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的操作安全規程
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規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5. 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 當機構出現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
7. 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程。
8. 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書規定步驟進行,還應遵守以下要求:
8.1.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作業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
8.2. 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3. 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8.4. 頂升作業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頂升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8.5. 頂升到規定自由高度時必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頂升。
8.6. 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9. 加節爬升后應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場。
11. 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室門窗。
篇2:自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定
自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定:
(1)地面上料通道處與施工面停機通道口兩側必須架設符合要求的防護棚和安全護欄。
(2)必須安裝鋼絲繩斷繩保險裝置。
(3)必須安全吊鉤高度限位開關。
篇3:輪胎起重機安全操作要求
輪胎起重機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機作業時,支腿必須全部伸出,并鋪平墊實。當回轉動作時,應平穩地接合回轉離合器,減小重物擺動。
(2)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起落臂桿時,應緩慢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