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變更的管理規定(十)
1、發包方工程部為工程變更主辦部門,各相關部門會簽,報有關領導審批。
2、內容
2.1工程設計變更的定性劃分。
2.1.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工程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
a)建筑面積、層數的增加與減少;
b)建筑標準、功能、構造、標高的改變;
c)由于設計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單位要求形成工程結構的改變;
d)基礎做法(包括構造、截面、材料)的改變;
e)建筑設備(包括給排水、電氣、衛生器具、采暖通風、電訊、電梯、電視等)的位置、線路、數量、構造的改變;
f)使用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種類、規格、型號)的改變;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變;
h)由于設計原因或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變更或相關項目的變更;
i)其他設計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變更。
2.1.2凡屬下列情況,不能作為工程變更。
a)因設計不完整或差誤,按《圖紙審查會審意見書》補充的圖紙與說明;
b)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驗收規范規定的允許偏差;
d)雖改變施工工藝、方法,但未改變設計。
3工程設計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3.1建設規模、外形、外裝飾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當發生建設規模(包括層數、面積)變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構造、外墻窗面積)變更,外裝飾(包括裝飾物、花飾、線條、裝飾材料、色彩)變更,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3.1.1經本公司審理后辦理申報文件。
該類變更的主辦部門,當需變更時,應由編制申報文件,報市規劃管理部門。申報文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所需資金額度,經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審理并會簽后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形成公司申請報告。
3.1.2公司將變更申請報告報原批準單位呈批。
3.1.3變更獲準后,本公司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3.1.4形成變更圖后,公司應分別將變更圖紙、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和發包方工程部,變更文件應向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傳閱周知,由發包方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4功能、設備、建筑物內部墻體變更程序與要求。
a)當發生衛生器具、采暖通風、煤氣設備變更,內墻分割開間、進深、內墻裝飾材料變更,應由主辦部門編制變更文件,經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會審會簽后,報總經理批準生效。
b)發包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通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由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5、由于設計原因而發生的重大結構(方案或形式)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提出,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準再作變更設計,同時通知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并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并組織實施。
6、一般小規模的構造性變更,不涉及建筑外形、變更總價在五千元以內的,由工程部主辦,報公司分管領導后即可組織實施。但應通報計資部、材料設備室、成本部。
7、對因地基深淺變化和基土強度原因形成的基礎做法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隨基礎工程驗收辦理竣工圖和工程追加減手續,可不辦理申報手續。
8、對3.1、4、5條范圍的變更在未辦理審批手續和未獲準時,一律不準實施變更。
9、由于設計不合理或失誤形成的設計變更,不能支付變更設計費。
10、所有設計變更均以批準文件或變更為準,口頭通知無效。
11、設計變更獲準后,成本部按批準規、范圍、標準、做法編制調整預算,在工程決算時辦理追加減。計劃、統計人員辦理計劃調整和實際量。
12、設計變更文件與圖紙應作為工程資料的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統一歸檔。
篇2:房產開發集團工程變更簽證結算管理規定
房產開發集團工程變更簽證及結算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工程實施及竣工結算階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實施,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提高產品的客戶滿意度,掌握項目的實際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職責
第二條研發中心負責對本部門及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進行控制,對由于設計方案缺陷及施工圖不完善而引起的設計圖紙變更負責;負責辦理設計委托合同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條開發部負責本部門主責的前期、配套工程結算,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銷售部對本部門及客戶申請變更負責,負責辦理銷售合同(樣板間裝修除外)的結算工作,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五條工程管理部對現場簽證及施工單位提出的非設計原因變更負責;負責整理所有建安工程、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購的結算基礎數據,并對結算基礎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六條運營部負責工程變更簽證的審核及各類變更簽證的分類匯總;協助各部門辦理結算;負責審核研發部、開發部、銷售部辦理的結算文件;負責編制工程類結算文件,并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章變更簽證的辦理
第七條工程變更分類如下:設計圖紙變更、客戶申請變更、施工技術變更。分別由研發中心、銷售部及工程管理部申請,填寫設計變更審批單,經相關部門、運營部及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研發中心委托設計院出設計變更圖紙,交工程管理部實施。
第八條現場簽證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合同中未明確工程量的,提前通知運營部,現場核實后,由項目部填寫《工程量簽證單》,該簽證單由項目經手人、乙方項目經理、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運營部負責人及監理簽字生效。簽證單中應寫明工作內容、工程量(盡量附簡圖并加以說明)、用工數量、機械型號、臺班數量等,如涉及單價問題,需同運營部商議后方可簽證,簽證內容寫完后應注明"以下空白"字樣。
第九條工程管理部對發生的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每周與運營部核對;運營部進行分類編號,并加以分析;工程管理部與運營部分別建立臺帳。
第十條對一周未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發生事后補辦者,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十一條每月25日運營部將從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發生的變更簽證確定造價,并及時計入動態成本。
第十二條工程量簽證單一式四份,項目現場、運營部、監理、施工單位各執一份。
第四章工程結算的辦理
第十二條工程結算的范圍:
一、樣板間裝修及建安工程類合同必須辦理正式工程結算;
二、開發等主辦的合同如不能辦理正式結算,應進行內部結算并注明不能辦理正式結算的原因;
三、其它合同,應由主辦部門根據實施結果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三條結算原則:主辦部門辦理結算時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應作出詳細的結算編制說明,將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經雙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費用、甲供材料費用等,在原合同額的基礎上予以增減。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完成后,主辦部門應在聯合驗收合格之后要求施工單位交齊竣工圖紙、變更、簽證、等竣工資料并逐項填寫《結算申請單》,及相應的結算文件,由主辦部門報送運營部申請辦理結算;運營部依據以上相關圖紙、資料到現場,由工程管理部配合對相應竣工工程實體進行核實,無誤后開始辦理竣工結算手續。變更簽證部分要求在發生并完成后一個月內完成結算,盡量做到隨竣隨結,并保證在整個工程竣工后兩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
第十五條對甲供材料(三方協議)的結算要求:對履約完畢的項目,由工程管理部分別針對每個協議(樓號)提供《供貨認證單》,并附有供應商、施工單位、甲方現場經辦人、項目經理簽字,方可做為結算編制依據。
第十六條工程結算書內容包括:
一、工程結算匯總表(需注明合同編號、原合同價值、變更價值、最終結算造價);
二、詳細工程結算書(編制說明、按合同約定價格或按定額編制);
三、相關變更、簽證及其附圖說明等(要求與結算匯總表或結算書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書做出后,由主辦部門填寫《工程結算審核記錄》,并報送運營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結算審批完畢后,由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加蓋結算章,以上內容一律要求按統一固定格式打印。
第十八條工程結算書一式六份,分別留運營部二份、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施工單位各一份。
第十九條結算審批手續完成后,各部門方可撥付竣工結算價款,否則不予撥款。
第二十條各項目在辦理完竣工結算后,運營部將該項目的全部結算文件整理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竣工結算的內部審計工作。
附:《變更申請單》
《工程量簽證單》
《工程簽證變更臺帳》
《供貨認證單》
《結算申請單》
《工程聯合驗收單》
《工程結算匯總表》
《工程結算審核紀錄》
篇3:產品之材料規格工程變更管理程序
產品之材料規格工程變更管理程序
目的:
為因應產品之材料規格變更、客戶需求變更、制程問題改善等,規范工程變更作業流程,以確保各權責部門獲得正確的變更資訊并有所依據。
職責范圍:
2.1相關部門:負責提出相關之ECR申請及會簽。
2.2總廠工程研發部:工程人員及相關權責主管負責ECN開立、會簽、審查、執行相關變更事項。
2.3業務部:取得客戶同意后,并通知相關部門執行工程變更。
2.4資材管理部:負責提出庫存狀況、變更后之成本及通知外包、供應商變更事項。
2.5制造部:負責變更后的制程確認。
2.6品保部:負責設變后之品質控管及落實檢驗事項。
2.7總廠工程研發部經理:負責ECR、ECN會簽、核準工程變更。
作業內容:
3.1內部變更的定義及成品半成品料號是否變更。
3.1.1料號需要變更的有:
a.產品模具的變更:模具型狀需變更料號。
b.包裝方式發生改變。
c.產品加工方法改變。
d.供應商的變更。
e.產品物料的設變。
f.HSF物料替換與導入。
3.1.2料號不需要變更的有:
a.產品加工場所發生改變。
b.產品治工具的變更。
c.測試環境發生更改。
d.管理代表的變更。
e.特殊工種及重要人員的異動。
3.2外部變更的定義及成品半成品料號是否變更。
3.2.1料號需變更的有:
a.客戶提出需求變更,包含樣品、量產品。
b.供應商所提供產品結構或材料變更。
c.HSF法律法規變更。
3.2.2料號不需要變更的:無。
3.3申請與會簽:
3.3.1內部變更由各需求部門提出【工程變更需求單(ECR)】。
3.3.2客戶提出需求由業務部提出【工程變更需求單(ECR)】。
3.3.3供應商所提供產品結構或材料變更由資材部采購提出【工程變更需求單(ECR)】,詳細作業方法按資材管理部【供應商管理程序】執行。
3.3.4【工程變更需求單(ECR)】執行完成后,由總廠工程研發部開立【工程變更執行單(ECN)】。
3.3.5【工程變更需求單(ECR)】與【工程變更執行單(ECN)】皆須交由總廠工程研發文管進行文件編號,并經各部門會簽。
3.3.6編碼原則:
□□□□□□□□□-□□□□
流水號
年月日例:081115
ECR/ECN
3.4文件變更與核準:
3.4.1【工程變更需求單(ECR)】經會簽審核后,總廠工程研發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則依需求執行相關變更事宜。
3.4.2若為樣品變更,總廠工程研發部需變更工程圖面,模治具圖面及SOP;品保部修改SIP?! ∪魹橐焉a品變更,則需加上【QC工程表】的變更。
3.4.3總廠工程研發部審核并匯整相關變更資料后開立【5M變更申請單】,呈總廠工程研發部主管審核無誤后,送至業務部門并傳給客戶作變更確認。
3.4.4若客戶同意變更則由總廠工程研發部開始執行工程變更ECN流程。若客戶不同意變更則取消此次變更或依客戶之新需求,重新跑ECR流程。
3.5執行工程變更:
3.5.1當【工程變更需求單(ECR)】執行完成后,由總廠工程研發部開立【工程變更執行單(ECN)】通知相關部門進行工程變更。
3.5.2資訊稽核接收【工程變更需求單(ECR)】后,需經各部門進行匯簽確認,繼而將其相關變更之資料進行更換并將其匯簽后之【工程變更需求單(ECR)】加蓋【玖興回復】章回傳總廠工程研發部。
3.6登錄與保存:
3.6.1ECR與ECN執行完畢后資訊稽核將ECR、ECN之文件登錄于【工程變更單一覽表】中。
3.6.2ECR、ECN表單由資訊稽核保存,歸檔依據ECR、ECN之文件編號存檔,其余相關圖面、SOP、SIP
參考文件:
4.1【5M變更作業規范】
表單:
5.1【工程變更需求單ECR】
5.2【工程變更執行單ECN】
5.3【工程變更單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