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企業輪胎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一定要檢查工具設備,保證其完整、安全、可靠。
2、頂車時,著地車輪須用三角木塞牢。
3、擱車橙未放牢,不得撤掉舉升設備。
4、輪胎拆下后,必須放置穩固、牢靠,以防倒下傷人。
5、輪胎充氣時,應將撬棒置于輪輞孔中,防止鎖環飛出傷人。
6、使用其他機械設備時,須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7、工作完畢,切斷設備電源,整理工作場地。
篇2:公司車輛輪胎、電瓶使用更新和事故處理措施
公司車輛輪胎、電瓶使用更新及事故處理措施
經公司車管小組會議研究,對車輛輪胎、電瓶更新及事故后經濟賠償作出如下規定:
一、輪胎:規定行駛4萬公里后才能更新,未達到行駛里程更換的輪胎,個人承擔購胎費的20%,更新輪胎先經車管人員同意后,再到指定單位購買。
二、電瓶:規定使用一年以上,不到時間更新電瓶,個人承擔其費用的20%。超時使用時間按20%獎勵。(按月算)
三、行車中發生的事故,其損失費除保險公司索賠后,定額部門由肇事者個賠償10%,達到1000元以上的,由車管小組研究決定。
四、車輛出現機械事故(含保養、保管、操作不當造成的一切事故),個人須承擔其損失費的10%,達到1000元以上的,由車管小組研究解決。
上述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篇3:汽車維修企業輪胎工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維修企業輪胎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一定要檢查工具設備,保證其完整、安全、可靠。
2、頂車時,著地車輪須用三角木塞牢。
3、擱車橙未放牢,不得撤掉舉升設備。
4、輪胎拆下后,必須放置穩固、牢靠,以防倒下傷人。
5、輪胎充氣時,應將撬棒置于輪輞孔中,防止鎖環飛出傷人。
6、使用其他機械設備時,須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7、工作完畢,切斷設備電源,整理工作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