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二)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共他單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好防火工作。
篇2:藝術學校倉庫管理員安全工作職責
藝術學校倉庫管理員安全工作職責
1、要認真執行出入庫登記制度。
2、必須熟悉本庫儲存物資的性質、數量、分布情況等問題。
3、不準在倉庫周圍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經常清理雜物。
4、要根據儲存物的性質,按規定安裝所需要的照明設備,不準隨便亂拉線,安裝電氣設備、電加熱器。禁止在庫內動用明火。
5、不準在庫內住人,無關人員禁止入庫。
6、要經常檢查門窗、報警裝置、滅火器,完好情況確保安全可靠。
7、對消防用水地點,必須十分清楚,要經常保持道路暢通,掌握使用、保養滅火器。
篇3: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物資倉庫為防盜、防火重點部位,嚴格落實治安崗位責任制。
2、管理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請人代崗,有事外出或下班離庫要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
3、張貼防火警示標志,配足滅火器材。管理人員必須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定期進行電器線路檢查。
4、各類物資材料應按品種規格和性能堆放整齊。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不得混存。
5、公司庫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明火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6、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7、我公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區儲存,區與區間距不小于1米,區與墻間距不小于0.8米,區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建筑設計須符合防火規范的規定。
8、嚴禁將性質相互抵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志,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