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撥款作業指導書
1.作業目的
根據工程合同的有關約定撥付工程款項,保證工程的順利進展。
2.主管崗位 項目經理:督促檢查主辦崗位的作業,負責一審撥款申請書(二審由投資監理負責)。
主辦崗位 成本控制:具體經辦本項作業。
3.緊前工作條件
驗工月報審核結束或材料采購合同已簽訂。
4.作業描述
4.1成本控制崗位要充分了解工程合同中有關工程款撥付的約定,包括:
4.1.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1.2工程款按工作量支付的比例;
4.1.3預付款的支付與抵扣方法;
4.1.4甲供材料設備的扣款方法。
4.2本主辦崗位要根據工程撥款審批流程設計專門格式的預算內撥款申請書。預算內撥款申請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4.2.1工程名稱,施工單位;
4.2.2施工圖預算金額;
4.2.3本期驗工月報審定的完成工作量和累計完成工作量;
4.2.4至上期累計已撥付工程款(含預付款和甲供材料設備墊付款);
4.2.5本期工程撥款申請額;
4.2.6簽認欄:項目經理,投資監理,財務經理;
4.2.7申請人欄:成本控制崗位。
4.3上述4.2.1~4.2.5項由本主辦崗位填報,項目經理為一審,審核內容為:撥款的計算方法是否與合同規定一致,數額是否準確,撥款是否在年度和季度投資計劃范圍內,審核時間為1個工作日;投資監理為二審,審核時間為1個工作日。一審、二審若對本主辦崗位的撥款申請提出異議,項目經理應立即召集本主辦崗位和投資監理進行商議,若意見不能統一,應以投資監理意見為準。
4.4本主辦崗位在向公司財務部申請撥款前應先與財務經理溝通,財務經理對于計劃內的付款應予同意,由本主辦崗位通知收款單位開具發票,并將申請書和發票一起提交公司財務部。財務部如在支付數額或時間上有困難的應與本主辦崗位討論延付計劃,由本主辦崗位協助項目經理與收款單位協商,如因此引起索賠的,項目經理不負內部考核的責任。
4.5對預算外或計劃外的撥款須由本主辦崗位提出專題報告,申述撥款理由,經項目經理審核后報總經濟師??偨洕鷰熀涂倳嫀焻f商后批示意見,財務部門和項目經理按批示執行。
4.6本主辦崗位應建立工程撥款臺帳,項目經理和總經濟師在檢查本主辦崗位的工作質量時應查閱臺賬收集記錄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臺賬的內容包括:
4.6.1合同文本復印件及付款條件和付款方法摘要;
4.6.2施工圖預算,技術措施預算;
4.6.3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工程款支付計劃;
4.6.4驗工月報摘錄的本期完成工作量,累計完成工作量,本期撥款,累計撥款,工程預付款,已抵扣額。
篇2: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貫徹執行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在物管中心經理(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本部門完成各項經營管理目標,組織各部門分解下達各崗位工作指標,有效實施物業附屬設備設施的管理、正常運行和維護,確保物業正常的工作、生活環境,對本部門的工作和服務質量負責。
c)組織貫徹各項通用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編制、實施、調整、修訂工程服務標準和個性工作標準。
d)組織編制并審定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維修計劃,監督檢查各專業執行情況,保證全年工作質量。
e)負責審定部門預算,并通過有效手段控制部門預算支出計劃。
f)定期檢查各系統設備運行情況及維護保養情況,督導下屬員工做好相關工作記錄。
g)審定本部門人員編制,負責部門組織架構的調整、人員的調配、人員的招聘與續簽合同的評定,定期組織實施部門內部的績效考核。
h)全面負責部門的安全工作,保證管轄區域設備及人員的安全。
i)按規定程序審定本部門各種工程項目,定期對工程服務供方進行評審。
j)審定各工程設備的節能計劃與措施,組織貫徹實施,持續改進中心的環保工作。
k)根據本項目系統設備的狀況,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時迅速地組織處理設備故障/事故,搶修突發性故障,確保各系統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l)負責處理重大客戶的投訴工作。
m)負責工程管理部對外聯絡工作,與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保持正常良好的聯系,保證各種業務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
n)審閱檢查設備運行報表,掌握和調控水、電、燃氣的能源消耗,使之基本達到合理狀態。
o)負責技術組的管理工作。組織技術組評審本部門各種分包合同及各種工程項目,審核工程師提交的增改擴、大中小修計劃。
p)負責本部門培訓工作的落實和檢查,保證部門員工學習業務知識和各種新知識,不斷提高工作技能。
q)組織實施各專業對裝修過程的管理、裝修申請審批、施工過程檢查、竣工接管驗收,保證裝修質量。
r)參與評審部門各外包合同、工程項目及特約服務申請,以及增改擴、大中小修計劃。
s)組織本部門進行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更新及制定控制措施等工作。
t)組織本部門對可控制的和可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評價、更新及制定相關控制措施等工作
u)完成上級交辦的以及相關部門需協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篇3: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工程師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工程管理部工程師崗位職責
a)貫徹執行工程管理部經理、副經理、經理助理的各項指令,協助相關專業完成各項工作。
b)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專業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c)根據管理體系的要求,對部門危險源及中心環境因素制定詳細的管理程序并組織實施。
d)負責本專業設備設施的技術管理,熟練掌握本專業設備及系統的原理和運行情況,確保所管轄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的運行。
e)按時檢查和巡視大廈的土建結構、設備設施的情況,發現異常,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或控制避免擴大,并做好記錄與報告。
f)協助相關專業編制設施設備增改擴、大中小修計劃,協助工程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管理,發現問題應提出解決措施。
g)負責對各種維保、工程項目的立項,合同的制定和分包方的審核,指導專業落實。
h)協助制訂專業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對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
i)負責審核用戶的室內、外裝修及特約服務申請。對各種材料、施工過程進行監控,并參與驗收。
j)負責大廈的能源統計和制定節能措施,實施成本控制。
k)負責本部門的標識、中心各種監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建立臺帳。
l)負責完成工程設備設施因意外故障造成的財產損失的保險索賠工作。
m)負責處理臨時發生的緊急維修工作。
n)專業技術員在主管、工程師的指導下負責本專業的技術工作。