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
所謂承兌,簡單地說,就是承諾兌付,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簽章表示承諾將來在匯票到期時承擔付款義務的一種行為。承兌行為只發生在遠期匯票的有關活動中。
出票人簽發匯票并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這是因為付款人與出票人在出票之前雙方之間存在資金關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有一定金額的款項,或者付款人對出票人負有債務。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進行付款。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準備,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兌,該付款人則成為承兌人,就負有無條件付款的義務。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兌,不在匯票上簽章,那么則不產生票據責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兌,并不對收款人承擔責任,只是對出票人違反約定義務;形成違約,從而對出票人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票據責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兌,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擔責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匯票的承兌,只對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適用。見票即付的匯票不需要提示承兌,也就不存在承兌行為。同時,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人的對已匯票,也不需要進行承兌。
1. 什么是商業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即為商業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既可由收款人出票,付款人承兌,也可由付款人出票并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業務僅限于人民幣,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每張匯票的金額一般不超過五千萬元。
2.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有什么不同?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不同,決定了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目前銀行承兌匯票一般由銀行簽發并承兌,而商業承兌匯票可以不通過銀行簽發并背書轉讓,但在信用等級和流通性上低于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辦理貼現的難度較銀行承兌匯票高。
3. 什么是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
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是指對符合我行條件的企業,以書函的形式承諾為其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辦理貼現,即給予保貼額度的一種授信行為。根據定義可以看出,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是我行對企業發放的授信額度,可在額度內循環使用。申請保貼額度的企業既可以是票據的承兌人,也可以是票據的持票人或貼現申請人。授信承擔人在取得了銀行保貼額度得授信后,可以在簽發或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后加具銀行保貼函,由銀行保證貼現,當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要求貼現時,由銀行扣除利息后向其融通資金。
4. 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對企業有什么作用?
保貼業務的主要功能是通過銀行承諾貼現加強了票據的變現能力和流通性。與銀行承兌匯票相比,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一般是企業,由于我國的商業信用體系尚未完全建立,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較銀行匯票難度大,不容易被持票人接受。如果銀行在商業承兌匯票后加具保貼函,持票人得到銀行貼現的承諾,可以在票據未到期前,通過向銀行申請貼現提前融通資金。票據到期后,由銀行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因此,附加保貼函后的商業承兌匯票的被接受性大大提高,基本功能上可視同于銀行承兌匯票,可作為企業用于支付的資金融通的重要信用工具。
5. 辦理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的銀行費用如何收取?
商業承兌匯票保貼額度的承擔人在申請額度得到批準后,要支付一定金額的額度承擔費。商業匯票出票人在購買商業承兌匯票時,需要支付工本費。申請貼現的企業需要支付貼現日到票據到期日的利息,利率水平一般不超過同檔次貸款利率(含浮動)。到期不獲付款的還需支付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罰息。
6. 辦理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需要什么樣的基本條件?
額度承擔人需要滿足我行授信條件,已有授信額度的,使用保貼額度前需要和我行簽訂有關補充協議;辦理保貼的商業承兌匯票必須有真實貿易背景,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 商業承兌匯票保貼業務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a) 企業申請保貼額度或與我行簽訂保貼額度補充協議;
b) 企業與我行簽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額度合同》,約定保貼的具體條件;
c) 企業向我行購買空白商業承兌匯票并自行簽發;
d) 企業向我行提出保貼申請,我行據此開出《深圳發展銀行商業承兌匯票保貼函》;
e) 企業將此函及對應的商業承兌匯票交付收款人;
f) 持票人向我行申請貼現,我行按照有關手續給與辦理;
g) 匯票到期,我行直接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8. 商業承兌匯票的特點?
a) 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b) 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 10 天;
c)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
d) 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向我行申請貼現;
e) 適用于同城或異地結算。
銀行承兌匯票貼息的計算方法
匯票面值為270000元!貼現日為今天(20**年6月5日)!匯票到期日為20**年6月27日!20**年11月28日為出票日!
270000*日貼現率*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天數=貼現利息
日貼現率=年貼現率/360或月貼現率/30
貼現天數計算方法為算頭則不算尾,或者算尾不算頭。你說的今天如果是4號則為23天,5號則為22天。
出票日與計算貼現利息無關,不必考慮。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匯票。它適用于同城或異地結算。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一、 商業匯票分類
1、商業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票據。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并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2、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并由其開戶銀行承兌的票據。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含)。銀行承兌匯票按票面金額向承兌申請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
(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5)與銀行信貸關系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
(6)能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二、 商業匯票特點
1、商業匯票可以流通轉讓。
2、已承兌的商業匯票喪失,可以掛失止付(按票面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手續費);已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喪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兌人或承兌人開戶銀行掛失止付;已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喪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兌銀行掛失止付。
3、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出票人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商業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
4、簽發商業匯票必須記載事項
(1)表明“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商業匯票無效。
三、 商業匯票使用
1、申請
存款人領購商業匯票,必須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領用單”并簽章,簽章應與預留銀行的簽章相符。存款帳戶結清時,必須將全部剩余空白商業匯票交回銀行注銷。
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手續:
(1)銀行的公司業務部可受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承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一式兩份,同時提供下列銀行要求的資料:
?、?、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復印件、企業稅務登記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有關企業法人變更資料等;
?、?、擔保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復印件、企業稅務登記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或授權人身份證明、有關企業法人變更資料等;
?、?、要求銀行辦理承兌業務的書面申請報告和申請人及保證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社會專職機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事務所)審計的承兌申請人及擔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財務報告;
?、?、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以及保證人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申請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
?、?、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2)經審批同意承兌后,執行承兌協議。
2、提示付款
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對異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郵程,提前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
(1)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定日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3)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3、承兌付款
(1)商業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付款人應當在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
(2)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
(3)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并簽章。
(4)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5)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四、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付款
1、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銀行提示承兌時,銀行的信貸部門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序,對出票人的資格、資信、購銷合同和匯票記載的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必要時可由出票人提供擔保。符合規定和承兌條件的,與出票人簽訂承兌協議。
2、商業匯票的承兌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2)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3)內部管理完善,經其法人授權的銀行審定。
3、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4、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應于匯票到期前將票款足額交存其開戶銀行。承兌銀行應在匯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見票當日支付票款。
5、承兌銀行存在合法抗辯事由拒絕支付的,應自接到商業匯票的次日起3日內,作為拒絕付款證明,連同商業銀行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6、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五、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付款
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開戶銀行收到通過委托收款寄來的商業承兌匯票,將商業承兌匯票留存,并及時通知付款人。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1、付款人收到開戶銀行的付款通知,應在當日通知銀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遇法定休假日順延,下同)未通知銀行付款的,視同付款人承諾付款,銀行應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順延,下同)上午開始營業時,將票款劃給持票人
。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兌的商業匯票,應通知銀行于匯票到期日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未通知銀行付款,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匯票到期日之前的,銀行應于匯票到期日將票款劃給持票人。
2、銀行在辦理劃款時,付款人存款帳戶不足支付的,應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書,連同商業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3、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辯事由拒絕支付的,應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作成拒絕付款證明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將拒絕付款證明和商業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六、商業匯票的貼現
1、商業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的,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連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貼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貼現利率按中華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單張匯票金額不超過壹仟萬元人民幣。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向銀行辦理貼現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2)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2、貼現銀行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其他銀行轉貼現,也可向中華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
3、貼現、轉貼現、再貼現時,應作成轉讓背書,并提供貼現申請人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4、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的期限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
5、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的期限以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6、貼現、轉貼現、再貼現到期,貼現、轉貼現、再貼現銀行應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獲付款的,貼現、轉貼現、再貼現銀行應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貼現、再貼現銀行追索票款時可從申請人的存款帳戶收取票款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
篇2:置業公司匯票管理程序
1、目的
1.1為確保匯票的使用滿足公司業務需要,匯票的使用過程符合內部控制要求,保障公司資金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2.1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匯票的使用活動。
2.2本辦法適用于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其他部門對涉及到的有關規定亦應遵照執行。
3、相關程序及文件
3.1對外付款結算管理程序 FM-TM-03
4、工作程序
步驟
工作內容
涉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匯票銀行申領
出納
如結算要求為銀行匯票結算,《付款審批單》得到逐級審批,同意付款的,出納根據《付款審批單》的內容和金額,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人和申請日期等事項,并簽章。
2
出納
出納在《付款申請單》上填寫匯票號。
3
匯票領用確認
出納
經辦人
出納將匯票交經辦人,經辦人核對無誤后簽字。
4
匯票領用登記
出納
出納將匯票存根聯交會計入帳,并登記《匯票登記薄》。
5
匯票付款銷帳
經辦人
出納
經辦人付款后將發票傳遞給出納,出納將發票、交會計入帳。
6
多余回款處理
出納
超過實際結算金額的部分,結算后銀行返回,出納交會計入帳。
5、單據與記錄
6、流程圖
6.1匯票簽發流程(見附件一)
篇3:銀行匯票知識
銀行匯票知識
銀行匯票是匯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匯款人持往異地辦理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銀行匯票結算方式是指利用銀行匯票辦理轉賬結算的方式。與其他銀行結算方式相比,銀行匯票結算方式具有如下特點:
(1)適用范圍廣。銀行匯票是目前異地結算中較為廣泛采用的一種結算方式。這種結算方式不僅適用于在銀行開戶的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而且適用于未在銀行開立賬戶的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凡是各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需要在異地進行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和其他經濟活動及債權債務的結算,都可以使用銀行匯票。并且銀行匯票既可以用于轉賬結算,也可以支取現金。
(2)票隨人走,錢貨兩清。實行銀行匯票結算,購貨單位交款,銀行開票,票隨人走;購貨單位購貨給票,銷售單位驗票發貨,一手交票,一手交錢;銀行見票付款,這樣可以減少結算環節,縮短結算資金在途時間,方便購銷活動。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銀行匯票是銀行在收到匯款人款項后簽發的支付憑證,因而具有較高的信譽,銀行保證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據,可以安全及時地到銀行支取款項。而且,銀行內部有一套嚴密的處理程序和防范措施,只要匯款人和銀行認真按照匯票結算的規定辦理,匯款就能保證安全。一旦匯票丟失,如果確屬現金匯票,匯款人可以向銀行辦理掛失,填明收款單位和個人,銀行可以協助防止款項被他人冒領。
(4)使用靈活,適應性強。實行銀行匯票結算,持票人可以將匯票背書轉讓給銷貨單位,也可以通過銀行辦理分次支取或轉讓,另外還可以使用信匯、電匯或重新辦理匯票轉匯款項,因而有利于購貨單位在市場上靈活地采購物資。
(5)結算準確,余款自動退回。一般來講,購貨單位很難準確信定具體購貨金額,因而出現匯多用少的情況是不可避免的。在有些情況下,多余款項往往長時間得不到清算從而給購貨單位帶來不便和損失。而使用銀行匯票結算則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單位持銀行匯票購貨,凡在匯票的匯款金額之內的,可根據實際采購金額辦理支付,多余款項將由銀行自動退回。這樣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尾欠的發生。其付款期限為1個月金額起點為500元。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尤其在見票時按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的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企業或個人各種款項結算時,均可使用銀行匯票,銀行匯票可以用于轉帳、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還可以用于支取現金。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個月,超過付款期限不能付款的,持票人須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證件和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書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和退款。銀行匯票的收款人可將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給他人,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限,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可背書轉讓。
如何辦理銀行匯票? 按要求填寫“匯票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 對于現金匯票,應注明“現金”字樣。 在收款時,應填寫進帳單,連同銀行匯票(加蓋預留印鑒)和解訖通知一并送交開戶銀行辦理收款。辦理銀行匯票退款有何要求? 申請人應備函向出票行說明原因,按規定提交證明或身份證件。同時,交回匯票和解訖通知。如何辦理現金匯票掛失? 收款人應到兌付行或簽發行申請辦理有關掛失手續。在具體辦理時,應填寫掛失申請書,注明“掛失”字樣。之后,將已填寫好的掛失申請書提交銀行。轉帳匯票是否辦理掛失? 對于已填寫了收款單位或個體經濟戶名稱的轉帳匯票,銀行不辦理掛失手續。但兌付行和簽發行可協助防范風險。 丟失銀行匯票后,如何補救? 失票人可憑法院出具的有關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