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氧焊氣割工操作規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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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氧焊、氣割工操作規程(五)

  1.操作前的檢查:

  1.1 乙炔發生器(乙炔氣瓶)、氧氣瓶、膠管接頭、閥門的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爛和漏氣。氧氣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禁止粘油。

  1.2 氧氣瓶、乙炔管有漏氣、老化、龜裂等,不得使用。管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2.操作步驟:

  2.1 使用乙炔氣瓶氣焊(割)的操作步驟:

  2.1.1將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氧氣減壓器與氧氣氣瓶閥,氧氣軟管與氧氣減壓器,乙炔軟管與乙炔減壓器,氧氣、乙炔軟管與焊(割)炬均可靠連接。

  2.1.2分別開啟乙炔瓶閥和氧氣瓶閥。

  2.1.3對焊(割)炬點火,即可工作。

  2.1.4工作完畢后,依次關閉焊(割)乙炔閥、氧氣閥,再關閉乙炔瓶閥、氧氣瓶閥,然后拆下氧氣、乙炔軟管,并檢查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

  2.2 使用中壓式乙炔發生器氣焊(割)的操作步驟:

  2.2.1將氧氣減壓器與氧氣瓶閥,氧氣軟管與氧氣減壓器,乙炔發生器,氧氣、乙炔軟管與焊(割)均可靠連接。

  2.2.2用清水沖洗乙炔發生器,清除灰漿和殘渣。

  2.2.3將塊度適當的電石裝入電石籃內,且電石一次加入量不宜過多。

  2.2.4將電石籃放入乙炔發生器內,加入適量清水,并上蓋旋緊嚴密。

  2.2.5開啟氧氣瓶閥。

  2.2.6對焊(割)炬點火,即可開始工作。

  2.2.7工作完畢后,依次關閉焊(割)炬乙炔閥、氧氣閥,再關閉氧氣瓶和打開乙炔發生器排污閥等排污完成后方可開蓋,并沖洗干凈,且檢查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

  3.操作注意事項:

  3.1 焊接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3.2 乙炔發生器(乙炔瓶)、氧氣瓶周圍10米范圍內,禁止煙火。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7米。

  3.3 焊工使用的防護工作服,上衣不得掖入褲內,褲腳不得卷邊,鞋口不得扎在褲腳外。

  3.4 每根乙炔軟管必須有回火設施,禁止使用浮桶式乙炔發生器。

  3.5 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可用肥皂水試驗,周圍不準有明火或吸煙。

  3.6 乙炔發生器零件和隨機工具不得用銅,以防銅與乙炔接觸產生乙炔銅引起爆炸??刹捎煤~在70%以下銅合金。

  3.7 電石要有適當的塊度,電石一次加入量不宜過多,不可集中使用小塊電石,更不許用粹末,以防發生猛烈反應,乙炔發生器內壓力劇增引起爆炸。

  3.8 使用中壓乙炔發生器(工作壓力最高為1.5Mpa壓力使用時除需裝回火防止器外,還要安裝壓力表和安全閥)時,壓力要保持額定值,安全閥要動作可靠,水要經常保持清潔,電石分解的灰漿要及時清除。

  3.9 沖壓乙炔發生器的發氣室,發氣壓擠室和回火防止器中都應裝有相應面積的卸壓膜,且回火防止器應具有逆止閥裝置。

  3.10 無論是在室內還是在室外使用氧氣時,必須妥善安放,防止傾倒。有室外作業時,要把氧氣瓶安裝在涼棚內,避免陽光強烈照射。

  3.11 氧氣瓶一般應該直立放置,個別情況需臥置時,瓶勁要稍微擱高一些。

  3.12 氧氣瓶、乙炔瓶上嚴禁沾染油脂。不允許用帶有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乙炔瓶。

  3.13 氧氣瓶必須用手或扳手旋取瓶帽,禁止用鐵錘等鐵器敲擊。

  3.14 旋開氧氣瓶、乙炔瓶閥門不要太快,防止壓力氣流激增,造成瓶閥沖出等事故。

  3.15 氧氣瓶嘴不得沾染油脂。冬季使用,如瓶嘴凍結時,不許用火烤,只能用熱水或蒸氣加熱。

  3.16 不要把氧氣瓶內的氧氣全部用凈,最后至少要剩0.05Mpa的氧氣。

  3.17 乙炔瓶不能遭受劇烈的震動和撞擊,以免瓶內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存儲。

  3.18 乙炔瓶在工作時應直立放置,防止丙銅隨乙炔流出,以免發生危險。

  3.19 乙炔瓶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0C,溫度過高會降低丙銅對乙炔的溶解度,造成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3.20 減壓器與瓶閥連接必須可靠,嚴禁漏氣,避免發生爆炸事故。

  3.21 不能把乙炔瓶里的乙炔全部用完,最后應剩0.1Mpa的乙炔氣體,并將氣瓶閥關緊。

  3.22 開氧氣或乙炔閥門時禁止撞擊,防止產生火花。

  3.23 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關緊氧氣閥和乙炔閥,不準將焊炬放在容器內或工作臺下。

  3.24 乙炔管堵塞時,嚴禁用氧氣壓縮空氣吹除。

  3.25 發生回火時,先關氧氣閥,后關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采用彎折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3.26 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及粘有可燃液體的工件,必須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

  3.27 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作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人監護,并有通風措施。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噴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3.28 高處焊接時,除遵守《高空作業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外,還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監護。下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移出10米以外。

  3.29 工作結束,應清潔乙炔發生器,檢查清掃工作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

篇2:氣焊、氣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氣焊、氣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1、施焊導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3、乙炔發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球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浮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毫米,直徑不少于浮桶斷面積的60~70%。

  4、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5、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6、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觀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8、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9、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15、在貯存地易燃、易燃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16、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臥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篇3: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乙炔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乙炔在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受震動、填料下沉、直接受熱,以及使用不當、操作失誤等,會發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氣瓶時,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

  1、使用時的安全技術要求:

  1)禁止敲擊、碰撞。

  2)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爆炸極限為2.9% -- 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3)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曝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即燙手)。

  9)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11)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定的剩余壓力。

  剩余壓力與環境溫度關系

  環境溫度(℃)< 00-1515-2525-40

  剩余壓力(Mpa)0.050.10.20.3

  2、運輸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車、船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橫向排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炎熱地區應避免白天運輸。

  4)車上禁止煙火,并應備有干粉或二氧化碳來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定。

  3、儲存乙炔瓶的安全技術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現場存量不得超過5瓶;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在現場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墻隔成單獨的儲存間,應有一面靠外墻;超過20瓶,應設置乙炔瓶庫;儲存量超過40瓶的乙炔庫房,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生產廠房毗連建造,其毗連的墻應是無門、窗和洞的防火墻,并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2)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且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要避免陽光直射,要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在其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4)乙炔瓶儲存時,一般要保持豎立位置,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間儲存。

  6)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首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是否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先給乙炔氣,另一種先給氧氣。比較安全的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氣,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火焰。

  4)?;饡r, 應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生煙灰。

  5)發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的各連接部位、氣體通道及調節閥等處,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8)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膠管的做法是不允許的(焊炬、膠管和氣源做永久性連接),同時也不允許連有氣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鎖在工具箱內。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氣割前應將工件表面的漆皮、銹層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凈,工作場地面是水泥地面時,應將工件墊高,以防銹皮和水泥爆濺后傷人。

  2)點火試驗。如果點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現象,則說明割嘴沒有裝好,這時應松開割嘴進行檢查。

  3)?;饡r,應先關掉切割氧流,接著再關掉乙炔,最后關掉預熱氧流。發生回火時乙立即關掉乙炔,再關預熱氧和切割氧。

  6、膠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須將交膠管內的化石粉吹除干凈,以防止氣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時,應防止與酸、堿、油類以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以防膠管損壞。

  3)使用中應避免受外界擠壓和砸碰等機械損傷,不得將管身折疊,不得與熾熱的工件接觸。

  4)如果回火火焰燒進氧氣膠管時,則膠管不可繼續使用,必須更換新膠管,否則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氣割時氣瓶閥應全部打開,以便保證足夠的流量和穩定的壓力,這樣可防止回火和倒燃進入氧氣膠管引起爆炸著火。

  6)氧氣與乙炔膠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類型的膠管代替。所用的膠管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氧氣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0-81規定,膠管為紅色;乙炔膠管應符合國家標準GB2551-81規定,乙炔膠管為黑色。

  7)膠管的長度不應過長,過長會增加不安全因素。

  8)膠管原則上不得有接頭。特殊情況需接頭時,其接頭連接用管不得采用純銅管,以防爆炸事故的發生,接頭處必須保證無漏氣現象。

  7、安全泄壓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安全閥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規則規定,安全開啟壓力為0.115Mpa。使用時應通過調節螺栓調節好開啟壓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經常(或定期)檢查排氣情況是否正常,防止排氣管、閥體及彈簧等被乙炔氣流中的灰渣、粘性雜質及其他臟物堵塞或粘結,以保證安全閥的靈敏有效。

  3)如發現安全閥漏氣或不停的排氣現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檢修和調正好后,方可再用。

 ?、?、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發生爆炸,要按規定使用爆破片及時更換新的,

  2)不得使用銅板、鋁板、鐵板等代替。

  8、指示裝置安全使用要求:

 ?、?、壓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氣割)工作中要經常觀察壓力表的指示值。

  2)要經常注意檢查壓力表指針與波動情況,如發現有不正?,F象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對壓力表進行檢修或更換新的壓力表。

  3)壓力表一定要保持潔凈,表盤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盤刻度要清楚易見,以便觀察指針指的壓力值,否則不得使用。

  4)壓力表的連接管要經?;蚨ㄆ诘倪M行吹洗,以防堵塞。

  5)壓力表必須按規定經計量部門檢驗校正后,方可使用;超過應校期限的壓力表,應重新進行檢驗校正,否則不得使用。

 ?、?、氧氣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氣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已用的氧氣表要做定期檢驗,已超過定期檢驗的不得繼續使用。

  2)安裝氧氣表以前,要微開氧氣瓶閥,吹凈瓶口處雜質,隨后關閉瓶閥,并開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對人體,同時要將調壓螺桿松開。

  3)裝卸氧氣表時,一定要擰緊,并注意防止管接頭有滑絲漏氣現象,以免因裝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氣膠帶。

  4)開啟氧氣瓶閥時,要緩慢擰開,以防止因高壓氧流作用而引起靜電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氣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應必須擦洗干凈后再使用。

  6)應經常檢查氧氣表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故障,一定要及時修理,修好后再用。

  9、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1)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震:在貯運和使用進程中,一定要避免劇烈震動和撞擊,尤其是嚴寒季節,在低溫情況下,金屬材料易發生脆裂造成氣瓶爆炸。

  搬運氣瓶時,應用專門的抬架或小扒車,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鋼繩、鏈條、電磁吸盤等吊運氧氣瓶,要輕裝輕卸,嚴禁從高處滑下或地面滾動,運輸時,氣瓶必須有護圈和戴好瓶帽。

  使用和貯存時,應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氣瓶突然傾倒。

  3)防熱:要防止氧氣瓶直接受熱,應遠離高溫,明火和熔融飛濺物等10m以上。

  4)防靜電火花和絕熱壓縮:主要發生于開啟瓶閥和減壓器的操作時,應了解,高速氣流中的靜電火花放電、固體微粒的碰撞和磨擦熱、氣體受壓縮時放出的熱量(即絕熱壓縮)等,都可能成為氧氣瓶和減壓著火的因素。因氣瓶里的氧氣一般均含有部分水和銹皮等,當瓶閥或減壓器開得過快時,則隨氧氣高速流動的水滴和固體微粒,就會與管避產生磨擦而出現靜電火花。關于絕熱壓縮的危險是:高壓氣流突然壓縮,瞬時產生的熱量會使溫度劇增,完全有可能使橡膠軟隔膜、襯墊等材料著火,甚至會使銅和鋼等金屬燃燒,造成減壓器完全燒壞,還會導致氧氣瓶著火爆炸。

  5)留有余氣并關緊閥門:留有余氣的目的是使氣瓶保持正壓,可防止可燃氣體進入瓶內,同時便于瓶內氣體成分化驗。

  6)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不得使用:按照安全規程的規定,氧氣瓶必須做定期性技術檢驗,規程規定每三年檢驗一次。

  7)當瓶閥或減壓器發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進行解凍,絕對不能用火焰烤或燒紅金屬去燙。

  8)防油: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同時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觸閥門或減壓器等。

  9)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0、對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發現有問題(乙炔流量不足或帶水過多等)而影響工作時,應及時進行檢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無水情況下進行工作。

  2)每個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點火前,應排凈回火防止器的空氣(或氧氣)與乙炔的混合氣。

  4)每次發生回火后應檢查水位,器內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計(或水位閥)標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過高,以免乙炔氣帶水過多而影響火焰溫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時應垂直掛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后應將水全部排出、洗凈,以免凍結。如發生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絕不能用明火或紅鐵烘烤。

  7)乙炔容易產生帶粘性油質的雜質,因此應經常檢查止回閥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現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壓縮空氣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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