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辦規劃驗收作業指導書
1.作業目的
為了體現政府對實施城市規劃的監督,指導和服務的職能作用,確保房地產項目的最終開發效果與審批條件的一致性,項目竣工后,在其他各政府職能部門驗收后,還必須最后通過規劃管理部門的規劃驗收。同時,規劃驗收也是開發單位申辦大產證,實現按期交付使用的先決條件。要求經辦崗位事先做好充分準備,一旦條件成熟,立即進入申辦程序。避免將本作業轉化到關鍵路線上去。
2.作業依據
規劃管理部門張榜公布的《規劃驗收申辦程序》。
3.主管崗位項目經理:負責督促檢查主辦崗位申辦。
主辦崗位土建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報送資料文件,具體經辦申辦手續。
4.緊前工作條件
4.1 項目的單體,總體環境已竣工并驗收合格。民防、綠化、消防、交警等政府部門的專業驗收通過。
4.2 已委托測繪院進行竣工測量,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成果測繪報告書》。
4.3 已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工程檔案的初步驗收,并取得《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審核意見書》。
5.作業描述
5.1主辦崗位到規劃部門領取《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申請單》填報,并同時附送下列文件:
5.1.1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5.1.2 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
5.1.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1.4建設工程項目表;
5.1.5總平面施工圖;建筑平、立、剖面施工圖;建筑分層面積表;綠化布置圖;
5.1.6建設工程灰線復驗記錄單;
5.1.7建設工程竣工成果測繪報告書;
5.1.8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審核意見書;
5.1.9民防、綠化、消防、交警等管理部門的驗收證明。
5.2 測繪報告書中記載的小區總建筑面積如超過原規劃部門核定的數額,本主辦崗位應與項目經理商量編制超面積的說明文件,附以詳細的計算和合理的理由。如自覺說服力不強,應及時向總建筑師和總經濟師匯報,商量處置辦法,盡量避免受到懲罰性處理。
5.3 規劃管理部門檢查驗收通過后,發給《上海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5.4 主辦崗位將證明交總經濟師,由總經濟師安排營銷策劃崗位人員憑證向上海市房地產資源管理局辦理房地產權證登記手續。
5.5 最遲項目竣工后六個月內,由項目資料管理崗位人員向城建檔案館報送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申辦《上海市建設項目(工程)檔案驗收合格證》(詳見作業指導書《工程竣工檔案編制驗收和報送》)。
篇2: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操作規程(2)
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操作規程(二)
(一)基本規程
1.規劃專項驗收在建設項目和要求配置的附屬設施已按《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施工完畢后進行。
2.小區內的道路廣場工程和停車位項目驗收可在市政驗收階段予以驗收。
3.建設項目手續不全的,不予驗收。在驗收前已立案查處的違法建設項目,待履行完法律手續后再進行驗收報備。在驗收時發現的違法建設應同時進行立案查處。
(二)規劃驗收評定標準
1.規劃驗收綜合評定為“符合規劃要求,同意報備”的指建設項目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的指標和要求。
2.規劃驗收綜合評定為“同意報備,不符合規劃指標部分另案處理”的指建設項目因設計或施工原因引起的誤差,而造成實測指標無法滿足審批要求的。
3.規劃驗收綜合評定為“不同意報備,違法建設部分整改合格后再行報備”的指建設項目超用地紅線、超層、超棟、改變使用功能或實測指標嚴重違反強制性規范、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情形的。
篇3:項目申辦規劃驗收作業指導書
項目申辦規劃驗收作業指導書
1.作業目的
為了體現政府對實施城市規劃的監督,指導和服務的職能作用,確保房地產項目的最終開發效果與審批條件的一致性,項目竣工后,在其他各政府職能部門驗收后,還必須最后通過規劃管理部門的規劃驗收。同時,規劃驗收也是開發單位申辦大產證,實現按期交付使用的先決條件。要求經辦崗位事先做好充分準備,一旦條件成熟,立即進入申辦程序。避免將本作業轉化到關鍵路線上去。
2.作業依據
規劃管理部門張榜公布的《規劃驗收申辦程序》。
3.主管崗位項目經理:負責督促檢查主辦崗位申辦。
主辦崗位土建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報送資料文件,具體經辦申辦手續。
4.緊前工作條件
4.1 項目的單體,總體環境已竣工并驗收合格。民防、綠化、消防、交警等政府部門的專業驗收通過。
4.2 已委托測繪院進行竣工測量,并取得《建設工程竣工成果測繪報告書》。
4.3 已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工程檔案的初步驗收,并取得《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審核意見書》。
5.作業描述
5.1主辦崗位到規劃部門領取《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申請單》填報,并同時附送下列文件:
5.1.1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5.1.2 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
5.1.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1.4建設工程項目表;
5.1.5總平面施工圖;建筑平、立、剖面施工圖;建筑分層面積表;綠化布置圖;
5.1.6建設工程灰線復驗記錄單;
5.1.7建設工程竣工成果測繪報告書;
5.1.8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審核意見書;
5.1.9民防、綠化、消防、交警等管理部門的驗收證明。
5.2 測繪報告書中記載的小區總建筑面積如超過原規劃部門核定的數額,本主辦崗位應與項目經理商量編制超面積的說明文件,附以詳細的計算和合理的理由。如自覺說服力不強,應及時向總建筑師和總經濟師匯報,商量處置辦法,盡量避免受到懲罰性處理。
5.3 規劃管理部門檢查驗收通過后,發給《上海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5.4 主辦崗位將證明交總經濟師,由總經濟師安排營銷策劃崗位人員憑證向上海市房地產資源管理局辦理房地產權證登記手續。
5.5 最遲項目竣工后六個月內,由項目資料管理崗位人員向城建檔案館報送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申辦《上海市建設項目(工程)檔案驗收合格證》(詳見作業指導書《工程竣工檔案編制驗收和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