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告病員同志書范例
各位病員同志:
為加強醫院管理,確保醫療安全,結合其他同級別醫院的管理模式,醫院的方便門診服務內容將調整如下:
1.方便門診醫生不再為病員處方開藥。若病員需要配常用藥可至中醫院便民藥房刷卡或購買。
2.方便門診醫生僅可開具簡單的理化檢查單,特殊的檢查應掛號后至門診醫生處開具。
3.離休干部(含二乙殘人員)可免費掛號,并至相關科室相關醫生處處方用藥。
本規定自*月*日起執行,敬請廣大病員同志支持、配合!
Z醫院
篇2:中心醫院告知、簽字制度
> 某中心醫院告知、簽字制度1、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權,某些醫療活動需要取得患者的同意方可進行?;颊卟痪邆渫耆袷滦袨槟芰r,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簽字;患者因病無法簽字時,應當由其近親屬簽字,沒有近親屬的,由其關系人簽了;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關系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院長、業務院長、醫務科負責人簽字,并加以說明。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近親屬,由患者近親屬簽署同意書,并及時記錄?;颊邿o近親屬的或者近親屬無法簽署同意書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關系人簽署同意書。
2、履行告知、簽字手續的范圍
1)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病情突然出現特殊變化的患者、死亡患者、要求出院或放棄搶救的患者。
2)門、急診、住院部施行的各種手術、麻醉。
3)各種特殊檢查和治療。
(1)各種鏡檢:如支纖鏡、纖維喉鏡、胃腸鏡、膀胱鏡、腹腔鏡、關節鏡、陰道鏡等。
(2)各種有創檢查:如心包穿刺術、前后囪穿刺術、胸腹腔穿刺術、腦室穿刺術、腰穿、骨穿、肝穿、腎穿及其他活檢術等。
(3)各種造影檢查:如腦血管造影、椎管造影、支氣管造影及冠脈造影等。
(4)各種特殊治療:輸血治療、各種介入治療、放射治療、化學藥物治療、內窺鏡的各種止血及腫塊切除、各種膿腫穿刺引流等。
(5)各種貴重藥品、試用性藥品、新藥品的使用。
(6)各種高值耗材的使用。
4)各種新技術的應用、新項目的開展。
3、患者入院后應做好入院醫患談話記錄,將入院時的診斷(或可疑診斷)、常態下需作的特殊治療及檢查、常態下擬選擇的診療方案、在實施診療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未能預料的情況變化充分告知,適當調整診治方案;對危重病人應及時將病情、診療情況及預后估計充分告知并及時下發病危通知單;對突然出現病情變化的患者,應及時將病情變化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等充分告知;對死亡患者,應及時將死亡原因、搶救情況、尸檢的利弊予以告知;對要求出院或放棄搶救治療的患者,應將出院后有可能發生的危險、變化等充分告知。
4、對手術病人,在實施手術、麻醉前,均應將施行手術、麻醉的利弊、方案、風險、難以預料的情況、經濟費用、防范措施及不行手術或麻醉可能產生的危害予以充分告知。手術、麻醉后應將術中有關情況及術后注意事項予以告知。
5、在實施輸血等特殊治療、各種特殊檢查及使用貴重藥品、新藥品、高值耗材時應將檢查、治療的必要性、適應癥、可能發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并發癥、不良后果等充分告知。
6、應用新技術,開展新項目時,應將院內、院外新技術、新項目的開展情況、安全性、可能發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并發癥、不良后果及經濟費用等充分告知。
7、對拒絕接受囑或處理的病人、特殊情況下需短暫離院的病人,應分別將不執行醫囑、不配合處理或離院可能出現的后果等予以告知,并請要求離院的病人遞交書面申請書。
8、醫師在進行告知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態度嚴肅,認真、詳實地向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負責人闡明病人目前的病情,并盡可能講究語言藝術,詳細地將應告知的內容告之,征得病人及家屬或單位負責人理解和支持,同時應當避免對病人產生不良后果。
9、醫師在充分告知后,應將已告知的內容和病人及家屬或單位領導的意見詳細記錄至病程記錄中,不管同意與否,均應履行簽字手續,并完成相應的知情同意書,對拒絕簽字者,亦應將拒絕簽字的情況報告上級醫師并詳細記錄。
10、履行告知義務的醫師及院方履行簽字手續的醫師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醫院規定。
篇3:醫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4)
醫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4)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對病情、診療(手術)方案、風險益處、費用開支、臨床試驗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接受與拒絕的權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據操作難易程度、可能發生并發癥的風險與后果等情況,決定是口頭告知或是同時履行書面同意手續。
3. 由患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權,對不能完全具備自主行為能力的患者,應由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人代為行使知情同意權。
4. 醫院需要列出對患者執行書面“知情同意”的目錄,并對臨床醫師進行相關培訓,由主管醫師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語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簽字同意手續。
5. 對急診、危重患者,需實施搶救性手術、有創診療、輸血、血液制品、麻醉時,在患者無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又無法與家屬聯系或無法在短時間內到達,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時,應緊急請示報告科主任、醫務處,院總值班批準。
6. 臨床醫師在對病人初步診斷后要向病人進行告知疾病特點及檢查、治療方法、治療的后果、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等,對于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應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實施。
7. 如果病人對檢查、治療有疑慮,拒絕接受醫囑或處理,主管醫師應在病程錄中作詳細記錄,向病人做出進一步的解釋,病人仍拒絕接受處理等情況,也應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并向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報告。
8. 如果病人執意不同意接受應該施行的檢查或治療,則不可實行,但應告知可能產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
9. 手術、麻醉前必須簽署手術、麻醉知情同意書。主管醫師應告知病人擬施手術、麻醉的相關情況,由病人或家屬簽署同意手術、麻醉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