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倉庫管理制度(十)
一、總則
1、目的
為使本公司成品的繳庫、保管、交運、銷貨退回及滯存品處理等事務流程有所遵循,特制訂本準則。
2、范圍
有關成品倉儲管理作業,包括庫位規劃、收發貨作業及倉儲管理事務,依本準則的規定辦理。
二、庫位規劃
3、庫位規劃與配置
3.1物料管理科應依成品繳出庫情況、包裝、方式等規劃所需庫位及其面積,以使庫位空間有效利用。
3.2庫位配置原則應依下列規定:
3.2.1配合倉庫內設備(例如油壓車、手推車、消防設施、通風設備、電源等)及所使用的儲運工具規劃運輸通道。
3.2.2依銷售別、產品別分區存放,同類產品中計劃產品與訂制產品應分區存放,以利管理。
3.2.3收發頻繁的成品應配置于進出便捷的庫位。
3.2.4將各項成品依品名、規格、批號規定庫位,標明于“庫位配置圖”上,并隨時顯示庫存動態。
4、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應會同質量管理科質量管理人員,依成品包裝形態及質量要求設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積層數,以避免成品受擠壓而影響質量。
5、庫位標示
5.1庫位編號依下列原則辦理,并于適當位置作明顯標示:
5.1.1層次別,依A、B、C順序由下而上逐層編訂,沒有時填“○”。
5.1.2庫位流水編號。
5.1.3通道別,依A、B、C順序編訂。
5.2計劃產品應于每一庫位設置標示牌,標示其品名、規格及單位包裝量,
5.3物料管理科庫位配置情況繪制“庫位標示圖”懸掛于倉庫明顯處。
6、庫位管理
6.1物料管理科收發料經辦人員應掌握各庫位,各產品規格的進出存動態,并依先進先出原則指定收貨及發貨單位。
6.2計劃產品每種規格原則上應配置兩個以上小庫位,以備輪流交替使用,以達到先進先出的要求。
三、收貨管理
7、成品繳庫方式
7.1繳庫部門開立“進倉明細表”一式二聯,連同繳庫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經收貨人員簽收并存放于指定庫位后,第一聯送回繳庫部門存查,第二聯由收貨人員持回憑以核對“成品繳庫單”。
7.2繳庫部門依當日的“進倉明細表”匯總開立“成品繳庫”,送物料管理科核對簽認后第一聯送會計部門,第二聯送物料管理科據以轉記“成品庫存日(月)表”,第三聯送回繳庫部門。
8、收貨注意事項
物料管理科就繳庫內容與成品繳庫單的內容確實核對,如發現的繳庫原因代號、品名、規格、產品與繳號的數量、包裝或商標不符時,應即時通知繳庫部門更正。
四、發貨管理
9、交運期限控制
9.1凡遇下列情況之一者,物料管理應于一日前辦妥“成品交運單”,并于一日內交運
9.1.1計劃產品接獲客戶的“訂貨通知單”時的交貨日期。
9.1.2內銷、合作外銷訂制品,依客戶需要日期。
9.2直接外銷訂制品繳庫后,配合結關日期交運。
10、發貨注意事項
10.1物料管理科接到“訂貨通知單”時,經辦人員應依產品規格訂貨通知單編號順序列檔,內容不明確應即時反映業務部門確認。
10.2因客戶業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戶或收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10.2.1經銷商的訂貨、交貨地點非其營業所在地者,其“訂貨通知單”應經業務部主管核簽方可辦理交運。
10.2.2收貨人非訂購客戶者應有訂購客戶出具的收貨指定通知始可辦理交運。
10.2.3物料管理科接獲“訂制(貨)通知單”得以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者,依其指定日期交運。
10.2.4訂制品(計劃品)在客戶需要日期前繳庫或“訂貨通知單”注明“不得提前交運”者,物料管理科若因庫位問題提交交運時,應先聯絡業務人員轉知客戶同意,且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始得提前交運,若系緊急出貨時,應由業務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運再補辦出貨通知手續。
10.2.5未經辦理繳庫手續的成品不得交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須于交運同時辦理繳庫手續。
10.2.6訂制品交運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業務部門的暫緩出貨通知時,應立即暫緩交運,等收到業務部門的出貨通知后再辦理交運。緊急時可由業務部門主管先以電話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但事后仍應立即補辦手續。
10.2.7“成品交運單”填立后,須于“訂貨通知單”上填注日期、“成品交運單”編號及數量等以了解交運情況,若已交畢結案則依流水號順序整理歸檔。
11、承運車輸調派與控制
11.1物料管理科應指定人員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11.2物料管理科應于每日下午四時以前備妥第二天應交運的“成品交運單”,并通知承運公司調派車輛。
11.3如承運車輛可能于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戶交貨地址者,成品交運前,物料管理科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業務部門轉告客戶準備收貨。
12、內銷及直接外銷的成品交運
12.1成品交運時,物料管理科應依“訂制(貨)通知單”開立“成品交運單”,由業務部門開立發票,客戶聯發票核對無誤后寄交客戶,存根聯與開剩的發票于下月2日前匯送會計部門。
12.2“訂貨通知單”上注明有預收款者,于開立“成品交運單”時,應于“預收款”欄內注明預收款金額及發票號碼,分批交運者,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運時為原則,但“訂貨(制)通知單”內有特殊規定者,遵從其規定。
12.3承運車輛入廠裝載成品后,發貨人及承運人應于“成品交運單”上簽章,第一、二聯經送業務部核對后第一聯業務部存,第二聯會計核對入賬,第三、四聯交由承運商于出貨前核點無誤后始得放行。經客戶簽收后第
三聯送交運客戶,第四、五聯交由承運商送回物料管理科,然后把第四聯送回業務部依實際需要寄交運客戶,第五聯由承運商持回,據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物料管理科自存。
13、客戶自運
13.1客戶要求自運時,物料管理科應先聯絡業務部門確認。
13.2成品裝載后,承運人于“成品交運單”上簽認,依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14、直接外銷的成品交運
14.1物料管理科應于結關前將成品運抵指定的碼頭或貨柜場以減少額外費用(如特驗費、監視費等)。
14.2成品交運時,物料管理科應依“外銷訂貨通知單”開立“成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四、五聯,交由承運商送碼頭或貨柜場報關簽收后,第四聯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聯經報關行簽收后由承運人持回據此申請費用。
14.3外銷發票正聯業務部門收存,存根聯與開剩的發票則于下個月二日前匯總送會計部門。
14.4成品需于廠內裝柜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4.4.1物料管理科應于接到業務部門領柜通知后,即聯絡貨柜入廠裝運。
14.4.2裝柜時應依客戶要求的裝柜方式作業,裝畢后貨柜應以封條加封。
15、成品交運單的更正
“成品交運單”因交運內容更改或填單錯誤需要更正時,依下列規定辦理:
15.1“內銷交運單”的更正:
15.1.1尚未交運:開單人員應于原單錯誤處更正,并加蓋更正章,如果難以更正,則將原單各聯加蓋“本單作廢”字樣,重開“成品交運單”辦理交運。作廢的“成品交運單”第一聯留倉運科,其余各聯依序裝訂成冊送會計核對存檔,另開錯誤的發票則加蓋“作廢”章,存于原發票本。
15.1.2已交運:開單人員應立即開立“交運更正單(內銷)”第一、二、三聯送業務部核對后,第一聯業務部存,第二聯送會計,第三聯依實際需要轉送交運客戶,第四聯寄送客戶,第五、六聯存于倉運科。
15.1.3如發票已送客戶,因錯誤而需要重開者,應將新開發票連同“交運更正單”第四聯送業務部門轉交客戶,并需督促客戶取回原開發票。
15.2“外銷成品交運單”的更正:
15.2.1尚未交運:比照本條第(一)款的第一項的規定辦理。
15.2.2已交運:經辦人員應立即至交運的碼頭或貨柜場辦理“裝箱單”等報
關文件的更正,并立即開立“交運更正單”,其流程與發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15.2.3“交運更正單”不得作為出廠憑證。
16、“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的審核及追責
16.1審核: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有下列情況者,應即附有關單據送業務部門轉客戶補簽:
16.1.1未蓋“收貨章”者。
16.1.2“收貨章”模糊不清難以辯認,或非公司名稱全銜者。
16.1.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守用章)充當“收貨章”者。
16.2追責:
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運的簽收回聯尚未收回者應立即追責,并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同時應于月底前收集齊全,依序裝訂成冊送會計科核對存查。
17、運費審核
17.1物料管理科每月接獲承運公司送回的“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運費明細表”及發票存根,應于5日內審核完畢,送回會計科整理付款。
17.2物料管理科審核運費時,應檢視開單出廠及客戶簽收等日期,是否有逾期送達或違反合同規定,均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
17.3若“成品交運單”簽收回聯有第十六條的簽收異常者,除依規定辦理外,其運費亦應暫緩支付。
18、成品領用與發票逾月反應
18.1物料管理科收到領用部門開立的“成品領用單”經審核無誤后,依其請領數量發貨。
18.2業務部每月初時把上月已出貨未開立發票的客戶,訂貨(制)單、品名規格、數量、交運地點及原因與對策填于“發票逾月未開立匯總表”,一式兩份,一份業務部存,一份送會科據以核對。
五、退貨品管理
19、運輸的聯絡
物料管理科接到業務部門送達的“成品退貨單”應先審查有無注明依據及處理說明,若沒有應將“成品退貨單”退回業務部門補充,若有則依
“成品退貨單”上的客戶名稱及承運地點聯絡承運商運回。
20、退貨品的驗收
20.1退貨品運回工廠后,倉運科應與有關人員確認退回的成品異常原因是否正確,,若確屬事實,應將實退數量填注于“成品退貨單”上,并經點收人員、質量管理人員簽章后,第一聯存于會計部門,第二聯送收貨部門,第三聯由承運人攜回依此申請費用,第四聯送業務部向客戶取回原發票或銷貨證明書。
20.2物料管理科收到尚無“成品退貨單”的退貨品時,應立即聯絡業務部門主管確認無誤后先暫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貨單”后再依前付款規定辦理。
21、退貨品的處理
退貨品的處理方式系需重處理者,物料管理科應督促處理部門領回處理。
22、退貨的更正
22.1若退回成品與“退貨單”記載的退貨品不符時,物料管理科應暫予保管(不入庫),同時于一式三聯的“成品退貨單”填注實收情況后,第三聯由運輸公司攜回依此申請運費,第二聯送回業務部門處理,第一聯暫存倉運科依此督促。
22.2業務部門查驗退貨品確屬無誤時,應依實退情況更正“退貨單”,送物料管理科辦理銷案。
22.3倘退貨品系屬誤退時,業務部門應于原開“退貨單”第四聯注明"退貨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據以辦理退回客戶,將其交運作業按第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并在“成品交運單”注明“退換貨不入賬”,本項退回的運費應由客戶負擔。
六、滯成品管理
23、滯成品分類、提報
23.1滯成品部分由物料管理科依類別及分配的庫位編號編列存放,并就每一堆置單位(如一墊板)固定庫位存放便于管理。
23.2滯成品的發生原因及代號:
?。粒F防U庫后滿六個月未銷售或未售完者。
?。拢F防U庫后雖未滿六個月,但有變質的顧慮者。
?。茫c正常品同規格或其他因素未能出庫者(異常品)。
?。模颗a所發生的次級品。
>
?。牛唵稳∠麜r。
?。疲?、短碼尾數時。
?。牵囍破?/P>
?。龋N退重整列為次級者。
?。桑渌?。
23.3物料管理科應于翌月6日前匯總填制“滯成品處理月報表”,呈主管核簽,第一聯送總經理處理,第二聯自存。
24、滯成品發貨
物料管理科于接到業務部門指定滯成品的“訂貨通知單”后依第四部分發貨管理規定辦理。
七、儲存管理
25、賬務
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細表”后,應立即以有關單據核對,如發現異常應立即辦理更正。
26、盤點
26.1庫存成品應作定期或不定期盤點,盤點時由會計科將盤點項目依規格
填具“成品盤點表”會同物料管理科盤點,并按實際盤點數量填入數量欄內.
26.2實施電腦化后,“成品盤點表”由電腦出表。
26.3會計科將“成品盤點表”的盤點數量與賬面數量核對,若有差異即填具“盤點異常報告單”,并計算其盤點盈虧及金額,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業務部主管研判,擬具改善措施呈總經理核決。
26.4盤盈虧數量經核決后,由物料管理科開立“調整單”,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一聯倉運科自存。
27、消防設備
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物料管理科應于倉庫明顯處懸掛“嚴禁煙火”標志,并依工業安全衛生管理的規定設置消防設備,由總務科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每日至少檢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應立即申請補充,并配合廠區消防訓練,以提高應對能力。
28、庫房管理應注意事項
28.1倉庫內應經常維持清潔,并隨時注意通風情況。
28.2易燃品、易爆品或違禁品不得攜入倉庫,物料管理科應隨時注意。
28.3倉庫內不得吸煙,若因工程需要燒焊時,應先報備,并派專人負責才可進行。
28.4物料管理科對所經營的成品庫存及倉運設備應負安全使用之責,如果破損應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護。
28.5未經物料管理科主管核準,有關人員不得進入倉庫,搬運完畢后,亦不得在倉庫逗留。
28.6物料管理科人員于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查看電源、水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倉庫的安全。
篇2:物業公司倉庫物品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倉庫物品管理制度
一、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嘩。
4、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采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并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滅火器一個。
6、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物品入倉制度
1、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采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并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于核對數量。并注意每次入倉后都要做好室內的衛生清潔工作。
5、大型設備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并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設備工具入倉后,必須詳細記錄采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并將隨機文件復印存檔,以備日后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并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余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5、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臺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工具管理制度
1、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并出示報事單后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準,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于不屬于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此制度適用于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物品盤點制度
1、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并為采購提供重要依據。
2、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采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并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匯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并進行存檔。
3、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并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盡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審核上報公司批準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并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匯報,核實無誤后,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準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采購制度
1、物品采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采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月計劃的采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采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采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采購的物品必須說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并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管理中心為了便于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采購備用金,并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8、若遇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急需采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準后,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污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從批準之日起實施。
篇3:物業企業倉庫管理制度
物業企業倉庫管理制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保障公司正常經營的連續性和秩序,使倉庫作業合理化,避免浪費,降低成本,控制物資,減少庫存資金占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常經營、辦公所需各種原輔材料、零配件、外協加工件、工具、辦公、清潔用品等物料的庫存管理規定。
2.管理原則
2.1倉庫管理應保證滿足公司正常經營所需的物資需要,不缺貨斷檔,并使庫存物資、采購成本總額資金費用最小化。
3. 辦理領料時間:
3.1根據公司經營時間特點以及倉庫人員工作安排,制定倉庫領料工作時間為:除星期一(倉庫人員休息日)每天下午14:00-18:00。(特殊情況除外)
4.入庫
4.1物資入庫,倉管人員要親自同送貨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按照申購單核對清點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按要求在送貨單上簽字,應當認識到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2物資入庫時應先檢驗,未經檢驗合格的,禁止放入倉庫,更不能投入使用。
4.3驗收合格后,根據發票(送貨單)上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開具相應的入庫單,交財務記帳。
4.4驗收不合格,或者發現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相關經辦人員處理。
4.5一切物料的購入都必須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入庫報銷,無稅票的,其物料價格必須下浮到能補足扣稅額為止。同時要注意審查發票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5.物資儲存保管
5.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條件考慮分區保管。
5.2物資擺放原則:在擺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整齊美觀。
6.出庫
6.1物資出庫堅持"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
6.2各部門要指定專人領取和專人管理使用物資。
6.3常備用料,凡屬可分割折零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折零領用,不準一次性領用。
6.4辦公用品領料程序:使用人填寫領料單(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部門主管審批簽字→倉庫發料。
6.5水電工程配件領料程序:填寫領料單(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注明用途)→部門主管審批簽字→憑領料單并同《委托工作單》或《工作維修單》→倉庫發料。
6.6清潔、綠化用品領料程序:填寫領料單(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注明用途)→部門主管審批簽字→憑領料單并同《委托工作單》→倉庫發料。
6.7所有領用物料要求以舊(壞)換新,否則倉庫有權拒絕發料。
(附:以舊換新物料明細:A、辦公用品:打印機用墨盒、訂書機、計算器、辦公設備及電腦配件等;B、水電配件類:所有工具、燈具、水表、電表、開關類、閉門器、鎖類、設備工具配件、軸承類等;C、清潔、綠化類:所有工具、設備工具配件、膠桶、水管等。
7.倉庫賬目管理
7.1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做好送貨單、入倉單、領料單等各種單據、票據的填寫倉工作,每次認真填寫各種單據、票據。
7.2做好物資盤點工作
7.2.1小盤點,每月底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帳實相符情況。
7.2.2中盤點,每半年一次。倉庫查核是否帳實相符,并矯正成本。
7.2.3大盤點,每年一次。公司資產全面盤存。
7.2.4每年年終,倉管部門會同財務、使用部門總盤存。對盤點情況,填寫庫存物資統計表,各方在清冊上簽名。
7.2.5對盤點出的過期、變質不能使用物品及時處理;對盤盈、盤虧情況,報主管批準后調整賬目。
7.3每月月底做好倉庫月報表并做好電子賬的工作:認真輸入資料,做好備份文件的管理。
8.倉庫防火、防潮、防盜、防蟲管理
8.1做好倉庫防火、防潮、防盜、防蟲工作,確保倉庫物品的質量和安全,配備好必要的滅火器材。
8.2保持適當的溫度、濕度、通風、照明等條件,倉管員加強對倉庫日常防火、防潮、防蟲工作,注意清潔衛生,定期實施安全檢查。
8.3倉庫嚴禁吸煙,非倉庫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入內。
9.廢舊物資管理
9.1所有廢舊物資統一交回倉庫,使用人員不得自行處理。
9.2廢舊物資嚴格按照《廢舊物資報廢處理申請表》要求處理。
10.其它有關事項
10.1倉庫人員工作調動時一定要辦理移交手續,列明移交物資清單(一式三份),經三方確認后,要求各方簽字確認,以免發生糾紛。
10.2倉庫的盈虧反映出倉庫人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差錯。
10.3對倉庫人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的虧損,要進行處理以及賠償。
10.4及時了解各部門使用物資確保庫存量,及時補倉;及時了解采購情況,保障采購物品及時到位順利開展工作;努力協調好與各部門的工作。
11.附則
11.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11.2本制度報總經理審批備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