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
1.0目的
對供應商進行開發、評估、考核,以保證供應商長期穩定地提供滿足本公司規定(含品質、交期、價格、服務等)要求的各類材料,并保證本公司所用的材料品質的穩定與提升。
2.0使用范圍
2.1適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生產物料(原料、生產輔料)及服務的所有供應商。
2.2考核獎懲的訂單分配原則上不含客戶指定供應商或市場壟斷供應商。
2.3季度評估時要交貨批次少于三次的供應商不列入評估。
3.0定義
3.1新供應商:是指從來沒有與本公司開展業務往來,或半年以上未發生業務往來以及雖有往來但本次采購的物料是與以前采購的物料類別完全不同的供應商。
4.0職責
4.1供應商評估小組
4.1.1供應商評估小組由物控部(物控、采購、倉庫)、工程技術部、品管部、生產部組成
4.1.2進行新供應商的調查、評估、選擇。
4.1.3定期對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評估、考核。
4.1.4確立或終止同各類供應商的業務合作關系。
4.2品質部
4.2.1提供供應商評估期內的各類物料質量統計數據及分析資料,并參與對供應商的品質管理方面的評估。
4.3工程技術部
4.3.1對供應商提供本公司的新物料樣板進行確認,以及采購物料技術標準的制定,并參與對供應商的工藝技術管理方面的評估。
4.4物控部
4.4.1負責和主導對供應商的選擇與評估、評審、考核,并對已確立采購合作業務的供應商的關系作進一步的維護、協調,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
5.0作業程序
5.1新供應商的開發
5.1.1對有合作意向的供應商,由物控部組織收集、調查對方基本情況。調查的主要內容有:營業執照、企業規模、資金狀況、設備生產條件、供貨能力、企業信譽、品質技術保障能力等,并將調查結果填寫于《供應商調查表》上。
5.1.2物控部根據《供應商調查表》的相關資料,評審采購的可行性。經過調查有意向的主要供應商,由物控部主導并組織供應商評估小組指派的相關人員對該廠商進行實地考察、評估(零星、輔助易耗材料廠商除外)。參加評估的部門指定人必須獨立如實地評估該企業的生產規模、品質、技術現狀,并將評估結果客觀地記錄于《供應商現場評估表》中。由物控部報生產總監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審批合格的廠商可以作為初步評審合格的供應商。
5.1.3經總經理批準合格的廠商可以作為初步評估合格的供應商,由物控部根據已審批有效的《供應商現場評估表》更新《合格供應商名錄》,并將更新后的《合格供應商名錄》轉行政人力資源部受控,受控后派發至物控部以作為同合格供應商開展購貨合作業務,同時派發至品質部作合格供應商檢驗,發至財務部一份存檔稽查。
5.1.4行政人力資源部須將錄入《合格供應商名錄》中所有供應商必須建立《英第愛納供應商基本資料卡》進行管理與備案。
5.1.5凡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可由采購員要求供應商填寫《英第愛納供應商基本資料卡》,隨同相關證明文件一并交回后,即可申請登錄于《合格供應商名錄》中,無需進行現場評審:
5.1.6除5.1.5所規定之條款和總經理特定可開展業務外,凡是沒有錄入《合格供應商名錄》中之供應商一律不得辦理購貨業務。
5.1.7成為合格供應商后,物控部可組織提供樣板交由工程技術部試用。
5.1.8樣品依相關規定試用合格,價格依《物料、物品報價審批作業流程》評審確認通過后,可進行小批量采購。
5.2供應商供貨情況考核與定期評估
5.2.1《合格供應商名錄》中的供應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應商(5.1.5情況除外)須依實際交易情形實行每季度進行一次評估。
5.2.2定期評估按以下方式進行;
5.2.2.1訂單狀況、交期、配合及服務情況方面由物控部評估,主要來源為《供應商交貨統計分析表》。
5.2.2.2質量方面的評估:由品質部提供本評估期各來料品質的相關資料填制在《供應商品質評分表》中,經品質部經理審核后交物控部錄入《英第愛納供應商定期評估匯總表》中。
5.2.3對產品有影響的主要材料供應商的定期評估,除執行5。2。1程序外。需由物控部主導組織品質部、工程技術部指派專人進行實地評估(每年度應至少組織一次),并將現場評估的結論客觀、公正地記錄于《供應商定期評價表》上,并由物控部送制造中心總監,報總經理審批,以確保此部分主要供應商所供材料的品質能持續、穩定地提升且符合本公司的質量要求,審批后再錄入《供應商定期評估匯總表》實地考察評估欄中。依照5。1執行。
5.2.4《供應商定期評估匯總表》按質量、交期、服務(配合度),評定等級進行評估考核。其中質量配分:占30分,交期達成率配分:占30分,服務(配合度)配分:占20分;價格水平配分:占20分。
5.2.5 質量得分:由品管部統計進料批次合格率得分,制程零退率得分(取消),以進料批次合格×質量配分比,見《供應商品質評分表》。如某供應商其交貨100批次,合格90批次,則為(90/100)×質量配分=27分。
5.2.6 交期達成率得分:由物控部依《供應商交貨統計分析表》資料,以“交貨準時率”×交期配分得出。
5.2.7 服務(配合度)得分:依《供應商交貨統計分析表》資料,影響生產批次1次扣除2分,直至扣完為止。
5.2.8 價格水平得分:在整個市場行情下降時,供應商自行降價的不扣分,通知其降價才配合進行的1次扣2分,通知其降價拒絕降價的分值為0。
5.2.9 供應商評估總得分:質量得分+交期得分+服務得分+價格水平得分。并須將得分情況記錄于《××供應商定期評估匯總表》中。
5.2.10 《××供應商定期評估分析表》中等級的注明與界定:
一級供應商:總得分≧90分以上;
二級供應商:70≦總得分≦89;
三級供應商:60≦總得分≦69;
不合格供應商:總得分≦60分以下。
5.2.11評估后的《供應商定期評估匯總表》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將生效的《供應商定期評估匯總表》交至行政人力資源部更新《合格供應商名錄》發放至物控部、品質部執行作業。
5.2.12被評為不合格的供應商暫不列入《合格供應商名錄》中,由物控部、品質部、工程技術部協商達成共識后發出《供應商處置申請表》,由物控部報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5.2.13《供應商處置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為納入不合格供應商時,由品管部將《供應商處置申請表》交行政人力資源部將該不合格供應商從《合格供應商名錄》中刪除,并重新更新《合格供應商名錄》至相關單位。若是經總經理核準納入暫保留的供應商時,則無須作《供應商名錄》更新,但須在該供應商檔案中記錄不合格事項。出具通知單知會物控部作進貨下《采購訂單》時應區別對待。
5.3協廠商的選擇與評審
5.3.1.1外協廠商的選擇的選擇應遵循“保證質量、保證交期、效益明顯”的原則。
5.3.1.2對由合作意向的外協企業,由物控部進行基本情況的調查,具體按51相關條款執行。
5.3.1.3評審完成后,供應商評估小組將評估結果客觀、公正記錄于《供應商前期評估表》上,由物控部報總經理審批合格后,可以作為前期評估合格的外協廠商。
5.3.1.4前期評估合格的外協廠商,由物控部選擇1-2件產品交該企業打樣,由品管部對樣品進行確認,確認合格的,由物控部報總經理審批完成后,方可錄入《合格外協廠商名錄》中。
5.3.2外協廠商的 定期評估
5.3.2.1《合格外協廠商名錄》中的外協廠商,公司實行每季度進行評估一次。
5.3.2.2定期評估時,除5.3.1.2規定的項目進行現場復核外,還需由物控部提供“本評估期內交期達成率”、“售后服務情況”、“價位信息“等,由品質部提供“本評估期內質量合格率”、“嚴重質量事故記錄”等相關資料,賓列入《供應商前中期評估表》中,并報總經理審批;
5.3.2.3以上評估資料完成后,需復印兩份至行政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存檔備查。
5.4供應商交貨及交期控制
5.4.1供應商在確認本公司所下達的《采購訂單》后,必須嚴格遵照《采購訂單》備注欄中特別條款及所簽訂《供應商合作協議》執行。
5.4.2供應商因各種原因不能在原確認交期交貨的,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傳遞至本公司確認,否則視為延期。影響生產的物控部除依據情節擬定《供應商罰款通知書》經物控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物控部有權通知財務部暫停付款或折讓貨款。
5.4.3對供應商之交期跟進與控制,具體按《采購作業流程》執行。
5.5訂單分配及評估處置作業
5.5.1依評估結果對供應商進行訂單分配時,2.2規定的供應商不包含在內。
5.5.2對同一類物料存在多家供應商,且季度得分相等,則依照單價、付款及交易條件中綜合因素以確立其訂單分配量。
5.5.3如供應商連續三個季度均被評為一級供應商時,且無一次被評為不合格或二、三級時,將其確定為主要供應商,應提高其采購分配比率訂單,在等級下降時,則相應按比例下調。
5.5.4如供應商連續兩各季度被評為三級供應商時,則物控部發出糾正預防措施限其整改。必要時安排供應商評估小組對此類供應商實地輔導與改善,并對缺失部分要求供應商限期改善,在下季度評估時應有等級提升,否則將減少其原設定的訂單量或停止采購合作業務。
5.6供應商的控制
5.6.1所有供應商的控制與管理均由物控部實施,新供應商的開發、選擇與評估由營銷中心負責,物控部協助。
5.6.2所有供應商在同公司進行正式合作業務前,均需按以上程序要求完成審批確定后,才能開展相應的采購購銷業務。
6.0相關文件
6.1物料、物品報價審批作業流程
6.2采購作業流程
7.0管理辦法
7.1未按照本作業流程者一律以10元一單的罰款,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時依《賠償管理制度》執行。
7.2物控部、品質部、m.airporthotelslisboa.com工程技術部、行政人力資源部對本流程的各類表單不及時派送時一律處以5元、次的罰款。
7.3未在《合格供應商名錄》中辦理“訂單采購”業務(5。1。6情況除外)一律處以20元一單的罰款,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時依《賠償管理制度》執行。
7.4物控部未組織提供樣板交由工程技術部進行試用,或樣板試用不合格就執行“訂單采購”業務一律給予當事人20元一單的罰款,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時依《賠償管理制度》執行。
7.5物控部未按本規定對《合格供應商名錄》中的供應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應商進行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評估的,一律處以50元每單的罰款。
7.6供應商的開發或評審過程中,各負責人部如實將該供應商現場評估的結論客觀、公正地進行記錄,影響結論真實性的,一律處以100元每單的罰款。
7.7對被評為不合格供應商,未依據=《供應商處置申請表》結果執行的一律處以50元每單的罰款。
7.8在執行本辦法時,若有異常情況不及時上報、請示、處理、解決時導致生產不良影響的,一律處以50元每單的罰款。同類事項重復出現時對部門直接主管處以100元每單的罰款。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時依《賠償管理制度》執行
篇2:P地產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
P地產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
1.目的為了規范供應商的管理,客觀評價供應商的履約能力,為采購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礎保證,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的供應商(包括總承包商、專業分包商、設備材料供應商)和服務類供應商(包括監理、勘察、設計、咨詢顧問、營銷策劃/代理/模型/樓書等)的管理工作。
3.定義
3.1合作供應商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項目建設或維護的材料、設備、施工以及服務的組織。
3.2可試用供應商指經資質審查合格,具備向公司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資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問題但不嚴重,并有意再次試用的供應商。
3.3合格供應商指與公司合作過,經公司評審為合格的供應商。
3.4戰略合作伙伴行業知名企業或已經評定為的合格供應商,經公司批準確定為戰略合作伙伴。
3.5不合格供應商不符合公司供應商資格初選條件,或經資格審查、評審為不合格的供應商。
3.6黑名單供應商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嚴重違約等行為的供應商。
4.職責
4.1采購部負責公司內材料,設備供應商信息的收集、初審、履約評審以及維保服務的評采購管理
4.2公司各專業管理部門(工程部、技術部、策劃部)
4.2.1負責設置歸口管理業務范圍內的供應商資格初選條件;
4.2.2負責歸口管理業務范圍內的供應商初選;
4.2.3必要時,參與歸口管理業務范圍內供應商的考察并提供專業意見;
4.2.4必要時,參與歸口管理業務范圍內供應商投訴調查并提供專業意見;
4.2.5必要時,參與對供應商的履約評審。
5.供應商資格管理
5.1供應商資格要求供應商資格必須符合公司規定的供應商資格初選條件。
5.2供應商信息收集與初審公司相關各部門應通過各種渠道,廣泛收集供應商信息,建立擴充供應商信息庫,對于與業務需求相關的供應商應及時登記供應商信息。公司各相關部門應要求供應商按照標準格式填寫《供應商調查表》(附件一)并須提供表中要求的附件資料,并在一周內對供應商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若不能滿足供應商資格初選條件要求,應報主管領導批準。
5.3供應商資格審查公司應對滿足供應商資格初選條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參與考察的人員必須由包括業務需求部門和預算部等2人以上組成。實地考察主要內容包括:產品顏色、樣式、外觀、質感等項目可選用型??疾旖Y束后,必須組織填寫《供應商實地考察評分表》(附件二)或編寫《供應商考察報告》,參與考察人員要簽字確認。對于《供應商實地考察評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下或《供應商考察報告》評定為不合格的供應商,列入《不合格供應商信息庫》。對于《供應商實地考察評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上或《供應商考察報告》評定為合格的供應采購管理商,經公司審批后,列入《可試用供應商信息庫》備用。對于行業知名企業,可以直接報公司審批,列入《可試用供應商信息庫》備用。
6.供應商的選擇與評審
6.1入圍供應商確定公司合作供應商的選擇方式主要是邀請招標(定向招標)。
6.2履約評審
7.2.1在合同履行完畢(除保修部分內容)后,由采購經辦人組織工程、成本、設計、營銷等相關專業管理人員根據各自職責對合作供應商的技術、質量、交貨/工期、服務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7.2.2評價各方必須填寫《供應商履約評審表》(附件三),并簽字確認報主管領導審核后報送公司批準,公司以此作為參考依據對供應商作履約評審分析。
7.3維保評審保修期滿之后,由各公司客戶服務部、物業部組織評審供應商保修服務及配合質量,同時填寫《供應商保修服務評審表》(附件四),經公司客戶服務部審核后報送公司批準,公司以此作為參考依據對供應商作維保評審分析。
8.供應商的關系維系及沖突管理
8.1供應商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各分管職能部門進行。
8.2建立定期的“合作情況調查”機制,及時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公司每半年訪問供應商一次,及時掌握供應商的現狀,提交一份對每個供應商進行評價的報告,包括合作情況、生產狀況、供應商的發展動態等信息,交換雙方的意見和未來發展規劃。。
8.3重大問題即時報告制度,對于公司合作供應商反應的有關危及雙方的品牌及合作誠信的重大問題,公司各分管職能部門應在24小時內組織調查。
9.供應商違規處理在采購或合同履約過程中,供應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將其列入供應商黑名單,給予取消合作資格一至三年或直至永久資格的處罰,違規情節極其嚴重觸犯法律的,應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決。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騙取供應商入圍資格的;采購管理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10.附則本管理辦法由公司采購部組織編制,并負責組織解釋與修訂,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