提供質保書、試驗報告單、自檢記錄、技術復核記錄給質量員,并在自檢人員簽字的基礎上才能驗收。整理的資料(包括格式、頁面、書寫、簽章、裝釘等)應符合歸檔要求。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后30日內交公司質量處審查存檔,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后上交公司質量處,未設分公司、辦事處的項目,由項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質量處審查。
第五條、上交公司的資料需原件,必須裝訂成冊,建立總分目錄,厚度控制在40mm以內,并裝入檔案盒。裝訂采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裝訂時必須剔除金屬物。
第六條、所有竣工圖應加蓋竣工圖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度復制圖的折疊方法》GB/10609.3-89統一折疊成A4幅面圖標欄露在外面。
第七條、總包單位應及時檢查、收集、匯總各分包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總包范圍內所有資料必須一同上交公司存檔。
篇2:某廠設備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某廠設備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設備的技術資料是做好設備管、用、修工作的技術依據不斷地改善和管理好設備的技術資料,將有得于指導生產順得進行和維護修理工作,縮短預檢時間,全面反映設備狀況,也可以便于機床改裝和提高機床精度的分析研究,設備技術資料管理就按:
第三十一條 設備科設有資料室,負責全廠設備技術資料的保管收集復制,設備分臺檔案的建立、保管和設備修復所需要生產圖紙的供應工作。
第三十二條 凡新設備安裝完畢和自制非標準設備驗收投產時,必須將所有資料完整轉交設備科資料室。
第三十三條 對各車間較大技術措施項目,成功后作為設備移交,須將有關資料轉交設備科資料室。
第三十四條 所有技術資料必須編號、登記、存放要整齊,清潔,標記要醒目(原出廠圖要保留)。
第三十五條 外單位索取交流資料,經設備科負責人批準后,按廠資料室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所有技術資料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增減必須隨時登記,代圖要及時,服務態度要良好。
第三十七條 技術資料借閱:
1、借閱說明書,可持本人工作證或調和操作證辦理借閱手續每人只限一本,兩周為期,如工作需要延長使用者,可辦理續借手續。機修急用,隨時收回。
2、所有技術底圖一律不外借,需曬圖時,統一由資料員申請辦理。
3、所有進口設備外文原本,翻譯底稿和外來藍圖一律不外借,需查對時可在資料室查閱。
4、愛護國家財產,保護技術資料整潔,完整,不得任意涂改損壞或么自撕毀。
5、技術資料丟失,需主動填寫事故單,說明情況,查明原因由所在單位和齊備科共同研究作出處理意見,對過期,故意不還,占為已有或有意損壞者,除批評教育外,按原價賠償。
篇3:物業項目工程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物業項目工程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一.各類技術資料必須裝訂成冊,由工程部內勤保管并編制詳細目錄。
二.資料室要有兩套完整的竣工驗收后的圖紙和設備技術資料,其中一套存檔作備用,另一套分發給工程部各主管工程師作管理之用。
三.檔案室的備用圖紙,如設備的規范、標準等,如要借用,必須填寫資料借用單,經工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但必須限期歸還。
四.工程部重要設備的運行記錄,每月必須裝訂成冊,歸檔保存。如有破損應責成班組重新抄寫,保存期三年,記錄時須使用籃、黑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五.工程部班組值班記錄,須每月歸檔保存,保存期三年,記錄時須使用籃、黑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六.《報修工作單》每月裝訂成冊,歸檔保存,保存三年。
七.每一臺設備都必須建立設備臺賬卡,詳細記錄設備的生產廠家,各種性能、技術參數、安裝位置、調試驗收記錄,每次維修維護記錄,每次設備事故記錄等,臺帳記錄時須使用籃、黑墨水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八.設備及系統技改圖紙、二次裝修圖紙資料等均需裝訂成冊,編制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