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財務人員日常工作規則
一、總體要求
1、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自覺抵制違法亂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以及強烈的敬業精神和嫻熟的專業技術。
3、具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弘揚企業文化。
4、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本部門的業務操作規則要求。
二、具體要求
?。ㄒ唬┲茊卧瓌t:摘要簡明,字跡工整、借貸平衡、附件簽章齊全。
1、原始單據的合法性,收付業務時,要認真審核原始單據,做到票據合法、印鑒齊全、業務性質相符。
2、原始單據的合規性,原始單據要有經手人及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齊全。
3、原始單據的正確性,單據各欄字跡清晰、正確、計算無誤、大小寫金額相符。
4、對不合法規的單據應予拒付。
5、現金銀行收付業務需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轉帳業務需蓋轉帳收(付)訖章。
6、記帳憑證內容填寫齊全,摘要、金額和原始憑證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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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認真復核每一張會計憑證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合法性。
2、按填制憑證日期序時編號,不得重號、跳號。
3、對審畢的記帳憑證需加蓋復核人印章。
4、檢查監督會計人員制單、記帳、轉帳的規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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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核編號后的記帳憑證方可記帳。
2、記帳時需按序時、序號登記,不得跳號、插號。
3、材料帳需按附件逐筆記帳,不得匯總登記。
4、對記帳中發現的問題需及時與有關人員和部門取得聯系,及時解決。
5、現金銀行日記帳需做到日清月潔,現金要每日盤點核實,銀行帳需每月做調節表。
6、費用帳、往來帳、材料帳等需按規定做好月結、季結、年結。
7、凡記帳后的記帳憑證,記帳人均應在所記科目前打“√”,并在憑證“記帳”處蓋章。
8、往來、費用、材料等帳,應及時與有關單位、部門對帳,發現問題及時查找,不得拖壓。 9、每月底各明細帳均主動與總帳對帳,需做到帳帳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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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查當月記帳憑證,確保憑證的真實完整,按期匯總記帳憑證并及時登記總帳。
2、及時裝訂記帳憑證,做到不少單、不跳號。
3、每月底組織與各明細帳對帳,確保收支平衡,帳帳相符,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核查。
4、按期出具報表,確保帳表相符、數字準確、表面清晰、報送及時。
5、定期將會計憑證、帳表交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并造冊登記,辦理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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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及時、準確、高效的完成日常財務結算、核算業務。
2、 向企業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提供、準確、詳盡地會計報表數據。
3、 認真編制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遵守各項財務收支制度。
4、 科學、合理、高效的使用好企業自有資金,保證日常正常結算、工資發放及其稅金上交的順利進行。
5、 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6、 定期參加企業資物資盤點工作,做好資產保值增值及其閑置資產再利用工作。
7、 按規定及時準確向公司上報本企業財務經營狀況、完成好公司及本公司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任務。
篇2:健生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或檢查財務工作,應在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及利益的前提下,主動提供相關資料,(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經理(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務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經理(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統籌集團財務系統的管理,保證財務系統的運作有效、準確;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上級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各部門現金限額按公司各部門實際情況而定);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便于提出糾正意見;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將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行政人事部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人事部經理、財務經理、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廿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廿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廿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一萬元或現金收入超過五千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實行周報)
第廿三條 凡一千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
第廿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視金額大小須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偨浝砘蛑鞴芨笨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廿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員工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一百元,結算起點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廿六條 除本規定第廿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廿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兩千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廿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 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廿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卅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廿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卅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卅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人事總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員工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卅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卅五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財務經理、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定。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卅六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卅七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卅八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卅九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一條 出現出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解雇,情節嚴重者,上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八)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九)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十)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十一)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十二)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十三)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十四)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處理或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的修改、補充、解釋權歸集團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