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筑工程預決算審計問題的思考
建設單位工程預決算審計工作是確定建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和工程造價的重要內容。當前施工預決算中存在的錯弊很多,主要有工程量不實,多列工程項目,高套定額、亂取費用,虛增工程造價等。因此,搞好工程預決算審計工作,對加強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預算中存在的問題
1.預算中有意漏項
建筑工程招投標中,施工企業為接近標底,在預算中有意漏項,待結算時再補上。具體表現為投標中低報價,結算時高要價。
2.預算中高估冒算
由于工程決算書由施工方編制交建設單位審核,施工方為了多算工程款往往高估冒算工程造價,其表現形式是多計工作量、高估材料價格、從高套取費用項目等等。高估材料價格是施工單位為了虛增工程造價的重要內容。其中材料在工程造價中占很大比重(大約占工程造價的70%)。施工單位為了虛增工程造價,往往在材料上大做文章,以謀取高額利潤。利用材料價格不透明虛報價格,多計工程造價。尤其是裝飾材料、水電安裝材料,由于品種多、規格雜、質量千差萬別、價格不易掌握,施工單位常常隱瞞并虛報價格。在實際操作中,施工方往往利用專業優勢選取一些不通用、品牌新的材料或購買材料時以種種理由舍近求遠,以達到虛報價格的目的。另外在材料價格調整時調漲不調跌。有些材料的市場價高于定額價,施工方在調整材料價格時只調整高于定額價的材料而不調或少調低于定額價的材料以達到虛增造價的目的。
二、決算中存在的問題
1.偷工減料、減項目不減價格:材料價格雖然是定額中規定的,但主要材料價格需按實際價格加以調整,即材料調差是工程的組成部分。施工單位往往采取以下手段:一是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而材料調差仍按質量好的材料價格調整。二是對變更取消或減少的項目隱瞞不報,減項目不減價格。三是偷工減料。
2.有定額不套、工程議價成虛價:施工單位往往對有些土石方工程、零星工程有定額而不套用定額,卻采取議價形式。
3.抬高價巧立名目:首先是趕工費。施工單位抓住要趕建設進度這一情況,以增加趕工費為由達到索要高價的目的。美其名曰要趕工程進度,需增加的趕工費,以致最后的合同價還是超過了標底。其次是變更設計。設計變更有的是因為設計本身的問題,有的可能是建設單位考慮不周,但也有的是施工方同設計方聯手故意造成的。當出現設計變更時,施工單位對該加的不僅加上,還要多加,對該減的不減、甚至少減。
4.現場簽證記錄不可靠:隱蔽工程的記錄不詳盡,簽字手段不健全完整?,F場簽證是由建設單位的現場代表人簽證,這里也有許多的水分,因為施工單位可以不擇手段的買通建設單位的現場簽字代表人。
三、幾點思考
1.加強與職能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單件性、周期長且管理部門多的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預決算在審計過程中不僅涉及建設單位,還要涉及負責項目審批的政府職能部門以及勘查、設計、購貨、施工、監理等多個法人單位。而目前建設項目管理的招投標、施工、監理等方面都存在市場要素體系不健全,項目交易的方式、手段不規范,法律法規不完善等問題。在涉及一些取證工作時,審計部門卻受某些因素制約,使審計難以保證已收集證據的充分性和完整性,造成工作判斷和處理問題時的被動性。因此審計部門應與之聯系,協調工程相關管理單位,取得有關專業職能部門的協作和支持。特別要注意與定額管理部門的協作與配合。目前各種定額較多,有行業定額,全國統一定額及地方定額等等,有些定額之間適用范圍界限不明朗,增設項目所需新工藝新材料也在不斷增多,因此審計部門只有與之多聯系、多溝通,才能提高審計質量。
2.加大材料審計力度:工程材料審計是工程預決算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人員應針對工程特點,重點對一些價值大、數量多、價格不透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這方面,我們還應做好以下幾點:一是要及時收集材料價格信息資料。材料價格信息資料是材料價格審計的依據,因此在這方面要做有心人,盡可能了解各項材料價格信息以及變動趨勢。審計人員不僅要訂閱定額站定期發布的材料信息,還要通過其他途徑了解有關材料價格信息.譬如主要建筑材料,應按照省級頒布的定額套用地方建材調價表進行調整,對于定額中未規定的新材料,則要深入了解該材料的市場價格及各廠家的產品質量,掌握信息,從而做到審核時有理有據。二是認真審核各項材料定額價、市場價、調整的數量以及價差調整系數的執行等,杜絕材料價格水分。三是要進行市場調查和現場核實。對于有些容易出現問題的材料,應到現場查驗核實,對于價格不明確的材料,要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或到供貨廠家或通過其他途徑了解價格的真實情況。
3.收集資料與實地察看相結合:建筑工程預決算審計業務牽涉到諸多部門,在審計實施階段,必然要聯系到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經濟往來。所以我們在內查的同時,有很多經濟業務需要進行外調工作,以取得第一手真實可靠的證明材作為進一步審查的依據,這樣,審查出的事實才能更具有說服力,更真實可靠。首先,收集審查所需的各種文件、合同、圖紙、數據、變更簽證等手續,有效地組織工程預決算審查的正確實施,為工程審查做到有理有據。其次是堅持深入施工現場跟蹤檢查的原則,確保工程審查質量。審計人員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情況,進行實地丈量,察看核實工程量。在審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到施工地點跟蹤檢查,并找到基建第一線的工人、技術人員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掌握工程進度。
4.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筑工程預決算審查是一項
十分復雜的工程。這不僅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同時還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審查工程預決算應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繩,采取公正的立場和科學的態度,不能有偏見,更不能感情用事,應具有耐心、細致的態度。此外,審計人員必須提高業務水平,除了應懂得套用定額和各種取費外,還必須懂得工程技術知識,具有識圖能力,特別要掌握工程量計算的程序和方法。目前,審計人員審查工程預決算人員較少,除了增加一定數量的審查人員外,還應對現有財會審查人員進行各種方式的培訓,加強審查工作的力量。5.建立和加強對建設單位責任人的內部約束機制:對建設單位的法人、分管基建的領導以及建設項目的管理人建立約束機制,從本單位聘任那些品質好、業務強的行家為專(兼)職紀檢員、監察員。目前,有的單位已建立該組織,有的單位還未建立,但很多單位是形同虛設,反而成了一張保護傘。因此,要讓這些監督人員從工程的招投標到工程的竣工結算,擁有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權力,以達到對建設單位責任人的一種內部約束。同時,加強審計監督,對建筑領域中存在的違法亂紀問題要加大查處力度,認真追究其領導責任人的責任。
篇2:大學實施基建修繕工程項目預決算審計規定
大學關于實施基建、修繕工程項目預決算審計規定
為了加強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工作,避免重復建設,提高投資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教育系統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基建、修繕工程項目,是指利用學?;ㄙY金、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含獨立核算單位和校內各部門的自籌資金)開支的基建工程、修繕工程(含裝飾工程)及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基建、修繕工程預決算審計,是指校審計處依據國家定額、取費標準、調價文件及學校有關管理規定,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報審工程預決算的真實、合法、合規性進行的審計。
第三條 以下基建、修繕(含裝飾)及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必須進行預、決算審計(由省、市、區招標辦公室組織的招投標和學校組織進行的議標中標工程不再進行預算審計,竣工后僅對工程項目變更部分進行決算審計):
(一)造價在1萬元及其以上的修繕工程和室外工程項目;
(二)造價在2萬元及其以上的單項安裝工程和二次裝飾工程項目;
(三)造價在5萬元及其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項目;
(四)學校領導指示審計的其它項目。
第四條 對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實行報送審計。其中較為復雜的工程項目經分管審計的校領導同意,可由審計處委托社會審計,發生的費用從項目經費中按規定支付。
第五條 凡需審計的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均由甲方(不接待乙方)工程項目負責人按以下規定送審:
(一)預算審計。應在工程開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審計處審計,未進行預算審計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搶修工程除外)。
1.工程立項報告及批準文件(復印1份存審計處)。需注明立項目的、用途、投資計劃、投資來源和資金落實情況,并由項目批準人(或項目批準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并簽字、加蓋工程立項單位公章。
2.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圖紙(無圖紙的需有建設單位工程量丈量結果)。
3.加蓋送審單位、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和甲方審核人簽字的工程預算書(凡依附于建筑六面體的裝飾工程項目必須套用建筑裝飾定額及取費標準)。
4.施工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需注明施工現場甲方負責人,須有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雙方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人簽字。
5.送審報告。需注明工程項目投資計劃、預算造價、資金來源、資金落實情況、計劃施工時間和施工隊名稱等,并需有送審單位負責人簽字和公章。
6.施工隊等級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
7.審計過程中需要的其它資料。
(二)決算審計。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工程量較大的工程項目可適當延長)將下列資料報送審計處審計:
1.全套工程圖紙、資料。如有變更,需有變更的圖紙、資料并有同意變更的甲方人員簽字。
2.施工技術資料。
3.竣工驗收報告及有關資料。需有驗收人、驗收單位負責人、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及驗收、使用單位公章。
4.與決算有關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結算單據和計費憑證等資料。
5. 加蓋送審單位、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和甲方審核人簽字的工程決算書。
6.送審報告。需有送審單位負責人簽字及公章。
7.審計過程中需要的其它資料。
第六條 凡資料不全的送審項目,不予審計,應退回送審單位補全資料后再審計。
第七條 凡未經批準擅自擴大規模、提高標準而導致投資增加幅度較大的工程項目,審計處可退回送審單位補辦報批手續。
第八條 經審計后的工程項目預算,一般可按工程造價的30%撥付備料款,最高不超過50%。財務部門可根據審計處的意見預付部分工程備料款,未經審計的工程項目預算,財務部門不得付款。
第九條 特殊情況來不及編制預算的工程項目,經校務會議研究同意并由分管審計工作的校領導簽署意見后,財務部門可根據校領導批示預付部分工程備料款,無校領導批示,財務部門不得付款。搶修工程待竣工后進行決算審計。
第十條 決算的工程款總額以審計結果為準。經審計后的工程項目決算,財務部門可依據審計結果按照施工合同或協議結算工程款。未經審計的工程項目決算,財務部門不得結清工程款。
第十一條 凡違反以上規定給學校造成損失者,將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規定學校授權審計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師審字[96]第1號文《陜西師范大學工程預算、竣工決算審計暫行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