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知識點:銀行匯票
第六節 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一、銀行匯票
(一)銀行匯票的概念和適用范圍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銀行匯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二)銀行匯票的出票
1.申請
申請人或者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在“銀行匯票申請書”上填明“現金”字樣。
2.簽發并交付
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后簽發銀行匯票,并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簽發銀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銀行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出票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銀行匯票無效。申請人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付給匯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收款人受理銀行匯票時,應審查下列事項:(1)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是否齊全、匯票號碼和記載的內容是否一致;(2)收款人是否確為本單位或本人;(3)銀行匯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內;(4)必須記載的事項是否齊全;(5)出票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大小寫出票金額是否一致;(6)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記載事項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三)填寫實際結算金額
未填明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不予受理。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一經填寫不得更改,更改實際結算金額的銀行匯票無效。
(四)銀行匯票背書
被背書人受理銀行匯票時,除按照收款人接受銀行匯票進行相應的審查外,還應審查以下兩個事項:(1)銀行匯票是否記載實際結算金額,有無更改,其金額是否超過出票金額;(2)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簽章。
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五)銀行匯票提示付款
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
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受理。持票人超過期限向代理付款銀行提示付款不獲付款的,須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做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六)銀行匯票退款和喪失(一般了解)
[例題]關于銀行匯票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不得更改,且不得超過出票金額
B.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
C.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
D.申請人或者收款人為單位的,可以申請使用現金銀行匯票
答案:ABC。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銀行不得為其簽發現金銀行匯票,故D錯。
[例題]A公司購買了B公司一批貨物,雙方同意采用銀行匯票支付貨款。在B公司發貨之前,A公司給了B公司銀行匯票第二聯,B公司財務人員憑匯票第二聯向自己的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分析開戶銀行能否受理。
[解析]銀行匯票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第二聯)和解訖通知(第三聯),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知識點10:商業匯票
二、商業匯票
(一)商業匯票的概念、種類和適用范圍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商業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商業匯票。
(二)商業匯票的出票
1.出票人的資格條件
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并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是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并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2.出票人的確定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并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應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注意客觀題)
3.出票的記載事項
簽發商業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上述事項之一的,商業匯票無效。
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記載有三種形式:
?、俣ㄈ崭犊畹膮R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
?、诔銎焙蠖ㄆ诟犊畹膮R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垡娖焙蠖ㄆ诟犊畹膮R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三)商業匯票的承兌
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付款人承兌匯票后,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四)商業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但在做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持票人依照規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2.辦理付款或拒絕付款
(1)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付款人收到開戶銀行的付款通知,應在當日通知銀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遇法定休假日順延,下同)未通知銀行付款的,視同付款人承諾付款。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兌的商業匯票,應通知銀行于匯票到期日付款。銀行應于匯票到期日將票款劃給持票人。
(2)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商業承兌匯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辯事由拒絕支付的,應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作成拒絕付款證明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將拒絕付款證明和商業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辯事由拒絕支付的,應自接到匯票的次日起3日內,作成拒絕付款證明,連同銀行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五)商業匯票的貼現
1.貼現的概念
貼現是指票據持票人在票據未到期前為獲得現金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而將票據的所有權轉讓的行為。
2.貼現的基本規定
(1)貼現條件。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進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2)貼現利息的計算。貼現的期限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以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3)貼現的收款。貼現到期,貼現銀行應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獲付款的,貼現銀行應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貼現銀行追索票款時可從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直接收取票款。
[例題18]甲公司向乙企業購買一批原材料,開出一張票面金額為3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出票日期為2月10日,到期日為5月10日。4月6日,乙企業持此匯票及有關發票和原材料發運單據復印件向銀行辦理了貼現。已知同期銀行年貼現率為3.6%,一年按360天計算,貼現銀行與承兌銀行在同一城市。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銀行實付乙企業貼現金額為( )元。(20**年考題)
A、301680 B、298980 C、298950 D、298320
【答案】B
【解析】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本題中貼現日是4月6日,匯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一共是34天。
企業從銀行取出的金額=300000-300000×3.6%×(34÷360)=298980(元)。
知識點11:銀行本票
三、銀行本票
(一)本票的概念和適用范圍
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
(二)銀行本票的出票
1.申請。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金額”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后填寫支付金額。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2.受理。簽發銀行本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銀行本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銀行本票無效。
3.交付。申請人應將銀行本票交付給本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收款人受理銀行本票時,應審查下列事項:(1)收款人是否確為本單位或本人;(2)銀行本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內;(3)必須記載的事項是否齊全;(4)出票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大小寫出票金額是否一致;(5)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記載事項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收款人可以將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受理銀行本票時,除進行上述審查外,還應審查下列事項:(1)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簽章;(2)背書人為個人的身份證件。
(三)銀行本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銀行本票見票即付。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見票時,必須承擔付款的責任。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不獲付款的,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可持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四)銀行本票退款和喪失
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銀行。
[例題]關于銀行本票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B.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銀行不得為其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C.銀行本票見票即付
D.單位存款人向自己的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應在銀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
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須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
[答案]ABCD
知識點12:支票
四、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種類和適用范圍
1.概念。支票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的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即存款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開戶銀行:持票人是票面上填明的收款人,也可以是經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
2.種類。支票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種。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3.適用。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二)支票的出票
1.開立支票存款賬戶。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必須使用本名,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并應當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2.出票
(1)支票的記載事項。簽發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其中,支票的“付款人”為支票上記載的出票人開戶銀行。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2)簽發支票的注意事項。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禁止簽發空頭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本名的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
(三)支票付款
1.提示付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開戶銀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時,應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持票人為個人的,還需交驗本人身份證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
2.付款。出票人必須按簽發的支票金額承擔保證向該持票人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
[例題]關于支票,說法錯誤的有( )。
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B.支票的出票人預留銀行簽章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
C.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
D.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簽發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
答案:CD。支票的出票日期,不可以授權補記,故C錯;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而不是簽發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故D錯。
注:票據的特征和功能(記憶)
1.票據特征
(1)票據是“完全有價證券”。完全有價證券這一特征可以通過票據的“設權證券”、“提示證券”、“交付證券”和“繳回證券”等特征來體現。
(2)票據是“文義證券”。
(3)票據是“無因證券”。
(4)票據是“金錢債權證券”。
(5)票據是“要式證券”。
(6)票據是“流通證券”。
2.票據功能
(1)支付功能。(2)匯兌功能。(3)信用功能。 (4)結算功能。(5)融資功能。
[例題]下列哪些屬于票據的特征( )。
A.完全有價證券B.流通證券 C.文義證券 D.信用證券
[答案]:ABC
[例題]下列哪些屬于票據的功能( )。
A.支付功能B.融資功能 C.擔保功能 D.匯兌功能
[答案]:ABD
第七節 結算紀律與法律責任
(一)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預留印鑒不符支票,未構成犯罪的行為的法律責任。
單位或個人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華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掌握)
(二)無理拒付,占用他人資金的行為的法律責任。(略)
(三)違反賬戶規定的行為的法律責任。(略)
(四)票據欺詐等行為的法律責任。(略)
篇2:物業知識教材:資金結算
物業知識教材:資金結算
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活動都涉及到貨幣資金的收付,需要連續、系統、全面地記載和核算,并實行有效的控制。理所當然,資金結算也是物業管理公司理財的主要內容之一。本章對物業管理公司資金結算的種類、原則、主要方式和票據作一個介紹。
一、物業管理公司資金結算的含義和作用
(一)物業管理公司資金結算的含義
結算,是指經濟活動過程中的資金了結和清算。物業管理公司因商品交換、勞務供應、資金調撥等業務而發生款項往來的清算。結算方式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現金結算和轉賬結算兩種。收方和付方直接以現金進行結算叫現金結算,適用于單位對個人、個人對個人,以及單位之間的零星支付行為。通過銀行或金融機構劃撥轉賬將款項從付款人賬戶劃轉到收款人賬戶的貨幣收付結算叫轉賬結算,它是以存款的轉移代替現金的流通。
在商品經濟發達的社會里,轉賬結算是貨幣收付的主要形式。
在我國,各企業、單位、個人之間經濟往來的款項,除少數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可以使用現金結算以外,大量的都通過轉賬結算來完成。這樣做,對物業管理公司來說,可以簡化結算手續,縮短結算過程,有利于資金周轉速度的加快,促進資金流通。
由于轉賬結算是以信用支付代替現金支付,所以必須根據交易的性質、交易雙方所在的地點和交易發貨的時間等條件,制定出不同的結算方式,明確規定付款的條件、憑證及其傳遞等內容。因此,作為在物業管理公司工作的同志來說,應該在社會主義貨幣信用理論的基礎上,從貨幣與商品矛盾的運動規律中,學習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關系,認識轉賬結算的規律性,不斷疏通結算渠道,使物資運動和貨幣資金運動緊密地結合起來。
在我國,轉賬結算是建立在金融機構同各經濟單位經常的、固定的信用關系基礎上的,通過金融機構賬戶的資金轉移來實現貨幣收付關系。其結果是收款單位的存款增加,付款單位的存款減少,形成貨幣周轉集中為銀行信用所代替??梢?,社會主義轉賬結算的實質是以銀行信用流通代替現金流通,并用于清算經濟往來關系,它是促進流通的一個工具。
(二)物業管理公司結算業務的作用
物業管理公司結算業務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可以加快結算速度和資金周轉,為物業管理公司的健康發展提供保證。這里特別提出轉賬結算方式,一方面能夠適應經濟活動中不同特點的貨幣收付要求,另一方面能夠增強合同紀律和支付紀律,為公司及時收回款項和付出款項提供了一定的保證,密切了資金運動與物資運動的結合,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能轉賬結算的業務應盡可能轉賬結算。
(2)能正確、迅速地反映物業管理公司的日常業務并進行有效監督,使公司能及時了解業務活動的全面情況,以便發現并改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點。
(3)結算業務關系到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往來,每筆結算業務一般都要涉及到收款單位、付款單位,轉賬結算還涉及到金融機構,從而為公司的計劃編制和計劃考核提供了重要證據。
二、物業管理公司資金結算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一)物業管理公司資金結算的基本原則
(1)根據國家規定,各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按照現金管理辦法規定可以使用現金的以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凡在銀行辦理結算的單位或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在銀行開有賬戶或交存現金。開有賬戶的單位,賬戶內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以保證支付。交存現金的,應按結算金額一次交足。
(2)恪守信用,履約付款。辦理結算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信用,按照事先的承諾,履行資金的結算,使經濟往來雙方的資金往來得以及時清算。對于多次失信違約的單位,金融機構會按相應規定予以制裁。這一原則對履行付款義務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是維護經濟合同秩序、保障當事人經濟利益的重要保證。
(3)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銀行不予墊款。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結算的中介機構,在辦理結算時必須遵循存款人的委托,按照其意志,保證將所收款項支付給其指定的收款人;對存款人的資金,除按國家法律規定可以凍結、扣款外,一律不得代任何單位凍結和扣款,也不得停止單位存款的正常支付。金融機構辦理結算只負責辦理結算當事人之間的資金轉移,而不能在結算過程中為其墊付資金。
(二)物業管理公司資金結算的要求
1.開立賬戶
開立賬戶不僅是辦理結算的必要條件,也是辦理結算的先決條件,只有開立賬戶,把應該交存的款項存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才能為他們辦理結算業務。
金融機構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各類賬戶有不同的設置和開戶條件。
(1)基本存款賬戶的設置與開戶條件
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支付的賬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賬戶辦理。
基本存款賬戶必須是編制預決算報表的獨立預算會計單位或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獨立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單位。一個獨立的經濟單位,只能在一個銀行開立一個基本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開立所需的證明文件為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
基本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是:首先由存款人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并憑中華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即可開立該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的設置與開戶條件
一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一般存款賬戶設置的條件和所需的證明文件是: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銀行取得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并需向開戶銀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或是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并需向開戶銀行出具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一般存款賬戶設置的程序是: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即可開立賬戶。
(3)臨時存款賬戶的設置與開戶條件
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以通過該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支付。
臨時存款賬戶設置的條件和所需的證明文件是:外地臨時機構,并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或是,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單位和個人,并需出具當地有關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文。
臨時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是: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即可開立賬戶。
(4)專用存款賬戶的設置與開戶條件
專用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賬戶。
存款人對特定用途的資金,由存款人向開戶銀行出具相應證明即可開立該賬戶。
特定用途的資金范圍包括:基本建設的資金,更新改造的資金,特定用途且須專戶管理的資金。
存款人須向開戶銀行出具的證明文件是經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文件或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專用存款戶開立的程序是: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開立賬戶。
2.經濟合同
經濟合同一經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信守。要貫徹“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規定的義務。如果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經濟合同是銀行辦理轉賬結算、進行結算監督、執行結算紀律的主要依據。沒有經濟合同,銀行將不予辦理。
3.結算紀律
物業管理公司是銀行結算的重要當事人,應嚴格遵守結算紀律,按照結算制度辦理結算,是嚴肅信用制度、維護結算程序的前提條件。公司必須遵守的結算紀律可以歸納為:
(1)不準套取銀行信用,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和遠期支票;
(2)不準無理拒付、任意占用賣方資金;
(3)不準利用多頭開戶轉移資金,逃避債務。
以上三不準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只準在銀行賬戶余額內,按照規定向收款單位或個人支付款項,對應該支付其他單位的款項,必須依約履行義務。
物業管理公司向外發出的結算憑證,必須于當日,最遲于次日寄發。收到的結算憑證,必須及時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結算時間,同城,一般不超過2天;異地(全國或省內直接通匯行之間),電匯一般不超過4天,信匯一般不超過7天。
三、物業管理公司資金結算方式
(一)異地結算
異地結算是指不同地區或城市各單位之間經濟往來資金的結算。我國物業管理公司現行的異地結算方式主要有匯兌結算、匯票結算、托收承付結算、異地委托收款結算、信用證結算。
1.匯兌結算
匯兌結算是指付款單位委托銀行將款項匯給外地收款單位或個人的結算方式。
(1)匯兌結算有關規定
?、俑鲉挝煌ㄟ^銀行辦理匯兌結算是指資金調撥、清理交易舊欠、往來賬款和自提自運貨物以及采購資金等。
?、趨R兌有信匯和電匯,單位可選擇使用。銀行辦理匯款(指信匯)時,只代單位附寄與匯款有關的單證。
?、蹎挝灰蚣笔?,將款項匯至交通不方便又無電訊設備的地區,可以向開戶銀行申請自帶信匯。銀行一般對自帶信匯嚴格審查,經同意,會將信匯憑證連同銀行內部憑證一并密封后,交匯款單位帶交匯入行。作為匯款單位自帶信匯必須注意以下幾點:a.保證密封完整,按開戶行在信封上指定的日期帶交匯入行,不得自行拆封;b.妥善保管,發生丟失、冒領等事故,一律由匯款單位自己負責;c.不能將原信匯帶回匯出行。
?、茔y行會對匯款用途審查,必要時亦可向匯款單位索取有關匯款用途的證明材料。付款單位自提自運的物資必須向銀行提供合同,經查驗后,銀行應在匯款委托書上批注“已驗合同,可入收款單位賬戶”。
?、輩R入銀行解付匯款時,一般來說,對單位資金調撥、清理舊欠、往來賬款以及匯出行在匯款委托書上批注的已驗合同會直接收入收款單位賬戶。
?、迒挝桓爱惖夭少彆r,匯出銀行會審查有關準予外出采購的證明,并在匯款委托書上注有“采購資金”。匯入銀行對匯入的采購資金必須憑同意采購證明,以匯出單位名義開立采購賬戶,由銀行按當地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監督支付。一般來說,采購資金除采購員攜帶少量必備現金外,其余均為轉賬且存款不計息。采購員無權隨意將采購資金轉匯,匯入行辦理采購資金轉匯必須由匯出單位在原匯款憑證上事先注明,或來函來電要求轉匯方可辦理。
?、邊R款單位對匯出款項要求退款時,應備正式文件,攜帶原匯款單向匯出行申請退匯。匯出行接到申請后,通知匯入行,匯入行對匯款尚未支付,方可退匯。如果已發生支付,匯入行將支付情況反饋于匯出行,并不予退匯。匯入行對于收款單位拒絕接收的匯款,應立即辦理退匯。匯入行發出通知,經過2個月的時間,查找后仍無法支付的匯款,也應主動辦理退匯。
(2)信匯和電匯的核算
?、傩艆R。匯出單位辦理匯款時,應該填制四聯憑證,并在第二聯上簽蓋預留銀行印鑒,送交開戶行。其中,第一聯為匯款單位的回單;第二聯為匯款單位委托開戶行辦理信匯的支款憑證;第三聯為收款單位開戶行的收款憑證;第四聯為收款單位作為收款通知或代取款收據。
收款單位(或收款人)持匯入行書面通知去銀行辦理取款手續時,匯入行會取出信匯憑證第四聯,核對取款人的有關證件,并將名稱、姓名、證件號碼批注在空白處。取款人還應在“收款人蓋章”處蓋章、簽字。如果是信匯留交憑印鑒付款的,則所蓋印章必須同預留印鑒相符。如果是轉賬的,則由收款單位填制兩聯存款單,第一聯加蓋銀行業務公章后,退給收款單位作為收款依據,第二聯代收方記賬憑證。
?、趨R款單位辦理電匯時,應該填制三聯電匯憑證,在第二聯上簽蓋預留銀行印鑒,送交開戶行;第二聯,給匯款單位的回單;第三聯匯款單位委托開戶行辦理電匯的支款憑證;第三聯匯出行憑此拍發電報。
收款單位會收到第三聯上加蓋銀行業務公章的收賬通知,然后去銀行辦理有關手續。
2.匯票結算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銀行匯票是由匯款人將款項交給當地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匯款人持往外地辦理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商業匯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由承兌人承兌,并于到期日向收款或被背書人支付款項的票據。
(1)銀行匯票
匯票簽發由指定銀行辦理,匯票的轉賬解付由各銀行機構辦理,現金解付,只能在匯票指定的匯入行辦理,匯票一律記名,不準流通轉讓,不準涂改偽造。匯票的金額起點為500元。有效期為一個月,逾期的匯票,銀行不予受理。銀行簽發的匯票,銀行必須加蓋結算專用章和使用壓數機壓印匯款金額方為有效。匯款人可以持票直接向匯票指定的收款單位辦理結算。匯票上指定的收款人,也可以持轉賬支取的匯票向匯入地單位辦理結算。收款單位接受匯票時,應審查票面所記載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收款人或背書人受理匯票后,應在匯票背面加蓋業務用章,連同匯款解訖通知、進賬單等,一并送開戶行進賬。收款人需要在匯入地分期、分次支取的,可以開立臨時存款戶辦理支付,臨時存款戶只付不收,付完清戶,不計付利息。匯款人由于匯票超過有效期或其他原因要求退匯時,可持匯票和匯款解訖通知到匯出銀行辦理退匯。
匯款單位委托銀行辦理匯票結算,應填制匯票委托書,詳細填明匯入地點、匯款用途等項內容。有明確收款對象的應詳細填明收款單位或個人姓名。需要取現金的,應填明匯入行名稱。匯款委托書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第二聯為支款憑證;第三聯為收入憑證。匯款單位交現金辦理匯票結算的,第二聯注銷。匯出行在辦完轉賬或收妥現金后,會簽發匯票結算憑證。匯票結算憑證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匯出匯款卡片;第二聯為匯票;第三聯為匯款解訖通知;第四聯為多余款收賬通知。
匯款單位由于匯票超期或其他原因要求退匯時,應當備函向匯出行說明其原因,并交回匯票和匯款解訖通知。匯款單位因匯票或匯款解訖通知發生短缺一聯而不能在匯入地辦理結算時,也應當按退匯處理。
匯票填明匯入銀行名稱和“現金”字樣的,收款人到匯入行或匯出行請求掛失時,應提交三聯“匯票掛失申請書”,一般以匯票委托書代替,在備注欄加蓋匯票掛失明顯戳記。掛失待有效期滿一個月后,確未發生問題才可按有關規定辦理退款手續。
(2)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按其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由收款人簽發,經付款人承兌,或者由付款人簽發并承兌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
辦理商業匯票時的規定有:
簽發商業匯票必須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嚴禁簽發無商品交易的匯票;使用商業匯票的單位是在銀行立賬的法人;商業匯票在承兌后,承兌人員有到期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商業匯票除可以向銀行貼現外,一律不允許作為流通手段;商業匯票承兌期限由交易雙方商定,一般為3~6個月,最長不超過9個月,特殊情況可適當延期。如屬分期付款,應一次簽發若干個不同期限的匯票。匯票到期,一律通過銀行轉賬。
商業匯票可以貼現。商業匯票貼現,是指收款單位需要資金時,把尚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或者銀行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即由銀行支現,其貼現期一般以貼現之日起到匯票到期日止。貼現時,根據貼現金額和貼現率,計算出貼現利息,并在貼現金額中預先扣除,將其余的貼現金額支付給貼現申請人,匯票歸銀行所有。
貼現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
未到期天數
銀行貼現的付款額=匯票面額×(1-年貼現率×-----)
365
匯票到期后,貼現銀行應向貼現人索回貼現金額,如果貼現人在銀行的賬戶不足以支付的,無力贖回商業匯票,這在實質上如同把匯票賣給銀行,貼現銀行買進匯票而支付現款。
3.托收承付結算
托收承付結算是收款單位根據經濟合同,委托開戶行向異地付款單位收取貨款;付款單位根據經濟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后向銀行承付款,由銀行辦理款項劃轉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結算包括托收、承付、劃款和收賬四個階段。
托收,是收款單位委托銀行收款,收款單位應填制“托收承付結算憑證”,連同有關單證一并提交開戶行。
承付,是付款單位承認付款的過程。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次日起算起。如果付款單位在規定的承付期內沒有向其開戶行表示拒付,即為默認承付。
劃款和收賬。劃款是指付款單位開戶行從付款單位賬戶上劃款給收款單位。收賬是指收款單位開戶行將付款單位開戶行劃來的款項進到收款單位的賬戶上。每一筆托收承付金額起點為1000元。
4.異地委托收款結算
異地委托收款,是由收款單位向銀行提供收款依據,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單位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單位之間的商品交換、勞務供應和其他應收款項,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結算方式辦理結算。委托收款不受金額起點的限制,委托收款的款項劃回,分郵寄劃回和電報劃回兩種,由收款單位選用。委托收款的付款期限為3天。(從付款單位開戶行發出付款通知的次日計算,如遇法定假日,應當順延)付款單位在3天付款期滿,賬戶上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全部款項,可以允許延期5天(如遇法定假日不順延),如延付期滿賬戶上仍無足夠資金支付全部款項,銀行會立即通知付款單位,令其2天內將其有關單證退回銀行,由銀行填制無款支付通知書,連同有關單證退回收款單位開戶行,轉交收款單位。如果付款單位逾期不退回有關單證的,由其開戶行按每筆委托收款業務,每天收取罰金0.5元。
5.信用證結算
這種結算是付款單位把款項預先交給銀行,委托銀行開出信用證,通知異地收款單位開戶銀行轉給收款單位,收款單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證規定條件發貨后,銀行代付款單位付給貨款的結算方式。開出信用證的金額起點,每份100元,每次清付款項起點為30元。信用證結算只能轉賬,不能提取現金。信用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60天。
(二)同城結算
同城結算是指同一城市或同一縣內各單位之間經濟往來的資金結算。我國物業管理公司現行的同城結算主要方式有:支票結算、同城委托收款結算、商業匯票結算、銀行本票結算。
1.支票結算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支票必須記載: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
單位簽發支票,賬戶內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凡超過銀行存款余額、貸款指標、撥款限額,都是空頭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的單位,按票面金額處以1%的罰金。
支票實行有效期制。一般有效期為3~5天,從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如遇節假日順延。對過期支票,銀行不予受理。簽發支票時,要填寫當天日期,不準簽發遠期支票。
支票的簽發只能由單位財會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并加蓋存于銀行的預留印鑒,不準委托收款單位代填支票。支票填寫要清晰,不準涂改,也不準出借、出租、轉讓給其他單位使用,也不準攜帶蓋好印鑒的空白支票外來采購。每張支票的金額,不得低于當地規定的金額起點。
付款單位將已簽發的支票遺失時,應出具公函后向開戶行申請掛失止付(登報聲明不能作為向銀行掛失)。付款單位遺失未填日期、收款單位、金額的空白支票,銀行不受理掛失,由單位更換賬戶的支款印鑒來解決。收款單位將收進已簽妥的支票遺失,應出具公函,并經付款單位簽注意見蓋章證明后,到付款單位開戶行申請掛失。開戶單位將支款印章遺失,應由單位出具公函,向開戶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并將賬戶余額核對相符,經銀行同意后更換印鑒。
2.同城委托收款結算
同城委托收款是收款單位向開戶行提供依據,委托銀行向付款單位收取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該結算方式不受金額起點限制。
同城委托收款結算與異地委托收款結算是不同的,主要區別是:
?、偻俏惺湛畹母犊钇跒?天,異地委托收款的付款期為3天;
?、谕俏惺湛罱Y算只能用郵寄劃回資金,異地委托收款結算可用郵寄劃回與電報劃回資金。
3)商業匯票結算
商業匯票在異地和同城結算中均可使用。其余同前述。
4)銀行本票結算
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給銀行,由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銀行本票具有可以代替現金用以流通的特點,銀行見票付款。但是銀行本票與現鈔又有本質的區別,它是介于現鈔和支票之間的一種結算工具。收款或持票人可以直接將銀行本票用于商品交換、勞務供應和其他款項往來的結算。收款人拿到本票時應注意:本票是否屬真?是否過期?是否有涂改?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本票背書是否連續?在同城結算中,銀行本票可以視同現金。
四、票據和票據行為
如前所述,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物業管理公司理財的資金結算中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票據,作為物業管理公司的理財者也必須掌握票據方面的一些知識,本節就對票據作一個簡要介紹。
(一)票據
1.票據的概念
票據的含義有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票據是指商業上的各種單據,例如發票、提貨單、核單、保險單等等;狹義的票據是指按規定格式簽發和流通的匯票、支票、本票等信用工具而言。本書中所指的票據是狹義的票據。
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出票人自己,或要求他人按照規定期限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額并可流通轉讓的書面憑證。票據是在商品或貨幣的讓渡中,為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發生、轉移和清償而使用的一種信用工具;它是一種權利財產,持有票據的人有權在約定期限向票據債務人索取票據上所表明的貨幣金額。它經過背書轉讓,可以成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也可以通過貼現成為融通資金的工具。
2.票據的特征
票據在長期的使用和流通過程中形成了各種特征,具體主要體現在:
?、倨睋且环N有價證券。票據是一種表示財產權或債權的書面憑證,也以一定貨幣金額表示其價值。這種價值隨票據的設立而取得,隨票據的轉讓而轉讓,占有票據就是占有了票據的價值。票據權力的行使以提示票據為條件,以交還票據償付票款為目的。
?、谄睋且环N設權證券。票據上的權力和義務,完全由票據行為創設。票據的權利和義務設立后,便于原對價關系相分離,到期必須償付。
?、燮睋且环N法律要式證券。票據作為建立在信用基礎上的書面債務的支付憑證,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必要形式和內容。這就是說,票據必須具備法律要式,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否則票據無法律效力。換言之,在我國,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才具有法律效力。
?、芷睋且环N無因證券。票據是根據一定的信用行為等原因而產生的,它的設立是有因的。但是,票據一經設立便具有獨立的權利義務關系,與它所產生或轉讓的原因相分離。持票人行使票據的權力時,不必向債務人證明取得票據的原因,只要具備法律要式,債務人應無條件支付。
?、萜睋且环N名義證券。票據上的權利和義務須依據票據上所載名義來決定其效力。超出票據上的權利和義務,債務人概不履行。因此,票據可以說是一種名義證券。
?、奁睋且环N流通證券。票據可以依據背書、交付程序而轉讓流通,這種轉讓流通無需通知債務人或征得債務人的同意,債務人也不能以未曾接到轉讓通知為理由而拒絕承擔義務。
?、咂睋且环N返還債券。票據的債權人在接受給付時,必須將票據交還債務人,使票據關系終結。若票據金額是由次債務人因被追索而償還時,則債權人返還票據后,票據清償人可以向其前手進行追索。
3.票據的種類
?、賲R票
按不同標準,匯票還可分為:
a.按承兌人不同,可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b.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可分為即期匯票(見票即付)和遠期匯票。
c.按有無附屬單證,可分為跟單匯票和光票。
d.按流通領域的不同,可分為國內匯票和國外匯票。
e.按使用貨幣的不同,可分為本國貨幣匯票和國外貨幣匯票。
f.按匯票上是否說明收款人名稱,可分為記名匯票和不記名匯票。
?、诒酒?/p>
a.按出票人不同,可分為銀行本票和商業本票。
b.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可分為即期本票和遠期本票。
c.按本票上是否說明收款人名稱,可分為記名本票和不記名本票。
d.按本票產生基礎不同,可分為交易性本票和融資性本票。
?、壑?/p>
a.按抬頭人不同,可分為記名支票和不記名支票。
b.按支票上有無劃線,可分為劃線支票和非劃線支票。
此外,票據根據主債務人不同,可分為商業票據和銀行票據;票據根據用途不同,可分為隨物性票據和融資性票據。
(二)票據行為
票據行為主要有以下八種:
1.出票
出票是創造票據的行為,即簽發票據。出票的具體行為是開票和交付。開票是出票人按照票據的要式和付款人的約定開出票據,并加上自己簽章的行為。交付是物權的自愿轉移,是指票據持有者從一個人轉移至另一個人的行為。不得簽發無代價的票據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
票據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俦砻髂撤N票據的字樣;
?、跓o條件支付的承諾或委托;
?、鄞_定的金額;
?、芨犊钊嗣Q;
?、菔湛钊嗣Q;
?、蕹銎比掌?
?、叱銎比撕炚?。
票據上未記載以上規定事項之一的,票據無效。
2.背書
背書是以票據權利轉讓為目的的行為。通過背書,使票據的權利從背書人轉移至被背書人,由被背書人取得票據所有權。背書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票據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的名稱。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即轉讓票據的背書人與受讓票據的被背書人在票據上簽章依次前后銜接。以背書轉讓的票據,后手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若背書時附有條件的,則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背書人以背書轉讓票據后,承擔保證其后手所持票據承兌和付款的責任。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背書記載“委托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據權利,但被背書人不能再以背書轉讓票據權利。
3.承兌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行為。性質上是一種附屬票據行為,但卻是確定付款人責任的一個重要步驟。
承兌有兩個具體行為:
(1)提示承兌。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2)承兌或者拒絕承兌。承兌是指在票據上作文字記載并簽章,表明對票據承擔支付義務。若提示承兌時,付款人不同意承擔支付義務,則發生拒絕承兌行為。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天內承兌或拒絕承兌。付款人承兌匯票,應當承擔到期必須付款的責任,不能附加條件。若附加條件可以看作是拒絕承兌。
4.保證
保證是保證人對于出票、承兌、背書行為所發生的債務予以擔保的票據行為。保證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票據的可靠性,提高票據的信用程度。保證人由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他人擔當,其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不能附有條件,附有條件不影響對票據的保證責任。被保證的票據,保證人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票據到期后不能付款的,持票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付款,保證人應該足額付款。
5.貼現
貼現是持票人在票據未到期時,為融通資金而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所作的票據轉讓行為。貼現有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具體情況,如前所述。
6.付款
付款是票據到期,持票人作出付款提示,主債務人支付票款的經濟行為。見票即付的票據,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持票人應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據,自到期日10天內持票人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在我國,匯票金額為外幣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場匯價,以人民幣支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當付款人依法足額付款后,票據的債權債務關系結束。
7.退票
退票是指承兌人把申請承兌的票據或付款人把持票人用以付款提示的票據退還給持票人的行為。實際上,退票就是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
8.追索
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該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持票人不能提供合法證明,將失去對前手的追索權,可是,承兌人或付款人仍應該對持票人承擔責任。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依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是出票人,對其前手無追索權;持票人為背書人,對其后手無追索權。
篇3: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知識點:支付結算概述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知識點:支付結算概述
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
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銀行卡和匯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
支付結算作為社會經濟金融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
銀行(含城鄉信用合作社,下同)以及單位(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和個人是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其中,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二、辦理支付結算使用的主要支付工具
我國目前使用的人民幣非現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結算方式?!叭币豢ā笔侵溉N票據(匯票、本票和支票)和銀行卡,結算方式包括匯兌、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三、辦理支付結算的原則
(一)恪守信用,履約付款原則。這是辦理支付結算應遵守的基本原則。
(二)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原則。
(三)銀行不墊款原則。
四、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一)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華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憑證和結算憑證。未使用按中華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票據無效;未使用中華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受理。
(二)應當按照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三)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1、偽造:無權限人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名義簽章的行為。
變造:無權更改票據內容的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簽章的變造屬于偽造。
2、“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3、簽章
(1)單位、銀行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該單位、銀行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單位的蓋章是指“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
(2)個人在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為個人本名的簽名或蓋章。
(四)填寫各種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
1、填寫收款人名稱(全稱或規范化簡稱)
2、填寫出票日期
實際日期 票據日期
月為“壹”、“貳”和“壹拾”的 前加“零”
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叁拾”
日為“拾壹”至“拾玖” 前加“壹”
例:10月20日:零壹拾月零貳拾日;1月15日:零壹月壹拾伍日。
3、填寫金額: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例題]20**年2月,甲市公安局接到乙公司報案。乙公司稱查賬時發現,20**年7月付與B公司的一張30800元的轉賬支票,卻被轉走了830800元。接報后,公安機關分析B公司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查,20**年7月,B公司張某為受害單位乙公司進行設備防腐處理,工程結束后收到轉賬支票一張。張某見支票上只有小寫金額,遂將小寫金額前加個“8”,自己再填上大寫金額,從而順利地將款項劃到B公司賬下。分析B公司張某為什么能夠得逞。
[解析]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必須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且兩者必須一致。本例中,B公司張某得逞的主要原因是乙公司未嚴格按照關于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同時填寫中文大寫金額和阿拉伯數字小寫金額,從而給B公司張某的違法行為留下了可乘之機。因此,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填寫票據或結算憑證。
[例題]20**年12月9目,A公司(開戶銀行為D)向B公司購買了一批原材料,貨款26000元,采用支票付款。B公司向自己的開戶銀行C提交支票時,開戶銀行C工作人員受理了該支票,并做了認真審查,發現支票上A公司的簽章為“發票專用章”和A公司財務主管“張**”的個人名章,遂建議B公司要求A公司重新簽發支票,否則其向A公司開戶銀行D提示付款時,開戶銀行D將會拒絕付款,并作退票處理。分析開戶銀行C工作人員的做法是否正確。
[解析]按規定,單位在票據上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本例中,出票人A公司所簽發支票的簽章是該公司的“發票專用章”,不是該公司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因此該簽章不具有票據法規定的效力。B公司應按照開戶銀行C的建議要求A公司重新按規定簽發支票。
[例題]下列各項中,屬于辦理支付結算應遵循的原則有( )。
A.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B.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C.銀行不墊款 D.文明服務
[解析]答案為ABC。文明服務也是銀行辦理支付結算的要求之一,但不屬于原則。
[例題]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由原記載人視情況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B.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
C.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
D.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華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憑證和結算憑證
[解析]答案為BCD。對于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可以更改的記載事項,如若更改,應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而不是“視情況”簽章證明,故A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