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十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工、起重機司機、起重司索指揮作業人員、外用電梯司機、卷揚機司機、廠機司機、壓力容器鍋爐工等),必須經當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作業。
2、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崗位作業。
4、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篇2: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職責:
1.掌握消防法律法規,了解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2.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議;
3.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4.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5.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6.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7.記錄有關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8.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篇3:學校值班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值班人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1.當天值班教干、教師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按規定時間在值班室值班,上崗與下崗時,均要對校園及四周進行巡查;在崗期間要定時巡查。
2.及時開啟防盜報警裝置,遇警報時應巡查校園,情況緊急時須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向校(園)長匯報值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