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
為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作用,遏制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和事故隱患,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全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是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的受理機構,具體負責受理本區域內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的舉報,兌現舉報獎勵資金。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舉報發生在施工區域內隱匿不報或謊報的各類傷亡事故、重大事故隱患、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違規行政審批事項、未取得安全生產審批許可而從事有關活動的行為。
三、舉報事項包括:
?。ㄒ唬┌l生人員死亡、重傷、中毒和重大財產損失等生產安全事故,有關單位或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隱瞞不報、拖延遲報或謊報的。
?。ǘ┥a經營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關責任人員未立即組織搶救或在事故調查期間設置障礙、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ㄈ┥a經營單位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被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停產停業整頓、關閉的生產經營單位,逾期未改、未?;蛭搓P閉而繼續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ㄋ模﹪乐匚<叭嗣袢罕娚敭a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及公眾聚集場所等方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ㄎ澹┥a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或不落實;未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形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
?。┥a經營單位購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ㄆ撸┥a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因未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條件必需的資金投入或資金投入不足,可能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ò耍┥婕鞍踩a事項的行政審批部門未按規定做出的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件、竣工驗收及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批準的違規行政審批事項及行為。
?。ň牛┓敲旱V山、建筑施工單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未按規定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以及需進行安全生產事項行政審批而未取得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行為。
?。ㄊ┥a、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或兩者距離不符合安全規定,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
?。ㄊ唬┬陆?、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或使用的。
?。ㄊ┥a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以及礦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
?。ㄊ谟嘘P部門職責范圍內受理而未受理,報經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查實的隱匿不報或謊報的各類傷亡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
?。ㄊ模┢渌赡軐е轮卮髠龌蜇敭a損失的事故隱患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生產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舉報事項一經核查屬實,將給予舉報人獎金獎勵或表揚鼓勵。獎金獎勵標準最低為50元,最高為1000元,分為二類五級。其中:對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獎勵50元;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舉報人,獎勵100元至1000元。具體規定如下:
?。ㄒ唬┲卮笫鹿孰[患是指易造成群死群傷,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事故隱患。事故隱患的認定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ǘτ趦擅陨先藛T聯名或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故及事故隱患的,分別按一人(次)或第一時間舉報的實施獎勵,其他人員給予表揚鼓勵。
?。ㄈ┥鲜雠e報事項有交叉時,按單項最高額獎勵,不重復獎勵。
?。ㄋ模┌踩a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事故隱患現場勘察記錄所確定的隱患危害等級和發生的事故類別,確定對舉報人的獎勵額度,填寫《城陽區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舉報獎勵登記表》,經主要負責人同意簽字后,由財務部門審核并開具舉報獎勵領款單,通知舉報人持有效證件、憑證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獎勵資金依次為: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
五、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經費列入區財政預算,由區財政全額撥付。舉報獎勵經費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顚S?,當月兌付。
六、舉報人可采取電話、書面或來人直接舉報等形式進行舉報。舉報事項應為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問題,內容應詳實具體,并提供有關證據。
七、對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提倡實名舉報,以便于及時核實、查處、消除事故隱患和實施獎勵。對于單位、個人匿名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人員舉報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的,予以表揚鼓勵。舉報單位和個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單位和工作人員應為其保密。
八、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嚴禁單位或個人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對出現類似問題的,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接到舉報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記錄,嚴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不得將舉報人及舉報情況泄露。對舉報的安全生產事故及隱患,應立即組織或責成有關部門調查核實,一般應于接到舉報或委托查證后的3個工作日內,特殊情況不超過5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完畢,提出處理意見,依法查處和消除,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存檔備案。
十、舉報人要求對舉報事項的查處情況進行答復的,受理舉報或參與調查處理事故的部門,要在調查核實、查處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十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工作,對故意毀滅證據、向當事人或有關單位通報案情、提供虛假情況及配合不力的,將按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二、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上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群眾信訪舉報件,應及時辦理并按規定時間反饋辦理情況。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相關部門要及時交辦、督辦信訪舉報件,并向區政府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十三、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生產安全事故及隱患舉報獎勵登記表》
篇2: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由于煙花爆竹產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險的特性,發生事故時易引發嚴重的事故后果,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因此,出現事故隱患,必須及時解決、消除。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1、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就是事故隱患。經營過程中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2、事故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為法定代表人。
3、參與經營活動的有關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與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操作。如出現違章、違規、未履行自己職責的行為,應立即禁止、處理。
4、如發現未經過安全培訓的人員(包括銷售旺季的臨時聘用人員)參與煙花爆竹經營,應立即制止,及時進行培訓;同時,如發現接觸煙花爆竹人員過度疲勞、精神壓力過大時,也應立即停止其任何作業。
5、保管員、守護員、安全管理人員、煙花爆竹配送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無證或未及時參加繼續教育時,應與培訓單位聯系及時培訓、取證。
6、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對安全設施(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泵、水桶、防雷防靜電設施、消防水池等)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失效、損壞、遺失時,應及時報修,應在2~3天內保證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有效狀態。
7、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圍墻等出現問題,或庫區周邊環境發生變化,安全距離不夠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安全管理部門予以處理。
8、隱患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篇3:安全生產逐級監察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產逐級監察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2、定期排查,各部門要按照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每半個月對本部門、區域等各個環節,重點部位安全隱患進行認真排查。
3、認真登記。各部門要建立重大隱患登記制度,對事故隱患的具體情況,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詳細登記,嚴格落實責任制,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
4、及時報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向設備部報告,重大隱患要逐級上報。
5、限期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限期及時排查。
6、制定預案,動態管理,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部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于重要環節要采取預防事故發生和事態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險情應急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