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醫院醫療查對制度(六)
為提高醫療、技術工作質量,確保病人安全,防止醫療事故、差錯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各級醫師在開醫囑、處方、各種檢查單時應核對病人姓名、床號、門診號或住院號、性別、年齡,并填寫完整,字跡端正。
2、醫師在進行各種檢查或治療操作前,應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床號與部位。操作前必須全面檢查器械用品等是否合適及完好。
3、每天查房后應核對醫囑一遍,核對時要復述,核對無誤時方可執行。每周醫護總核對醫囑一次,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醫護人員在整理、抄錄和執行醫囑時,必須認真、仔細、準確、及時,反對盲目執行醫囑,發現有不合理、錯誤或疑問時,應暫時停止,并及時向有光醫師提出,待得到解決時在執行。
護理人員在進行治療、護理、發藥、注射、采集標本等工作時應核對醫囑或治療單。發藥、注射時應做到三查七對。
4、藥劑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地檢查藥品的質量、包裝、標簽和規格劑量等是否正確。調劑時須做到"四查十對":即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發藥時應查對所發之藥品用法、數量是否與處方相符;查對病人姓名、查對瓶簽及藥袋用法書寫有無錯誤,經以上核對無錯誤時方可發給。門急診配藥窗口在發藥時應呼叫病人姓名,講清藥品的名稱、用法及用量。院內各科室領發藥品時必須在發送前核對無誤后才能發出。病區護士收到藥籃后應當即點清藥品和數量。各種制劑在配置時,必須有人復核,制核雙方必須簽字。中藥配方及煎藥,配方后和煎藥前必須有專人復核。
5、采取檢驗樣本時,要查對病人姓名、床號和檢驗目的;送檢標本應新鮮,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應正確,標本容器上應有標記,檢驗單應逐項填寫。經查對如不合規定,標記和檢驗單字跡不清或可疑時,檢驗員可退回重辦。檢驗人員在檢驗前,應查對檢驗單、標本及病人姓名、床號,檢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實驗做完后應查對檢驗程序及核對結果,檢驗報告必須兩人簽字審核后發出。檢驗科應指定專人經?;蚨〞r檢查試劑的準確性。
6、輸血科工作人員對鑒定血型、采血、交叉配合實驗、血液保存、血液分發等,均應有嚴格的核對手續。病區護理人員在給病人配血、抽血、驗血型時,必須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床號,領血前必須仔細填寫領血單。發血時,輸血科人員要與領血人共同核對科別、床號、姓名、血型、輸血后反應卡,交叉配合實驗結果,血袋號、采血日期、血液質量等。醫護人員在給病人輸血前,應核對病人姓名、床號、血型(包括老血型)、種類、劑量、住院號、交叉試驗單、血袋號、并經第二人復查無誤后方可輸入。輸血中藥注意觀察病人的變化。
7、手術室赴病區接病人時,必須根據手術通知單,核對病人姓名、床號、住院號,并查對是否注射好術前用藥及解好大、小便。手術前手術護士、麻醉人員及手術醫師都應核對和檢查病人姓名、床號、住院號、門診號(在門診小手術時)、手術名稱、手術部位及麻醉方式等,凡手術前后均應詳細點清各種縫針、刀片、器械、敷料等數目。腦、胸、腹腔手術應于縫合前再次點清,完全正確后再縫合。手術室使用消毒用品和藥品前,必須檢查物品的有效期及苯甲酸溶解情況及藥品的顏色、味、澄清度,標簽有無脫落,若有過期、裂痕、變色及可疑時一律禁止使用。使用麻醉與毒、限、劇藥物時,應仔細核對,并經第二人復查后方可使用。使用電灼前,手術醫師應負責通知麻醉人員和護士并采取應有的安全措施。各種注射完畢后,講安瓿留下,以備考察,待手術完畢后方可丟失。
8、放射、病理、心(腦、?。╇妶D、同位素、理療、超聲波、肺(心)功能、內窺鏡、激光等部門在接受的標本檢查單、治療單時,要查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床號或門診號、住院號、檢查或治療要求及部位等。報告發出前要仔細核對。
9、放射線透視時如有疑問,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核對;*線拍片診斷報告盡量做到集體討論后發出,造影檢查時要查對用藥名稱、濃度、劑量、試敏情況及搶救準備工作是否落實等。
10、病理制片時,病理標本、切取組織塊、蠟塊、玻璃片均要標明病理號,制片后要與病理申請單及大體標本查對號碼、病人姓名、性別;填寫報告時,要認真仔細。癌腫病例及疑難病例的報告單一定要經上級醫師復核無誤后再發出。
11、理療治療需要核對臨床要求,確定種類及劑量;高頻治療時,檢查病人有無金屬物。針灸治療前,應檢查針的質量和數量,取針時應查對針數和有無斷針。
12、供應室在對器械、敷料包裝時,應查對品名、數量、質量;對滅菌消毒藥定期檢查所用的壓力、時間是否按規定執行,并經常向手術室了解苯甲酸溶解情況?;瘜W滅菌要查對濃度、浸泡時間;發送時要查對名稱、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為二周)及件數;收取或調換時要查對數量及有無破損等。
13、其他如營養室、嬰兒室、住院處、太平間等直接或間接與病人及其診療工作有關的科室,應根據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核對制度。
14、粘貼各種化驗單及醫技科的報告單時,要核對清楚病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床號、門診或住院號、科室等、嚴防貼錯。
篇2:醫院醫療登記、統計制度
醫療登記、統計制度
一、醫院必須建立和健全醫療登記、統計制度。
二、各種醫療登記,要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并妥善保管。臨床各科要填寫病案首頁、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記,并按時填報病員流動日報。門診各科應填寫好病員流動情況和門診登記。技科室應做好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登記。
三、醫療質量統計,一般包括出入院人數、治愈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轉次數、病員疾病分類、初診與最后診斷符合率、手術診斷符合率、無菌手術化膿感染率、手術并發癥等。
四、及時收集統計資料,進行數據核對、整理、登記、匯總,及時向院領導提交統計報告。
(一)“日報”每日上午九時報出(假日等特殊情況例外)。
(二)“月報”于下月5日前報出 (三)“季報”于下季頭一個月10日前報出。
(四)“半年報”于7月15日前報出。
(五)“年報”于下年1月20日前報出。
(六)“全年統計匯編”于下年第一季度內報出。
(七)“住院病人疾病分類年報”于下年1月15日報出。
五、統計室人員要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做好各種統計資料的分類保管工作,遵守保密制度,保證及時提取統計數據。
(五)設備與物資統計 設備統計:教學設備、科研設備、醫療設備、一般設備,圖書資料等增減變動情況,使用情況、利用率及效益分析等。
物資統計:主要原料,低值易耗品,勞保用品的采購、消耗、庫存情況。
(六)基本建設統計
房產總面積及分類增減變動使用情況,新開工項目投資計劃、計劃執行進度、竣工交付時間、基建財務決算情況。
(七)財務統計
醫院資金投資情況、年度預決算、月報表、各項經費實際支出情況,預算外資金來源、使用情況,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篇3:醫院醫療行政查房制度
> 醫療行政查房制度1、 總經理、院長、副院長(至少每次有一人參加)每月進行二次醫療行政查房,由行政人事部、醫務部、護理部、經營部等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參加。
2、醫療行政查房重點是檢查臨床科室的醫療、教學、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抓好典型,同時要聽取意見。
3、醫療行政查房中注意協調臨床科室之間、臨床與醫技、行政后勤等部門的關系并實行現場辦公,及時解決科室提出的困難和問題。
4、醫療行政查房每次查至少5-6個病房,時間由人事行政部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